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济开发区有哪些
中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工业基础雄厚,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的科技力量,且外贸也较发达。但由于各开发区的地理位置不同,且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也有差距,因而其开发模式也不相同,大体分为4类:
①发展尖端科技,建立新兴产业的开发区。
它所依托的城市一般是工业基础较雄厚,工业门类较齐全,科技和经济管理水平较高,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如上海和天津;
②沟通内外经济联系,发展转口和出口贸易的开发区。
一般毗邻深水良港、交流网络发达,地处国际航运发达的地区,并具有较广阔的腹地、对外经济活跃的开发区,主要起传递经济信息,积极发展出口创汇,增进中外经济联系和交往的作用,如大连、宁波等;
③开发旅游资源,发展第三产业,适用于地处风景名胜、周围地区旅游资源发达的开发区。
重点是发展旅游业、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
④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开展中外经济合作的开发区。
为加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必须完善其投资环境(如制定经济优惠法规,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等);充分利用其所依托城市的经济、技术、对内外经济联系和宽广的腹地优势;建立一个政企分开的高效率管理机构。
② 请问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局干什么的
1、全称是发展规划局,是对开发区进行招商引资,然后全程跟踪并服务的一种服务机构,还行,工作杂,要求服务质量,上下受气
2、个人感觉,还是事业单位好,进了企业挣的没这多
3、合同我倒不清楚,不过你可以随机应变,一般不会是什么大问题,劳动合同这类的吧。
③ 想要了解一下城市经济开发区现状
1区位分析
具有明显的沿海倾向性和经济中心趋近性。从大的区位来考察,其分布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我国城市经济开发区约有80%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约占15%,西部地区仅占5%。从小的区位来讲,几乎所有的城市经济开发区都集中在交通便捷,靠经济中心、自然条件好的区域中心。
城市经济开发区集中在沿海并依托区域经济中心的特征,表明开发区今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推进和宏观经济水平的稳步上升。
2性质级别
基本上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不同级别的开发区的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对开发区的支持上。国家级城市经济开发区是国家为经济发展战略推进实施的需要而设置的,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中央政府的长期政策倾斜。中央一般采取资金与政策交互支持的办法,诱使开发区良性发展。使国家级城市经济开发区完整的规划得以循序渐进并具有良好的远景。而省市一级的城市经济开发区,由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权力弹性有限,因而地方政府对开发区建设的推动力较小。因此,我国目前城市经济开发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地方型城市经济开发区上。开发区类型的广泛性是我国城市经济开发区的重要特征,也是其内容创新的体现。但类型的纷繁复杂将使开发区的建设难以形成统一的策略。
④ 我国的开发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1.是中国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经济区域。
2.是吸收外商投资最集中的经济区域。
3.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区域。投入成本少、产出效益高。
4.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主导地位的区域。
5.是发展潜力大、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
6.是基础设施先进、支撑体系健全的区域。
7.是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开放度高的区域。
8.是具有优越的投资政策和良好的法律环境的区域。
⑤ 经济开发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创举。1984年5月,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倡导并积极推动下,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建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大决策,此后相继批准了大连、秦皇岛、天津等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今 全国已有122家国家级开发区以及1500多家各类开发区。
27年来,开发区始终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发展方针,艰苦创业、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大胆实践,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优化产业调整结构、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积累了重要经验,有效地发挥了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一是有力地深化了改革扩大了开放。27年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不断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体制,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既为自身发展增添强大动力,又为国内相关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成为我国吸收外资的重要载体、平台和对外贸易的重要基地。2008年,出口总额2051亿美元,占全国14%;进口总额1804亿美元,占全国1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95亿美元,占全国21%,连续多年比重超过20%。
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的实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所在地最主要的经济增长点,主要经济指标在所在城市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额,已经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成为着力打造城市圈和经济带强有力的支撑点。2008年,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5万亿元, 占全国5%,增幅高于全国同期1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占GDP比重72%;工业总产值近4.6万亿元,占全国9%;税收收入2481亿元,占全国5%。
三是有力地推进了我国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25年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通过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带动了传统产业升级;同时不断优化投资结构,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水平,2008年,高新技术产值已占开发区工业产值的一半;通过加强国际生态领域合作,着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核心集聚区,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的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提升了国际竞争力。
四是有力地推动了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25年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注重集约经营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成为我国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加快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成为全国科学发展的引领示范区。2008年,开发区创造了约占全国5%的GDP、5%的税收收入、16%的进出口总额,吸收了21%的外商投资。
