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济发展的程度与社会犯罪率的关系
你说的事情是2回事情 是咱们经济在发展 但是咱们人口基数很大 人口很多 地区不平衡很回严重 个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均答衡 甚至有的地区一般发达一般不发达
比如山西煤矿 煤矿主有钱 但是你下煤窑没钱 为什么 大钱都在少数部分人手里那 还有 咱们改革开放30年 物质变化很快 有了钱你就可以过上好日子没钱你什么都干不了 这样就导致现在社会都像钱看齐 毕竟谁都要过好日子 但是人口多 经济发展又不是很均衡 所以 才会出现很多这样的事情 同时咱们的法律 教育 廉政 这些方面都做的很不好 社会风气不正
其实咱们的生活水平高了 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很高 最简单例子 为什么年年火车那么拥挤 我在火车站亲耳听到的 检票的时候人很多 大家都挤 有人就说 检票的太慢 检票员就说 挤也没办法 有钱你坐飞机去
大家现在基本都能争上1000多 但是你可以看看想现在1000多能干什么 你要是花一下就没 只能什么都不买少买 才能赞下钱
所以现在咱们社会的问题基本上就是人多闹的
B. 犯罪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吗
会的来,犯罪也会带动源一些产业,总的就是媒体的关注度。和警力的调动。
还有细的:放火---建筑业的使用开始。
杀人---带动产业,火葬厂[有家属的还要办丧
事,还带动了饮食业]交通费。
偷盗抢劫--是财物多次流通而产生大量了GDP
经济案等等就不说了反正所有是都有反正的面只是犯罪的反面太大,就被打击了。
C. 为什么说经济快速增长也会刺激犯罪率
犯罪与经济同步增长论是指现代犯罪原因研究中的一种观点。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刑事犯罪必然增加,并呈现出犯罪与经济同步增长的趋势。流行于现代西方社会。在西方的一些国家里,社会生产、社会经济的一定发展,并没有带来犯罪率的下降,反而造成犯罪率的不断上升,由此,西方一些犯罪学者总结出一条“规律”,即认为犯罪率与社会经济同步增长。50年代以来,在历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罪犯处遇大会上,几乎都要讨论经济发展与犯罪的关系问题。[1]
比较一致的观点有:(1)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时,经济发展不一定导致犯罪增加;(2)不能把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看成是犯罪的主要原因;(3)某些犯罪正是由于没有及时进行社会经济改革而引起的;(4)经济发展可以增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机制;(5)只有规划不良的经济发展,或把经济发展当作社会主要目标,而忽略社会发展时,才会导致犯罪的增加;(6)不能以预防犯罪为借口而阻碍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也有的学者持有相反的观点,认为迅速发展的经济会打破各种社会关系的平衡状态,削弱社会控制犯罪的传统机制,从而导致犯罪增加;社会发展进程和社会发展成就都有助于犯罪;犯罪已成为现代化方面最明显最重要的代价之一。我国学者自80年代中期以来,对经济发展与犯罪的关系也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D. 经济发展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重农抑商政策产生的原因
重农抑商政策与封建制度相始终绝不是偶然的,一个国家或政权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和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对于人们来说拥有土地可以榨取巨额财富,且地租收入较稳定,是发家致富的最好手段;同时对封建国家而言,农业的发展可使人民安居乐业,人丁兴旺,使国库粮仓充盈,既可内无粮荒、动乱之虞,也可外无侵扰之虑。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立国之本”,而把商业(有时也包括手工业)当成“末业”来加以抑制。
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E. 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深刻的、全面的影响。近半个世纪发来,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不仅社会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而且科学技术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给社会经济与生活以深刻的、全方位的影响。
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所产生的影响决不仅仅局限于产业部门内部,相反它将波及社会每一个角落。时下离我们最近的是计算机信息技术进步的例子,它已经彻底地改变了今天的世界,给社会各行各业带来空前的机遇,同时也提出全新的挑战。
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以积极影响为主,影响“利大于弊”。
科学技术主要以两种方式对社会发生作用和影响。一是作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促进人类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因素;二是科学技术通过科学思想影响社会。
一、科学技术是现代生产力取得突破性进展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并决定着未来生产力的发展状况。
(一)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力诸要素的主导要素,成为决定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
科学技术放大了生产力各要素:生产力=科学技术*(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生产管理)
1.科学化的劳动者所具有的能力,远远超过普通人的能力,会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
2.先进的劳动工具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巨大的作用;
3.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材料已成为重要的劳动对象;
