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4字头起 常州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进行买卖
现在常州房价居高不下,大部分楼盘房价都涨上万元了,便宜的楼盘基本都位于乡镇,或者很偏远的地方,地理位置好一些的新小区让许多刚需族望房心叹,因此很多常州人将置业目光放到了安置房或者经济适用房上面,虽然小区环境很一般,物业一般,但是位置好,周边配套好,最重要的是房价便宜。
常州市市区目前共有政府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7个,4000多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入住,随着蓝天新苑和飞龙新苑交付满5年,全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已陆续达到上市交易年限要求。
从常州房管局官网获悉,根据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需上市交易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缴纳相关费用,因此,日前常州方管局联合市财政局、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公布常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的通知》(常房发〔2017〕4号)。
该通知综合考虑保障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经济适用住房新老政策的衔接,确定蓝天花园、陈渡新苑、丽华三村续建一期、丽华三村续建二期、景秀世家等5个小区的上市交易指导价维持不变,蓝天新苑和飞龙新苑的上市交易指导价在对小区市场价格调研的基础上确定。
各小区上市交易指导价(基价)为:
蓝天花园:4700元/平方米
陈渡新苑:4200元/平方米
丽华三村续建一期:4600元/平方米
丽华三村续建二期:5000元/平方米
景秀世家:5500元/平方米
飞龙新苑:5500元/平方米
蓝天新苑:5500元/平方米
想要购买常州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或者安置房的购房者,不妨参考下上述指导价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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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但也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❸ 常州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卖给外地人吗
根据《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产权内是有限的,经容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上,加盖有“经济适用住房”印章。 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出售收入缴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也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满5年的,可以转让。但应当按照转让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相关费用,缴纳的费用缴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购房人向政府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❹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专。具体时间以购属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❺ 常州经济适用房政策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专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属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❻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6)常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