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法治的关系
首先经济必须全面放开和自由。法制不能干预公平自由,只能监管其中违规现象专,比如造假属。不能像国家某些部门一样,觉得艺人工资高就封杀艺人,因为这是市场决定的,你国家又不给工资干预了市场经济。还有云盘有黄就封整个云盘这就过了,干预太宽了,封个人IP和账号还差不多。必须精准到个人。不可能一个人犯法,就把全国人都抓去坐牢。所以法治要好,权利必须得到更好的监督,就要民主监督官员和政府。
Ⅱ 为什么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举例说明
参见 云南农业大学,李永纯《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发表于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03期
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李永纯 (云南农业大学, 昆明 650201)
摘 要:文章阐示了法治与法治经济的内涵, 指出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市场主体的确立、市场经济秩序、规则的形成和发展及宏观调控都需要法治。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 必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 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关键词:法治; 市场经济; 法治经济
二、市场经济呼唤法治
一般认为, 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性、竞争性、高效率的经济体制, 是调节经济运行、合理配置资源, 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机制。所谓市场经济, 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表达就是: 社会上不同的利益主体, 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
1.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1) 市场主体的确立需要法治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所有制结构, 承认生产资料归不同的所有者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 因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求所有的商品生产者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过去,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实际上政府是主体, 政府直接控制领导着企业并层层编制计划下达给企业组织生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则要求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所有这些独立商品生产者都要面对市场, 在市场上商品所有者出售的是商品, 购买者购买的也是商品, 他们通过市场进行商品买卖和交换, 其目的是为了追求和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要满足自身经济利益的需求, 市场经济主体的财产必须得到充分的确认和维护, 而要使市场经济体主体的财产权得到充分确认和维护又必须以法律来保障, 这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基础。一方面, 法律保证市场主体对其合法拥有物质财富包括土地、自然资源、劳动产品、货币和各种有价证券享有支配、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另一方面法律保证市场主体对其精神产品, 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 这是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前提条件。法律保,所有权是一种排他性的财产权,某人取得了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就意味着排除了其他任何人对该项财产的干涉。所有权可以对抗任何人, 其他人均不得妨碍、干涉所有人行使所有权, 也不得侵害所有权。所有权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前提, 也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结果。离开了法律, 市场主体的所有权就得不到充分的确认和保护, 市场经济也就无从谈起。
(2) 市场经济秩序、规则的形成需要法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人们在社会劳动中生产出来的商品, 按等价交换的原则在市场上进行交换, 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取得各自所需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 全社会必须遵循价值规律来组织商品生产。而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势必引起竞争, 竞争又需要良好的秩序。理想的、完备的市场经济应具有公平性和契约性。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推动力,它要求每个市场主体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遵守共同的规则。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 各个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是靠合同形式连接的。在市场经济中, 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 只有通过法律形式才能有效地确认并贯彻下去。市场交换中的合同、信用关系也只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成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 才能有效地加以实现。市场经济是一种有秩序、遵循一定规则的经济活动, 这种秩序、规则需要法律的强有力的保证。但是市场经济常受到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干扰。来自市场内部的干扰主要是因为市场主体的行为不规范造成的, 表现为作伪、欺诈、骗取、违约、非
法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来自外部的干扰主要是行政权力行使不当造成的, 表现为权力“寻租”、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滥发许可证等。内外干扰相互影响, 使市场活动陷入无序、混乱状态。因此, 不仅需要以法律的名义来宣布市场的基本规则, 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还需要法律来限制政府的权力, 防止权力对市场的不正当干预。
(3) 市场经济宏观调控需要法治市场经济关系的一方面是财产关系, 另一方面是经济管理关系, 是政府对社会生产总过程的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物质利益关系。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 但多年的经济实践证明, 对政府的调控行为如果不加以规范, 就会促使生产主体的短期行为, 诱发市场主体产生不规范行为, 而市场主体的短期行为一旦变得严重, 就一时难以用常规的调控方式解决, 政府的调控行为也难以规范化, 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且, 政府往往为了一定的权力和利益,对经济活动干预的力度过大。如严格控制物资和资金分配权、产品定价权、人事管理权等,肆意侵犯企业、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个别政府官员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中饱私囊、贪污腐化,这成为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 在发展市场经济时, 必须对政府施以一定的法律约束。
2.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来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历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 即自由竞争阶段和垄断阶段。不同的阶段要求相应的法律规范,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确立的基本前提是原始积累, “剑与火”的文明把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劳动者, 把货币转化为资本, 经济法在这个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其中, 英国最为典型。从十七世纪开始, 英国推行圈地运动,并于1700 年到1801 年颁布了2 200多个土地法规, 通过这些法律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为资本主义所有制, 迫使农民与土地分离, 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雇佣劳动者。与此同时, 为了加快资本积累, 开展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 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各资本主义国家都制定和实施了《民法》和《商法》, 以保证让看不见的手调节市场的运行。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开始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的过渡, 新兴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 生产和资本的高度集中, 使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 为了避免垄断资本之间的激烈竞争造成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动荡, 各国资产阶级开始凭借其国家权力制定和颁布经济法律, 干预社会经济生活, 公法开始正式介入经济生活, 并逐渐成为政府调控市场经济的一种手段。