4.管理也是生产力,现代管理极大地依赖先进的科学技术;
(二)现代科学技术的明显超前性,是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客观依据
本世纪前,是按照 “生产—技术—科学”的顺序发展的;在当代,是按照 “科学—技术—生产”的顺序发展。如运用相对论及原子核裂变原理形成和发展了核技术,促进了原子能在军事、发电等方面的应用。
(三)科学技术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中最主要的驱动力
1.产业高次化,科学技术的贡献超过劳动力和资本,已成为第一生产力;
2.产品科技含量高密化(如软件);
3.科技应用于生产的周期大为缩短
(四)高科技及其产业的崛起和发展,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体现
1.高科技及其产业是当代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2.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已经成为一股世界性潮流。
二、科学技术从根本上改善着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使人们能获得更多、更丰富多彩的物质和精神享受,提高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食、衣、住、行各方面的物质生活更丰盛。
三、科学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结构,包括产业结构、权力结构、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人际关系结构。
(一)产业结构将发生重大的变化,信息产业已成为主导产业
(二)生物技术的突破正在酝酿新的主导产业
(三)技术创新能力成为国际市场竞争中决定性的因素
(四)在激烈的技术创新能力竞争中,企业组织结构经历新的调整
(五)高新技术的发展强烈影响国家安全的观念和格局
(六)人类生产、工作和生产方式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
四、科学技术极大地扩展了人类活动的范围,增强了人类的多种能力,其中包括对类发展有害的能力。
(一)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大,如世界村的形成
(二)科学技术是一柄 “双刃剑”。科技发展失调给又人类造成危害:1.科技负功能的危害(如DDT农药的大量使用,对人和生物产生了持久的毒化作用);2.对科技管理失控的危害(如核电站事故会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3.高技术犯罪(如计算机网络已被用来犯罪);4.科技发展及应用引起的生命、资源/环境、信息/网络、空间等重要的科技领域中的伦理问题。
五、科学技术进步还促进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的改变。
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主要贡献在经济方面, 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材料技术、氢能技术,将造就一个又一个的经济高增长,推动着整个21世纪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
F. 犯罪是阻碍社会还是发展社会
一般来讲复,犯罪是阻碍社会发展制的。但细细分析略有不同。
一、自然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等,大家一般会都会认为阻碍社会发展;
二、行政犯罪,如非法经营、非法行医、贩卖毒品等,其中部分行为在当时特定历史阶段来看是阻碍社会发展,当然个别如“投机倒把”等经济类犯罪,可能从现在或今后来看,也许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但对于贩卖毒品则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阻碍社会发展的。
三、政治犯罪,对于统治者是阻碍社会发展,而对于与犯罪者同一阶级的人来看,则往往相反。
五、思想犯罪,指只是思想观点与大家不同,历史上“日心说”的倡导者曾被认为他的观点是犯罪,现在来看是一种进步。当然,历史总是有局限的,不是所有的人能够超越时代。还有一些极端思想者,可能影响许多人,可能给社会带来不稳定。
总之,细细区分,并不能一概而论。
G. 一个社会对犯罪容忍度与经济发展成正比还是反比
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如果能用一句正,反比就能解决,那世界就简单了。。。
H. 经济犯罪是否会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消失
近二三十年来,世界上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经济高度发达,公民物质生活水平很高,然而,却没能给社会带来安定与幸福,犯罪率急剧增长,公民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愈来愈严重的问题。
最为地道的早已进入现代化成熟期的经济高度发达国家的美国,依然像处于现代化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一样,犯罪率增长势不可遏。据美国《纽约时报》今年7月份的最新消息,该报对美国22个城市调查结果表明,其中竟有17个城市的凶杀案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增幅最大的城市比去年高出75%。近几年美国官方数字显示,美国一些指标犯罪的犯罪率均居发达国家之首,其中杀人、抢劫和强奸之类暴力犯罪发案率比欧洲各国的平均水平高出4-9倍。
西方另一发达国家西德,仅毒品犯罪案件,去年就发生94,000多起,比1988年增长10%以上,西德的另一位犯罪学家对像瘟疫一样愈演愈烈的青少年犯罪现象忧心忡忡的断言:现代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青少年已是“犯罪的一代”。
至于法国这个老牌资本主义“文明国家”,其暴行之烈已是震惊朝野。巴黎记者对最近发生的两起重大珠宝抢劫案,司空见惯而“处事不惊”,用平淡轻松的笔调作为报道的尾声:“类似抢劫案在巴黎屡有发生”。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获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适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可见,物欲的膨胀,利益的驱动是犯罪产生的必不可少的原因之一。但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带来犯罪的增长吗?
