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结合疫情防空,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家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家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在2020年爆发的疫情尤为凸显,把武汉和湖北作为全国主战场、作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果断要求湖北省对人员外流实施全面严格管控。
这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关键一招,也是最有效手段,作出这一决策谈何容易,需要巨大政治勇气。
同时,对其他省份按照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因应施策,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这样的果敢与决断,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下,在坚强领导核心的统率下,才能够实施,也才能够获得成功。
(1)防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扩展阅读:
这样的果敢和决断,这样的组织力和动员力,只有中国才能做得到。如果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处在一种互相掣肘、各怀心思,久拖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力的制度环境中,就难以想象如何能做到举国上下闻令而动、动静有序,同舟共济、一致抗疫。
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牢记总书记的教导,清醒地认识到,抗击疫情,既是一场大仗、硬仗,也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度检验、一次综合性大考。
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奋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战胜疫情,确保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B. 疫情对生活有什么影响
疫情的影响对普通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因为疫情影响,导致春节假期迫不得已延长,人员流动不了,各地复工延误,疫情对我国经济的短期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特别是,目前消费者需求的短期下降对许多地区的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专家普遍认为,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市场主体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特别是中小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值得重点关注。由于我准备在家多天后恢复工作,北京发布了第二次延长假期,而全国大部分地区再次宣布延长假期,正式开始的时间也取决于疫情的控制。 对许多上班族来说,这似乎只是家里再过几天无聊的时间。 但对于中国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长假给他们的现金流带来了致命的压力,对于许多不富裕的初创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很多人会说我只是多放几天假,我怎么能把公司处死呢? 对公司的压力不仅仅是雇员在假日期间的工资成本,而是这种流行病对收入的影响。 上述行业,即使疫情很快消退,一季度的营收报告也不会在短时间内表现太好,因为很多行业实际上都需要依靠春节假期作为一季度的营收爆发点.. 这种成本是不会降低的,收入跟不上企业生存的危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自然会想到减少收入来降低成本,所以裁员和裁员,高管减薪将成为危机中最直接的生存措施。但许多人必须为突然的收入削减甚至失业而措手不及。 那些刚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很好,即使他们失业了,继续找工作,也没有必要太多地考虑他们的父母。 但是对于很多高消费导致自己没有存款,或者把车贷,抵押在身上的人是不言而喻的生存压力,所以抗击这一流行病的“后遗症”,即使在未来几年里,我对普通人的建议是提高自己的价值,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省钱! 有勇气在危机中保持冷静。
C.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税费优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税等部门聚焦抗击疫情的关键环节、疫情影响的重点领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助其渡过难关,第四批聚焦稳外贸稳外资,降低疫情负面影响。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
一、支持防护救治2项。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既是面向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暖心政策,更是向这些英雄致敬。
二、支持物资供应5项。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支持物资供应5项,全力保障物资、服务供应,支持物资供应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疫情防控添力加火。
三、鼓励公益捐赠4项。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让这份爱传递的更远。
重点向大家介绍一下第四类,支持复工复产9项。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企业所得税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除了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3月至5月的增值税同时明确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可以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自2020年2月起,各省可根据具体情形,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在稳外贸稳外资方面,提高除“两高一资”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政策。
积极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我们一起努力。
D. 求《传染病防治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E. 如何评价和看待国有企业在此次新新冠疫情防控中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展现出
国有企业在这次疫情当中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
F. 你认为疫情过后的经济发展政策应该侧重在哪些方面
城市化,城镇化方向必须有所调整,不宜盲目追求速度。大城市资源过多,医疗,教育,就业,养老,公共交通,工商企业等方面是其他中小城市远远无法比拟的,这样就容易聚集过多的人口,一旦疫情发生,容易导致控制困难,也容易诱发各种社会恐慌,也更容易向外辐射传染。
由此当前我国提倡的城市化率,特大城市发展规划、人口城市化率等指标不宜人为求速,而是应该遵循自然增长规律,服从预防疫情,战争,城市污染等方面的需要,未来把资源向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中小城镇的投入,让全县及以下的乡镇能留住人口,以免在疫情发生时带来各种严重的社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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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实施消费减税试点,引导生产企业发展潜力,没有订单,企业生产就失去意义,更谈不上发展。省内外不少地方试点推出不同形式的消费券,这种刺激消费扩大市场的办法相对容易操作。但实施消费减税,把刺激消费端放在恢复经济发展举措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比通过减免税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等措施直接扶持生产企业效果更好。
动态地阶段性实行消费减税试点,消费者发生消费行为即享受部分支付抵扣,将国家征收的消费税部分返还消费者。实施消费减税,可以减轻消费者负担,增强消费意愿,引导消费指向;对商贸企业来说,可以带动营业额度增长,增加经营利润。
对生产企业来说,可以放大国内市场容量,消化企业产能,还可以提高电子支付比例,增强纳税意识。因此,把对生产端的减税扶持调整为对消费端的减税,可以激发消费潜力,产生消费乘数效应,增加内需,最终实现对供给端企业更有效的良性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