经济法律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 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特别在1929 年到1933 年,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之后,各国政府开始经济立法和司法工作, 并以法律作为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罗斯福新政时期, 采用凯思斯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 颁布了《全国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劳工关系法》、《社会保险法》、《出口管理法》等一系列有关经济法律, 运用经济立法作为调整国家经济的措施, 有力地促进了美国经济的繁荣。二战以后, 国际间的经济竞争和龙断进一步加剧, 各国政府进一步利用法律干预经济, 尤其以德国和日本最为典型。德国颁布了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庞大的经济法律规范, 对促进德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同样, 面对战后一片废墟和混乱不堪的社会经济, 日本仿照德国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和法规, 进行土地改革, 缓和劳资矛盾, 并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的要求, 调整立法重点, 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经济法规体系, 这对日本从一个技术后进的工业国一跃成为一个工业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 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可见,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市场经济法治化的过程, 法律制度同市场经济发展密不可分, 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3.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
改革开放以来,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萎缩, 市场逐渐进入了社会经济生活, 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 难免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如由于缺乏合理的财产权观念和契约精神, 经常发生各种毁约行为, 商业活动中的种种不道德行为等, 严重影响和干扰了经济健康发展, 加之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短暂性、盲目性、趋利性、分化性等缺陷,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非法倒卖、地方保护主义、环境污染、两级分化日趋严重等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 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完善的经济立法、司法和执法, 特别是缺乏正常的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 为了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需要我们从中国国情出发, 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 制定颁布并实施一整套相关法律, 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调节和控制市场经济的运行, 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一,在基本制度方面, 应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保护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第二, 在市场秩序方面, 还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和监督,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规范人们的经济交往, 保护合法的经济行为, 制裁和禁止违法行为。第三, 在体制转轨方面, 应从法律上进一步规定、限制政府行为,避免政府对企业的任意过度干扰, 保证政企分开, 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第四, 在对外关系方面,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关系联系日益增多, 涉外经济纠纷也不断增加, 这就需要我们强化对外法律机制, 解决对外经济关系中出现的经济利益纠纷, 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对外经济的发展。
Ⅲ 全面依法治国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探讨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的问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实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保证我国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只有建立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才能使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秩序规范化。没有法治,不依法治国,不仅国家不能长治久安,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健康发展。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是因为:
首先,市场经济是一种规则经济,它比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更需要法律规则。其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经济与社会分工紧密相联,其经济活动是以商品交换而进行的,为了保证商品交换有序进行,必须有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作保障。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经济利益的交叉与冲突将成为现实,为了保护不同利益主体的正当利益,清除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也必须依靠法律规则的作用。第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是统一的市场与统一的经济活动,与之相适应的是要求其基本行为准则的统一,使所有的市场主体按照统一的市场准则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竞争。没有统一的市场准则,就没有公平的市场环境,就不可能有平等的市场竞争,而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统一的市场准则就没有市场经济。
总之,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决定的。没有完备的法制,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其次,法治与市场经济是双向互动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但法律对经济状况和经济关系绝不是机械被动反映,法律在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又与经济相互影响并对经济状况发生积极反作用。实行市场经济,政府不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市场主体有广泛的经营自主权。但市场本身又会带来无序化,为了防止市场秩序的混乱,国家必须加强对经济的宏观管理。这种管理既有经济手段,更有法律手段,完善的法律体系能避免市场经济带来的负作用,使市场经济沿健康的轨道发展。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取向是追求社会的公正与平等,而对市场的趋利性不予引导就会偏离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因此在中国必须强调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强调市场经济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运行。只有实行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才能通过法制的渠道,合理积极地利用市场经济的各种合理因素,限制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相悖的消极因素,使市场的趋利性有利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庞大复杂的社会主义系统,各个社会系统因果互动,相互制约和影响,而法治则是这一社会系统的曾.控制器,通过实行依法治国理顺各方面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同志在辩证地分析了法制与经济的相互关系时,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伟大思想。只有法制完备了,经济才会搞好,社会才会发展和前进。
