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苏靖江的经济适用房下一期是什么时候
申购经适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申购对象必须具有我市城镇户口连续5年以上,为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年收入在我市上年度
『贰』 在江苏靖江 没钱该怎么买套经济适用房的房子
没钱可以银行按揭买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叁』 我是江苏靖江市的,在原户口所在地没有房子,现在外地打工,家里小孩已到结婚年龄,我想申请经济适用房…
第 一,申请人必须有连续五年以上的靖江城镇户口 第 二,申请人的平均月工资收入低于1000元 第 三,申请人平均住房面积小于10平米
『肆』 靖江经济适用房都卖完了吗
早就没了,你可以去问问靖江住建处
『伍』 天津的经济适用房现在还有省房吗
河北区革新道与靖江路交口的(靖江桥那)正盖着呢,你可以去问问
『陆』 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我们可以吗
首先你得是非农,名下没有汽车。还有就是进化的只能申请临浦的经济适用房。今年的貌似还没出来。发个11年的给你参考下:
2011年萧山区三组团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公告
( 时间:2011年04月25日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1号)、《杭州市萧山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萧政办发〔2008〕159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的通知》(萧政办发〔2010〕10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萧山区2011年三组团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根据萧政办发〔2010〕105号文件对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范围的规定,申购对象为:
1、瓜沥组团广谊公寓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为拥有瓜沥镇、衙前镇、坎山镇、党山镇、党湾镇、靖江街道城镇居民户籍的人员;
2、临浦组团广浦公寓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为拥有临浦镇、义桥镇、戴村镇、楼塔镇、河上镇、浦阳镇、进化镇城镇居民户籍的人员;
3、义蓬组团广盛公寓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为拥有义蓬街道、南阳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益农镇、前进街道、临江街道城镇居民户籍的人员。
且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2010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5850.4元(含)(该标准为区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汽车,且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复核当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
具体条件审核按萧政办发〔2008〕158号、萧政办发〔2010〕105号、萧住保〔201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受理时间
本次受理三组团经济适用房申请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2011年5月24日。
三、受理事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携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由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申请表格(申请人户籍不在社区的由户籍所在镇街指定社区受理),并于5月24日申请截止日前由申请人或其配偶将填写完整的《杭州市萧山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上交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申请登记。
社区受理后,对申请家庭所提交材料情况进行调查评议,上报申请家庭成员名单进行车辆、房产等情况核实,对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街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退件。镇街对上报材料初审后盖章确认,将相关材料移交区民政局进行收入认定,最后交区住房保障办复核,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在《萧山日报》、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房顺序号的确定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办按各组团区域组织抽房顺序号的抽号工作。申请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申请受理社区领取《资格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公开抽号。
五、定位号(房源号)的确定
区住房保障办将根据申请人的抽房顺序号,按照与推出房源数1:1的比例核定抽房家庭资格,按照抽房顺序号抽取定位号(房源号)。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请家庭在申请前仔细阅读《杭州市萧山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萧政办发〔2008〕159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的通知》(萧政办发〔2010〕105号)等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条件,如实填报。在申报过程中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上报区住房保障办进行核定,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将取消其申购资格,并按照萧政办发〔2008〕159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按时参加抽号的,视作放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所持的相关资格证作废。
(三)已取得2011年萧山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在申请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作出说明,写明补贴时间、补贴金额。
七、镇街受理咨询电话:
1、瓜沥组团:瓜沥镇82551192、衙前镇82768056、坎山镇82511640、党山镇82523451、党湾镇82110324、靖江街道57106966
2、临浦组团:临浦镇82473602、义桥镇82406133、戴村镇82238000、楼塔镇82202708、河上镇82206092、浦阳镇82402508、进化镇82456910
3、义蓬组团:义蓬街道82161028、南阳街道82186385、河庄街道82174318、新湾街道82198415、益农镇83528610、前进街道82106626、临江街道821
『柒』 为什么经济适用房只有城厢镇及附近街道可以申请夫妻都是萧山非农户口,户口放在萧山老家,可以申请房子吗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区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审核时区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汽车,且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复核当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
32、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区域如何划分?
答:根据萧政办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按照“一中心、三组团”区域划分原则,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范围为:
(1)中心城区受理申购的范围为: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镇、新街镇、闻堰镇、所前镇、经济技术开发区;
(2)瓜沥组团受理申购的范围为:瓜沥镇、衙前镇、坎山镇、党山镇、党湾镇、靖江街道;
(3)临浦组团受理申购的范围为:临浦镇、义桥镇、戴村镇、楼塔镇、河上镇、浦阳镇、进化镇;
(4)义蓬组团受理申购的范围为:义蓬街道、南阳街道、河庄街道、新湾街道、益农镇、前进街道、临江街道。
更详细请参考http://xsrb.xsnet.cn/html/2010-05/24/content_94391.htm
『捌』 2014年靖江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摇号名单什么时候出来
你说的是团结那儿的吗?
『玖』 增产道与靖江路交口那片空地圈起来了,是不是要盖房子
是吗?难道说是经济适用房?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