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网络金融的风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
第一是流动性风险。近 年来,“第三方支付加基金类”的产品不断涌现,比如余额宝,但当中也蕴藏着期限错配的风险,也蕴藏着货币市场波动、出现投资者大量赎回的风险。
第二是信用风险。由于网上“刷信用”、“改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另外,部门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的数据积累,风险计量模型的科学性也有待验证。所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依旧存在。2013年,活跃的P2P平台超过350家,全年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但也发生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事件。
第三,声誉风险。部分互联网机构用所谓的“预期高收益”来吸引消费者,推出高收益、实则也有风险的产品,但却不如实揭露风险,甚至误导消费者。
第四是信息泄露风险。阎庆民表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基础,是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对客户行为进行分析,但同时也对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一些交易平台并未建立保护客户信息的完善机制。
第五是技术安全风险,即IT系统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是计算机网络,网络系统自身的缺陷、管理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都会引起技术安全风险。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经济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得网络金融拓宽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
1.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隐患成为网络金融的基础性风险;
2.网络金融具有比较特殊的技术选择风险形式;
3.由于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和不受时空限制,网络金融会使传统金融风险在发生程度和作用范围上产生放大效应。
B. 新规银行存款最多不能超50万是指同一个家庭吗
是指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要超过50万。当某银行破产的时候,存款本息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储户,可以得到全额赔偿;超过50万的部分,要看破产清算后资产状况,可能一分钱都没有了,可能按照比例赔偿。
《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
(二)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
(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发布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规则;
(二)制定和调整存款保险费率标准,报国务院批准;
(三)确定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
(四)归集保费;
(五)管理和运用存款保险基金;
(六)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
(七)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及时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
(八)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
网络-存款保险条例
C. 急求有关国际金融危机及推动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方面的材料!
[编辑本段]金融危机九项注意
1:不要辞职,不要换工作,不要转行,不要创业;
2:多备份几个自己可以去的公司职位;
3:不主动要求老板涨工资,裁员往往从工资高的裁起;
4:多帮朋友留意工作机会、多介绍,轮到自己找工作时,才会有朋友帮你;
5:存钱、买国债,或者双币存款,别买股票;
6:每月给父母寄钱,经济不好,越穷的人越不好过;
7:危机的后期最难过,现在还没开始,别觉得自己很强;
8:别离婚;
9:就算还没感觉危机,也应该日子紧着过,用以前70%的钱过现在的日子。
金融危机我们需要做什么
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而我要说的是,当我们面前的门被关上时,希望大家不要太过慌张。
金融危机在2008这一个不同寻常的年又发生了。它不是某个人的意愿所能够决定的。也就是说不可避免。金融危机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做许多事情。但是总有我们能够做的事情。
比如:
1、我们可以韬光养晦。以我自己为例, 我现在是一名教师,这个职业真的是没有什么刺激性。我也一直想要转行,而现在又不适合做些什么,所以干脆买几本想学的书,看一些相关的视频。恶补一些知识。等到经济要转时,马上就可以出手。毕竟机会是为有准备的人准备的。
2、国家要做的是化危机为转机,而我们老百姓要做的就是找到危机中的商机。每一件事情都有它存在的价值,不论它本身是好事情,还是坏的。
金融危机什么时候能够过去
这应该是大家最期待的了, 只是它的结束就象它的发生一样真的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啊。希望奥巴马能够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吧。对于美国政府的7000亿美元纾困案,有65%的美国民众反对。美国民众指出,大银行们先是主张资本主义式的放任型扩张,现在出了事却要求以社会主义的方式掏国库的钱救大银行的资本家们,民众却失业,信用破产与失去房子。除此之外,国际上也有一些学者认为,7000亿美元根本远远不够。
[编辑本段]挽救危机两种路线
每次美国国内发生危机,都会有舆论预测美国是否会通过战争转嫁危机,也总有人指责历任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中不乏有类似案例。其中最近的一次,就是克林顿政府于1998年对伊拉克发动代号为“沙漠之狐”的空袭行动。不少人认为,当年12月17日发动的这场军事打击,是为了转移美国国内对莱温斯基一案的注意。
其实自殖民主义时期开始,就时常有西方国家通过战争或冲突的方式转移国内危机,而危机之处也往往成为战争的策源地。具体来看,这种“转移”的方式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间接路线,即在其他地区制造冲突或挑起战争,外引祸水;另一种则是直接路线,也就是自己赤膊上阵。
通过战争转嫁危机利益何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