最后,世界经济的实践证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有比较完备的法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统一市场的形成,世界各国的生产、交换和消费,都日益超出一国范围,走向国际化。世界各民族之间经济上的互相往来和互相依赖,逐步取代了原来闭关自守和自给自足的状态。我国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走向国际市场,就一定要学会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由于各国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各异,虽然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互相依赖和互相合作也日益紧密,但相互竞争也不断加强,有关当事国或当事人的利害得失也常有矛盾冲突,彼此之间的经济关系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国与国之间约定的规则办事,需要借助于统一的法则加以指导、调整和约束。因此,依法治国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世界的需要。
二、依法治国是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呼唤法治,法治贯穿改革,法治与改革同步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我国改革的实践来看,经济体制改革是对人们利益关系的重构,政治体制改革将调整人们权利义务关系,不管是利益关系的重构,还是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都需要法治作保障。社会主义法治集中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的特殊地位,它能使在改革深化过程中,各阶层群体的利益得到正确处理与协调。法治对改革的作用具体表现为:首先,法治为改革制定统一章法。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改革应按照总体设计,在总结试点借鉴他国经验基础上,将具体的改革措施和步骤用法律形式明确加以规定,然后依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离开法治的改革就难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造成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其次,法治为巩固和保障改革取得的成果提供有效手段。在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需要及时把一些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样一方面可以消除人们怕变的思想顾虑;另一方面又可以为深化改革提供依据,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最后,法治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改革也是一场革命,它不可能不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要排除各方干扰,必须运用法律这个有力武器。
当前,我国的改革已进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新阶段的一个重大特点,是要大力使体制和政策制度化和法律化,也就是由过去的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依靠法律手段来引导和调控,从而推进和保障我国的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以及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对外贸易新体制等等。上述新机制或新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只有完备市场经济法制,使市场经济关系、经济运行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因此,法制建设必须与经济建设同步进行,法治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我们应当把实行依法治国放在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并重的高度来认识。
三、依法治国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
社会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整个社会系统的协调进步。社会历史发展的事实表明,没有法制,不依法治国,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社会生产力也不可能高速持续增长。现代政治学认为,一切政治组织和国家机关,只有将权力纳人法治轨道,把它置于大多数人的共同制约下,并在实践中形成一整套法律制度,实现依法治国,才能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
邓小平同志极为重视法治对社会稳定的作用,他认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制度好可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还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实现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长期稳定。稳定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秩序稳定、人心稳定等。稳定和发展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两大最高利益。
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稳定与发展双重目标的最佳方略。这是因为:首先,法治是现代国家社会稳定的保证。社会稳定是指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等社会要素处于协调平稳状态,不出现根本破坏性变化,追求社会稳定就是使社会处于有序状态。而法治则是引导社会按照法律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各项活动,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缓和、协调、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与冲突,为建立和维护一定社会秩序服务。其次,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制度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一项重要工作是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前,我们要抓紧制定与健全发展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使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获得可靠保障。最后,法治是将社会稳定与发展统一起来的有效手段。社会关系的调整可分为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两大类。所谓个别性调整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整的方式。其特点是有助于对具体情况作出恰当处理,但缺乏普遍适用的标准。所谓规范性调整是指根据反复适用于同一类型情况的规则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整的方式。
Ⅳ 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法治发展水平就越高
衡量一个地区法治水平的标志有:
(体体我一直)
完备良善的法律体系
健全高效的法律运作机制
高素质的法律执业队伍
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
良好的法律秩序
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衡量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换句话说,法治属于文化层面的,虽由物质基础决定,但也有相对独立性。
用家庭背景和思想品质这个例子来理解可能容易一些。
Ⅳ 为什么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原因是:
第一,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这就是要用法律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产权(即财产权)和意志自由。同时,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没有法制,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
