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贸进出口制单流程 详细些的
询盘怎么回?回询盘后杳无音讯怎么办?该不该寄样品?从买家角度看中国外贸业务员
在这个行业这么长时间了,结识不少买家与供应商,见证了很多成功的案例,也眼看着许多客户一步步成长,不免感慨,其实贸易对于任何一个人,何尝不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呢?很多客户经常在烦恼:B2B平台该怎么选?询盘该怎么回?订单怎么来?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换个角度如果今天我是买家,我需要采购。那么许多问题或许会清晰很多,希望以下分享从买家的角度看外贸业务员,能够对大家有帮助。
询盘怎么回?
正常情况下,买家采购的任务是非常多而且不一定完整的。所以外贸人员在收到询盘的时候最好能做到三点,
一.是非常迅速的回复。因为买家不管采购任务是否仓促,其在选择供应商时发送的绝对不只是一封询盘,且通常情况下买家对效率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所以速度是第一关键。
二.是完整的回复。这需要报价业务员对自己的产品非常了解。经常采购的信息是不完整的,业务员最好依靠自己的产品知识,在email 中对产品有完整的介绍。同时包括自己的工厂信息(名称,地址,工厂人数,技术人员人数,主要产品,产量,销售量,有没有进出口权,),产品的其他信息,包括类似产品推荐,或者提供给采购商可能的其他选择。还有一部分是商务信息,包括交货期,最少订货量,包装,港口,付款方式等等。这对促成最终成交非常有帮助。重要的是:在第一封email中就分几个部分完整的介绍。
我们可以自己考虑假如收到一两句话的传真或者email。上面只有一个价格。在我看来,如果我是买家这样的回复会给我这样几个印象:
1.回复者是贸易公司或者个人,看到讯盘就打听价格,加上利润以后就报价过来。
2.回复者对商务方面不是非常熟悉,继续谈下去可能在许多环节上,需要很多时间相互沟通。
3.同这样的公司做生意,会像挤牙膏一样,时时催促工厂,非常消耗精力。
三.回复的内容完整,但是需要注意简洁。不要把工厂的创业史也搬出来,也不要把口号,标语贴上去。
回询盘后杳无音讯怎么办?
买家和外贸业务员一样,有自己的难处,第一是需要找到qualified 供应商。之后的业务中如果出现各种问题,都会追溯到挑选供应商的环节上。所以,有实力的供应商展现自己的实力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虚假之词只能靠买家自己考察辨别了。
价格是另外一个问题。采购的目标价格通常是非常的低。所以一次沟通就成交非常困难。许多订单的谈到最后就是价格问题。买家也需要时间判断。
买家一般对于询盘阶段的供应商,没有太多时间主动打电话。邮件也是疏于回复。这是经常发生的。供应商不必泄气。在此提出两点是供大家参考的。
1.报价实在一点,否则买家确认的继续联系的名单中就没有你,同时力求完整,参考前文所讲。无论外籍还是中方的员工都喜欢这种报价单。
2.主动联系是重要的。买家也是人,也很懒惰。总是希望能有热情的供应商主动联系,提供新的信息。省下自己的时间。当然注意联系的方法和方式。
买家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出现问题是经常发生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买家会考虑其他的供应商。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客户消失一年半载以后又出现的原因。保持最低限度的联系是一个外贸人员的好习惯。这个习惯的难度在于,几个月半年过去没什么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讲,你必须佩服一些外贸公司的老的业务员十来年的积累。他们的外语,产品知识可能都不如一些大学生,但是十几年的客户积累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为什么要P/I?
1.买家的采购人员为了显示自己很牛,效率很高,经常在收到采购任务一两天之内就会给总部传真P/I。供应商切不可自己偷着乐。这时,P/I 主要的性质是供应商单方面的销售承诺。是否执行的选择权在采购方。采购方往往一个订单传真2份以上的不同工厂的P/I。
2.另外一个好处是,工厂在开出P/I以后,往往会认为采购方很有诚意,或者认为成交的可能性非常大。经过几天以后,采购方还可以回过头来要求供应方对P/I作一些修改。一般包括付款条件,免费的零配件或者些许折扣等等,在这个阶段,从买家角度我个人认为比一开始就向供应商提出要求更容易达到目的。这通常也是买家爱惯常的做法。
该不该寄样品?
这是一个让工厂很头疼的问题!每周差不多都有人要样品?每次都寄,实在吃不消,况且大多数都石沉大海。
1.样品费:我个人建议工厂还是主动提出样品费的问题。其实采购商都是被惯坏的。越是可能成交的生意,采购商越是不会吝啬样品费。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大多数中国工厂都生产一样的产品。你不答应,自然有别人答应免费。所以我建议花一点时间研究一下自己的产品有多大程度上的独特之处。对于基本没有自己特色的产品,竞争又非常激烈,同时又渴望订单,你只好免费寄了。买家如果面对同样的几家工厂,产品大致一样,有的免费,有的坚持收费,我还掏钱去买样品,岂不是白痴?
2.速度:不管收费还是免费,速度是关键。这样采购商能判断两个方面的事实,第一,供应商是不是真正的生产厂家,抑或是贸易公司先要来样品然后寄过来。第二,供应商是不是正在生产这个产品,抑或是仅仅具有生产的能力。这两个事实都反映在样品邮寄的速度上面。因此我建议如果安排样品都很吃力的小型外贸公司或者个人,不要轻易的免费邮寄样品。在以往的经验看来,最终成交的供应商,往往在确定样品以后,1到2天就可以把快递号码通知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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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谁能给我一套单证制作的全部流程如什么时候报关,什么时候给客户清关资料之类的
询价——定价——签复订合同—制—做箱单合同发票——找物流公司订舱——把外贸单据给物流公司报关——清关完毕,货物处境——核销单,退税核销报关单收到后退给客户,你问的比较笼统,不知道你是站在一个什么角度来操作,如果不明白可以追问
3. 制单结汇工作中,必须做到哪些三个一致
在审单的时候要注意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基本上就可以了.
