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准备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1)东莞经济适用房内景扩展阅读:
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窗口联系方式:
地点:【南城办事处】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平办事处】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领豪坊127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塘厦办事处】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中心分理处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虎门办事处】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龙办事处】东莞市石龙镇政府广场东北角4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Ⅱ 东莞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具体见:http://ke..com/view/8045308.htm?fr=aladdin
第五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下(含3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
(四)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市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各镇(街)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
第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Ⅲ 东莞保障住房怎么申请
申请需提抄交的资料: (一)户口簿袭、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和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提供近三年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四)家庭资产情况证明; (五)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低保家庭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且免交第(三)、(四)项材料;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登记地点: (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申请登记。
Ⅳ 东莞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电话有吗
东莞啊,估计是能够能够提取的。
Ⅳ 东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按20条第2款规定,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Ⅵ 东莞有没有经济适用房
有的,给你看看报告:
3月26日,东莞政府网公布了《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据3月18日召开的东莞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2008年东莞将完成建设、筹集廉租房15000套、经济适用房3300套,经济适用房全部在城区,而今年将投放市场千套左右。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尽管还是个征求意见稿,但已引起广大市民和房地产业界的广泛关注。
其实早在2006年出台的《东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5—2010)》就已明确,五年中东莞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为48万平方米,解决1.9万人6000户中低收日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户均建筑面积每户80平方米。其中2008年经济适用房10万平方米1300套。不过,在《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暂定为60平方米左右,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有业内人士分析,从80平方米改为60平方米,说明政府对经济适用房比较谨慎,紧跟中央政策。
Ⅶ 请为东莞市政府就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至少四个方面来谈
措施1
建设保障性住房
东莞制定的住房保障政策施行的是城乡全覆盖,在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中,一直以来采取减少租金、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以及房屋修葺等方式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
今年7月20日,东莞市属首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开始面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8月底9月初,政府将申报范围扩大到城区内的四个街道。下一步,东莞将考虑进一步放宽市属廉租房、经适房的申报门槛,将申报范围扩大至全市32个镇街的困难家庭。
按照程序,首批申请结束后,政府对提交申请的市民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市民集中看房,随后,将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市民选房顺序,进行选房。
目前位于南城的东莞市属廉租房、经适房小区工程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选房方案正在拟订中,方案拟订并经市政府审批后,将向全市公布,通过审批的困难家庭争取年底进行选房、房屋销售、出租,签预售书。
政府方面强调,尽管东莞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很多措施需要到其他经验成熟的城市去考察、取经,但一定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租住和销售办法。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廉租房租金和经适房的售价问题,东莞市房管局称,廉租房的租金标准早前就已经确定,是由市物价局会同房管局、财政局根据租金市场情况每年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今年廉租住房租金为1元/平方米。市属廉租房小区内的经适房的售价方案已初步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只待市政府审批就可确定。政府方面还表示,经济房是保障性住房,所以,它的售价是根据建造成本来确定的,跟市场房价的波动没有关系。
措施2
新莞人子女入公校
东莞是一个巨大的人口输入地,目前,新莞人在东莞已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统计显示,从2001年开始,在莞就读的新莞人子女数量一直呈爆炸式增长,截至2009年春季学期已达43.65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人数仅为12.49万。如何让更多对东莞发展有贡献的新莞人的子女享受免费优质的公办教育资源,一直以来是东莞市政府认真考量、多方权衡的问题。而以前新莞人子女入读公校没有统一标准,各镇街、各学校在接受新莞人子女入读政策上有较大差异,标准不一、随意性大。
为了使今后新莞人子女入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经三次大改、3次联席会议讨论,《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于5月22日出台。这是广东省第一个地级市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校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从此,东莞对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实施“积分制”:根据非户籍学生父母在莞的居住年限、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子女依据父母的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办法》指出,在东莞参加三年或以上社会保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新莞人可通过纳税、职业等条件的积分,使其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门槛明显降低。
6月25日,东莞市教育局对实施刚满一个月的《办法》和《方案》作出调整,并进行了补充说明。其中,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三年社保”不再是基本条件,可改按“连续居住或服务满三年”来操作。
统计显示,第一次入读公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新莞人子女有13939人,超过了原先预计提供的1.2万余个学位。
措施3
城乡一体化社保
11月16日,石龙镇和塘厦镇分别举行了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暨养老金发放仪式。实施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后,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相应提高,部分原农保退休人员的养老津贴从每月200多元增加到400多元。
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把从未缴费的农保退休人员分离出来,由市、镇、社区分担筹措资金,发放养老津贴,从原来的每月200多元增加到400多元;二是其余农保制度的人员按照职保制度的标准,通过农保个人账户,补缴满缴费年限,并入职保体系。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1月份,将根据试点运作情况,争取在全市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此,网上有评论指出,地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东莞,一向以“敢为人先”被人称赞。当全国其他地区还在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时候,东莞市已经走在前面,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保制度的城乡统筹。
作为市委市政府今年要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城乡养老一体化改革是当前东莞的民生政策之一。事实上,城乡养老一体化改革只是东莞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的一个方面。目前,东莞市已经率先建立起了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
措施4
建设新型社区门诊
2008年9月底,东莞307个社区门诊正式启用,从此,到社区门诊看病,可以免收挂号费、享受零差价药品,最高可以报销60%的基本医疗费。
副市长吴道闻在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说,整个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构建了。今年,主要是要完善它的功能。按照规划,今年要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其数量达到376个。
这些星罗棋布的社区门诊,其前身可能是私人卫生站,或者有乡村赤脚医生的加入,或者就是一座楼通过政府资本开发运营。作为服务市民健康的公益医疗机构,市政府一再强调其属于政府主管主办,不允许私人承包。据市社区卫生办主任万巧玲介绍,东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主要由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社区护士等人员组成,并适当配置中医类医师。万巧玲还说,已经制定了用公立医院支援社区的方案,方案准备让大医院专家定期到社区坐门诊,解决疑难杂症。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医疗人员,可以到当地医院去培训,费用由社区承担,工作关系也在社区,等拿到执业证后再回到社区服务。另外,医院接收的毕业生,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晋升卫生技术资格中级职称前,要安排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少于3个月,以此来扶持社区门诊提高医疗水平。
截至今年10月底,东莞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53个,累计诊疗人次达563万人次,约占全市总门诊量的25%。建成居民健康档案约42万份,建档率达6%。
Ⅷ 外地买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取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吗
材料齐全的话,都可以申请提取。
一、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 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二)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本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外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Ⅸ 准备出手东莞茶山庆丰家园的房子,据说是经济适用房,跪求大侠们指点可否入手~~~谢谢·~
这个是小产权房,如果买来自己住,就没所谓了,如果用来投资,还是算了吧。
对了,冒昧的问一下,多少钱一平?
Ⅹ 经济适用房多少钱一平方
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版按照规定权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