『壹』 重庆高院为民营经济构建什么司法保护机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构建“1+X”机制为民营经济内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容保障,以吸引全球投资者。
2017年12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高院)与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关于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16条司法保护措施(简称“16条”)。在实施过程中,重庆法院总结出“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1”就是“16条”。“X”就是以“1”为中心,构建包括制度细化、机制落实、实践操作、工作保障在内的实战体系。
此外,重庆高院将推动设立破产处置专项资金。有的民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已没有经费选任破产管理人,专项资金将为其解决这部分费用。这有利于民营企业重整、释放优质资产。
『贰』 为什么近几年成都重庆有那么多有钱人
说的对,不要再建设成都市了一群吃喝玩乐的,可怜了偏远的老百姓
『叁』 关于重庆市扶持困难企业的社保补贴
社保只是一个方面,其它还有可操作的环节。
比如说,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1. 投资补助项目:包含厂房建设,设备购买,员工宿舍,固定资产投入等等,投资补助就是根据企业目前在建项目的总投资金额进行30%以内的无偿资助,(一般报市里可以得到80-500万的资助,报区县可以得到20-100万资助)。
2. 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贴息是针对当年贷款利息总额进行50%的无偿资助。
还有其它的,具体到某项符合了再商议吧。
『肆』 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这其中的“旋转门”是什么意思
所谓“旋转门”,指的是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穿梭交叉为利益集团牟利的机制。“旋转门”机制可以被归为两类。第一类是由产业或民间部门进入政府的“旋转门”,这主要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商业利益集团游说者进入联邦政府并担任要职。
在政策制订和实施的过程中,这就可能为他们曾经代表的团体谋取特别的好处。第二类是由政府进入私人部门的“旋转门”。以前的政府官员充当游说者后,利用自己与政府的联系来为现在所代表的团体谋取特别的利益。
(4)重庆法院民营经济发展扩展阅读
随着我国法律共同体的生成,法律职业内交流日益频繁,但是法官、检察官的大规模下海从事律师业务,不仅影响司法队伍的健康发展,而且相互勾结的“人情案”、“关系案”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因此,法律职业立法率先对旋转门条款予以规定。
1996年《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001年、2007年《律师法》修正,该条始终保留。
2001年修正《法官法》第17条第1、2款和《检察官法》第20条第1、2款规定,法官或检察官从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或检察官从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伍』 “哪里的民营经济发展得好,哪里的经济就越发达.”恒强科技公司在重庆市委市政府这一执政理念的鼓舞下,
(1)设y1=ax2+bx+c,
则
『陆』 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是什么
对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其上年营业总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一次版性奖励10万元;权1亿(含)至5亿元的,奖励15万元;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新认定企业标准的80%进行奖励;对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的奖励。政策依据:《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促进办法》
『柒』 《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
多年以后,面对监狱的大铁门,刑满释放人员赵二狗将会回想起他和几个狐朋狗友前往美食一条街的那个不是太遥远的下午。那个下午非常炎热,白花花的太阳晃得狗都不敢睁眼,夏蝉趴在树上懒洋洋地相互吐槽着,吹嘘着自己的几年地下生活是多么惊心动魄。花光口袋里最后一张毛爷爷的赵二狗想起了收保护费这一传统活计,决定邀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去美食一条街“革命”……
当然,这是个尚未开始的故事。但如果有人想效仿故事的主人公“革命”,最终的结局也将差不多,而且这种“革命”行为在重庆市将会进去得更快。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因为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对于这种搞事的地痞流氓将是严惩不贷。
差不多这种感觉,感受下吧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重庆的民营企业发展势头相当良好。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重庆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市GDP的49.9%、企业纳税占64.8%,民营经济解决了当地90%的城镇就业,对重庆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9.2%。
但迅速的发展也不能掩盖存在的问题。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包含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行政管理、严打违法犯罪、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保障监督等五个方面,具体条款就是下面这副密密麻麻的图片上。
为此,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在企业家代表和媒体记者面前郑重承诺,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市公安机关将做到服务好不干扰,帮好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切实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这次出台的政策有30条之多,对于很少接触政府文件的小伙伴们读起来可能会比较吃力,通读一遍后仍处于懵逼的状态。对此,我觉得可以选取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大致解读一番,看看这次出台的规定到底带来了那些变化。
先说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根据本次规定,因紧急商务活动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提供24小时急事急办服务。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场子大了,国内国外都混得是风生水起,出国办事如同家常便饭。不过如果遇到外国客户临时要求出境商务见面,就时常会遇到签注过期的问题。
对于这种与外国客户面基不成、交流不畅而导致订单流失的问题,民营企业管理者经常是“怎么,刚刚我又损失好几个亿”的感觉。现在根据规定,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可以申请24小时紧急办理,再也不会为签证签注的事大费周章了。出境的便利则更加方便了企业灵活开展业务,有利于企业经济面向国外的发展。
消防管理也曾是令民营企业非常头疼的问题。消防安全大于天,为了保证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对消防的把关很是严格,很多民营企业都因为消防出过问题,要么是公司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合格不准开业,要么是消防检查时被发现违反《消防法》被处罚。其实很多民营企业对消防管理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如何才能搞好,所以跑了很多冤枉路,学费也交得不少。
新出炉的《30条》表示,民营企业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时,公安消防部门能够自行核查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等合法身份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部分前置消防许可文件,企业可不再提交。分类制作消防审批申报资料告知清单和示范样本,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相关措施既减少了证明文件的提交,又一次性告知清楚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确实是解民营企业之所难……
