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的网站是什么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在西安市房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西安市房管局网站由政务网—内—西安房产政务信容息网和服务网——房99服务网组成,您可到房99服务网 服务中心—-公示公告-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栏目中查看公示的名单。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实行三级审批、三级公示的流程,申请时限为70个工作日。
Ⅱ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最终审核结果在哪个网站公示
在西安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布,进入网站后找住房保障版块,直到找到公示。
Ⅲ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
西安楼市通为你解答: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西安版市城六权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5207元;2人30414元;3人45621元;4人60828元;5人76035元;6人91242元 4.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符合以上条件,均有资格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者需要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并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一个月后资格初审合格后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即可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有效期为一年。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Ⅳ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公示完后多久能拿到表
你说的公示完后指的是第几次公示完呢,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要经过三级审核三次公回示。
http://fcdt.800j.com.cn/index.php?m=content&c=tag&catid=116&tag=%B9%BA%C2%F2%D7%CA%B8%F1。如果答3次都公示完了,估计快了。
Ⅳ 西安经济适用房最近怎么没有公示了,在那能查到最近的公示
经济适用房的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七部联审工作的协调,对经济适用房的审核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今天已经有一批新的公示名单了,你可以到西安市房管局网站上查看一下。
Ⅵ 西安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452146
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品房平均价格2500~3000元/平方米计算,家庭年收入线标准应为年收入25000~30000元。
3、申请程序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4、可购房面积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60平米,二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80平米,四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米,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20平米。
Ⅶ 西安经济适用房网上公示名单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项目主要有:
1.枫韵蓝湾:位于科技路与丈八路十字东北回角,销售中心电话:答029-88511551
;2,福安花园:位于城北朱宏路与纬二十六街交汇处向东300米,销售中心电话:86278866/86289988;3.珠江新城:位于太华路以东,北二环东段,销售中心电话:029-84298888;4.长安易居:位于西安市北二环东段南侧,销售中心电话:029-86712222;5.百花园:位于西安市太华北路558号百花园小区,销售中心电话:86616666/86611549;
6.鼎新花园:位于凤城一路东段,销售中心电话:86527777;7.东方星苑:位于东关正街,售楼电话:
029—82484276;8.鸿基新城:东临丈八北路,南起西户路,西临三环路,北至科技三路,售楼电话:88589999;9.天赐苑:位于纬二街与永新路十字西南角,售楼电话:86268888;10,福安公寓:位于朱宏路与纬二街交汇处向东300米,销售中心电话:86289988/86285777;11,城市新苑,项目电话:86280000。
Ⅷ 西安经济适用房公示完还要多长时间能批下来
公示到批下来基本上还需要半个月左右,比较快的情况下
Ⅸ 请问西安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西安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也就是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9)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公示扩展阅读: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应当持核准文件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实际购房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人须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差价款补交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凭《购房证》办理贷款和合同备案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购买人所交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未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