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产权可以买卖吗
北京地区复的经济适用房分制为三类:
1、一类经济适用房:此类房产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满五年认定标准为房产证登记日期满五年或者契税表填发日期满五年),交易时产生税费大体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唯一不同的是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向房屋所在区县的保障房管理部门缴纳综合地价款,缴纳标准为: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的一类经济适用房缴纳网签价的10%,2008年4月11日之后的缴纳网签价的70%。但是现在购买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购买一类经济适用房资质的人才能购买,需要注意。
2、二类经济适用房(房本上一般标注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此类房产也叫回迁房,可以上市交易,没有年限限制,交易时产生的税费与商品房大体一致,唯一不同的是此类房产在交易时会产生网签价3%的土地出让金。
3、央产房中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此类房产需要咨询单位房管部门,或者去北京市蓝岛大厦央产房上市大厅咨询是否可以交易,一般来说是不允许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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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了吗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⑶ 北京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是什么
如果是两人结婚买房,就是有一个是
北京户口
,取得户口年限是5年以上,两个人版年收入是36300.00,不能缠裹这个数字权,净资产,包括汽车、房产、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这个不能超过27万,人均平米数20左右,根据你的条件和审核来定。
⑷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产权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是,这有条件限制。
一是,如果已经转为个人完全产权的,这个就完全由个人处置,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等等。这是可以买卖的。
二是,没有完全产权的有两种情况。
1、完全住够满五年的,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
2、不满五年的,这个还不是自己所有的产权,相关部门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的。这个是不能够由个人买卖的。
三是,十八大刚出来一项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后经济适用房有两个方案,要么上交80%的税,或者以后如果你卖的话国家有优先权收回此房屋的(这两个方案现在不知道执行没有可以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每个地区政策落实的不一样),并且经济适用房如果交易的话需要你当初和国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合同上面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这种只能在五年后,才能由个人买卖。
⑸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在北京如何申请和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适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北京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政府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户籍所在区登记轮候,不能跨区域购买经适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曾离婚,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3)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
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⑹ 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分抄两类:一类袭,普通经济适用房,需要满五年,上市审批之后才能按照正常的商品房流程交易!但是上市需要比其他的满五年的要多要交10%的综合地价款,一类,回迁经济适用房,不需要满五年,只需要补交一个3%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商品房交易流程交易!
⑺ 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1.经济适用房需交纳哪些费用?
答: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推出的带有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购买经济适用房需交纳如下费用: 税费 在交易过程中: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在申办产权过程中: 5、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6、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7、印花税:每件5元 如买方通过银行贷款付款的,需支付的费用除利用公积金贷款不须支付评估费用外,其它与上述商品房所交费用一致。 物业管理费 按《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第163号)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2买卖
1、买方必须具备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审批时一般会考核申请人的现有住房面积是否达标、户籍归属以及家庭年收入;
3、北京地区目前规定是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但是政策马上要调整
⑻ 2008年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满五年后买卖什么政策
北京市建委会同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以4月8日为“分水岭”,实行“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北京市建委表示,新房和老房的区分方法,以《通知》下发之日是否签订购房合同来区分。下发之日后签订合同的为新房,下发之日前签订合同的为老房。
其中,对于新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上市出售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对于老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交易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可上市交易,补交价款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⑼ 北京要卖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1.
经适房
政策1、
经济适用房自
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
土地出让金
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
买卖合同
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⑽ 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