(银行只看单据不看合同内)
但是在做单的时候,不光要容注意单据和单据/信用证的一致问题,还有要注意跟合同之间的一致问题.有可能还有注意单/货一致.
表面上一定不能有不符点.尤其在日期和一些对单据的要求上.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4. 清关单据有哪些/结汇单据有哪些
制单结汇
1 制作出口单据
A.汇票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 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 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 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一致。若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的百分之几,则按规定填写。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间商报价,发票按含佣价制作,开证行在付款时代扣佣金的情况。
· 付款人名称。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人为买方。信用证方式下,以信用证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为付款人。若信用证未加说明,则以开证行为付款人。
· 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应是银行。信用证方式下,收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头。托收中也可将出口方写成收款人(已收汇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书给托收行。
B.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他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和地址应与信用证一致。
· 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国外进口商。在信用证方式时,除非另有规定,应为开证申请人。
· 发票号码,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及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由出口商自行按顺序编制。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码应与信用证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证无此要求,亦应列明。开票日期不应与运单日期相距太远,但必须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 装运地和目的地。应与信用证所列一致,目的地应明确具体,若有重名,应写明国别。
· 运输标志(嗟头)。凡来证有指定嗟头的,按来证制作。如无规定,由托运人自行制定。以集装箱方式装运,可以集装箱号和封印号码取代。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上的嗟头,应与发票一致。
·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和件数。关于货物的描述应符合合同要求,还必须和信用证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应列明总的毛重和净重。
· 单价和总值。单价和总值必须准确计算,与数量之间不可有矛盾,应列明价格条件(贸易术语),总值不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超值发票,银行可以接受,也有权拒收。
· 附加证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费用清单:运费、保险费和FOB价;(2)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许可证号、布鲁塞尔税则号;(3)注明原料来源地的证明文句。
· 出单人名称。发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是受益人。"'UCP 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以只标明出单人名称而不加签署。如需签字,来证中应明确规定,如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因不同贸易方式而异。有海运提单、海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及多式联运单据等。
我国外贸运输方式以海运为主。这里着重介绍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的缮制及注意事项。
· 托运人(Shipper)。一般即为出口商,也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如果开证申请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在信用证内规定作成第三者提单也可照办,例如请货运代理做托运人。
· 收货人(consignee)。该栏又称提单抬头。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制作。如以托收方式结算。则一般做成指示式抬头。即写成 "To order"或"To the order of x x X"字样。不可做成以买方为抬头的记名提单或以买方为指示人的提单以免过早转移物权。
· 通知人(NotifyParty)。这是货物到达目的港时船方发送到货通知的对象,通常为进口方或其代理人。但无论如何,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正本提单以不填为宜,但副本提单中仍应将进口方名称地址填明,以便承运人通知。
· 提单号码(B/L No.)。提单上必须注明编号,以便核查,该号码与装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或(集装箱)场站收据的号码是一致的。没有编号的提单无效。
· 船名及航次(Name of Vessel ;Voy No)。填列所装船舶及航次。如中途转船,只填写第一程船名航次。
·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和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应填写具体港口名称。卸货港如不同国家有重名,则应加注国名。卸货港如采取选择港方式,应全部列明。如伦敦/鹿特丹/汉堡选卸, 则在卸货港栏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 货人必须在船舶到达第一卸货港前在船公司规定时间内通知船方卸货港,否则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货。选择港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且应在同一航线上,运费按最高者计收 ? 如中途转船,卸货港即填写转船港名称,而目的港应填入"最 终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栏内。也可在卸货港内填上目的港, 同时注明在XX港转船"(W/Tat XX)。
· 嗟头。与发票所列一致。
· 包装件数和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与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按实际情况列明。一张提单有几种不同包装应分别列明,托盘和集装箱也可作为包装填列。裸装有捆、件,散装货应注明"In bulk"。货物名称允许使用货物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中货物的描述有抵触。危险品应写清化学名称,注明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号码(IMCO CODE PAGE),联合国危规号码(UN CODE NO),危险品等级(CLASS NO)。冷藏货物注明所要求的温度。
·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重量以千克或公吨为单位,体积以立方米为计算单位。
· 运费和费用(Freight&Charges)。本栏只填运费支付情况, CFR和 CIF条件成交,应填写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FOB 条件成交,一般填写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除非买方委托发 货人代付运费。程租船一般只写明"AS ARRANGED"(按照约 定)。 如信用证另有规定,按信用证规定填写。
·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s/L)。按信用证规定签发,并分别用大小写数字填写,如"(2)TW"。信用证中仅规定"全套"(FUll set),习惯做两份正本,但一份正本亦可视为全套。
· 提单日期和签发地点。除备运提单外,提单日期均为装货完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提单签发地点按装运地填列。如果船期晚于规定装运期,要求船方同意以担保函换取较早日期提单,这就是"倒签提单"(Anti dated B/L);货未装上船就要 求船方出具已装船提单,这就是"预借提单"(Advanced B/L),这 种做法系国际航运界陋习,一旦暴露,可能造成对方索赔以至拒收 而导致巨大损失。
· 签署。按"UCP 500"规定,海运提单表面应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署。签署人亦须表明其身份。若为代理人签署,尚须表明被代理一方的名称和身份。
· 其他。信用证要求在提单上加注的内容。如信用证规定"每份单据上均应显示信用证号码"、"提单需提供贸促会证明"等。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处理。
D.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ion)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凭证。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在CIF或CIP合同中,出口商在向银行或进口商收款时,提交符合销售合同及/或信用证规定的保险单据是出口商必不可少的义务。
保险单主要内容如下:
· 保险人及保险公司。
· 保险单编号。
