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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申请经济适用房

发布时间:2020-11-25 07:16:43

1. 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夫妻均深户吗

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3、申请人家庭年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拓展:申请流程主要是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然后配合入户调查以及配合区住建部门的复审,包括补充有关工薪收入证明等等,最后是市住建部门终审。

2. 我是深户,自己交社保,未交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主要跟你个人资产和月收入有关,跟你是否交纳公积金无关。

3. 哪些深户人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公布的《政府公报》将刊登我市刚刚出台的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3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将按成本价销售,企业可以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但是所获利润不得高于3%。3部暂行办法都从2008年1月18日开始施行,有效期均为5年。
关于经济适用房
1、经适房项目可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
暂行办法肯定了现行保障房租售受理流程,即街道办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各区建设(住宅)局负责申购资格复审、配售和管理等工作。
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房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政府批准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暂行办法还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房源归集渠道除了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企业投资建设等,此次还新增了一条,即经济适用房还包括“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按规定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配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

2 经适房实行政府指导价
暂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报市房屋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该办法所指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为同一期工程开发住房的基准价格。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开发成本中所包括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按市场地价的23%计算。企业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利润不得高于3%。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计利润。

3

申请经适房将计分排队

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的条件和本次6006套保障房要求的申请条件一样。

办法提出,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限额、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统计部门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商品房价格、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全市当年的配售方案及申请家庭情况,将申请家庭分成不同队列、组别分别计分排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和计分排队情况,确定准入围家庭。

入围家庭按所在队列、组别排队的先后顺序,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与选房,且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政府可优先回购经适房

暂行办法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受人享有有限产权,期间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出售、赠予、抵押。

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家庭,如果购买其他住房、或全部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深圳、违反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不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须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同时,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实现经济适用房的闭路循环。回购的经济适用房,另行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

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买受人可转让经济适用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买受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买受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

骗购经适房的3个月内退出已购房

暂行办法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申报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等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等骗购经济适用房的;擅自对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或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售、出租、赠予、抵押的3种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责令其在3个月内退出已购住房,并按市场指导价计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拒绝退出已购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上述行为的家庭成员,将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企业擅自向未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房的,须在1个月内收回已售住房;不能收回的,由该开发建设企业补缴同地段、同类型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差价款。拒绝收回已售住房或补缴差价款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企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及价外收费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市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为申请家庭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事经济适用房组织建设、资格审查、配售管理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公共租赁房

非深户常住人口可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房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出租公共租赁房及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等。政府的公共租赁房租金收入按照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单亲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家庭成员部分或全部为非深圳户籍的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视其在深圳居住、缴纳社会保险和纳税情况,按年限逐步纳入公共租赁房保障体系,具体规定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单身人士或两人家庭可申请户型为单间或一房一厅公共租赁房,三人或三人以上家庭可申请户型为两房一厅的公共租赁房。首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其租赁期限为2年,承租人可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续约。

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下浮,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适时调整。

骗租公租房的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办法还规定,公共租赁房中可安排适当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公寓或周转用房,解决从国内外引进的初、中级人才和行政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住房需求,并制定相应的租金标准。

关于廉租房

货币配租为主 实物配租为辅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货币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货币配租是指市、区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区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人均配租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每户配租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新开工的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40平方米。

具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如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家庭成员含中重度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含重点优抚对象的申请家庭,在进行实物配租时予以优先考虑。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资金状况确定货币配租家庭的入围比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通过计分或摇号等方式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向入选家庭发放通知书。

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变化适时调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定义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新建经济适用房的户型以两房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公共租赁房的定义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新建公共租赁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公共租赁房的户型包括单间、一房一厅和两房一厅。

4. 关于深圳市保障房申请条件

我的回答绝对能帮到你了。

1、家庭成员可包含自己父母,但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包含进来,只要你已成年并能组成家庭即可。有硬性规定一定要纳入进来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是自己的未成年小孩。
2、不但双方要求深户,要求参与申请的全部家庭成员都是深户,包括你的未成年小孩也要求是深户。收入线和资产线只针对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均属保障房范畴)有限制,但每个批次都会变化,现在看来是逐渐放宽的趋势,但绝对不会因为你是深户而放宽,因为能申请的都是深户。
3、名下在国内有房产的,最好不要尝试申请,不保证一定能查出,但是查出来后果比较严重。因为新的保障性住房条例即将修订完成,里面规定的处罚措施更加严格,一旦被行政处罚,将终生不得在提出保障房申请,并且罚款20万。

你比较关注的可能是保障房里面的经济适用房,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我再帮你理一下吧: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大概可以参考上一次的通告,主要包括1、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全部家庭成员的入户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入户,下批次的肯定在这个时间之后);2、资产和收入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6529元,下批次肯定还会放宽);3、婚姻形成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形成婚姻,包括结婚、离婚、丧偶等等,具体细则可以再咨询);4、全家名下没有房地产且5年内没转让过房地产(硬性规定);5、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6、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条件。条件的话大概主要就这些了,仅供参考,因为新一轮的申请受理通告没有发出,谁都不知道新的条件会怎么定。
申请流程主要是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然后配合入户调查以及配合区住建部门的复审,包括补充有关工薪收入证明等等,最后是市住建部门终审。终审主要有9查9核,要查的包括全家人的银行帐户及近几年大额资金转让情况、证券及基金帐户情况、拥有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转让记录(包括农民房集资房等任何形式的房产都要查)、拥有车辆情况、投资办企业情况、商业保险、户籍、婚姻、计划生育、残疾及优抚等情况。

