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经济开发 > 经济适用房拆迁

经济适用房拆迁

发布时间:2020-11-25 01:12:57

㈠ 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5年后过户有什么区别

拆迁复安置房很多也是发放“制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但是这类房产属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
并不完全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
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上市的时候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也不会限制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而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而且5年内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满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㈡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拆迁补偿有区别吗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经济房是专门为低收入者建的低价房,有具体的申请条件和严回格的审批程序.拆迁房答补偿是指房子因被拆迁,必须在经济上得到补偿,以解决租房的费用问题.当新的房子建好以后,回迁住新房(当然也有可能是经济房).

㈢ 买经济适用房,如果以后拆迁,会对被拆迁房屋有影响吗

拆迁后你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拿到拆迁款选择购买经适房;也可以直接选择定向安置协议只能拿到拆迁补偿款,而拆迁款直接转为新购房款首付。
天津市拆迁协议有效期只有一年,可以延期一年,要换成购房证就能买定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现在天津已经没有定向购买经济适用房了,只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如果当时没买够呛买得了。
当然也分拆迁片,有的拆迁片还是可以办理的,如果社区房屋没拆完拆迁办应该还没撤,建议去所在街道拆迁办询问一下

㈣ 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拆迁了怎么办

有了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享受拆迁的:
通常来看。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在拆迁内时不应再享受容补空方的待遇;
买了经适房,以后老房子拆迁的话就不能享受托底保障政策了;
没有规定不能有二套房子,经适房的初衷是让改善原有住房条件;
政府是希望卖掉原有的房屋,然后用卖房的钱再去买经适房;
这样对你的买房压力会小很多,房子也比以前大了;
当然如果有能力的话,是可以同时拥有二套住房的。

㈤ 经济适用房70年拆迁给予赔偿吗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㈥ 有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拆迁嘛

有了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享受拆迁的:

  1. 通常来看。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在拆迁时不应再享受补空方的待遇;

  2. 买了经适房,以后老房子拆迁的话就不能享受托底保障政策了;

  3. 没有规定不能有二套房子,经适房的初衷是让改善原有住房条件;

  4. 政府是希望卖掉原有的房屋,然后用卖房的钱再去买经适房;

  5. 这样对你的买房压力会小很多,房子也比以前大了;

  6. 当然如果有能力的话,是可以同时拥有二套住房的。

㈦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还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是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两者并不冲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7)经济适用房拆迁扩展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㈧ 购买了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以后拆迁是和商品房一样赔偿吗

购买了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以后拆迁是和商品房的赔偿是不同的,拆迁赔偿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的,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价格低,所以在拆迁赔偿方面相对较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经济适用房拆迁扩展阅读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㈨ 经济适用房拆迁与商品房拆迁一样吗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经济房是专门为低收入者建的低价房,有具体的申请条件和严格的审批程序.拆迁房补偿是指房子因被拆迁,必须在经济上得到补偿,以解决租房的费用问题.当新的房子建好以后,回迁住新房(当然也有可能是经济房).

阅读全文

与经济适用房拆迁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