· 被保险人,即投保人。在CIF或CIP条件下,出口货物由出口商申请投保,在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的前提下,信用证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并加空白背书,以转让保险权益。
· 标记。指运输标志应和提单、发票及其他单据上的标记一致。通常在标记栏内注明"按XX号发票"(as per Invoice No.X XX)。
· 包装及数量。应与发票内容相一致。
· 保险货物名称。可参照商业发票中描述的商品名称填制。也可填货物的统称。信用证有时要求所有单据都要显示出信用证号码,则可在本栏空白处表示。
· 保险金额。按信用证规定金额投保,若信用证未规定,则按 CIF或CIP价格的110%投保。
· 保费及资率。保费及资率一般没有必要在保险单上表示。 该栏仅填"AS ARRANGED"。但来证如果要求标明保费及费率时,则应打上具体数字及费率。
· 装载运输工具。海运货物应填写船名和航次。如果需在中途转船,如投保时已确定二程船名,则把二程船名也填上。如二程船名未能预知,则在第一程船名后加注"and/or steamers"。
· 开航日期、起运地和目的地.开航日期缮?quot;as per B/L"(见提单),地点参照提单填写。
· 承保险别。本栏是保险单的核心内容。它主要规定了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承保的责任范围,也是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到损失后?范ㄊ欠袷舯O展?驹鹑蔚母?荨1纠赣∏赐侗W柿仙芍疲?⒁?细穹?闲庞弥ぬ蹩畹囊?蟆?
· 赔付地点和赔付代理人。一般为保险公司在目的地或就近地区的代理人。
· 保险单签发日期和地点。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迟于提单或其他货运单据签发日期,以表示货物在装运前已办理保险。
· 保险公司签章。
E.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gin)是用以证明货物原产地或 制造地,是进口国海关计征税率的依据。我国出口商品所使用的产 地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
· 普通产地证。用以证明货物的生产国别,进口国海关凭以核定应征收的税率。在我国,普通产地证可由出口商自行签发,或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或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实际业务中,应根据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提交相应的产地证。在缮制产地证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及其他规定办理。
· 普惠制产地证(GSP Certfficate of origin)。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俄罗斯及欧盟15国,以及部分东欧国家。凡是向给惠国出口受惠商品,均须提供普惠制产地证,才能被受关税减免的优惠,所以不管来证是否要求提供这种产地证,我出 口商均应主动提交。普惠制产地证的书面格式名称为格式A(Form A)。但对新西 兰还须提供格式59A(Form 59A),对澳大利亚不用任何格式,只须在商业发票上加注有关声明文句。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 纺织品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Textile proct)。对欧盟国家出口纺织品,需提交该产地证。该证是进口国海关控制配额的依据。在我国,该证由地方外经贸委(厅)颁发。GSP产地证是取得关税优惠,而纺织品产地证是取得配额 ? 证明。对欧盟出口有关产品时,需同时提交两种产地证。
· 对美国出口的原产地声明书。凡属对美国出口的配额商品,如纺织品等,应由出口商填写原产地声明书。有三种格式(l)格式A:单一国家声明书(Sing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产地只有一个国家(2)格式B: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生产的;(3)格式C:非多种纤维纺织品声明书,亦称否定声明书(Negative Declaration),凡纺织品的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含羊毛量不超过17%,则可填用此格式,以说明该类商品为非配额产品。
F.检验证书
国际贸易中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ion)种类很多,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检验证书一般由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也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出口企业或生产企业自行出具。应注意出证机构检验货物名称和检验项目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还须注意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为60天,新鲜果蔬类为2-3个星期,出口货物务必在有效期内出运,如超过期限,应重新报验。
G.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Packing Document)是指一切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 种类和规格情况的单据,是商业发票的补充说明。主要有装箱 (Packing List)、重量单(Weight List)、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
H.其他单证
其他单证按不同交易情况,由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常见的有:寄单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 of Documents)、寄样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 of Shipment Sample)、邮局收据(Post Receipt)、快速收据(Courier Receipt)、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以及有关运输和费用方面的证明。
2 交单结汇
A.交单
交单是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根据信用证条款不同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
交单应注意三点:其一是单据的种类和份数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其二是单据内容正确,包括所用文字与信用证一致,其三是交单时间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交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两次交单或称预审交单,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收到运输单据,可以当天议付并对外寄单。另一种是一次交单,即在全套单据收齐后一次性送交银行,此时货已发运。银行审单后若发现不符点需要退单修改,耗费时日,容易造成逾期而影响收汇安全。因而出口企业宜与银行密切配合,采用两次交单方式,加速收汇。
B.结汇
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经银行审核无误后,银行接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将外汇结付给出口企业。我国出口业务中,大多使用议付信用证,也有少量使用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的。主要结汇方式如下:
· 议付信用证。议付又称出口押汇。议付押汇收取单据作为质押。按汇票或发票面值,扣除从议付日起到估计收到开证行或偿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将货款先行垫付给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 议付是可以追索的。如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还已垫付之货款。
议付信用证中规定,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到期承兑和付款的责任,"UCP 5OO"规定,银行如仅仅审核单据而不支付价款不构成议付。
我国银行对于议付信用证的出口结汇方式,除上述出口押汇外,还采用另外两种:一是收妥结汇,即收到单据后不叙做押汇,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待开证行将货款划给议付行后再向出口商结汇 ;另一种是定期结汇,即收到单据后,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口商结汇,此期限为估计索汇时间。因此上述两种方式,对议付银行来说,都是先收后付,但按"UCP 5OO"规定,银行不能取得议付行资格,只能算是代收行。
· 付款信用证。付款信用证通常不用汇票,在业务中使用的即期付款信用证中,国外开证行指定出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为付款行,受益人径直向付款行交单。付款行付款时不扣除汇程利息。付款是不可追索的。显然在信用证方式中,这是对出口商最为有利的一种。
· 承兑信用证。承兑信用证的受益人开出远期汇票,通过国内代收行向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提示,经其承兑后交单。已得到银行承兑的汇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贴现。
若国内代收行愿意叙做出口押汇(议付),则出口商也可立即收到货款,但此时该银行仅以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向开证行要求付款,不具有开证行所邀请的议付行的身份。
3单证不一致时出口商可采取的措施
在出口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据不符,即单据存在不符点,而受益人又因时间条件的限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更正,则有下列处理方法:
· 凭保议付。受益人出具保证书承认单据瑕疵,声明如开证行拒付,由受益人偿还议付行所垫付款项和费用,同时电请开证人授权开证行付款。