在国际范围内的犯罪学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 同步增长论:犯罪现象的变化趋势必然是伴随着经济的增长而相应增长。
(二) 相对增长论:经济发展过程伴随有相应的犯罪增长的现象,或经济发展过程中犯罪现象呈总的增长趋势;但是,经济的增长未必引起犯罪现象的必然增长,相反,经济停滞、萧条乃至衰退时期仍有可能出现犯罪的增长趋势。
(三) 未必增长论:少数学者持有此观点。认为无论经济增长还是下降,犯罪均呈现总的下降趋势。即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犯罪有时会有所增长,那也是偶然的,暂时的。
在我国,许多学者对经济与犯罪的关系提出过各种见解,主要有:
(一) 正比论:犯罪率与经济发展成正比。即:经济落后,犯罪率低,而经济发展,犯罪率高。
(二) 同步论:犯罪率上升趋势与经济发展趋势成同步状态。近似于“正比论”。
(三) 代价论:认为社会要现代化,就难免付出代价:犯罪率上升就是要付出的代价之一。
(四) 反比论:认为犯罪率与经济的发展成反比。其理由是,经济落后,人民贫穷,就会“饥寒起盗心”;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就稳定,犯罪率自然会下降。
从这几种观点中我们看出:除“反比论”外,前三种观点都在肯定我国经济形势大好的同时,承认犯罪上升的事实,毫不讳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形势严峻的一面。但这一阶段的理论观点略显肤浅,不够科学和全面。“反比论”只是对犯罪规律的理想描述,但不能解释为何目前经济状况比50年代和60年代好而犯罪率却高的多的现实。“正比论”和“同步论”承认当即犯罪现象相对严重的事实,但陷入这样一个窘境:经济发展是无限的,犯罪率也将会无止境地上升。照此观点看,人类社会的前途岂不暗淡无光?因此这两种看法也是站不住脚的。而“代价论”只看到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或副作用,要付出代价,而忽视了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的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由此可见,犯罪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的代谢产物,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消极现象。但是,不能就此推出,经济的发展与犯罪增长之间有某种固定的比例关系。也就是说,经济发展与犯罪增长不是一种直线相关关系,或被描述为正相关关系或负相关关系。“正比论”、“反比论”、“同步论”想证实的那种“此消彼长”或“此长彼长”的关系,是违反事实的。
我们说经济发展与犯罪增长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相关关系,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一种不确定的间接关系。而其中市场经济对社会稳定的正负效应是这种间接关系的中介物。
正效应是指发展市场经济对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是首先应该肯定的。这主要表现在:(1)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将从根本上改变旧体制下的僵化机制,使国民经济充满活力,使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这就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2)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得到较快提高,安居乐业,那些起因于生活贫困的犯罪就会大为减少。(3)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甚或企业改革,浙江一方面增强广大职工对本企业的主人翁责任感,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挂钩,坚守企业内部各种不利于治安的因素;另一方面也将促使企业管理人员正确使用职权,减少滥用权力等腐败行为的发生。(4)市场经济不仅推动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也必将得到飞速发展,这就可以安排大量剩余劳动力就业,稳定社会秩序。(5)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促进法治的完善,提高法的严肃性,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将得到法律的有利保障。
负效应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对于社会稳定同时又具有消极作用,承认并研究这种负效应是十分必要的。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其内在的某些属性和副作用必然会刺激犯罪的产生和增长。主要表现在:(1)市场经济具有盈利性,生产经营目的不是为了自我消费,而是为了盈利;资源配置、投资决策等都受到盈利左右。并且生产者对价值和超额价值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在一定程度上泛滥开来,致使一些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违法犯罪。(2)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市场经济是靠“一只看不见得手”在调节,生产经营者搞独立决策和追求盈利,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的盲目性和短期性,表现为利润丰厚的项目往往招致供应者队伍的迅速膨胀,造成经济危机,发生经济形势的波动,打破一些人的心理平衡,引发各种潜在的犯罪因素。