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费金融系统核心业务有哪些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牢固树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并将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将关注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相应职责。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应当确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制定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积极预防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或指定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四、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银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熟悉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情况,掌握本机构有关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对待金融消费者。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程序,明确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有效提升现场投诉处理能力。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为客户投诉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处理渠道。投诉电话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客户服务热线对接;与客户服务热线对接的,在客户服务热线中应有明显清晰的提示。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各项投诉并登记,受理后应当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受理情况、处理时限和联系方式。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投诉事项,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以上述方式告知。发现有关金融产品或服务确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或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金融消费者进行赔偿或补偿。 九、投诉处理应当高效快速。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并应当以短信、邮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延长时限及理由。 十、对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转办的投诉事项,应当严格按照转办要求处理,并及时向交办机构报告处理结果。 十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实行客户投诉源头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户投诉、咨询的热点问题,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从运营机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体制机制方面予以重点改进,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各分支机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将投诉处理工作纳入经营绩效考评和内控评价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投诉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的有效性。 十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法律合规部门在客户投诉处理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员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十五、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大规模投诉,或者投诉事项重大,涉及众多金融消费者利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十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应当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工作,并每半年形成报告,于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投诉渠道、投诉处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名单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此后如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投诉渠道有变动,变动情况应在半年报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诉处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名单有变动,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十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敦促其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推进工作。 十八、对于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监管建议,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预防或纠正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十九、对于一定时期内,信访投诉数量较高、处理不当或拖延问题较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全辖予以通报,并可作为准入和监管评级的参考依据。
⑵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市分支机构主要职能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它们在本辖区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二、调查统计本辖区的经济、金融情况。
三、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管理货币市场,调剂金融机构间资金。
四、经理国家金库和代理发行政府债券。
五、现金发行、调拨和金银管理。
六、会计结算和联行清算。
七、外汇管理。
八、领导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支行的工作。
(2)消费金融统计制度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七)、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八)、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十二)、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经理国库。
(十四)、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⑶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中国人民银行职责:
1、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2、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3、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4、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5、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6、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7、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8、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9、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
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12、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13、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14、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5、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16、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7、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1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国家外汇总局职责:
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9、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0、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3)消费金融统计制度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
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 机关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
⑷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实际注册资金吗
不需要。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需要实缴出资的。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商业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外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5信托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6财务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金融租赁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8汽车金融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9消费金融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0货币经纪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村镇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2贷款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4农村资金互助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5证券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期货公司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7基金管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8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外资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1直销企业
《直销管理条例》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3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4劳务派遣企业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5典当行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7小额贷款公司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⑸ 捷信金融年利息36%.算违法吗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0日成立,捷信消费金融的相关问题建议联系捷信官方客服进行核实。您可以根据贷款时间按照以下规定判断:
1、原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份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核心的条款是将原先的24%法律保护条款修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CFETS发布的LPR的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最新LPR利率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5.4%。
注:新规定公告明确表述,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因此所有持牌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是不适用的。其他以贷款为主业但属于非金融机构的,或者其他类型的民间借贷适用。
温馨提示:在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防止套路贷等,建议您全面了解清楚后通过自身判断自主选择正规银行或正规贷款平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借贷。
如您有资金需求,也可以考虑平安银行贷款。平安银行有推出多种贷款产品,不同的贷款产品贷款要求,利率,办理流程不同,其中新一贷信用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手续简单,审批快,额度3-50万,年龄要求23-55周岁。您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贷款,进行了解及尝试申请。
应答时间:2021-01-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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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装修贷款利息怎么算
从银行这方面来看,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据了解,目前建设银行的“家装贷”有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同方式的贷款利率和年限都不一样。其中,如果没有抵押物,申请信用方式的装修贷款,那么,贷款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50%左右,具体要根据申请人综合资质的好坏来决定,且会比抵押方式的装修贷款利率高。