在政治上,战争能够起到消解国内社会压力,转移国内关注焦点的作用。大规模战争还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居民对国内民生水平的期待。战争往往还伴随着国内控制的加强,例如布什政府在发动“反恐战争”后,通过“爱国者法案”等手段,极大地加强了对舆论和社会生活的控制。这种社会控制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用来预防国内经济危机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经济上,战争可以人为造成国内经济动员局面,军工产业的膨胀则可以极大地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军工产业复合体及其响应的政治势力也往往会因此支持政府扩充军备的政策。
从军工产业的拉动效应来看,目前,美国的军工厂每生产1300亿美元的产品,就可以直接拉动GDP增长一个百分点,每增加10亿美元的军工生产,就可以新增上万个就业机会。这还未将军工产业间接的拉动效应计算在内。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形势下,军工产品的生产可以直接拉动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最重的制造业,如汽车、飞机、机械等行业,这不仅有经济意义,还有重要的社会政治意义。
这种以军工生产刺激经济的前提是,能够最终通过战争手段获取利益,否则将会面临有产出无收益的尴尬局面。在殖民主义时期和帝国主义初期,每次王朝战争和国家间战争都伴随着巨额战争赔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争的收益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不再像过去那样“赤裸”见人,例如,攫取对象国矿产资源,占领对象国市场,瓜分对象国国外资产等。
应当指出的是,美国目前已经处于战争状态。但是,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明显是得不偿失的,特别是两场战争的战费比例过高,反而阻碍了军队的换装进程,进而影响了军工企业的利益。即使仅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从伊拉克撤军也是有动力的。也许,从伊拉克撤军,再重新寻找新的对手,才较为符合传统意义上的“以战牟利”战略。在世界的其他地方,还存在着潜在的热点地区,可能成为此类战略的对象。
挑动其他国家冲突的战略也可以带来较大的政治和经济收益。例如,冲突当事国对大国的政治依赖会加深,而大国通常也是主要军工生产国,所以冲突当事国大多需要向大国购买军火,还往往会以较高利率向大国借贷,或以较低价格出售其国外资产套现等。在日俄战争中,日本就曾向英国、美国大量借贷。在几乎历次战争中,都有一批因出售军火而获利颇丰的国家,以战争受益者的形象“载入史册”。
D. 政府在互联网金融监督方面应如何发挥作用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10日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实施有效行业监管与指导成为市场的敏感因子。尤其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兴起,更将监管权力边界问题置于风口浪尖,监管,究竟如何在互联网金融形态的异军突起中“搅动一池春水”,推进行业和谐发展,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话题。
“用创新的方式监督创新,用互联网的手段监管互联网”,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在名为《重构监管边界》的2014博鳌论坛早餐会上提出:互联网金融创新可以降低成本提高配置效率增加流动性,它的积极作用远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更需要市场在自律及监管的结合上进行创新,需要更多政策面的关注和包容。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对此表示认同,张维迎认为,创新不可预测,过早的干预、监管会扼杀创新。现在互联网金融处在开始阶段,目前过早的去定义监管的规则,并不是聪明的办法。
至于什么样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是最好的,张维迎给出的观点也很明确,“政府监管并不是最合适的方法”。从市场规律来看,市场有其自身检测的方式,这个应用到互联网很重要。政府过分监管会扼杀了创新。创新本身是不可预测的,如果还没看见他的未来的时候政府首先扼杀了它。相比之下,用社会的智慧去不断提醒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会更好。这样既可以不会过早扼杀创新,也可以借助社会监督(媒体)和提醒来避免新事物成长的风险和出现的问题。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副院长,多伦多大学金融学博士陈龙也认为,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在监管的逻辑,包括什么是创新,好的创新等,都是需要重新定义的。“只为风险而监管是个伪命题。”互联网金融监管,业态相对复杂,尤其需要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标准,尤其,监管不可被既得利益者操纵。
实际上,在本次博鳌论坛中,对于有效推进监管创新决策层表现出极大的推崇,在金融主管单位,也一直有主张政府需要划立权力与市场的边界、对互联网金融宜“创新监管”的声音的存在。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博鳌“小微金融:亚洲的创新与实践”论坛上表示,今后要给互联网金融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条件的监管,否则会使金融不公平,同时要注重协同监管,减少监管的套利。
计葵生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负面清单是一个好的方式。此外,必要的行业门槛必须树立,未来有三方面应加强:第一,要建立标准,通过资本金及行业资质来推进准入制;第二,在政策上要设定红线,资金池与非法集资等绝对不能碰;第三,规范平台运营方式,用平台化的思想去构筑新的流动性体系与风险管理体系。
法无禁止即可为,为创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为创新划定了边界。在决策层的对外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互联网在这一轮的中国金融体系变革中,正发挥着推手的作用,推动的不仅仅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变革,也在考量着中国监管创新之路。
E. 做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第一是流动性风险。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加基金类”的产品不断涌现,比如余额宝,但当内中也蕴藏着期限容错配的风险,也蕴藏着货币市场波动、出现投资者大量赎回的风险。
第二是信用风险。由于网上“刷信用”、“改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另外,部门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的数据积累,风险计量模型的科学性也有待验证。所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依旧存在。2013年,活跃的P2P平台超过350家,全年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但也发生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事件。
第三,声誉风险。部分互联网机构用所谓的“预期高收益”来吸引消费者,推出高收益、实则也有风险的产品,但却不如实揭露风险,甚至误导消费者。
