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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结婚

发布时间:2021-02-21 20:27:28

㈠ 如果父母已经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子女结婚后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子女成年不在一户口本即可,经济适用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经济适用房结婚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

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㈡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结婚吗

不需要。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㈢ 各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结婚后有何说法

的审查,主要是看申请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是否存在虚报个人申请材料的回行为,答只有被查实虚报了申请材料的,才会被收回所购房屋,并且在2年内不准再申请。而根据这位读者提供的情况,男女双方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都符合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虽现在要结婚组建一个新家庭,但这属于情况变化,因此按理不应收回他们已经购买的房屋。如果当地确有这位读者来信中所提到的规定,那么则只能与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变通,但转让给不在长沙居住的父母应该是不行的。(文/吴江)

㈣ 经济适用房够条件后申请,之后结婚还可以买吗

不可以,在轮来候期间家庭成员,自收入,居住状况改变必须上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

而且现在不定期审查,不要寄希望于查不到你。

不过女方有房子的情况应该比较少吧,大部分都是住父母的房子,如果你老婆买得起房子,你还住经济适用房干什么,大老远的,上班不方便,而且分到哪算哪,不适合一般上班族的。

㈤ 已经结婚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申请购买经济适抄用住房袭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㈥ 结婚之后,夫妻两个人可以申请几套经济适用房啊两个人都申请到经济

申请条件复.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制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㈦ 要是我和我儿子申请经济适用房那结婚有影响吗

㈧ 经济适用房能用于结婚吗

按国家规定,家庭收入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的应收回房产,但结合你当地的情况,收回的风险应该不大!

㈨ 妻子婚前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我婚前有商品房,那我们结婚后经济适用房

可以,只有共同申请的申请人才不能再申请。他是婚前申请的,你不是专共同申请人。何况还离属婚了。比如他婚前申请时,一般不会是个人申请,肯定是算上他父母了,他们属于共同申请人,没你事。他父母就不能再申请了。但你需要符合目前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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