(3)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市场经济的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决定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性特征更为激烈。竞争愈激烈,利己动机就愈激烈。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竞争中劣汰者为了不被淘汰,可能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必然破坏社会发展的和产生犯罪。(4)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商品的生产和交换突破了小小封闭的地域范围,一切生产活动都卷入到全国乃至世界的大市场中,商品的大流通,人、财、物的大流通,是繁荣经济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对社会稳定也有着不利的影响。这种大流动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者诱发因素和条件,提供了犯罪的可乘之机和侵害目标,同时也给管了控制和侦察破案加大了难度,导致了犯罪的增长。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目前仍处于不完善状态,并必将对我国的犯罪产生影响。还有学者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的特点:1.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属于起飞式的发展,这种发展意味着指的飞跃,必然引起各方面的新旧交替与冲突,导致空隙和矛盾的增多。2.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属于诱发赶超型的发展,在已现代化国家和现代化城市生活的示范下,社会及个体的供需矛盾变得格外突出。3. 我国经济发展具有特殊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不仅引起生活水平、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差异,而且已引起某种法律性的冲突。并且,在考察社会活动的基础—经济状况的发展和认真研究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得出结论“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对社会犯罪现象的上升必然发生影响”。正是这种对社会稳定的负效应强于正效应,使我们当前的社会犯罪率一直上升。
但同时,犯罪率的这种上升不是如前所述简单的“正比论”,我们也应看到,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产生的正、负效应是同时存在的,因此经济发展对犯罪的作用是二元的,不确定的,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相伴随的既可能是犯罪增多,也可能是犯罪减少。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正、负效应交互作用的结果,是两种作用力的合力。如果市场经济对社会稳定的正笑盈盈超过负效应,那么,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将是犯罪减少,而不是犯罪增多。
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 减少犯罪的主要方式即是使正效应超过负效应,而这种遏制方式,不仅要从经济体制的完善入手,而且要从社会,文化,价值取向等各个角度进行考虑。
首先,提高政治的核心即权力关系制度化的程度。因为权力关系制度化程度越高,权力关系中人与人之间就越平等。这种平等主要体现在制度、规范、准则对人的强制和人对制度、规范、准则的服从,而非人与人的强制与服从。这项实践具有广泛的基础:一是社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促进了社会的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根本法律制度的建立,权力刑事过程中各种非制度化因素的淡化,是人们更多的尊重法律;二是由于政府采取有了的措施严厉打击利用权力关系中的优势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使广大的权利服从者更加笃信权力公共运用中的正效应;三是各种权利之间监督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提高了权力运行的技术水平。
其次,提高经济关系民主化的程度。即在经济物质利益关系中,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占有掌握有效的社会资源,诸如权利、金钱、声望、文化、道德等,因为民主化的经济关系体现着最根本的社会资源分配的平等化程度。当然,这种民主化,并不意味着绝对平等,它只是一种结构平等,并不排斥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获得经济优势,从而减少犯罪率。
最后,现代化的推进,必然伴随着文化的现代化,一个成熟的社会结构的演进必然是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的同步进行。从塑现代文明观念、吸取传统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在文化观念彻底改革和恢复理性的基础上克服观念崇拜,是全面控制犯罪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出社会在自身的无序和混乱中消耗其能量的状态的一盏明灯。
I. 民航恐怖犯罪对经济发展的危害