第四是信息泄露风险。阎庆民表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基础,是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对客户行为进行分析,但同时也对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一些交易平台并未建立保护客户信息的完善机制。
第五是技术安全风险,即IT系统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是计算机网络,网络系统自身的缺陷、管理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都会引起技术安全风险。
F. 2016年互联网金融产品经理有哪些值得推荐的书单
一、金融史(共10本)
《中国是部金融史》:陈雨露/杨忠恕,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3年
《中国是部金融史2·天下之财》:陈雨露/杨忠恕,九州出版社,2014年
《世界是部金融史》:陈雨露/杨栋,北京出版社,2011年
《金融可以颠覆历史》:王巍,中国友谊出版社,2013年
《金融可以颠覆历史2》:王巍,中国友谊出版社,2015年
《这次不一样:八百年金融危机史》:[美] 卡门M.莱因哈特/[美] 肯尼斯S.罗格夫著;綦相/刘晓锋/刘丽娜译,中信出版社,2012年
《图说金融史》:李弘,中信出版社,2015年
《美国货币史(1867-1960)》:[美] 弗里德曼,[美] 施瓦茨 著;巴曙松 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百年中国金融思想学说史(第1卷)》:曾康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
《中国金融通史》第一卷-第五卷:李飞/赵海宽/许国信/洪葭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
二、互联网金融(共22本)
《互联网金融》:罗明雄/唐颖/刘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
《新金融时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信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手册》: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
《新金融·新生态》:霍学文,中信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即将到来的新金融时代》:姚文平,中信出版社,2014年
《互联网金融框架与实践》:李耀东/李钧,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年
《风吹江南之互联网金融》:陈宇(江南愤青),东方出版社,2014年
《金融新格局·资产证券化的突破与创新》:林华,中信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与架构》:郭勤贵,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
《颠覆金融》:汤浔芳,企业管理出版社,2014年
《互联网+普惠金融:新金融时代》,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创新》:胡世良,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年
《没有银行的世界》:西蒙·狄克逊,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中国经济新引擎》,王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
《玩转互联网金融》:孙诚德,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年
《金融e时代》:万建华,中信出版社,2013年
《互联网信贷风险与大数据:如何开始互联网金融的实践》:陈红梅,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蓝皮书: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5》,李东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2015》:陈勇,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蓝皮书2015》,乐天/段永朝/李犁,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理论、实践与监管》:范文仲,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年
《互联网金融逻辑与结构》:吴晓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共7本)
《互联网金融法律与实务》:李爱君,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黄震/邓建鹏,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许多奇,法律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法律集》:白洁/刘洪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14年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实务指导》:刘永斌,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中国实践的法律透视》:吴晓灵,上海远东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犯罪概说》:郭华,法律出版社,2015年
四、网贷P2P(共11本)
《中国P2P网络借贷:市场、机构与模式》:谢平/陈超/陈晓文,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年
《P2P:中国式高收益债券投资指南》:陈文,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
《P2P网贷风云:趋势·监管·案例》:黄震/邓建鹏,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年
《中国网络信贷行业发展报告:P2P网贷平台风险评级与分析:2014-2015》:黄国平/武旭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
《lending club 简史》:瑞顿(作者)/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 (译者),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
《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5》:零壹研究院,东方出版社,2015年
《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零壹财经,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
《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第一财经,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
《2014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书》:王家卓/徐红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
《2013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书》:王家卓/徐红伟,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年
