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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交易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24 15:49:39

Ⅰ 急!!国际贸易中的一般交易条件是什么

国际贸易基本术语,也就是交易条件

E组 发货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

主要运费未付
FCA Free Carrier
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

主要运费已付
CE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

货到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详细的这个里面可以看到

Ⅱ 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付款交单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较少。 我们先来介绍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每个做外贸的人早晚都将会接触到它。对不少人来说,一提起信用证,就会联想到密密麻麻充满术语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书。其实信用证可以说是一份由银行担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着这份合同的事项一一遵照着去做,提供相应的单据给银行就必须把钱付给你。所以应该说信用证从理论上来说是非常保险的付款方式。信用证一旦开具,他就是真金白银。也正因为如此,一份可*的信用证甚至可以作为担保物,拿到银行去贷款,为卖方资金周转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证打包贷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保险。原因是信用证中可能会存在很难然你做到的软条款,造成人为的不符点。 第二种常见交货方式为电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 这种方式操作非常简单,可以分为前T/T,和后T/T, 前T/T就是,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不过前T/T比较少见一点,在欧美国家出现的比较多。因为欧美国家的客户处在信誉很好的环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别人。 最为多见的是后T/T, 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 T/T与L/C比较,就是操作非常简单,灵活性比较大,比如交期吃紧,更改包装,等等,只要客户同意,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是信用证,就相当麻烦,必须的修改信用证,否则造成不符点(discrepancy),客户就可以拒付。T/T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成本比L/C要低。银行扣费比较少,一般都是几十美金。而信用证有时会多达几百美金。所以有的工厂做T/T报价比L/C要低一点。不过一般而言,信用证如果单证做得好,比T/T要可*,收款有银行担保,凭着信用证,就可以去银行打包贷款,资金压力很小。但是银行信用不好,或者外汇管制很严格的国家,信用证风险很大,如印度。 T/T和L/C各有优缺点,T/T和L/C如果结合起来做,那就相当保险,30%T/T, The balancee L/C. 另外还有几种用的比较少的付款方式: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单(D/P at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 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 D/P分险很大,但是如果和T/T结合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交货方式。因为有些国家,有些公司喜欢用D/P.那么打个比方30%T/T in advance, 40% after shipment, the balance D/P.

Ⅲ 2. 国际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即( )。

国际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即有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在各自独立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进行的产品交换。

国际贸易,各国(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的。

一种观点:有的专家认为从某种角度,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都是指世界各国之间商品、服务和要求交换的活动,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共存。从国家角度可称为对外贸易;从国际角度可称为国际贸易。

另一种观点: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因此,提到对外贸易时要指明特定的国家。如中国的对外贸易等;某些岛国如英国、日本等也称对外贸易为海外贸易。

(3)国际贸易交易条件扩展阅读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得多。

Ⅳ 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

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单纯销售方式,如逐笔售定、包销、代理、招标投标、拍卖等;另一类是销售和生产融资结合起来的方式,如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对等贸易、租赁贸易等。

一、包销和代理方式

( 一 ) 包销 (Exclusive Sale) 方式
1 .包销的含义
包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包销商达书面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些商品在约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的独家经营权力给予包销商。在这种方式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建立起一种较为稳固的购销关系,有利于扩大出口。
2 .包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名称、签约日期与地点。
(2) 包销协议双方的关系。应明确规定包销商与出口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包销商不是卖方的代表或代理人,无权以卖方的名义签订合同。
(3) 包销权及其对等条件。卖方授予包销商包销权后,卖方在约定期限、地区内,不得自己直接销售或通过第三者间接销售约定商品,也不得将约定商品在同一区域内另选买主或代理商。作为对等条件,同时规定包销商在约定期限和地区内不得销售或代理销售与约定商品相同、类似或有竞争性的其他来源的商品。
(4) 包销商品、地区和期限。在包销协议中,应将包销商品的种类、名称、规格等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5) 最低购买额。它是包销商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向卖方购买的数额,是卖方将包销权授予包销商的一个前提条件。

