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海南省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申请
(一)家庭户籍条件申请人须符合如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
2、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二)家庭收入和资产条件:
1、2017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 26530元(含)。单身居民申请的, 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39790元(含);
3、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60000元(含)。
(三)家庭住房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优惠住房,或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房产。
2、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
(1)儋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扩展阅读: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二)提交材料:
1、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住房保障窗口领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无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直接填报,须提交租赁证明或租赁合同。自有住房面积不达标的申请人须提交房屋面积文件(房产证或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保局)出具工资及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自由职业的申请人个人申报收入,由街道、社区予以佐证,并出具确认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家庭须提交结婚证,离异或再婚家庭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申请方法和地点申请人持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非本市户籍的需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❷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一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有申请地户口并且达到一定年限,你不具有沈阳市户籍,可能不具有申请资格,除非你的任何一位同住的家庭成员具有沈阳市户口。
租房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都可以证明你在沈阳的居住期限,也可以请单位或派出所开个证明。
2、沈阳的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你可以电话咨询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的社保所住房保障办公室。
3、北京申请经适房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供参考:
——具有北京市户籍满3年,本科在北京读的4年不算,但在北京读研究生期间算数;
——以个人名义(即家庭成员只有你一个)申请需满30周岁;以家庭名义则无年龄要求;
——家庭财产低于一定标准,家庭年收入低于一定数额,具体视申请家庭人数而不同;
——家庭现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数额;
——独生子女可以带本地或老家的父母申请;
——申请人数越多,住房面积(居室数)越大。
4、申请程序是:填表——交材料——街道、区、市住房保障部门逐级审查——资格备案——等待房源——参加摇号——中签的选房、不中的等下批房源——签订买房合同。
5、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沈阳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 82978624
沈阳市各区、县(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电话
和平区 83303071
于洪区 25320523
蒲河新城 88041878
沈河区 24859056
经济技术开发区 25372185
新民市 27610255
大东区 24341267
苏家屯区 89816694
辽中县 87898660
皇姑区 86863010
沈北新区 89603701
康平县 87343241
铁西区 31015810
棋盘山 88051499
法库县 87117201
东陵区(浑南)24231902
❸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版5年以上;(权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❹ 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啊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等。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4)儋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❺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家庭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5)儋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❻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杭州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版区常住城镇居民权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48平方米;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已婚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
❼ 海南儋州2012年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8月9日至9月30日,为海口市2010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时间。9日,记者从省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大前提是拥有海南户口。申购者需有海南户口据悉,海南全省预计2010年建经济适用房10400套,总面积达82万平方米。今年,海口市第一批已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共计2272套,套型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其中,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北侧的福秀小区内有510套,位于龙华区滨涯路的南海花园有756套,而位于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北侧的南江花园内有1006套,预计每平米价格在4000元左右。此外,各市县经济适用房售价还需根据各市县的具体情况定。《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是本地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一个大前提就是必须拥有海南户口。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线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经了解,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海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三个条件只是一个大前提,各个市县在省住建厅的监督下,必须根据本市县的情况制定细则,也就是说各个市县的具体管理规定会有不同。海口申购经适房需满足三大基本条件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工作规程,对申请条件、申请受理程序、审核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海口市的经济适用房以中小套型为主,小套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适合申请人家庭成员在3人以下),中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适合申请人家庭成员在4人以上)。目前申请海口经济适用房必须达到三个基本条件,一、拥有海口常住户口,在辖区内工作并缴交社保满8年;二、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三、人均年收入不高于13712元、人均资产净值低于9万元。居民在申请期限内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购买或者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家庭户口本、成员身份及婚姻状况证明;二、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证明;三、所在单位或者居住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四、市、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住房保障部门将按初审、复审、公示、批准等程序进行审核。申购经适房应注意事项据住房保障部门介绍,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以中小套型为主,参照海南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适度控制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开发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利润按不高于3%核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直接开发建设的,不得有利润。《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4类不得申请的对象。一是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二是已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三是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四是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过房产的。此外,申购的家庭还需要注意的是,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实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将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❽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可以分为限价房和廉价房,因为其价格比普通房屋要便宜,所以收到很多人的欢迎,但是既然要购买,就要知道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一、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售房者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属证书才会受国家法律保护。
2、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符合转让的条件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一定年限后,才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3、所购房屋没有被查封或设定抵押权
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房产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交易过户的,同时如果抵押人已经抵押了房屋,想要进行售卖就需要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
4、房屋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房权
购房者所购的房屋如果存在租赁关系,承租人对该房屋拥有优先购买权,售房者如果要出售房屋应先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认可。
5、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并且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应具有当地户口,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户籍满3年。此外,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在12平方米以下。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知识,实际情况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购房者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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