其实除了申请有收入和资产限制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外,你还可以考虑申请其它类型的保障房,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安居型商品房条件比较宽泛,没有资产和收入的要求,但价格较高,主要为解决社会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的,可能明年会陆续推出,到时可关注市住建部门的网站;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一般同时推出,申请的条件基本和经适房的条件一样,但是对于转让房产的要求没那么严格,也可以单身申请,具体也可以等通告发出再详细了解;廉租房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人才公寓是给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企事业单位出面提出申请,可以咨询一下你公司有没有这个项目。

目前来说还没新一轮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通告。一般来说通告会在年底发出,但不一定每年都有,要看市政府的房源计划的。
建议你关注各大媒体的消息,以及市住建部门的网站,也可以到当地的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咨询。如果开始申请的话,一般都是先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的。

至于楼上几位提到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你大概参考一下吧(地址我附下面了),因为条例有了新的修订,已经过常务会讨论,即将准备发布,所以里面的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动,特别是在申请以及处罚方面会有所修改。

完全原创答案,绝对权威,希望能帮到你。

5. 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难吗要多久

难不难要看条件怎么定,目前来说还没新一轮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通告。

申请条件的话,大概可以参考上一次的通告,主要包括1、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全部家庭成员的入户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入户,下批次的肯定在这个时间之后);2、资产和收入符合规定(上批次是要求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6529元,下批次肯定还会放宽);3、婚姻形成时间符合规定(上批次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形成婚姻,包括结婚、离婚、丧偶等等,具体细则可以再咨询);4、全家名下没有房地产且5年内没转让过房地产(硬性规定);5、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6、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条件。

条件的话大概主要就这些了,仅供参考,因为新一轮的申请受理通告没有发出,谁都不知道新的条件会怎么定。一般来说通告会在年底发出,但不一定每年都有,要看市政府的房源计划的。

申请流程主要是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然后配合入户调查以及配合区住建部门的复审,包括补充有关工薪收入证明等等,最后是市住建部门终审。终审主要有9查9核,要查的包括全家人的银行帐户及近几年大额资金转让情况、证券及基金帐户情况、拥有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转让记录(包括农民房集资房等任何形式的房产都要查)、拥有车辆情况、投资办企业情况、商业保险、户籍、婚姻、计划生育、残疾及优抚等情况。从这点来看,整个过程查得很严,所以申请确实挺困难的。

不要听信外界谣传说申请怎么黑暗,在深圳这么政务透明的地方,可以亲身来体验一下的,上批次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被淘汰出局,还有一大部分人被行政处罚,所以申请时请务必要了解清楚政策要求,不能有半点作假成分,新的保障性住房条例即将修订完成,里面规定的处罚措施更加严格,一旦被行政处罚,将终生不得在提出保障房申请,并且罚款20万。更不要以为申请过关了就以为万事大吉了,申请下来了,拿到的房产证是绿本的,不能在市场上交易的,在未转成红本之前,都要接受监督和举报,一旦举报属实,立刻收房并行政处罚。桃源村三期就是例子,现在新一轮的核查又开始了,有几十套房准备回收呢。

也不要听信外界谣传,说经济适用房质量如何差什么豆腐渣工程,要知道,经适房是政府投资项目,维系着多少人的乌纱帽,实实在在地建在那里,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责任干系,所以再怎么差也不会差过市场商品房的。市场商品房的奸商可以甩手,政府无论如何也逃脱不掉的。

最后,再说明一下,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保障房范畴,其实你还可以考虑申请其它类型的保障房,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安居型商品房条件比较宽泛,没有资产和收入的要求,但价格较高,主要为解决社会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的,可能明年会陆续推出,到时可关注市住建部门的网站;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一般同时推出,申请的条件基本和经适房的条件一样,但是对于转让房产的要求没那么严格,也可以单身申请,具体也可以等通告发出再详细了解;廉租房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人才公寓是给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企事业单位出面提出申请,可以咨询一下你公司有没有这个项目。

原创答案,希望可以帮到你!

6. 有没有人知道深户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专成员具有本市属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7. 深圳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申请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

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7)深户申请经济适用房扩展阅读:

申请经济适用房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③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④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

8. 我是深户 嫁香港 还能申请政府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商品房吗

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9. 如何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

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 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办理步骤: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10. 深圳经济适用房条件

1.如果你小孩跟你都是深圳户口,

那么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但是,“分数”会比那些 夫妻+小孩 都是深圳户口的低。

2.如果一家三口只有你是深户,那么是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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