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经济适用房上市了,就属于什么性质了,什么时候可以卖
上市就是证来满5年,取得了房源子的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⑵ 我们已经买过经济适用房还能再买么
不可以了,按照地方有关规定,你已经享受过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不能再享受了,尽管你目前名下已无经济适用房,但是你名下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记录,他们一般审查时不会让你通过的,除非你找到内部人……
⑶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前提是要住够五年,具体规定如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3)经济适用房已经上市可以购买吗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房背景编辑: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⑷ 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条件
国务院2007年制定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对经适房上市做了明确的规版定。
第权30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据此文件精神吗,业主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产权,居住满五年后,缴纳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的经适房,可以同普通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或用于出租。
⑸ 购买了 上市的经济适用房 以后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是一样的。其实就是商品房,弄个低价卖给你。当然了,有些限制,比如限制几年内不允许交易。还有一辈子就能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如果你买了再卖了,以后再有经济适用房,也没有你的份了。这个限制要看各地的具体不同政策了。但是总的来说,是没区别的。可以放心购买。
⑹ 经济适用房现在可以交易吗听说5年后可以。还有什么规定吗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6)经济适用房已经上市可以购买吗扩展阅读
备受关注的杭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和回购办法于15日出台。该实施意见明确,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经适房上市对当地房价影响有限。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则表示,该新则在北京试行可能性不大。详细情况请听本台记者李蔚、浙江台记者张国亮发回的报道。
这份《实施意见》规定自2004年9月1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如果要上市交易,必须将按照届时公布的房屋评估价与当年购房价价差的5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如果是2004年9月1日之前购买经济适用房,上市所需要交纳的费用总体来说费用不是太高,以土地出让金为主。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陈慷介绍:
“在04年9月1号之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上市交易按照杭价服(2004)43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算相应的费用。”
按照规定,不满五年的经适房不能上市,但是可以申请回购或内部循环。关于回购,有两种情况,一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未满5年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
二是《实施意见》施行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
回购时折旧按每年2%计算。而内部循环是指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3年后,可以将该住房买卖或赠与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办理申购资格审核手续的家庭。内部循环买卖总价不得超过原购买总价。
杭州经适房上市意见出台之后迅速引起业内的关注。不过,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工作人员看来,此意见对经适房上市的影响有限。
“对杭州二手房房价的影响可能不会太大,因为经适房(上市)量可能不会太多,大多还是正规的二手房,影响不会太大。”
有舆论认为,杭州版经适房流通规则其实就是在试水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对此,知名财经评论专家叶檀女士认为,当前杭州的这一新政策的具体效力还有待评估。
她表示,所谓的长效调控就是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市场上的商品房的价格涨跌政府最好不要插手,保障房应该应保尽保。她说:
“现在其实保障房最重要的问题是效率和收益的问题,就是有的地方,他的保障房根本没人住,因为太偏僻;有的像经济适用房,非常豪华,像北京天通苑,五年之后上涨的所有收益都归保障房持有人,这个就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
其实杭州的做法就是扭转这种保障房拥有者全额拥有自本立得的不公平现象,从长期来看是一个夯实基础的举措。”
政策30天后在杭州正式运行,那么其他房价“涨声”不断的一线城市是否也有效仿的可能呢?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鉴于北京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该新政策在北京试行可能性不大。
“北京再分配的经济适用房已经限制上市了,过去建的经济适用房曾经跟老百姓有过承诺,那个年代的可以上市,以后再建的就不能再上市了,封闭运行,就是说当你的收入状态或者是你已经不再是经济适用房的适用人群的时候这一类房你要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