( 二 ) 代理 (Agency) 方式 1.代理的含义与性质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而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代理同包销的性质不同,包销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在包销方式下,由包销商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而销售代理商同出由商之间的关系,不是买卖关系,故代理不垫资金、不担风险和不负盈亏,他只获取佣金。
2 .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l) 协议及双方当事人名称。 ( 2 )指定的代理商品和代理地区。 ( 3 )授予代理的权利。若是普通代理协议,委托人应在协议中规定:保留委托人在代理人的代理地区,在代理人不参与的情况下,直接同买主进行谈判和成交的权利。若是独家代理协议,一般有两种规定方法:一是委托人向代理人提供绝对代理权,使其成为该地区唯一的独家代理人,而货主不能保留在该地区同买主进行交易的权利;二是委托人也可保留对买主直接供货的权利,但通常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计付佣金。 (4) 代理佣金。它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为推销商品而支付的酬金。在代理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佣金率、佣金的计算基础和支付方法等,

二、对等贸易

( 一 ) 对等贸易的含义
对等贸易 (Counter Trade) 也称对销贸易或反向贸易,一般认为这是一种以货物或劳务 ( 包括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 ) 作为偿付贷款手段的一种贸易方式。它把进口和出口结合起来,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交易,交易双方都有进有出。并求得各自的收支基本平衡。 ( 二 ) 对等贸易的形式 对等贸易有多种形式,但基本形式有三种,即:易货贸易( Barter Trade )、互购 (Counter Purchase) 和补偿贸易 (Compensation On Trade) 。 1 .易货贸易: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易货双方签订一份包括相互交换抵偿货物的合同,把有关事项加以确定 ;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即由交易双方先订易货合同,规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约定价格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先开立的信用证以收到、认可对方开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证为生效条件。另外,国家间签订的换货清算协定实际上也是扩大了的易贷方式。根据协定规定,任何一方的进口或出口,由双方政府的指定银行将货值记帐,在一定时期内互相抵冲结算,其差额毛有的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有的规定以现汇支付超过约定摆动额部分的差额。
2 .互购 :互购又称“平行贸易”或“回购”,它是指交易双方互相购买对方的产品。互购贸易涉及使用两个既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交易双方先签订一个合同,约定由行进口国 ( 往往是发展中国家 ) 用现汇购买对方的货物 ( 如机器、设备等 ) ,并由先出口国 ( 通常是发达国家 ) 在此合同中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买回头货;之后,双方还需签订一个合同,具体约定由先出口国用所得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先进口国购买商定的回头货。互购不是单纯的以货换货,而是现汇交易,而且不要求等值交换。

3 .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公款及利息。
补偿贸易中,按照用来偿付的标的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1) 直接产品补偿。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设备供应方向设备进口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这是补偿贸易最基本的做法。
(2) 其他产品办偿。当所交易的设备本身不生产产品或设备所生产的直接产品非对方所需或在国际市场上不好销时,可由双方协商,用回购其他产品来代替。
(3) 劳务补偿。双方根据协议,通常由外商代我方购进所需的技术、设备,货款由外商垫付,我方按外商要求加工生产后,从应收的工缴费中分期扣还给外商。

( 三 ) 对等贸易的国家管理。
对等贸易在全世界被广泛采用并得到迅速发展是在二次大战以后,这是因为战后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某些国家国际收支恶化,进口苦于无外汇,出口又少渠道,所以不得不求助于进口与出口相结合的对等贸易。

Ⅳ 国际贸易中有效发盘的条件有哪些

1、发盘是向一个(或几个)特定受盘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注意概念上要与“发盘的邀请”相区别。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一旦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内容不确定,即使对方接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
3、发盘人须表明承受按发盘条件与对方成立合同的约束意旨。例如:(1)使用表示发盘的术语。如“发盘”、“不可撤销发盘”、“递盘”、“不可撤销递盘”、“订购”、“定货”等。(2)明确规定有效期。“...限XX日复到有效”、“以我方最后确认有效”、“以未售出为准”等。包括内容一项发盘,通常包含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六个主要方面的交易条件。《公约》第十四条规定“...一个建议如果表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如此来看,一项发盘只要包含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这三个条件,就算完整。邀请发盘。
一个建议,如果内容不十分确定,或没有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或不是向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人发出的,则此建议可看做发盘的邀请。方法形式一项发盘须充分了解商品的货源、生产成本、及有关仓储、运输、保险等情况后,同时还应了解国外市场的有关信息,最后以最为对方易于接受的语句(或发盘程序)进行发盘。有效期1.发盘在传达到受盘人时生效。2.发盘可以规定最迟接受期限。3.发盘可以规定一段接受期间。撤回或撤销《公约》第十六条规定:(1)在未成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受盘人。(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a.发盘表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