长期以来,恐怖主义以其血腥的暴力活动为显著标志,在世界许多地区制造混乱,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9·11”事件更是使这种活动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它以空前的破坏力、冲击力和影响力,给世界政治、经济、军事,以及国际关系、国际秩序带来深刻的变化;它也迫使世界各国再度聚焦恐怖主义,重新评估恐怖主义危害,并把反恐纳入国家安全的战略层面。虽然恐怖主义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恐怖主义威胁并没有在国际反恐斗争的严厉打击下日趋减小。仍不断发生的一系列恶性恐怖事件显示,恐怖主义威胁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在一些地区还不断恶化。由此可见,反恐斗争仍是一项十分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
一、正确评估恐怖主义的危害
虽然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人只是极少的一小撮,但由于恐怖活动所具有的特性,使它所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的刑事暴力犯罪,并影响到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国际关系等各个领域。
(一)恐怖主义危害不因从事恐怖活动的人员减少而缩小。恐怖主义既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也不同于常规战争,它是一种“以小搏大”的极端不对称的暴力活动。这种“不对称”之所以极端,是因为它并不是军事作战中的不对称,而是恐怖组织有预谋地针对毫无防范能力的平民进行袭击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还体现在政府难以给予“受害群体”全面保护而防范这种袭击,也就是说,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像保护要人一样地保护起来,不可能把所有民用建筑、设施都像保护使领馆、军事基地、政府办公驻地一样地安装各种防恐设备。由此可见,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与各国军队相比是“弱者”,但与它们袭击对象相比则是“强者”。
虽然说恐怖组织不断遭到重创,许多恐怖分子不断落网,但残余的恐怖分子“以小搏大”的危害并没有减少。这种“以小搏大”,可以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或交通工具里放置炸弹、大规模劫持人质、使用汽车炸弹、用导弹袭击民用航空器等方式实现。在这些恐怖活动中,几个恐怖分子、几个炸弹、几枚导弹同它们所造成的伤害与影响可以说难以成比例。因此,我们评估恐怖主义的危害,不能仅仅因其人员的减少而放松警惕。
(二)恐怖主义危害仍在不断扩大。常规恐怖活动已经显示了它的杀伤性与破坏力,每年死于恐怖活动的人数有增无减。与此同时,人们更加关注大规模杀伤性恐怖主义出现的可能。恐怖主义无视人类的任何道德规范,不受任何国际法约束,因此,它追求最具轰动、最具血腥、最具影响的各种恐怖活动方式,核、生、化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直是其寻求使用的手段之一。1995年造成10多人死亡、5000多人受伤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使人们更加警觉使用化学武器的恐怖主义;越来越多的放射性材料的走私活动,也使人们对包括“脏弹”在内的核恐怖主义的恐惧与日俱增;而在美国蔓延的炭疽恐慌更使人们忧虑生物恐怖主义的来临。随着国际社会的日益开放,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恐怖分子得到制造包括核、生、化在内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技术和制造材料的途径与方式也越来越多,亟需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与警惕。
“9·11”事件中,载满乘客和油料的大型客机撞向世贸大厦和五角大楼的恐怖举措表明,恐怖分子在使用常规武器的同时,也在不断寻求新的更具危害的恐怖活动方式。一些恐怖组织逐渐超越传统,尝试高科技带来的恐怖效应。它们在异地建立支持性网站,从事各种培训、宣传等活动;利用现代两用技术如全球定位系统、移动电话、寻呼机等进一步加强其恐怖活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非暴力恐怖主义的危害越来越大,信息恐怖主义就是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当人们在享受现代化传播技术给人们带来的便利,当人们越来越依赖于计算机网络时,恐怖主义也把邪恶的目光瞄准这一领域。他们不仅利用互联网结成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组织,利用网络的便利条件获取和发送各种信息、交流经验,利用网络从事各种犯罪活动;同时,他们也把这种支撑现代化社会的系统作为攻击目标:瘫痪网络、干扰攻击通信卫星等。此外,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设施也处在恐怖活动的威胁之下。
(三)恐怖主义危害还在于它造成大范围的心理恐慌,影响经济发展。恐怖主义主要特征有二:一是以滥杀无辜来追求更大规模的血腥效果;二是力图制造更大范围的恐慌效应。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与物质财产损失只是恐怖主义危害的一个方面,它的危害还表现在对人们心理的冲击。虽然恐怖活动最直接的受害者只局限于案件现场,但人们由此所产生的心理恐慌则远远超过这个范围。因心理恐慌而产生的负面效应是全方位的:一是对政权的稳定有所影响,有时甚至造成政府的更迭;二是造成社会一定程度的动荡不安,人人自危;三是妨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秩序,一遇到事件便与恐怖活动相联系,造成交通中断、工作停止等状态。