· 表提。议付行把不符点开列在寄单函上,征求开征行意见,由开证行接洽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接到肯定答复后议付行即行议付。如申请人不予接受,开证行退单,议付行照样退单给受益人。
· 电提。议付行暂不向开证行寄单。而是用电传和传典通知开证行单据不符点。如开证行同意付款,再行议付并寄单,若不同意,受益人可及早收回单据,设法改正。
· 有证托收。单据有严重不符点,或信用证有效期已过,已无法利用手上的信用证,只能委托银行在向开证行寄单函中注明"信用证项下单据作托收处理",作为区别,称为"有证托收"。而一般的托收,则称为"无证托收"。由于申请人已因单证不符而不同意接受,故有证托收往往遭到拒付,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
5. 急急急!!!求翻译!
在实现延迟付款的情况下,在从买受人有权要求支付了0.03率给卖方的金额的罚款由受每延误一天,每支付卖方。
如果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任何义务,在合同期间的执行规定,这一段时间相应延长为一期,期间这样的情况下最后一次。
如果这些情况持续超过3个月,每一缔约方应有权取消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在此缔约方不得将有权要求另一缔约方赔偿案件的损失,不包括偿还预付款不供应的货物。
党对其中有一个是不可能执行的义务,有责任立即,但不得迟于10天,从方法和终止时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方)对环境的办法,对未来的有效性和discontinuances了上述提到的情况。在通知中所述事实的,应确认交易(商业和工业)商会或其他主管机构或相应的国家机构。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剥夺的权利,指任何符合上述情况的缔约国,从违约责任的义务豁免的基础。
10。其他条件
所有修订和增补本合同的有效期只有以书面形式由双方正式签署的。
当解释条款关于交付货物的规则基础上的立场解释合同条款由国际商会发展 - “国际贸易术语2000”应适用,但不包括一宗,合同直接另有规定。
每一方承认,在进入本合同,但没有超出本合同的限制,并应遵守所有的条款中约定。
任何通知或其他资料根据本合同所必需的,由一方给予另一方,can交给它是由个人或邮寄,传真电报或1。
目前的合同,也证明文件,同意本合同,传真件有效的原始,原件接待前根据强制性遵守的基本要素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订对每个党(边一),英文和俄文两种,两个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在不同的解释,俄罗斯和英国的合同文本等差异碰撞的情况下,党接受俄罗斯的合同文本。
你看是不是这样
6. 信用证操作中,出口商需要做哪些单据
一。客户询盘:
一般来说,客户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二。报价:
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数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方式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业务部应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并发出P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三。订单/签约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四。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户的订单确认(PurchaseOrder)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五。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之后,将PO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六。落实付款方式(信用证)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汇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证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2.如果是放帐的客户,或通过银行D/P,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业务员和单证员应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户改证。
这里着重介绍信用证付款方式,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催证、审证、改证三项内容:
1、催开信用证,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对方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核信用证,要着重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条款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和合同的顺利执行,银行及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核信用证的中的有关条款,如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结汇日期等等,尤其应注意某些特殊条款,如是否可分批装运,是否可以转船等等,要根据货物出运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信用证中的有关运输条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绝。
3、修改信用证,是对已经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行为。信用证的修改可以是开证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七。下达生产通知/备货:
备货,是出口公司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厂家或仓储部门下达订单,要求其按订单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加工整理等。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上述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
八。包装/刷口麦
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口麦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九。验货
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2.如果客户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3.如果客户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十。制备基本文件:
按照PO以及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十一。商检/报验:
办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在货物备齐以后,就应向商检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准出口。
应注意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通知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十二。租船订仓和配载
1.如果跟客户签订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户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SHIPP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户。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5.查看船期表,填写出口货物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6.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十三。投保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在履行CIF出口合同时,卖方在装船之前,应按照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出口商品的投保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2)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
十四。安排拖柜:
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
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十五。集中港区
洽妥船舶或舱位后,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的出口货物发送到港区内的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以便顺利装船作业。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保持密切联系。
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的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对出口大宗货物,可联系港区提前发货。有船边现装条件的货物,也可按照装船时间将货物直送港区船边现装,以节省进仓出仓手续和费用。对危险品、重大件、冷冻货或鲜活商品、散油等需特殊运输工具、起重设备和舱位的,应事先联系安排好调运、接卸、装船作业。发货前要按票核对货物品名、数量、标记、配载船名、装货单号等项,做到单、货相符和船、货相符。要注意发货质量,发现有包装破损或残损时,应由发货单位负责修理或调换。
