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绍兴越城区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2020年绍兴越城区的肯定会有经济适用房的,这是肯定有的问题,条件符合的话可以去那个申请一下。
❷ 经济适用房是必须住满5年才能办理房产证吗
当然是房产证满5年了,以房产证上的时间为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
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2)汕尾市区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
❸ 2018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要求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专2)已婚的(含离异属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❹ 如果先在一个城区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再去另一个城区申请两限房可以吗
看这套房子内的同住人有多少(户口有几个)
分摊的人均面积越小
申请的概率越高
但是
人均收入也是申请的限制条件
具体你去参考北京市的申请经济适用房或者两限房的条件
❺ 2020年龙岩城区还有经济适用房分配吗
一般单位分的房子都属于经济适用房,但要看合同上有没有注明,没注明的则不是。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六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
❻ 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啊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等。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6)汕尾市区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❼ 有谁能告诉我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手续吗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回经济答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❽ 请问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一、申购条件(各地有所不同 )
1、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满三年。
2、申购人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总和在4万元以下。
3、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且属无房户、不成套房住户、人均建筑面积在15m2以下(含15m2,下同)或其现住房经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危险住房的。
4、2000年后(含2000年),申购人任何一方在住房二级市场中没有房产交易行为。
5、未婚申购人符合本条1-4款,且男年满30周岁、女年满28周岁(含)以上,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其申购的经济适用房享受基准价格的购房面积控制标准按省政府闽政[1995]40号文件规定相应级别标准的下限执行,超面积部分必须按市场价购买;离异尚未再婚符合本条1-4款,且无未成年子女的,参照未婚申购人规定;离异尚未再婚符合本条1-4款,且有由其直接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其申购经济适用房享受基准价格的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不受下限标准的限制。
二、评定标准 (各地有所不同 )
1、人均面积(本项满分60分)
1)无房户,计60分;
2)人均建筑面积每递增1m2,分值依次递减2分。
3)人均建筑面积15m2,计30分
2、户籍时间(本项满分25分)
按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的户籍登记时间为准,每人每年计1分。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计1分;6个月以下计0.5分(含6个月)。
户籍时间计算截止至房源公示日。
本项最高不超过25分。
3、婚姻状况(本项满分15分)
已婚申购人:从婚姻登记之日起,每年计1分,超过半年不满一年计1分,6个月以下计0.5分(含6个月)。
离异再婚申购人:无子女再婚,婚龄从最后一次婚姻登记开始计算;有子女再婚,婚龄从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间开始计算;离异未再婚,参照未婚申购人计分。
未婚申购人: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每增加1周岁计1分。
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的已婚、离异再婚申购人可以选择婚龄或未婚申购人的计分办法计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15分。
三、销售程序
1、销售单位
1)经济适用房预售前,应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销售单位持预售许可证申请核定销售价格;
2)销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项目名称、价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2、申购程序
1)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人按公示要求在销售单位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下列材料及有效证明后,统一由销(预)售单位报市房改办初审。
A、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B、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购人婚姻状况证明;
C、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或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无职业的);
D、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购人及共同申购人的住房状况证明;
E、申购人的职务、技术职务或职称证书(明)原件和复印件;
2)市房改办统一对申购人的申购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购人按照统一的评定标准确定其申购顺序。
3)市房改办根据房源数量,按照申购顺序初步确定入选申购人名单,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名单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申购人申购资格有异议的,均可向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明举报不实的,由市房改办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确认申购人的购房资格,并按顺序购房。
4)销售单位统一填报市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花名册,并附购房发票、市区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及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由市房改办审核并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后,由销售单位统一代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在权属证书中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并在备注栏详细标注享受优惠价的面积和按市场价购买的面积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