而且,恐怖主义的危害还在于恐怖活动的放射性作用,极大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表现一,通过各种类型的恐怖活动,增加社会安全成本。为防范恐怖袭击,各国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各种安保措施。这不仅使得人们工作生活的各种快捷途径大打折扣,而且这种安全成本也使其他经济活动的效益有所下降;表现二,直接对经济构成冲击。1997年埃及旅游胜地卢克索发生屠杀外国游客的恐怖事件后,世界各国纷纷取消原定去埃及的旅游计划,使埃及当年的旅游收入下降了30%;2001年印尼巴厘岛爆炸事件后,不仅已在该岛的游客匆匆离去,而且去该岛的人数也急剧下降。事发第二天,印尼股市开盘,综合指数下降了10%。“9·11”事件中,美国纽约在其地标性建筑物——100多层400多米高的世贸双子塔被两架被劫民航客机撞击后轰然倒塌的同时,既造成了2800多人的死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美国笼罩在恐怖阴影之下,一时间草木皆兵。此次事件除对经济的直接影响外,间接影响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计。
(四)恐怖主义危害日益全球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信息化、多极化稳步发展。在此状态下,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赖性更是不断加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意味着各国的脆弱性增加了。这种脆弱性的实质,是指威胁国家安全的跨国因素增多,而恐怖主义就是其中最突出的因素之一。我们看到,尽管恐怖活动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热点,但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使得其危害的全球化现象尽显。“9·11”事件虽只是针对美国的恐怖活动,但却对整个世界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据联合国估计,此次事件将使世界经济发展放慢1个百分点,损失高达3000多亿美元。在2800多死亡人员中,涉及的国家多达几十个。换言之,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使世界各国人民都要承担恐怖风险与反恐成本。
评估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不应只着眼于恐怖事件的发生,而应看到它的全部。恐怖主义既有极端理论作宣传,也有一定组织机构进行策划;既有募集资金网络,也有走私武器军火渠道;恐怖事件只是恐怖主义的一种最终表现形式。由此可见,虽然恐怖攻击主要针对特定国家和目标,但其他恐怖主义活动则有可能在世界各地进行。由于以往忽视这一点,使恐怖主义问题造成了许多国家之间的摩擦。这种摩擦不仅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就是发达国家之间也有,而且这种摩擦现在仍然存在。
二、认清恐怖主义的本质
“9·11”后,恐怖主义在国际社会的严厉打击下仍很猖獗,个中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两个方面:从内部看,恐怖主义的产生具有深刻复杂的历史社会根源,当今社会存在着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从外部看,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认识依然有待统一,特别是对恐怖主义的界定、反恐双重标准等问题。因此,反恐斗争也应从多方面着手,靠单一手段、单一国家很难彻底铲除恐怖主义。
(一)恐怖主义披上的种种掩护外衣。恐怖主义使用恐怖暴力作为自己的旗帜,其理论基础之一就是“武装宣传”。纵观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恐怖组织,成立之初也只是由几个、十几个极端分子所组成。他们的极端主义思想与理论很难为现实社会所接受,更不为那些受“利益驱动”的媒体所关注。为了“引起”人们对他们主张的重视,为了“强迫”政府接受他们的“政见”,恐怖分子找到了这条让世界不安宁的极端之路——恐怖主义。恐怖主义虽然以民众的生命为代价进行“武装宣传”,但他们并不承认自己是恐怖主义。他们往往找到许多貌似正义的理论伪装自己:把屠杀民众称之为“暴力革命”;把分裂活动冠名为“争取民族解放”;把宗教矛盾大写为“宗教压迫”;把极端民族主义谎称为“争取民族独立”,如此等等。以此,他们蛊惑了一些人;以此,他们煽动了一些人;以此,他们吸收了一些人;以此,他们也迎合了某些别有用心的“第三势力”的需要。
(二)恐怖主义为自身发展制造的怪圈。恐怖主义沾满民众鲜血的“血路”之所以能够走下去,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制造的一个怪圈。因许多客观原因而形成的贫困、贫富差异,成为被他们利用的工具;而他们的恐怖暴力活动又大大阻碍了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这种落后状况转而再次成为他们所谓“正确主张”的有利“注脚”。这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恐怖怪圈。在世界上恐怖活动的高发区,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现象:从英国的北爱尔兰、西班牙的巴斯克、法国的科西嘉,到斯里兰卡的泰米尔、菲律宾的棉兰佬岛,从非洲到美洲,大都如此。原因之二在于,恐怖活动不仅“引起”当地人民与政府的关注,更是“引起”国际社会,特别是别有用心的“第三势力”的介入。这也使得恐怖组织有了跨国活动的余地与资本,于是这块“乌云”越来越大。针对恐怖主义这种状况,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是打破这种怪圈的关键。
