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财务科岗位设置
设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计划; 负责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负版责预算、决算权和票据临管工作;负责报帐工作。
可设置4个岗位:其中财务管理岗位1人;出纳统计岗1人,固定资产管理岗1人,收费管理岗1人。
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以下岗位:财务总监1名,财务经理1名,会计3名,出纳1名(兼网管与资产管理),分公司设立开票员、收银员、稽核员各1名(业务比较少的,开票员、稽核员合并)。
『贰』 求助:关于贸易公司财务部的职位分工如何安排
财务部各岗位设置合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避免出现专错误,可属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岗位的划分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岗位。具体可设财务部经理1人 下设:A 审计岗位(一般只设1人,由财务经理直接领导;如企业领导重视审计工作可单独设立审计部,与财务部平级) B 会计岗位 下设 成本费用核算岗 、收入核算岗、出纳、往来核算岗、 稽核岗、税务岗、工资核算岗、总账会计岗。 以上岗位只是大体划分,最主要还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贸易公司主要还是在收入、往来、业务人员工资核算上繁琐一些,其他相对于工业就简单多了。以上有的岗位可以合并由一人负责。 如果没有对外出口贸易, 你们公司财务部只需要5人,就可以轻松、保质的完成财务工作了。
『叁』 财务岗位设置
你公司设有财务人员两人,可以了,符合规定;在两名财务人员中明确一人为财务负责人,一般把会计明确为财务负责人,是合理合法的。
『肆』 企业财务岗位设置
财务部经理:开设总分类账及部分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并进行必要的财务分析回 出纳员:负责办答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费用支出报销核算;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往来账、费用及固定资产核算会计:负责企业与各方面的往来结算业务、期间费用的核算及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及登记总账等
材料核算会计:负责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工作等。
生产成本与产成品核算会计:负责组织生产成本核算,登记生产成本多栏式明细账等。
办税员:负责计算各种应交税费的计算及申报
『伍』 中小型企业财务部应该设置哪些岗位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九条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上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 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