⑥ 中国国家级开发区经济排名
中国共有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5年9月数据),其中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回198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答设立的全国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去年9月,商务部发布了中国首个《中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报告》(2005)。报告对2004年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分析,并对它们的综合投资环境进行了评价。《报告》指出,33个设立时间较早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名前10名依次是:天津、广州、昆山、青岛、漕河泾、烟台、北京、大连、南京、杭州开发区;15个新批准的中西部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依次是:合肥、长沙、呼和浩特、郑州、成都、太原、西安、昆明、南昌、南宁、石河子、西宁、贵阳、银川、兰州开发区;5个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的工业园区综合排名依次为:苏州工业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厦门海沧投资区、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⑦ 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经济开发区根据开发区的规模等级,可以分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市级开发区等。中工招商网资料记载,由国家划定适当的区域,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兴办一两项产业。同时是给予相应的扶植和优惠待遇,使该区域的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
2、作用不同
经济特区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建立经济开发区,有的是为了推动科学研究,开发高技术产业,故又称为技术开发区。有的是为了引进外资,扩大出口,故又常常把这一类经济开发区与出口加工区相提并论。经济开发区是国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载体,在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进程里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3、优势不同
开发区根据国家相关外资产业政策,对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鼓励类项目进行税收减免(如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优惠提供工业用土地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各种资金和实体投资办厂、办公司。
建立经济特区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⑧ 沧州开发区的经济发展
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沧州开发区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加快“三区一县”建设和发展市本级经济的有利契机,立足于工业新区,逐步将沧州开发区打造成为高新区的功能定位,精心打造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好的发展态势。
——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加强
2005年,沧州开发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亿元,同比增长39.1%,是“九五”末的20.5倍。全区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共引进项目83个,总投资40.73亿元。2005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亿元,同比增长69.2%,增速位居全市第三位,从2002年到2005年三年中工业销售收入番了3翻。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九五”末的12.2倍。外向型经济发展较快,2005年实现出口创汇2400万美元,同比增长44.3%。其中,直接出口增速在全市位居第五位。贸易出口总额是“九五”末的6.3倍,年均增长41%。
——工业经济加速发展,增长势头强劲
2005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44.5%,是“九五”末的11.6倍,年均增长63.5%;实现工业增加值6.2亿元,同比增长51.2%,是“九五”末的20.8倍,工业增加值、利税、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市位居前三位,这表明工业经济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突破。逐步形成了以天马活塞、鑫源泰钢管、长丰机械等为代表的机械加工装备制造业,以天成药业、万岁药业、世纪唐威为主的医药产业,以大荣包装、长生工艺、盛天禧食品为代表的轻工等三大主导产业。随着万圣环保、科泰软件园、生态菌、宝恩科技等一批高新技术项目的进区,高科技产业对我区经济的贡献率也得到有效提升。
——投资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入3.2亿。一期投资6000万元的开发区“创业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即可投入使用。投资500万元对区内桥梁及道路进行了维修改造。投资900万元对区内道路进行了绿化、亮化,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同时,对区内各主要道路全部亮化。投资700万元对斜跨全区的高压线路进行了改造,并兴建电力开闭所。投资200万元对区内河流、排水管网进行了改造,有效解决了区内排水问题。投资1300万元的高标准中心学校已经开工建设,投入使用;创业辅导基地项目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另外,我们还采取企业投一部分、开发区投一部分共同对“一角两线”(沧盐路、石港路开发区段)进行了改造。另外,为保障日韩小企业以及高科技中小企业顺利入区,我们积极启动了“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并获得河北省中小企业局的支持。该基地一期投资7000万,总建筑面积22万平米,可满足50余家企业的生产需要。2万平米标准厂房已经开工建设,即可投入使用。
——招商引资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确定了“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产业”的原则,坚持“面向欧美重点项目,面向日韩、东南亚中小企业,面向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进行招商,重点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外资项目。我们在原招商局基础上,成立了招商二局,进一步充实招商队伍;全面改版了开发区网站;聘请了日本小林修、意大利桑德鲁等十几位国内外招商代理,并聘请驻区十七位企业家作为经济发展(招商)顾问。先后组织了赴欧洲、日本、韩国、台湾以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区招商活动,与日本、韩国、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建议了招商往来,达成了日本工业园项目、印度EKC公司与沧州燃气合资生产燃气钢瓶、意大利陶瓷设备生产等一批项目合作意向,储备了一批在谈项目,为今后招商引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项目建设进程加快