《P2P网络平台运营手册》:徐红伟,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年
五、支付(共10本)
《支付革命:互联网时代的第三方支付》:马梅/朱晓明/周金黄/陈宇/季家友,中信出版社,2014年
《支付战争:互联网金融创世纪》:[美] 埃里克·杰克逊(Eric M. Jackson)著;徐彬/王晓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
《中国网络支付安全白皮书》,巴曙松/杨彪/朱海明,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年
《移动支付理论与实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年
《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5)》:杨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
《中国现代支付体系变革与创新》:郭田勇,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年
《支付结算理论与实务》:曹红辉/田海山,中国市场出版社,2014年
《中国第三方支付有效监管研究》:杨彪,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
《电子支付与网络银行》:周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中国支付行业的黄金时代》:马晨明,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年
六、众筹(共17本)
《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众筹改变金融》:杨东/文诚公,人民出版社,2015年
《五板资本市场:众创空间+孵化+股权众筹》:张焕军,中国商业出版社,2015年
《众筹金融生态》:王玉祥/刘文献/杨东,中信出版社,2015年
《中国式众筹》:杨勇/韩树杰,中信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金融第三浪:众筹崛起》:盛佳/汤浔芳/杨东/杨倩,中国铁道出版社,2014年
《玩转众筹》:魏来,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
《智慧众筹》:霍学文/沈鸿/黄震,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年
《众筹:互联网融资权威指南》:斯蒂芬·德森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
《众筹:传统融资模式颠覆与创新》:盛佳/柯斌/杨倩,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
《股权众筹》:郭勤贵,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
《赢在众筹:实战·技巧·风险》:杨东/黄超达/刘思宇,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年
《解放众筹》:刘文献,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年
《众筹之路》:舒元/郑贵辉/耿雪辉/徐荣,中山大学出版社,2015年
《实战众筹》:张栋伟,文艺出版社,2015年
《众筹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柏亮,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
《众筹》:默德威娜·里斯-莫格/路本福译,中国华侨出版社,2015年
《众筹投资从入门到精通实战指南》:[美] 舍伍德·奈斯(Sherwood Neiss),[美] 杰森·W.贝斯特(Jason W. Best),[美] 扎克·卡萨迪·多里翁(Zak Cassady-Dorion)著;陶尚芸,沈玉平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年
七、互联网银行(共5本)
《互联网银行:美国经验与中国比较》:廖理/张伟强/王正位/赵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
《银行3.0 移动互联时代的银行转型之道》:布莱特·金,广东经济出版社,2014年
《互联网银行:数字新金融时代》:[英] 克里斯·斯金纳(Chris Skinner)著;张建敏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
《互联网挑战银行:谁是21世纪的恐龙》:樊志刚/黄旭/胡婕,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年
《互联网+银行变革与监管》:阎庆民/杨爽,中信出版社,2015年
八、虚拟货币(共7本)
《货币革命:改变经济未来的虚拟货币》爱德华·卡斯特罗诺瓦(Edward Castronova)著;束宇 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
《比特币:一个虚幻而真实的金融世界》:李钧/长铗,中信出版社社,2014年
《加密货币虚拟货币如何挑战全球经济秩序》:[美] 保罗·维格纳(Paul Vigna),迈克尔·J·卡西(Michael J. Casey)著;吴建刚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年
《争议比特币:一场颠覆货币体系的革命》:何建湘,蔡骏杰,冷元红,中信出版社,2014年
《解密比特币》:刘宁/沈大海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
《数字货币:比特币数据报告与操作指南》:李钧,龚明/毛世行/高航,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年
《比特币》:罗强/张睿,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
G. 阎庆民的人物履历
1980年考入来西南财经大学自(原四川财经学院)金融系学习;大学毕业后,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计划处干部、副处长、处长;
1995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副局长;
2002年12月起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副司长(正局级)、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正局级)。
2005年04月起先后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人事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上海银监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年01月任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3年05月任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兼北京银监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年12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5年04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
2015年12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