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产权年限是多久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产权年限70年,
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条件:
1、首先,经济适用房满足条件是可以上市出售的,各城市的政策略有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2、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
4、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5、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❷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前提是要住够五年,具体规定如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经济适用房需要购买满多长时间才能够买卖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房背景编辑: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❸ 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可以买卖吗
不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只可以让政府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❹ 经济适用房满足这些条件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一般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居住已满5年,另一种是居住不满5年。
1、居住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以及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居住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而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进行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交易
1、如何确定是否满5年?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补发换发证书的,以初始登记时间为准。
2、如何缴纳差价收益?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交易进行产权转让时,其原享受住房保障面积部分应向政府交纳同地段一般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市场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收益的50%(含土地收益差价,也包含阁楼、自行车库的交易价格)。上市交易市场价格须经由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评估认定。交纳差价收益后,住房性质变更为一般存量住房。
经济适用房的特点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经济适用房价格低于在售商品房价格,需要通过申请购买,每个城市的申请条件会有差异,经济适用房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部分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要上市交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只能用来自住,不能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不能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如果房主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就会被政府收回。
2、申请购买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3、政府定价
经济适用房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适用性则体现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设标准因地制宜。
4、满5年上市交易
经适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满5年条件,且转让所得收益需交纳30%作为土地收益款。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可以交易和转让满5年的经适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5、户型不大
经济适用房的设计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从居室类型看,主要有一居室到四居室及越层等类型,其中又以面积在70~130平方米的二居室和三居室为主,两者占到目前本市市经济适用住房户型的80%以上,设计时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经济、实惠”四个字。
❺ 经济适用房购买多长时间后可以过户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经济适用房买卖提醒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希望可以帮到你。
❻ 经济适用房要满多少年才可以买卖
必须满五年后,且补交了一大笔土地金后才能拿到全产权,只有拿到全产权后才允许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