十六。报检换单
十七。报关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单位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出口手续。由发货单位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备妥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官员检查单证和货物,确认单货相符和手续齐备后,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经海关查验放行的出口货物,方能开始装船。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一般在拖柜同时就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做商检通关换单及出口报关。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十八。交接
发货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港口规章,及时与港方仓库、货场办妥交换手续,做好现场记录,划清船、港、货三方面的责任。
十九。装船
海关放行后,发货单位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与港务部门和理货人员联系,查看现场货物并做好装船准备,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负责点清货物,逐票分批接货装船。
港口装卸作业区负责装货,并按照安全积载的要求,做好货物在舱内的堆码、隔垫和加固等工作。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二十。发装运通知
对合同规定需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的,应及时发出,特别是由买方自办保险的。如因卖方延迟或没有发出装船通知的,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或没有投保而造成的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责任。货物装船后,出口方应及时地向国外方发出"装运通知"及相关证明,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报关和接货手续。
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 通知客户发货的细节,装船通知的内容一般有:订单号或合同号、信用证号、数量、总值、唛头、包装件数、目的港代理人、船名、航次、预计开航日和预定到达日等。
二十一。支付运费
船公司为正确核收运费,在出口货物集中港区仓库或库场后申请商检机构对其衡量。凡需预付运费的出口货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发给托运人运费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货物,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由船公司卸港代理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
二十二。收单
即获得运输文件:
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L/C或客户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户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户,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大副根据装货的实际情况签发大副收据,将大副签发的收货单交原发货单位,出口企业可以凭此单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海运提单。
1.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2.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3.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二十三。制单结汇
交单指出口人(信用证的受益人)在信用证到期前和交单期限内向指定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确认无误后,根据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由银行办理出口结汇。
货物装运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缮制和备妥各种单据,包括汇票、出口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以及其它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所需结汇单证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将各种单据和必要的凭证送交指定的银行办理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手续,并在收到货款后向银行进行结汇。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
(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收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户。
*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使用议付信用证比较多。对于这种信用证的出口结汇办法,主要有三种:"收妥结汇"、"定期结汇"和"买单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先收后结",是指议付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确认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相符后,将单据寄给国外付款行索汇,等付款行将外汇划给议付行后,议付行再按当日外汇牌价结算成人民币交付给受益人。
"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给国外银行索偿,并自交单日起事先规定期限内将货款外汇结算成人民币贷记受益人帐户或交付给受益人。
"买单结汇",又称出口押汇或议付,是指议付行在审核单据后确认受益人所交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按信用证的条款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和/或单据,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净数按议付日人民币市场汇价折算成人民币,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
二十四。业务登记:
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 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二十五。文件存档:
所有的文件包括PO、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
7. 结汇所需的单据
银行提供的结汇单据:
1、收汇水单。
2、收支申报单,是电脑打出来的。
3、海关的进出口权的证书内复印容件。
4、网上服务平台里的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页面打出来。
5、电子口岸里的可收汇额度页面打出来。
6、三张表是在外汇局办理窗口拿的,最好现场找外汇局科长批,批了以后会发个核准件,带上核准件就可以往银行结汇了。
(7)国际贸易术语notifyparty扩展阅读:
银行结汇流程:
1、首先需要在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合同和提款登记,登记成功后,所产生的额度会传输至电子口岸,那时企业即可登录电子口岸操作结汇申请,在预收货款项下结汇。
2、向银行申请后,一般银行会通知,带上财务章、法人章、公章往银行填申请单和待查帐户,还有收支号码, 回来到网上服务平台做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然后在往外汇局交纸质的材料申请结汇。
3、还有一些其他东西,银行会提供的,例如:收汇水单,收支申报单等。
向银行申请后,银行会通知你,带上财务章、法人章、公章往银行填申请单和待查帐户。
银行给你一个收支号码(提款登记时要用到) 回来到网上服务平台做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然后在往外汇局交纸质的材料申请结汇。
8. 单据的海运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以下简称“提单”)是在海上运输(主要是班轮运输)方式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确认已经到(或已装船)某种货物,并且承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交与提单持有人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提单的形式和种类多种多样,但基本内容大相同,提单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
(1) 有关当事人的内容
[1] 托运人(Shipper or Consignor)
提单的托运人一般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即出口公司,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托运人一栏应详细列明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并且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
[2] 承运人(Carrier)
承运人一栏应明确、详细列明承运人的名称、地址和地点。
[3] 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即提单的抬头人。这栏应严格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正确填制,作成记名抬头,指示性抬头或空白抬头。
