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兰州市2020年申请公租房入户调查什么时候终止
兰州2020年申请公租房的入户审核时间不定,不过一般提前一两天会通知申请人。不一定每个人都会遇到。不过今年新申请的可能一定会入户审核。
⑵ 2020年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必须的有一方是城市户口的吗
申请经济适用房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以上海为例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对象有:
(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⑶ 兰州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问兰州人
⑷ 兰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其他问题
可以
不过得你老婆申请,人均不足十平米,人均收入不超1000,租住需要租赁合同,收入证明,要是动用公积金贷款了查出来就取消了,其他方式贷款一般查不出来,当然名下有车啥的显眼的东东也容易遭查
⑸ 兰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最新权威的。谢谢
《甘肃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买经济适用房“门槛”降低 本报讯(记者朱婕)记者1月日从省建设厅获悉,根据《甘肃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我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以中小套型为主。 中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有条件的市县可以适当放宽,但中小套型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0%,最低不得少于80%。 另外,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最长期限20年。切实减轻 购房者负担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政策扶持。取消房地产交易管理费(不含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的服务或手续费)、城市规划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城市档案押金(保证金)、消防押金、环保押金,免收人防工程结建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营性公共设施的建设费用不得进入住宅建设成本。对经省级以上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已经免收的,继续免收,未免收的,减半征收,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房屋价格主张保本微 《办法》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的相关规定确定,其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的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联级职称不再是条件 申请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房不再将申请人职级、职称作为考虑条件。根据《办法》,凡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住房控制标准下限的住房困难家庭;属中低收入家庭,按照市、县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作为基数,家庭年收入在此以下的为中低收入家庭;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的城镇房屋被拆迁人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优先。申请购房须持相关证明 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加上原有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住房控制标准上限,购买面积加上原住房面积在控制标准以内的,按微利价购买;购买面积加上原住房面积超过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按市场价售房后不得再购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证至少一年以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不过我觉得兰州都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安宁科教城和雁滩科教城都是兰州的经济适用房,但许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多都不公开发售,你最好去房产交易局问问,我们朋友买安宁科教城的时候也没要什么申请表呀!我觉得关键是要得到信息,有这样的房子就赶紧拿下,^_^
⑹ 兰州市经济适用房一般几月份开始登记
大概是12月这样子,10年的时候是
这个也25-28号
⑺ 兰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兰州经济适用房申情条件如下,农村户口、外地户口不能申请。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3.4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331元。
(4)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
(5)正在或已经申请廉租房、公租房或已经申请单位集资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所需材料
(1)《兰州市城镇居民定向认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余款于交房时付清。如果申请家庭(人)需借助购房贷款的,交清贷款首付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五年后才能交易买卖。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
⑻ 请问兰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基本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重残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 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