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西安市阎良区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阎良的经济适用房价格
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领表,然后就是填写表格和提供证明,经济适用房价格需要你自己去出售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售楼处咨询
❷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七大条件
2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4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7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8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经济适用房申购要提供税收证明
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❸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手续到期能不能再续,再续的话要什么手续。
可以再续,流程如下:
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条件:
首先,经济适用房满足条件是可以上市出售的内,各容城市的政策略有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
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其他手续和商品房交易一样。
❹ 我户口是阎良区公安局的,在西安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阎良区的好像在西安市申请不了的吧
❺ 经济实用房中所谓的西安市户口是指西安市城里的还是包括远郊的例如阎良区
买经济适用房,户籍限:未央、莲湖、新城、雁塔、碑林、灞桥,其他郊县户籍只可以购买郊县(或区)当地经济适用房
❻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七大条件
2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4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7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8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经济适用房申购要提供税收证明
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满意请采纳。
❼ 阎良区经济适用房在哪块
阎良区年丰路以西、关中环线以南、迎宾大道北延段以东、阎良老街道西延段以北
❽ 请问西安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西安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也就是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8)西安市阎良区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应当持核准文件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实际购房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人须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差价款补交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凭《购房证》办理贷款和合同备案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购买人所交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未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
❾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没有入住交物业费吗
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物业费,但是经适房的物业费与商品房的物业费缴纳有所不同。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物业费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经济适用房的交费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产权人进行交费;而商品适用房的交费主体则包括了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等等。相对来说,经济适用房交费主体单一避免了很多纠纷。
(2)经济适用房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以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而不包括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从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中支出;而商品房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的物业管理,包括了很多个项目,如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管理人员的薪金费用、公用水电支出费用、物业财产保险费用、节日装饰费用、行政办公支出费用等等。
(3)经济适用房需缴纳的物业费为国家最低标准;而商品房需缴纳的物业费则按照等级进行收费,且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物价水平以及相关规定来定价。
❿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材料需要哪些
目前,抄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8、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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