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轮候到经济适用房二次审核需要四个月吗
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专市经济适用住属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❷ 本批次经济适用房已售完,轮候顺序排在后面的名额分不到房的还有机会获得吗
都是按批次排队的,只要申请通过,就有机会可以获得。
❸ 我们已申请到了经济适用房,我们不想要了行吗
1、经济适用住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家庭。
2、经济适用房的取得是依法提出申请,经过资格审查之后做出是否予以批准购买的决定,所以经济适用房并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不想要了,是可以撤销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的。
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❹ 荆门2019年从几月份开始申请经济适用房,具体时间可以提前通知吗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❺ 本人在湖北荆门同时拥有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各一套,商品房早已办证,经济适用房拖了几年,现在统一去办证
属于第二套。按二套来交税。
❻ 经济适用房轮候家庭还能买到房么
经济适用房如果没有内部关系的话,一般很难拿到房子。。。。排队排N久。。我一个朋友排这个号排到1万多。就索性不要了。。
可以去问下他社区总户数的。。1000多位还是有机会的。。
❼ 以单身身份已经申请经济适用房轮候等待2年,现在如准备结婚,女方有房子,还能继续等待轮候的经济房
不能 因为不符合条件。
办法:等买房后, 结婚。
❽ 经济适用房公示后多上时间摇号
没有统一的规定,只有有了可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以后才可能会进行摇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❾ 经济适用房轮候和摇号是怎么回事。请详细一点
由于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资格的人很多、所有经过申请、审核后、会得到回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答证
但一个地区的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有限、所以需要进行摇号产生最后的购买人
例如:建设了100套经济适用房 有800人具有条件的人购买、所以需要摇号产生100人进行购买
❿ 为什么经济适用房,真正没房的人买不起了
经济适用房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