一是项目数量稳中有升。2005年全区建设项目58个,总投资29.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23个,总投资12.7亿元。基本达到了竣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二是项目质量显著提高。围绕信息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工程等先导产业,引进了科泰教育软件项目、生态菌、原花青素提取等一批高科技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总投资1.8亿元的中兴实业工业园、总投资1.1亿元的通用工业园、总投资1.2亿元的天泰建筑用套筒等三个投资超亿元的大项目即将陆续开工;总投资1580万美元的印度EKC公司与沧州燃气公司合资生产燃气钢瓶项目也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三是根据用地趋紧的现实,对现有土地进行逐宗核实,针对部分企业占地多或不能开工的情况,采取有偿方式收回土地近300亩,并重新安排了新项目。同时,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场地增资扩产,促成了长丰机械厂投资1亿元技改项目等12个增资扩建项目相继落地。四是扎实做好农村工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积极推进了农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区财政出资组织失地农民的转移培训。同时,清偿了建区以来欠农民土地出让金4000多万元,保障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稳定大局。
——不断创新机制和管理制度
2004年以来,集中开展了“增强自身素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学教活动,设立了集中审批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沧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奖惩办法》、《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和《主任特别奖奖励办法》;健全了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了机关车辆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我们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开发区保持了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生机与活力,为加快开发区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与源泉。
⑨ 对国家级开发区,我国都出台了哪些重要政策
国家对国家级开发区都给予的支持,主要体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15号)、《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商资发〔2006〕257号)、《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10〕209号);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94号)等文件精神上,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政管理政策
1、坚持和完善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机构一般是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除其中具有企业性质的外,根据授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不与所在行政区合并管理或取消管委会建制。(国办发〔2005〕15号第5条)
2、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保持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体制”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原则上国家级开发区不得与所在行政区域管理机构合一。
根据新时期发展要求,研究制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制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开发区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将精简高效、务实亲商的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制度化。(商资发〔2006〕257号第63条)
3、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制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开发区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和管理职权,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选择体制改革条件比较成熟的国家级开发区,设立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商资发〔2006〕257号第86条)
二、外商投资政策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和限制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地方审批机关)负责审批和管理。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额按注册资本计,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额按评估后的净资产值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限额按并购交易额计。(商资发〔2010〕209号第1条)
2、单次增资额在限额以下的增资事项由地方审批机关负责审批和管理。(商资发〔2010〕209号第2条)
3、限额以上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由地方审批机关负责审批和管理。(商资发〔2010〕209号第3条)
4、注册资本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性公司和资本总额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由地方审批机关负责审批和管理。(商资发〔2010〕209号第4条)
5、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商务部审批外,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包括限额以上及增资)由地方审批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需取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前置许可或向其征求意见的,应取得书面文件或同意意见。金融、电信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商资发〔2010〕209号第5条)
6、由商务部、原外经贸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事项(除单次增资达到或超过限额以及涉及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情况外)由地方审批机关负责审批和管理。(商资发〔2010〕209号第6条)
三、土地政策
1、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按城市分批次用地形式单独组织报批,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国办发〔2005〕15号第7条)
2、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制定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政策措施。(国发〔2010〕9号第18条)
四、财税金融政策
1、促进国家级开发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股权式投资实体,投资区内高成长性的企业,建立推进市场化的金融合作模式。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在上市。建立和完善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开展信托业务,鼓励建立各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引进和发展资金管理公司,为各类产权及资本进入、退出、转让、流动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商资发〔2006〕257号第64条)
2、关于加大财政金融扶持。继续扩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规模,用于国家级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国家级开发区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基金,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商资发〔2006〕257号第89条)