[4]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如果信用证规定了提单的被通知人,则这一栏应严格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详细地列明被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提单的被通知人,则一栏可以是空白,也可以填写信用证申请人(进口同)名称。 [1] 货物的标志(唛头)
如果信用证中对货物的唛头有明确规定,则提单的唛头应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另外,提单的唛头应与其他单据上的唛头完全一致。
[2] 货名
提单的货名即是托运货物的名称,如果信用证列明的货物名称比较复杂,有时提单上不使用这种复杂的货名,而用统称或简写,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与信用证列明的货物名称有本质的冲突。另外,如果信用证中要求在提单上列明信用证号码或其他有关号码,也应在这一栏中有明确反映。
[3] 件数和包装
提单上货物的件数应以大、小写两种文字表示。对于无法计件的散装货,不仅注明“散装货”字样,并注明净重。
提单上应有对货物包装的描述,如散装、托盘装、集装箱装等,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货物包装的规定完全一致。
[4] 毛重
毛重是按重量吨计算运费的依据。如果信用证规定提单上注明货物的净重,则也应列明在此栏内,但前面要注明“净重”字样。
[5] 尺码
货物的尺码是承运人按体积计算运费依据,一般以立方米表示,应与信用证中的有关规定完全一致。 [1] 提单的号码
提单必须有承运人加注的号码,即提单的号码,如果信用证中规定其他单据中必须列明提单的号码,这时此号码必须与提单的号码完全一致。
[2] 船名
船名一栏必须有运输船舶的名称。如果是直达运输,则应有直达船的名称。如果是转船运输,则应有一程船的名称。
[3] 装货港
装货港一栏必须列明装货港的名称,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装货港的规定完全一致。
[4] 卸货港
卸货港一栏必须列明卸货港的名称,并且必须与信用证中对卸货港的规定完全一致。如果属转运运输,卸货港一栏还应反映出中途转船的地点。 常见的单据如下:
项目基本单据其他单据商业单据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装箱单(PACKING LIST);
重量单(WEIGHT LIST/CERTIFICATE);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数量单(QUANTITY CERTIFICATE);
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质量证明书(CERTIFICATE OF QUALITY);
电报抄本(CABLE COPY)
运输单据提单(BILL OF LADING);
运货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
船运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
邮包收据(POST RECEIPTS)
保险单据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S)
投保声明政府单据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
进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财务管理的单据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①、单据书写一律使用圆珠笔书写,颜色为黑色或兰色,用铅笔填写单据视为作弊进行处理。
②、书写单据要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涂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单据,必须找当班经理签字,注明原因,否则一律按跑单处理,擅自撕毁单据者,严肃处理。
③、单据收银时,无现金收讫章,视为跑单处理,遇到单据重复、漏号现象,必须声明作废。
④、按人下单,一客一单,不漏单。在客人结帐时,必须在单据上注明应发和实收金额。单据汇总一组一算,单据不得混乱,否则不预接受。
⑤、保管好单据不得丢失,损坏单据,在填写单据时一定要看清楚方能填写,否则按作弊进行处理。单据填写时时间必须准确无误。
⑥、每天上交单据时,必须将流水号排好,整理清楚。单据作废一律盖作废章,并找当班经理签字。
一、制作出口单据 A.汇票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一致。若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的百分之几,则按规定填写。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间商报价,发票按含佣价制作,开证行在付款时代扣佣金的情况。
·付款人名称。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人为买方。信用证方式下,以信用证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为付款人。若信用证未加说明,则以开证行为付款人。
·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应是银行。信用证方式下,收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头。托收中也可将出口方写成收款人(已收汇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书给托收行。
B.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他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和地址应与信用证一致。
·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国外进口商。在信用证方式时,除非另有规定,应为开证申请人。
·发票号码,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及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由出口商自行按顺序编制。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码应与信用证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证无此要求,亦应列明。开票日期不应与运单日期相距太远,但必须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装运地和目的地。应与信用证所列一致,目的地应明确具体,若有重名,应写明国别。
·运输标志(嗟头)。凡来证有指定嗟头的,按来证制作。如无规定,由托运人自行制定。以集装箱方式装运,可以集装箱号和封印号码取代。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上的嗟头,应与发票一致。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和件数。关于货物的描述应符合合同要求,还必须和信用证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应列明总的毛重和净重。
·单价和总值。单价和总值必须准确计算,与数量之间不可有矛盾,应列明价格条件(贸易术语),总值不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超值发票,银行可以接受,也有权拒收。
·附加证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费用清单:运费、保险费和FOB价;(2)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许可证号、布鲁塞尔税则号;(3)注明原料来源地的证明文句。
·出单人名称。发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是受益人。UCP 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以只标明出单人名称而不加签署。如需签字,来证中应明确规定,如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因不同贸易方式而异。有海运提单、海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及多式联运单据等。
我国外贸运输方式以海运为主。这里着重介绍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的缮制及注意事项。
·托运人(Shipper)。一般即为出口商,也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如果开证申请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在信用证内规定作成第三者提单也可照办,例如请货运代理做托运人。
·收货人(consignee)。该栏又称提单抬头。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制作。如以托收方式结算。则一般做成指示式抬头。即写成 To order或To the order of x x X字样。不可做成以买方为抬头的记名提单或以买方为指示人的提单以免过早转移物权。
·通知人(NotifyParty)。这是货物到达目的港时船方发送到货通知的对象,通常为进口方或其代理人。但无论如何,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正本提单以不填为宜,但副本提单中仍应将进口方名称地址填明,以便承运人通知。
·提单号码(B/L No.)。提单上必须注明编号,以便核查,该号码与装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或(集装箱)场站收据的号码是一致的。没有编号的提单无效。
·船名及航次(Name of Vessel ;Voy No)。填列所装船舶及航次。如中途转船,只填写第一程船名航次。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和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应填写具体港口名称。卸货港如不同国家有重名,则应加注国名。卸货港如采取选择港方式,应全部列明。如伦敦/鹿特丹/汉堡选卸,则在卸货港栏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货人必须在船舶到达第一卸货港前在船公司规定时间内通知船方卸货港,否则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货。选择港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且应在同一航线上,运费按最高者计收 ?如中途转船,卸货港即填写转船港名称,而目的港应填入最终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栏内。也可在卸货港内填上目的港,同时注明在XX港转船(W/Tat XX)。