装修贷款利息一:5.6%
装修贷款具体的利息是多少其实与诸多的因素有关,比如说所在的城市以及选择的银行等等,银行的装修贷产品的利率一般都是在央行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执行的,不同的银行据此制度制定利息。贷款期限年利率一年以下大概在5.6%左右。
装修贷款利息二:6%
年轻人买房后装修都是希望可以装修的精致一点,所以肯定不会选择简单装修,中装和精装花费的装修费用都相对来讲要高一些,特别是在大城市中。而即便是工资较高,但是每个月结余的钱也都是有限的,所以一年以上贷款期还是较为常见的,一至五年利息大概6%左右。
装修贷款利息三:6.15%
经济条件极为不好的年轻人买完房之后自然也会选择装修贷,但是工资除了每个月的生活费用以及各种杂费之后基本上没有多少剩余,因此贷款的期限就会比较长一些。那么如果说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话,所需要的利息大概在6.15%左右。
⑺ 金融专业,毕业论文写什么好,最好有题目
1、基于P2P网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
2、当前我国P2P网贷内部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物风险探究
4、中信银行对公信贷贷后风险管理研究
5、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6、××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7、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8、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9、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分析
10、××省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研究
11、中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策略研究
12、P2P平台与小微企业融资合作可持续性的探讨
13、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研究
14、我国商业银行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路径分析
15、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风险及对策分析
(以上选题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⑻ 什么是金融统计中的全科目上报
以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为例,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是指对自年初至报告时点人民币贷款的累计发放、累计收回金额的统计。
所谓“全科目”指标就是指所有科目的累计统计,包括的科目就有以下科目:
一、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指标及编码
本统计制度中设置的指标包括:(一)各项贷款,子项为:1.短期贷款及子项;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3.中长期贷款及子项;4.票据融资;5.各项垫款;(二)调整项。
“各项贷款及子项”与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设置的“各项贷款及子项”一致,详见表1。
表1 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指标
┌———————┬—————┬—————————————————┐
│内码 │指标编码 │指标名称 │
├———————┼—————┼—————————————————┤
│101 │140500000 │一、各项贷款 │
├———————┼—————┼—————————————————┤
│102 │140510000 │1.短期贷款 │
├———————┼—————┼—————————————————┤
│103 │140511000 │(1)工业贷款 │
├———————┼—————┼—————————————————┤
│104 │140512000 │(2)商业贷款 │
├———————┼—————┼—————————————————┤
│105 │140513000 │(3)建筑业贷款 │
├———————┼—————┼—————————————————┤
│106 │140514000 │(4)农业贷款 │
├———————┼—————┼—————————————————┤
│107 │140515000 │(5)乡镇企业贷款 │
├———————┼—————┼—————————————————┤
│108 │140516000 │(6)三资企业贷款 │
├———————┼—————┼—————————————————┤
│109 │140517000 │(7)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 │
├———————┼—————┼—————————————————┤
│110 │140518000 │(8)其他短期贷款 │
├———————┼—————┼—————————————————┤
│111 │140518100 │ 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 │
├———————┼—————┼—————————————————┤
│112 │140520000 │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
├———————┼—————┼—————————————————┤
│113 │140530000 │3.中长期贷款 │
├———————┼—————┼—————————————————┤
│114 │I40531000 │(1)基本建设贷款 │
├———————┼—————┼—————————————————┤
│115 │140532000 │(2)技术改造贷款 │
├———————┼—————┼—————————————————┤
│116 │140533000 │(3)其他中长期贷款 │
├———————┼—————┼—————————————————┤
│117 │140533100 │ 其中: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 │
├———————┼—————┼—————————————————┤
│118 │140540000 │4.票据融资 │
├———————┼—————┼—————————————————┤
│119 │140550000 │5.各项垫款 │
├———————┼—————┼—————————————————┤
│120 │140560000 │二、调整项(只在累放方填报) │
└———————┴—————┴—————————————————┘
二、指标说明
(一)在各项贷款及其中各子项指标的累放方和累收方分别填报贷款实际发放和收回的累计金额。
(二)短期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及其子项的含义与金融统计“全科目人民币指标”体系中相应指标的含义相同。
(三)票据融资,目前仅为净贴现的累放累收金额。
净贴现=贴现(含转贴现)-再贴现
(四)各项垫款,为银行因开展信用业务(如:承兑、贴现、担保、信用证等)未能履约而发生的垫款。含义与金融统计全科目人民币指标体系中相应指标的含义相同,详见表2。
表2 “累放累收指标”与“全科目人民币指标”含义对照表
┌——┬——————┬—————————————┬——┬———————————————┐
│ │ │ 累放累收指标 │ │ 全科目人民币指标 │
├——┼——————┼—————————————┼——┼—————┬—————————┤
│内码│指标编码 │指标名称 │内码│指标编码 │指标名称 │
├——┼——————┼—————————————┼——┼—————┼—————————┤
│101 │140500000 │一、各项贷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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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140510000 │1.短期贷款 │ │ │ │
├——┼——————┼—————————————┼——┼—————┼—————————┤
│103 │140511000 │(1)工业贷款 │472 │111191000 │工业贷款 │
├——┼——————┼—————————————┼——┼—————┼—————————┤
│104 │140512000 │(2)商业贷款 │478 │111192000 │商业贷款 │
├——┼——————┼—————————————┼——┼—————┼—————————┤
│105 │140513000 │(3)建筑业贷款 │491 │111193000 │建筑业贷款 │
├——┼——————┼—————————————┼——┼—————┼—————————┤
│106 │140514000 │(4)农业贷款 │497 │111194000 │农业贷款 │
├——┼——————┼—————————————┼——┼—————┼—————————┤
│107 │140515000 │(5)乡镇企业贷款 │498 │111195000 │乡镇企业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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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140516000 │(6)三资企业贷款 │499 │111196000 │三资企业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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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140517000 │(7)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 │500 │111197000 │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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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140518000 │(8)其他短期贷款 │501 │111198000 │其他短期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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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16 │1111H1000 │信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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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40518100 │ 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 │516 │111198F10 │个人消费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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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140520000 │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274│111311000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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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140530000 │3.中长期贷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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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140531000 │(1)基本建设贷款 │630 │111211000 │基本建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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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32 │111213000 │住房开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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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33 │111214000 │商业用房开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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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34 │111215000 │其他地产开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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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I4O532000 │(2)技术改造贷款 │631 │111212000 │技术改造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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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140533000 │(3)其他中长期贷款 │635 │111216000 │其他中长期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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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79 │111271000 │信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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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140533100 │ 其中;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1409│111216100 │个人消费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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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1405410000 │4.票据融资 │542 │1111C0000 │12.贴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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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99 │113135000 │减:再贴现 │
├——┼——————┼—————————————┼——┼—————┼—————————┤
│119 │140550000 │5.各项垫款 │1417│1111J0000 │19.各项垫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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