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经济适用房翔和雅苑2014年第五批还有房没有了准备明年申请,谢谢!
准入标准
● 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 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万元,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 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12月1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试点区城镇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政策问答》),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本月起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
对此,业内资深分析师薛建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投入,会对目前房地产行业过盛的“买气”有一定抑制作用,预期会有更多的购房者因为房价过高而保持观望,从而给近期过热的楼市降温。
房源“适用”
12月9日,由上海城建集团承建的外环线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基地之一——徐汇华泾基地全面结构封顶。该基地将于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二结构砌墙施工,并于明年11月30日前正式交房。
一天之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政策问答》中披露了徐汇、闵行两区试点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房源。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闵行区的房源安排在该区筹建的颛桥镇鹤翔路“翔泰苑”小区;徐汇区的房源安排在上海市统筹建设的两个小区内:松江泗泾基地新家园路的“新凯家园”小区和闵行浦江基地召楼路的“博雅苑”小区。
记者了解到,上述小区都临近轨道交通站点或公交线路站点,其中“翔泰苑”靠近轨交5号线北桥站;“新凯家园”位于轨交9号线佘山站附近;“博雅苑”则邻近轨交8号线联航路站。同时在小区附近有公交站线与轨道交通接驳或直达市区。
目前,上述3个小区都基本达到现房交付阶段,住宅的建筑质量和小区环境可以与附近商品住房媲美。周边的商业、卫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设施均已规划并将陆续建成。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堃华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同时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体现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记者了解到,此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购买的房型按照卧室的数量,分为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建筑面积分别为45、65和85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层住宅的各种户型,建筑面积均略大于多层住宅。
房价“经济”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薛建雄进一步指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机构拟订定价方案,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或区政府批准。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本次试点供应房源的销售基准价格为:闵行“翔泰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多层,销售基准价格5200元/平方米;松江泗泾“新凯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有多层也有高层,多层的销售基准价格为4800元/平方米,高层为5100元/平方米;浦江基地“博雅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高层,销售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数据显示,剔除别墅项目后,今年1-11月,泗泾板块的商品住宅均价为8240元/平方米,浦江镇是12568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泗泾板块为普通商品房的58%,而在浦江基地,这一价格仅仅为普通商品房的40%。而“翔泰苑”应该属于瑞桥板块,目前市场均价是12494元,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同样为这一数字的40%。
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在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均不超过10%。销售基准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另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家庭拥有有限产权。
成效“待定”
“就个人而言,我并不赞成城市政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房。”印堃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经济适用房的推出不能根本上解决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穷人还是买不起房,社会保障应该解决的是居民的居住权而非财产权”。
薛建雄也认为,以目前确认的经济适用房定价,确实已经低于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可以缓解中低收入者买房压力,让他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不过,这个价格对于家庭人均收入2300元以下的家庭来说,购房压力还是比较大”。
按照《政策问答》的规定,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00元,且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以一家三口为例,如果购买一套二居室65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至少需要31.2万元,但申请家庭总财产不超过21万元。
因此,在印堃华看来,政府在解决城镇居民购买住房问题上“思路要转变一下”,提供更多的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限房”(即:限房价、限地价),此外,在旧区改造的时候投入更多动迁配套房,从根本上解决“买房难”的问题。
②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可以一直住下去吗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可以根据5年的期限判定如何进行交易。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2、尚未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相关机构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③ 上海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④ 上海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版口5年以上;(2)已婚的权(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⑤ 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和条件
准入标准
● 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 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万元,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 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12月1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试点区城镇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政策问答》),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本月起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
对此,业内资深分析师薛建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投入,会对目前房地产行业过盛的“买气”有一定抑制作用,预期会有更多的购房者因为房价过高而保持观望,从而给近期过热的楼市降温。
房源“适用”
12月9日,由上海城建集团承建的外环线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基地之一——徐汇华泾基地全面结构封顶。该基地将于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二结构砌墙施工,并于明年11月30日前正式交房。
一天之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政策问答》中披露了徐汇、闵行两区试点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房源。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闵行区的房源安排在该区筹建的颛桥镇鹤翔路“翔泰苑”小区;徐汇区的房源安排在上海市统筹建设的两个小区内:松江泗泾基地新家园路的“新凯家园”小区和闵行浦江基地召楼路的“博雅苑”小区。
记者了解到,上述小区都临近轨道交通站点或公交线路站点,其中“翔泰苑”靠近轨交5号线北桥站;“新凯家园”位于轨交9号线佘山站附近;“博雅苑”则邻近轨交8号线联航路站。同时在小区附近有公交站线与轨道交通接驳或直达市区。
目前,上述3个小区都基本达到现房交付阶段,住宅的建筑质量和小区环境可以与附近商品住房媲美。周边的商业、卫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设施均已规划并将陆续建成。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堃华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同时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体现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记者了解到,此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购买的房型按照卧室的数量,分为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建筑面积分别为45、65和85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层住宅的各种户型,建筑面积均略大于多层住宅。
房价“经济”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薛建雄进一步指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机构拟订定价方案,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或区政府批准。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本次试点供应房源的销售基准价格为:闵行“翔泰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多层,销售基准价格5200元/平方米;松江泗泾“新凯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有多层也有高层,多层的销售基准价格为4800元/平方米,高层为5100元/平方米;浦江基地“博雅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高层,销售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数据显示,剔除别墅项目后,今年1-11月,泗泾板块的商品住宅均价为8240元/平方米,浦江镇是12568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泗泾板块为普通商品房的58%,而在浦江基地,这一价格仅仅为普通商品房的40%。而“翔泰苑”应该属于瑞桥板块,目前市场均价是12494元,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同样为这一数字的40%。
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在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均不超过10%。销售基准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另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家庭拥有有限产权。
成效“待定”
“就个人而言,我并不赞成城市政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房。”印堃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经济适用房的推出不能根本上解决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穷人还是买不起房,社会保障应该解决的是居民的居住权而非财产权”。
薛建雄也认为,以目前确认的经济适用房定价,确实已经低于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可以缓解中低收入者买房压力,让他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不过,这个价格对于家庭人均收入2300元以下的家庭来说,购房压力还是比较大”。
按照《政策问答》的规定,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00元,且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以一家三口为例,如果购买一套二居室65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至少需要31.2万元,但申请家庭总财产不超过21万元。
因此,在印堃华看来,政府在解决城镇居民购买住房问题上“思路要转变一下”,提供更多的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限房”(即:限房价、限地价),此外,在旧区改造的时候投入更多动迁配套房,从根本上解决“买房难”的问题.
⑥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是全市统配的吗
这个是区里统配的
⑦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上海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版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权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⑧ 201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街道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登记
越快越好是必然的
⑨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在哪里查询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查询:
1:可以登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回
2:首页-信息公答开-最新信息公开
3:公布各个区域的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申请家庭登录公告,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4:也可以到各个区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