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户籍在青山,但没有房子,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经济适用房是给无房户以及住房困难户的,你是无房户,当然适合申请经济适用房了,你到你内户籍所容在地房产分局,也就是青山区房产局去申请。还有一个条件,你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武汉市平均收入。前不久,我打电话问过青山区房产局,他们给我说过,好像是1600元,要是你的收入低于这个数,才可以申请,高于这个数是不能申请的。其实,要是收入低于这个数,就是有条件申请,恐怕也买不起,那就看你怎么样把收入弄到低于这个数。房产局还要在你所在居住地公示,大家没意见,也就是说你申报的没有人有异议,房产局才给你资格证。
Ⅱ 申请经济适用房房子还没有拿到但是已经首付家庭申请人其中一人死亡,房子国家会收回吗
其中一人死亡不会妨碍继续拿房子的,除非是申请家庭一个户口本都没了!
Ⅲ 我和妈妈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在等待这一年我结了婚,有了宝宝,老公也没有房子,我想问一下这个怎么办
像你的情况,可以去选房,加他们办事的把你的老公和宝宝都加上,能给你二室一厅的就最好了,看人家夫妻三口之家的能单独要上二室一厅的吗?你妈能另外独立一室户最好了。尽量这次争取。如最后不满意,就放弃这一次。 今年还可以重新申请,因为人口是关键,你们争取能要个二室一厅和一室一厅的以上,这样面积比单单是你和你妈两个人申请要大许多。 今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会更放宽的。
Ⅳ 但是户口成了黑户,又没有房子,要怎样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版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权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Ⅳ 经济适用房申请期间名下有房了怎么办
申请适用房的条件: 一.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三年; 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一人户家庭、二人户家庭、三人户家庭、四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二二漆00元、三陆三00元、四5三00元、5二900元、陆0000元; 三.申请家庭总资产为一人户家庭低于二四万元,二人户家庭低于二漆万元,三人户低于三陆万元,四人户低于四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四吧万元; 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一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有车族不能申请经适房! 经适房申请四月二0日到5月二0日 廉租房申请陆月一日到陆月三0日,两个细则请看清 记者昨天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同时于昨天正式出台。 二0一0年度的这两个细则根据二009年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面和廉租住房保障面,审核机制更加严格。其中,有车一族不能申请经适房的规定引人眼球。 四月二0日开始申请 据了解,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时间从四月二0日开始,截至5月二0日(法定假日除外)。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各街道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可到集中受理点(市区花园路陆一陆号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南湖区、秀洲区所辖各镇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需要申购的家庭请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0一0年市区廉租住房申请受理时间为二0一0年陆月一日至陆月三0日(法定假日除外),受理地点在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镇政府。需要申请的家庭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期限内,由家庭户主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经适房细则有六大改动 据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有陆个方面。 一是放宽了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审核标准,从二009年的一陆9四一调整到今年的一吧一吧四元。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家庭的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异须满三年以上。 三是针对一些特殊困难申请家庭,如因家庭成员身患重病转让住房的,增加相应的规定。 四是改变了受理模式,根据这几年受理情况,考虑到各乡镇群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到市区集中受理多有不便,二0一0年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受理模式,由各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五是放宽了纳入申请人家庭现住房面积核定范围的转让时间,从二00四年一月一日(含)后调整为二005年一月一日(含)后。 六是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商品住房价格波动联动的机制,具体补贴标准每年由市物价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房委办对外公布。 廉租住房细则 修订5个方面 《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主要有5个方面作了修订。 一是放宽了家庭人均年收入审核标准,对低收入无证困难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审核标准,从低于前一年度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放宽到二.5倍,进一步扩大了保障面。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家庭的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异须满三年。 三是对住房转让时间作了年限规定,申请家庭在二005年一月一日(含)后转让的所有住房面积(包括拆迁安置选择货币安置的面积)计入核定面积,之前转让的房屋面积不再计入核定面积。 四是增加了有证低收入家庭中属低保无房户,且至少有一人年满55周岁的、家庭成员中有军烈属的两种情况可申请实物配租。 五是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有证低收入家庭从一一元/月/平方米提高到一三元/月/平方米,无证低收入家庭从一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一一元/月/平方米
Ⅵ 申请经济适用房,一方在外地有房怎么办
外地有房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内买经济适用住房容: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经市政府批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Ⅶ 请问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是没有房的,但后来买了房后经济适用房又申请得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还可以得经济适用房吗
第三批经适房准入标准: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版 。
2.申请家庭成权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5.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Ⅷ 请问以前有房现在没有了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申请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Ⅸ 经济适用房!请专业人士帮我解决下!经济适用房没有房产证,该怎么办!
规划的13栋 现在多了 当然不给证了!!
没证的房违法的! 将来怎么赔偿专不知道!也许一分不赔属偿!也许少很多! 不可能和别人一样!
不倒闭你也证明不了房是你 唯一的证明就是证!其他的任何单位个人的任何证明都无效!
没办法留给别人因为没办法过户。。 没人来拆你们一直住!
正规合同当然受保护了! 不过你买的是多出那栋 那栋根本不合法 更不会有合法合同 你们私下的买卖合同违法的!
赶紧退了把 这样的没产权房 本地只1000多一平方 还基本卖不出去! 比经适房价值底很多! 买这个房你亏大量!
Ⅹ 如果已经申请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商品房吗
可以购买商品房,但经济适用房需退还。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内条已经购买经济容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