3、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开发区,给予重点贴息支持。(财建〔2012〕94号第6条)
4、开发区管辖区域范围内已落实贷款并已按期支付利息的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均可按规定申报贴息资金。(财建〔2012〕94号第7条)
5、财政部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情况等因素确定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财建〔2012〕94号第8条)
6、项目建设期少于3年(含3年)的,按项目建设期进行贴息;项目建设期大于3年的,按不超过5年进行贴息;属于购置的,按2年进行贴息。(财建〔2012〕94号第9条)
7、对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财政贴息。(国发〔2010〕28号25条)
8、继续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等。(国办发〔2005〕15号第8条)
9、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继续实行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政策,适当增加贷款贴息规模,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同等的贴息政策;
中西部外贸发展专项基金、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援助资金,可用于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国办发〔2005〕15号第9条)
五、产业发展政策
1、鼓励跨国公司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研发中心、财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培训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运营中心和配套基地。(国办发〔2005〕15号第10条)
2、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支持条件成熟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联动试点,实现优势互补。
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以点带面,推动国家级开发区从单一的经济功能区向综合产业园区的转变,形成综合性产业增长带。(国办发〔2005〕15号第11条)
3、积极营造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内资企业落户国家级开发区,引导大中型国有企业到国家级开发区集中布局,让国家级开发区成为国有企业改制、改造的有效平台。
认真解决好内资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培育一批管理水平高、综合实力强、外向程度高的大型内资企业。(商资发〔2006〕257号第43条)
4、积极推动国家级开发区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国家制定的产业促进政策可以在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先试先行。(商资发〔2006〕257号第90条)
5、国家级开发区内设立的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级高新区内同类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享受所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的各项政策。(商资发〔2006〕257号第92条)
6、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承接发展电子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创新要素对接,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研发中心,支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产业“孵化园”,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国发〔2010〕28号第8条)
六、企业支持政策
1、关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家级开发区内设立的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级高新区内同类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享受所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的各项政策。(商资发〔2006〕257号第92条)
2、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集合债券和上市融资。(国发〔2010〕28号第26条)
3、对投资中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和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规定免征关税。(国发〔2010〕28号第25条)
七、环境保护政策
1、鼓励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管理标准化的认证工作,对国家级开发区创建“ISO14000国家环境示范区”给予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商资发〔2006〕257号第96)
八、拓园扩区政策
1、对已完成原经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商资字〔2005〕96号第1条)
2、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制定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政策措施。(国发〔2010〕9号第18条)
3、保障国家级开发区生产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结合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水平,制定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级开发区扩区标准。
对于规模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经济发展好的国家级开发区,符合条件、确有必要扩大规划面积或调整区位的,可报请国务院批准。
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用地用途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承接服务外包业为主,除必要的配套设施外,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商资发〔2006〕257号第75条)
九、人才政策
1、鼓励通过设立创业服务机构、留学生创业园等,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区投资创业。(国办发〔2005〕15号第10条)
⑩ 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是做什么的
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2、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区内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
3、负责园区外资、外贸及上报文字材料工作。
4、切实加强科教兴区发展战略的研究、实施。负责对企业申报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
5、负责园区企业消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业、再就业、高新企业、商贸及中小企业促进等。
6、负责为投资新办企业和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7、负责区内企业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园区企业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各类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
11、负责企业档案管理及日常文件收发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