·嗟头。与发票所列一致。
·包装件数和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与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按实际情况列明。一张提单有几种不同包装应分别列明,托盘和集装箱也可作为包装填列。裸装有捆、件,散装货应注明In bulk。货物名称允许使用货物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中货物的描述有抵触。危险品应写清化学名称,注明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号码(IMCO CODE PAGE),联合国危规号码(UN CODE NO),危险品等级(CLASS NO)。冷藏货物注明所要求的温度。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重量以千克或公吨为单位,体积以立方米为计算单位。
·运费和费用(Freight&Charges)。本栏只填运费支付情况, CFR和 CIF条件成交,应填写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FOB条件成交,一般填写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除非买方委托发货人代付运费。程租船一般只写明AS ARRANGED(按照约定)。如信用证另有规定,按信用证规定填写。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s/L)。按信用证规定签发,并分别用大小写数字填写,如(2)TW。信用证中仅规定全套(FUll set),习惯做两份正本,但一份正本亦可视为全套。
·提单日期和签发地点。除备运提单外,提单日期均为装货完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提单签发地点按装运地填列。如果船期晚于规定装运期,要求船方同意以担保函换取较早日期提单,这就是倒签提单(Anti dated B/L);货未装上船就要求船方出具已装船提单,这就是预借提单(Advanced B/L),这种做法系国际航运界陋习,一旦暴露,可能造成对方索赔以至拒收而导致巨大损失。
·签署。按UCP 500规定,海运提单表面应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署。签署人亦须表明其身份。若为代理人签署,尚须表明被代理一方的名称和身份。
·其他。信用证要求在提单上加注的内容。如信用证规定每份单据上均应显示信用证号码、提单需提供贸促会证明等。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处理
9. 国际贸易实务常用单词
deliver risk 交货不到险 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良好平均品质 false bill of lading (false B/L) 伪造提单 finance lease 融资租赁 financial documents 资金单据 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F.R.E.C) 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寸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first beneficiary 第一收益人 fixed price 固定价 fixed scale rogalty 固定提成率 flexible container 柔性集装袋 FOB liner term FOB班轮条件 FOB stowed(FOBS) FOB包括理舱 FOB stowed and trimmed(F.O B.S.T) FOB包括平舱和理舱 FOB trimmed(FOBT) FOB包括平舱 FOB under tackle FOB钓钩下交货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运港船上交货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 for reference only 仅供参考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clause 不可抗力条款 fortuitous accidents 意外事故 forward price 期货价格 forward cargo receipt(FCR) 运输代理人的承运货物收据 forwarding agents 发货代理或货运代理 foul bill of lading(foul B/l) 不清单提单 franchise 相对免赔率 free all average(F-A-A) 不计一切海损 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ree carrier(---named place)(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平安险 free in(F-I) 船方官卸不管装 free in and out(F-I-O) 船房不管装和卸 free in and out, stowed and trimmed(F-I-O-S-T) 船方不管装卸,理舱和平舱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ree out 船方管装不管卸 free perimeter 自由边境区 free port 自由港 free trade zone 自由贸易区 freight agent 货运代理人 freight bill 运费帐单 freight manifest 运费舱单 freight prepaid 运费已付 freight to collect 运费到付 freight ton 运费吨 fresh water and /or rain damage(F-W-R-D) 淡水雨淋险 fresh water road line 淡水载重线 frustration of contract 合同落空 full cable 全电本 full container load(F-C-L) 整箱货 full packed 全部包装 full payout 完全付清 fill set bill of lading(full set B/L) 全套提单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and endorsed in blank 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背书的提单 fundamental breach 根本违反合同 future contract 期货合同 futures market 期货市场 future transaction 期货交易 G general additional 一般附加险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China (AAC) 中国民航总局 general agency 总代理 general agent 总代理人 general average(G-A)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分摊 general conditions of delivery of goods 交货共同条件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一般交易条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G-S-P Form A) 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 Geneva uniform law on cheque 日内瓦统一支票法规 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 上好可销品质 goods quality 商品品质 grade of goods 商品等级 grane back 技术反馈 green clause credit 绿条款信用证 gross bills of lading weight 毛提单货量 gross for net 以毛作净 gross registered tonnage(G-R-T) 注册总吨 gross terms 船方担负装卸费 grounded 搁浅 groundage bill of lading 成组提单 guarantee letter of credit(guarantee L/C) 担保信用证,保证信用证 guarantor 保证人 gunny bags 麻袋 H Hamburg Rules 海牙规则 Hard ware硬件 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重附加费 heavy weather恶劣气候 hedging 套期保植 hire purchase租购式租赁 hook damage 钩损险 house air way bill 分运单 house bill of lading 运输代理行提单 I Immediate shipment 立即装运 import declaration 进口申请书 import ty risk 进口关税险 importer 进口人 indent 订单 indicative marks 指示性标志 instrial activity 实用性 instrial property 工业产权 initial payment 初付费,入门费 initial price 初步价格 injured party 受害方 inland depot 内陆货运站 inland extended cover 内陆附加险 inland waterway bill of landing 内陆提单 inspection and claim clause检验与索赔条款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ealth 健康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 产地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品质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数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Value 价值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重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Cargo