Ⅵ 进出口交易中构成接受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受盘人做出其他人对发回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答受。这一条件与发盘的第一个条件是相呼应的。发盘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即表示发盘人愿意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但并不表示他愿意按这些条件与任何人订立合同。因此,接受也只能由受盘人做出,才具有效力。
2.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声明的方式即以口头或书面的声明向发盘人明确表示出来。另外,还可以用行为表示接受。
3.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就是说,接受应是无条件的。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以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不能成为有效的接受,而属于还盘。
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约束发盘人,使发盘人承担义务,在有效期内不能任意撤消或修改发盘的内容,过期则不再受其约束;另一方面,发盘人规定有效期,也是约束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做出接受,才有法律效力。

Ⅶ 国际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剩余产品的出现和国家的形成。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专务交易,一般属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
国际贸易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范畴,主要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学概论、政治经济学等。

Ⅷ 国际贸易中,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2.接受必须表达出来
3.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
4.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Ⅸ 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是写明货物并召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合同的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召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可见,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价格,为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条件。

商品品名,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在合同中,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对新商品的定名,应力求准确,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对某些商品还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9)国际贸易交易条件扩展阅读:

进出商品的计价原则

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国际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是商品定价的最主要的依据。市场行情既反映了当前的价格水平,又反映了未来价格变动的趋势。正确把握市场行情,才能以有利的价格条件成交。

我们在出口商品报价时,尤其应重视国际市场的价格、有些出口商采用低价作为竞争手段,导致被进口国有关企业指控“倾销”。对此,我们一方面应积极应诉,另一方面在报价时应充分重视市场价格水平。

1、计价货币

国际贸易中,对于现汇贸易,应采用可兑换货币。我国的人民币,已实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所以也是我国对外贸易中使用的货币之一、可兑换货币的价值,因汇率的变动而变动,故而买卖双方均应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升降趋势。选择合适的货币,以减少由于汇率波动而带来的风险。

通常,买卖双方愿意选择汇率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但在汇率不稳定的情况下,出口方倾向于选用”硬币”,即币值坚挺,汇率看涨的货币,而进口方则倾向于选用“软币”,即币值疲软,汇率看跌的货币。

合同中采用何种货币要由双方自愿协商决定。若采用的计价货币对其中一方不利,这一方应采取合适的保值措施,比如远期外汇买卖,井应把所承担的汇率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

2、佣金和折扣

在商品价格中,有时会包含佣金和折扣。

A.佣金

佣金(Commission)是指卖方或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酬金。我国的外贸专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

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包含佣金的合同价格,称为含佣价,通常以含佣价乘以佣金率,得出佣金额。

其计算公式为:佣金=含佣价X佣金率而佣金=含佣价-净价整理后得含佣价和净价的关系:含拥价=净价/1-拥金率佣金通常以英文缩写字母C表示。

比如每公吨1000美元CFR西雅图包含佣金2%,可写成:每公吨1000美元CFRC2西雅图。其中的“C2”即表示佣金率为2%。卖方应在收妥货款后,再向中间商支付佣金。

B.折扣

折扣(Discount)是卖方在原价格的基础上给予买方的一定比例的价格减让。 使用折扣方式减让价格,而不直接降低报价,使卖方既保持了商品的价位,又明确表明了给予买方的某种优惠,是一种促销手段、如数量折扣、清仓折扣、新产品的促销折扣等。

比如每件20美元CIF纽约减5%折扣。卖方在开具发票时,应标明折扣,并在总价中将折扣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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