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内江经济开发区的介绍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发展定位为“现代制造业功能区、产城一体示范区”。是四川省规划的内江建大城市新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初内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内江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区作为市级重点工业集中发展区,2009年被确定为四川省“1525”重点工业园区,2010年获“中国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基地”称号,2011年获四川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称号。园区产业布局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业为主,同时发展物流业,为内江新城、城市新区。2012年,经开区工业园实现了百亿园区的初步目标。2013年,经开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基地、成渝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基地、四川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四川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区内现有省级台商工业园1个、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个、信息安全产业孵化器1个、10万平方米电子商务大厦1幢,正规划建设1个电子商务基地、1个信息安全产业园,形成了机械汽配、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四大特色产业。
❷ 内江市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是谁
我只晓得法人
❸ 内江经济开发区的机构职能
开发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具体负责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有关公共事务管内理,研容究制定园区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审定园区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负责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负责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制定、资金核发(征地拆迁的主体为市中区政府),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工商登记和区内企业管理,建立和完善园区的服务体系,负责垂管部门在开发区设立机构的行政领导和公安派出所的管理。
❹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主任都是什么级别
这个得根据当地政府所处的情况进行划分:
1、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级别就是其管辖政府级别的下一级。
2、比如其管辖政府是一个地级市,那级别是正厅局级,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级别就是正县处级;
3、如果其属于“高配”同时担任地级市的市委常委或副市长,那就是副厅局级干部。
党工委书记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是同一个级别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与党工委书记这两个职务一般都是由同一个人担任的,但也有少数是分设的。
开发区管委会是对开发区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各级开发区由所在地政府领导,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和新型管理体制。
所在地政府在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政府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与开发区有关的工作。
同时,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开发区日常管理机构,可以行使政府所授予的规划、土地、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人事、项目审批、外事审批等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的基本职能,就是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的日常管理,代表政府对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全过程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领导和封闭管理,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与开发区有关的工作,行使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权限,实现经济开发规划和管理,为各类企业提供服务。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4)内江经济开发区城管委会扩展阅读: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❺ 内江有三个区,分别是市中区,东兴区,经济开发区,两个县城,分别是
经开区不是民政部在册的正规行政区划,各地的经开区、高新区都不算。内江市只有2个市辖区,市中区和东兴区。3个县,威远县、资中县和隆昌县。
❻ 内江经开区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和市中区,东兴区一样的行政级别吗 那就是内江现在是三区三县了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意思,属于功能区,不属于行政区。一般比行政区低半级
❼ 内江经济开发区的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和日常一般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党建、宣传、文书处理、督查等管理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日常的对外接待联系工作。(二)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及项目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组织实施;参与区内建管、规划执法及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区内勘察、设计、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协调区内供水、供气、通讯和电视光纤网络等工作。(三)拆迁协调办公室:负责编制区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依法管理区内土地和房产;负责办理因建设用地涉及的地面附着物和土地丈量、作价、拆迁补偿、青苗赔偿费发放和农转非居民安置;协助市国土部门做好地籍、土地监察以及查处有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四)财政局:负责管委会国有资产、土地收益、有关建设、土地规费等方面的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积极筹措资金。(五)投资促进局:具体负责开发区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检查、督察招商企业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负责开发区资金、项目引进的登记、统计和认定工作。(六)企业资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为入区企业办理相关的注册、验资、报建等手续。负责协助办理区内划拨(出让)土地等有关手续;负责入区企业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等相关指标的统计工作。(七)经济与科技发展局:负责参与制定和实施区内产业政策总体规划;负责协助政府管理街道和农转非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负责松山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统计工作;负责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及社会经济发展统计工作。
(八)监察分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全区监察工作及反腐保廉工作的规划和法规草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