Weight and Measurement 货物衡量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 验残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 /Hold 验舱证书 Inspection of goods 货物检验 Institute Cargo clauses(ICC) 协会货物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ICC(A)) 协会货物(A)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ICC(B)) 协会货物(B)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ICC(C)) 协会货物(C)险条款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Cargo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Insurable interest 保险利益;可保权益 Insurance certificate 保险凭证 Insured amount 保险金额 Insurer 承保人;保险人 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 Interim measures of protection 保全措施又称临时保护措施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 国际商会 International code of conct on the technology transfer 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 国际竞争性招标 International combined transport国际多式联运 International express mail service(EMS) 国际特快专递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国际多式联运 International railway through transport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国际标准化组织 International trading certificate(ITC) 国际贸易证书 Intrinsic quality 商品内在素质 Inventive activity 创造性 Invitation to make offer 邀请发盘 Invitation to tender 招标 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I-O-P) 不论损失程度 Irrespective letter of credit(irrevocable L/C) 不可撤消信用证 Issue 出票 Issuing bank 开证行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 Insurance value 保险价值 J Japanese Instrial Standard(JIS) 日本工业标准 Jettison and/or washing over board 抛掷,海水冲击险 K Kite mark 风筝标志 Knocked-down in carloads 拆散成整车皮装货物 Knocked-down shipment (货物)分运 Know how 专有技术 L Land bridge transport 大陆桥运输 Landed terms 起货条件 Landing account 卸货报告 Landing quality ,weight as final 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 Landing weight 卸货重量,到岸重量 Last pay certificate 最后付款证明书 Late acceptance 逾期接受 Law and practice 法律惯例 Lay time 装卸时间 Lay days date 受载时间 Leakage risk 渗漏险 Lease trade 租赁贸易 Licensor’s share on licensee’s profit(LSLP) 利润分成原则 Legal net weight 法定净重 Legal weight 法定重量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 拼箱货 Lessee 承担人 Lessor 出租人 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证 Letter of guarantee(L/G) 银行保证函 Letter telegramme 书信电报 Leverage lease 杠杆租赁 Licensing 许可证贸易 Licensing agreement 许可证协议 Lien 扣押权 Light displacement 空船排水量或清排水量 Liner 班轮 Liner shipping 班轮运输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船方负担装卸费 Liner’ s freight tariff 班轮运价表 Liquidated damages 预定损害赔偿 Litigation 诉讼 Load line 船舶载重线 Loaded displacement 满载排水量或重排水量或总排水量 Loading list 装货清单 Local freight agent 当地运输代理商 Local vanning 当地装箱 Log book 航行日志 London Metal Exchange 伦敦五金交易所 London Stock Exchange 伦敦证券交易所 Long form bill of lading(long from B/L) 全式提单 Long length additional 超长附加费 Loss and/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age of packing 包装破裂险 Lot tolerance rate 批内允许破损率 Lot tolerance defective 批内允许次品费 Lowest price limit 最低售价 Lump sum payment 一次总算 M Mail confirmation to follow 随寄证实书 Mail credit 信开信用证 Mail transfer(M/T) 信汇 Main mark 主要标志 Major causes 重大意外事故 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恶意损害险条款 Manufactur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生产商原产地证明书 Manufacture’s invoice 厂商发票 Marine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 Marine insurance policy 水运保险单 Marker capacity 标定容量 Master airway bill民航运单 Master Card 万事达卡 Master document 总单证 Master receipt 大副收据 Material breach 重大违约 Mate’s receipt 大副收据 Measurement and weight mark 体重和重量标志 Measurement cargo 轻货 Measurement list 尺码单 Measurement ton(M/T) 尺码吨 Memoranm 备忘录 Method of dispatching documents 寄单方法 ’ Method of reimbursement 所汇方法 Mildew proof packaging 防霉包装 Mini land bridge(M-L-B) 小路桥 Minimum bill of lading(minimum B/L) 起码提单 Minimum freight 起码运费 Minimum premium 最低保险费 Minimum rate 起码费率 Minimum weight 最低重量 Minor breach 轻微违法 Mixed agreement 混合协议 Mixed policy 混合保险单 Mode of shipment运输方式 Money of account 计价货币 Money of payment 支付货币 More or less clause 溢短装条款 Multimode transport documents(MTO) 多式联运单据 Multimode transport operator(MTO) 多式联运经营人 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 多国家产地声明书 N Name of commodity 品名 National harbors 天然港 Natural calamity 自然灾害 Negotiable calamity 流通证券 Negotiated bidding 谈判招标 Negotiating bank 议付行 Negotiation 议付 0Negotiation letter of credit 议付通行证 Net bills of lading weight 净提单货量 Net dead weight 净载重量 Net net weight 净净重 Net registered tonnage(NRT) 注册净吨 Net weight 净重 Neutral invoice 中性发票 Neutral packing 中性包装 New York Commodity Exchange 纽约商品交易所 No commercial value(N-C-V) 无商业价值 No mark(N/M) 无唛头 No orders(N/O) 无指示,无定单,不指定人 Non-acceptance(N/A) 拒绝承兑,拒绝接受 Non-automatic revolving letter of credit Non-base port 非自动循环信用证 Non-commercial technology transfer 非基本港 Non-cumulative revolving letter of credit 非商业性技术转让 Non-payout 非累计循环信用证 Non-vessel operating carrier(NV OC) 不完全付清 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 C) 无船承运人 Non-vessel owning common carrier(NVOCC)无船承运人 Notice of abandonment 委付通知 Notice of readiness 备装通知 Notify party 被通知人 Notifying bank 通知行 Novelty 新颖性 Nuded cargo 裸装货物、;
10. 外贸中涉及的单证(很有挑战性的问题!)
箱单,发票,3C认证, 提单,空运费,海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