(三)“恐怖主义”定义问题仍是一个关键分歧。虽然国际社会认识到恐怖主义的威胁越来越大,但迄今为止对于什么是“恐怖主义”这个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世界各国政府,包括专家学者给“恐怖主义”所下定义已达150多个,这实质上也突显国际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矛盾状态。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来源不一,需对付的目标不同;二是,恐怖主义跨国活动的“一地策划,异地实施”的特点,导致一些“势力”把恐怖主义作为一张“牌”;三是,一些国家在恐怖主义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只打击对本国利益构成威胁的恐怖主义,有时甚至支持纵容对他国构成威胁的恐怖主义。
当然,国际社会反恐也有一些可喜的现象:在恐怖主义定义方面,许多国家都认识到,只要是针对平民的恐怖暴力活动就是恐怖主义;与此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家签署联合国通过的12项反恐国际公约;联合国在国际反恐中的地位与作用正在不断加强。
三、标本兼治全面防范打击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的发生发展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反恐斗争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反恐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严厉打击现存的恐怖主义;二是防止潜在恐怖主义的产生。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我们主张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要加强国际合作,标本兼治,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
(一)不断拓宽国际反恐斗争合作领域,使恐怖分子无处藏身。我们看到跨国活动是恐怖主义的主要活动方式之一,“一地策划,异地实施”的恐怖活动迫使国际社会必须进行反恐斗争合作。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国际反恐斗争合作的基础仍是双边合作。面对共同的恐怖主义威胁,从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采用双边合作方式较有成效。国际反恐斗争的多边合作正在蓬勃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一些地区性组织的反恐斗争合作上。基于一定的地缘与共同的利益,合作趋势良好。但这两种层面上的反恐合作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恐怖主义不会受这种合作区域的限制。因此,全球性反恐斗争合作仍亟待在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并机制化。
国际反恐斗争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用具体的措施来充实完善各种反恐协议、协定与公约,国际反恐斗争合作的领域也应随之不断扩大。由于恐怖主义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反恐合作既要有道义上的支持,也要有司法合作;既有情报交流,也有技术合作;既有经济制裁,也有联合军事打击;既有国家领导人的会面,也有具体执行部门相互协助,从而达到从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限制恐怖分子的活动空间,切断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使恐怖分子无论躲到哪里,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二)从挖掘恐怖主义的根源着手加强综合治理。恐怖主义之所以还很猖獗,还得到一些人的同情与支持,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还披着形形色色的伪装:民族的、宗教的、意识形态的,如此等等。如果将恐怖主义的这些外衣剥去,看清实质,其为达到一定政治目标而进行残忍屠杀的本质就会完全暴露。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恐怖主义在各种措施的严厉打击下仍在泛滥,还有其根源问题。贫困、贫富差距、国际关系中的不公正现象以及社会动荡不安、种族部族冲突等,在一定条件下成为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当前经济全球化的一些副作用还在加深加重这些问题。要彻底铲除恐怖主义,就必须采取综合治理。在打击各种现存恐怖主义的同时,更应注重解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不平衡,缓解国际社会矛盾,减少冲突,防止潜在恐怖主义的出现。
(三)加强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怖斗争中的主导作用。综上所述,反恐斗争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这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为了解决当前反恐斗争中存在的问题,使国际反恐合作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联合国不仅要发挥更大作用,而且要起主导作用。因为,联合国是二战以来经过近50年发展涵盖国家最为广泛的国际政治机构,作用非常广泛,而且联合国已有12项反恐国际公约,这已经为联合国在今后国际反恐斗争中的主导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以联合国为框架,建立和完善全球性的反恐斗争合作机构,是彻底解决恐怖主义问题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