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际贸易支付的工具有那些
不太了解你说的支付工具是指什么.
一般国际贸易是说支付方式:
1. 电汇 T/T
2.信用证 L/C
3. 托收 D/A D/P
⑵ 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工具是
支票、本票和汇票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工具
都是票据,所以答案选:B 票据
⑶ 国际贸易主要付款方式有哪些
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
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
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付款交单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较少。
这种贸易,双方各以一方的出口支付从另一方的进口,这种方式多实行于外汇管制国家。另外,双边贸易也泛指两国间的贸易往。
多边贸易也称多角贸易,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通过协议在多边结算的基础上进行互有买卖的贸易。很显然,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多边贸易表现的更为普遍。
(3)国际贸易结算三大工具扩展阅读:
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将其他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引进到该国市场销售。
2、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将该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其他国家市场销售。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A国的商品经过C国境内运至B国市场销售,对C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
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是就每笔交易的双方而言,对于卖方而言,就是出口贸易,对于买方而言,就是进口贸易。此外输入该国的商品再输出时,成为复出口;输出国外的商品再输入该国时,称为复进口。
⑷ 国际结算工具有哪些
(一)使用的支付工具主要有票据,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其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经背书可以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票据一般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1. 汇票是国际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对方于见票时或将来某一时间,对某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命令。汇票本质是债权人提供信用时开出的债权凭证。其流通使用要经过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等法定程序,若遭拒付,可依法行使追索权。
汇票可分为4类:
(1)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商业汇票的签发者为企业或个人。
(2)按付款时间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在提示时或见票即付。远期汇票是特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有无附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不附单据,而跟单汇票附货运单据。
(4)按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前者是由银行承兑远期的汇票,后者是由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
2.本票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时间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3.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其见票对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命令。
(二)结算中的单据,分为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
1.基本单据指出口方向进口方提供的单据,有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
2.附属单据出口方为符合进口方政府法规或其他远期而提供的特殊单据。
⑸ 国际结算的方式和工具主要有哪些
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
结算工具:汇票、本票、支票
⑹ 国际货款结算工具的主要分类有哪些
国际货款结算工具的主要分类有票据、现金结算和记账结算。
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一般采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现金结算和记账结算使用较少。
票据是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⑺ 国际贸易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有哪些结算方式各有和特点在国际贸易中应选择何种方式为什么
工具主要有:汇票 本票 支票
结算方式:汇付,托收 以及信用证付款
特点和适用情况分别为
汇付: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手续简便,费用少.在进口商荣誉可靠或与出口方有特殊密切关系的条件下,这种方式有利于扩大出口.
托收:商业信用性质,因上为中间人,适用于新产品开拓市场,滞销,进口方信誉较好的情况下使用.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文件,是一种单据买卖.
信用证县阶段被广泛应用是最重要的支付方式.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这三种方式还可以相结合来使用.
⑻ 国际结算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有哪些哪种结算方式程序最复杂
国际结算金融工具:汇票、支票、本票等
国际结算方式:汇付(包括:票汇,信汇,电汇)。托收(包括:跟单托收、光票托收,其中跟单托收包括D/A和D/P)。信用证等,其中信用证结算最为复杂
⑼ 国际贸易结算支付工具和国际贸易结算基本方式有什么区别
途径 和手段的关
⑽ 什么是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一)货币
货币在国际贸易中可作为计价、结算和支付的手段。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支付工具的情形,却不多见。因为以货币清偿国际债权债务,不仅涉及到直接运送大量现金所引起的各种危险和不便,而且产生资金周转的缓慢。所以,现代国际贸易的结算,以货币作为支付工具的情形,可说是例外。
(二)票据
票据(bills)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标的,而依票据法发行的,可以转让流通的证券(transferable and negotiable instrument),即指汇票、本票及支票而言。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般都使用一定的票据作为支付工具,透过银行进行非现金的结算。票据固然具有代替现金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作用,但它本身毕竟不是货币。
票据与法定货币的主要区别在于票据所凭借的是发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的私人信用,它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强制通用效力。因此,当债务人以法定货币清偿债务时,在法律上称为法偿(legal tender),债权人必须予以接受。但如债务人拟以票据清偿债务时,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在契约中予以规定,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
以下就有关票据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简要的介绍。
(三)票据法及其统一运动
票据法属于商事法的一种,由于各国商事习惯不同,各自制定的票据法存在着一些分歧和差异。这对国际间流通的票据的解释势必产生冲突,从而阻碍在国际上的流通,因而有制定统一票据法的必要性。
制定一些有关票据的统一公约。经过长期的酝酿准备,终于在1930年代初期通过了四项关于票据的日内瓦公约,即:1>1930年统一汇票暨本票法公约、2>1930年解决汇票暨本票法律抵触事项公约、3>1931年统一支票法公约、4>1931年解决支票法律抵触事项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