好吧,我承认上面的内容已触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是重庆南方阻燃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吴政菊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的这段话,对于我这种知道分子,当然是选择相信她啦~~~
再来说说打击违法犯罪方面。 “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不管是开公司办厂的民营企业老板,还是开店做买卖的私营业主,对这句对联无不是感同身受。开门营业但求财源广进,没人来捣乱当然最好。自先秦时期贵族整治礼崩乐坏后,地痞流氓这一职业应运而生。从秦汉时期的闾巷少年、轻薄少年到明清时期的土棍、喇棍各种棍,地痞流氓自始至终在360行中站稳着脚跟,从事着各种偷鸡摸狗的营生,收保护费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赵二狗们”,只要不给他们孝敬钱,隔三差五就来捣乱,把你整得鸡飞蛋打尚不至于,鸡飞狗跳还是没问题的。事后苦于没啥证据,公安机关也不好处理,而且每次违法犯罪轻微,也拿他做不了什么,进局子两天就出来了,虽然年年都打击不断,但总是无法根除。这些家伙如同明星身后的脑残粉,撵都撵不走,民营企业和私营业主对他们可以说是又恨又怕。“赵二狗们”到是快然自足,有诗为证:
为了解决这些顽如脚气的家伙,《30条》明确规定,严厉查处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这些进行寻衅滋事的地痞流氓露头就打,对他们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集腋成裘,依法依规送进去一批吃牢饭,治安环境就会大变样。一个更加清洁的治安环境,是所有商家的愿望,通过落实《30条》,这愿望也成了理所当然的现实咯。
当然,对聚众斗殴、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处理起来也是绝不含糊,有以上想法的朋友们也尽可洗洗睡了。
同时,《30条》也规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尽量避免对企业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这么大一串文字总结起来就一句话:我执我的法,你做你的事,不干扰你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要不违法犯罪,你爱咋咋地。
光说不练假把式,规定出来了,督促落实很重要。《30条》也明确了强化保障监督的办法。为保障30条服务措施能有效运行,公安部门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征求工作建议、研究解决问题。这种既要埋头拉车、又要抬头看路的做法一出台就深得民营企业好评。
公安机关不是完人集团,不能百分百保证自己不出纰漏,对于各种自身违章的处理措施,《30条》里也写得非常清楚。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先行停止执行职务,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好吧,这还真是严格呢,我准备大写一个服字。
以上就是《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部分内容的非权威性解读,相信你也了解得够清楚了吧。怎样,和你的工作、生活是否息息相关?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开不开心?
『捌』 法院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助工作办法作用运什么
(一)推进全民创业。加强政府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办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千军万马专、千家万户创属新创业的态势。对企业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或领办民营中小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税费、小额贷款担保、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执行国家对下岗职工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微型企业,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中小民营企业,实现集约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绿色通道,为项目推进、群众创业创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放宽创业条件。鼓励各类资本在我市投资、参(控)股发展民营企业。降低门槛,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以上即可申请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可降至注册资本的30%;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新设立的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可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首期实缴的注册资本可降至注册资本额的20%(不低于3万元),其余注册资本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
『玖』 重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那些成就
(一)探索起步阶段(1978年底-1991年)。这一阶段,重庆民营经济的主体主要是个体户、农村专业户,私营企业开始起步。 (二)蓬勃发展阶段(1992年-2001年)。无锡先后出台加快个私经济发展的九项措施十大政策、41条对私营经济的扶持政策,并连年召开全市私营个体经济工作会议,来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 (三)迅猛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市委、市政府组织了规模空前的赴广东、福建、浙江的民营经济“招商月”活动、大型银企授信签约活动。制定出台了一个“行动纲要”( 即《创建全省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三年行动纲要》)、一个“发展意见”( 即《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和三个“管理办法” (即《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重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风险管理奖励及代偿损失补贴办法》)。 二、无锡民营经济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1、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1998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约占10%,从2004至2007三年间,民营经济增加值平均增速明显高于全市GDP平均增速,从2004年的46.0%,上升为2007年的58.5%。 2、为全市经济体制的创新作出了巨大贡献。凭借机制灵活等优势,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最大的增量经济,无锡正在形成开放型经济、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三足鼎立”,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比翼齐飞”,各类资本相互融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展的新格局。 3.在吸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突出业绩。30年来,民营经济在其孕育、产生和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吸纳了大量社会劳动力。1993年至2003年的10年间,私营个体企业从业人数就由12.29万人增加到73.26万人。2004至2007年,无锡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平均每年增加10多万。 4.创造社会财富,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造就了一大批私营企业主,更涉及155万从业人员及其家庭。再加上私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民营经济每年上交的税收及占全市比重逐年上升。2005年至2007年上交的税收分别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9.2%、47.9%、46.8%,对全市财力的支持接近“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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