第二,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市场,市场变换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经过自由、平等的协商所订立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型,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在市场经济中,契约成为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离开契约,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存在,而契约必须以法律对契约原则、方式和结果的确认和保护为前提。
第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之一。但是,市场竞争必须是公平、合法的竞争,否则,市场机制就可能失灵或扭曲。在市场竞争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或限制竞争,必然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制裁不正常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这就象球赛时,球员必须依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比赛。没有规则,比赛就无法进行。必须的法律就相当于比赛规则,它是维护正当竞争的保障。
第四,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的经济。必须通过法律确认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第五,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它一方面要求统一的国内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国际化。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必须有相应的调整手段和法律规则。为使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必须按照现代法制的要求加入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Ⅵ 法治与经济有什么关系
法制是指社会的制度和环境。我们讲法制社会,依法治国。这是社会的大内制度和环境,在这个制度容和环境下我们可以发展经济、文化、医疗等事业。大力发展经济是目前我们国家的发展主体,和主要任务。所以,针对经济发展,法制有相应的经济法、金融法等与经济相关的,用于约束和规范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通俗的比喻法治是路,经济是车。车无论往哪跑,怎么跑,跑多快一方面是根据道路条件(法制的完善、健全程度),另一方面跑在路外面(不能违法)。
Ⅶ 什么是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概述
法治经济,是指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版,指导经济运行,权维护经济秩序,使整个经济逐步按照法律预定的方式快速、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法治经济的完整内涵应包括下列内容:有着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健全的法律与经济互动机制,民商事活动和私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法律化,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基本公平得到有效保障。德国作为当今世界上少数较成功实行法治经济的国家之一,对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有着重大的启示作用。
Ⅷ 为什么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版与健全的法治相呼应。权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需要公平、公正、公开地配置各种资源,更加公平地实现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相应地要求制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法律来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经济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法律规范。法律不配套不健全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不起来。
市场与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经济发展主要关注社会财富的生产,法治则保障财富的交易与分配。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两者又紧密融合、相互影响,“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已成为共识。
Ⅸ 民主法制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抓住有利时机,解放思想,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各行各业都必须服从于、服务于这个中心,通过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保障作用.因此,如何处理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是新时期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其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对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发展的状况决定的.生产力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就愈发展.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经济,正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创造了物质条件.当经济发展迅速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步子就迈得大一些;反之,如果经济停滞不前,民主法制建设也无从谈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人们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思想、法制观念、文化技术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全国上下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新局面,从而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保障.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属性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基本原则.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并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我们应该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战略的高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战略地位.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从根本上说有赖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越是加快经济建设,越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要激发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在政治上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只有通过完善的民主程序和健全的民主制度,广开言路,充分吸取和集中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共同意志,才能保证全体人民万众一心,开拓进取,促进社会生产力更快地发展.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所确定的法律和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更深的层次上呼唤着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是因为,经济的发展必须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而稳定的社会环境,则来自于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只有把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调整改革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从根本上形成稳定的环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经济建设活动本身需要法制的约束和保障,加强法制建设,可以保证经济工作严格按法规进行,实现宏观经济决策民主化、法制化,及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