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商事律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是什么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作为调整国家间经济交往的国际商法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我国加入WTO以后的今天,学好国际商法,利用好国际商法的各种法律知识,对于推动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和作用。国际经济法日益发挥着协调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在主权暂时让渡与主权回复圆满之间寻求平衡的支点。有人认为,随着国际社会组织化的加深,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在逐渐的扩展,国家管辖的经济范围也在相对的缩小,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呈现出一种由相对分散到较为集中的发展动向。但是,作为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基本单位——主权国家——始终不会失去其主导地位。主权国家是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产生的前提,没有国家不可能有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只有单独一个国家或者只有多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也不可能有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主要是国家间的经济组织,其权利来源于国家经济主权权利的让渡。国际经济组织是主权国家对经济主权的自我限制和约束的结果,并不能成为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威。在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流动空前加速。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下,国家经济主权日益受到冲击和挑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正以高度发达的数字信息、电子通讯及高效物流等手段为基础,以经济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配置为主要内容,推动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商法必须跟上经济的全球化趋势。我国在强化自己的经济主权的同时,必须有原则地保持适度灵活性。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里,一国采取过于强硬的政策必然遭致国际社会其他成员的反感甚至反对。国家主权本身是不可以协调的,但是国家政策却是可以在顾及国际条约义务和国际商法习惯法义务加以调整的。比如,我国在强调自主制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同时,必须顾及国际社会对我国某些出口产品的反应。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学好国际贸易实务,同样还要学好国际商法,并加以利用。为我国的经济法律服务,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国际经济法日益发挥着协调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在主权暂时让渡与主权回复圆满之间寻求平衡的支点。有人认为,随着国际社会组织化的加深,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在逐渐的扩展,国家管辖的经济范围也在相对的缩小,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呈现出一种由相对分散到较为集中的发展动向。但是,作为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基本单位——主权国家——始终不会失去其主导地位。主权国家是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产生的前提,没有国家不可能有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只有单独一个国家或者只有多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也不可能有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主要是国家间的经济组织,其权利来源于国家经济主权权利的让渡。国际经济组织是主权国家对经济主权的自我限制和约束的结果,并不能成为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威。国际经济组织也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受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约束,在对外经济交往方面与主权国家在某些方面具有平等地位,甚至在经济领域具有协调国家关系的职能。因此,国际经济组织并没有被提升到凌驾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之上的地位,WTO、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大量产生和国际经济组织职能的扩大化并未改变国家经济主权的地位。此论值得赞同。由于经济实力的悬殊而造成主权平等的国家之间出现了裂痕,形成了国家的层级化趋势,比较明显的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的鸿沟有扩大的倾向。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发展中国家边缘化,致使这些国家经济主权遭到侵蚀。就当前而言,一方面,各国经济相互依存态势加深,全球化进程主要外化为国际经济机制的广泛建构,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在资源配置方面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发达国家利用自己所具有的优势不仅在经济方面居于主导,而且在国际经济体制和“游戏规则”的制定方面也具有决定性影响。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体制尚未理顺,如一国国内企业产权的多样化使国家难以确定民族工业的范围,传统的保护民族工业的经济主权内容大为弱化。这便在客观上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处置本国天然财富和资源的主权能力有所下降。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乃是当代各国经济主权“攻防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决定了弱国经济主权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进而决定全球财富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要改变全球财富国际分配严重不公的现状,就必须大大增强弱国经济主权的保护;为此目的,就必须从“源头”上改革全球经济事务决策权力国际分配严重不公的弊端。发展中国家弱小民族要在当代经济主权的“攻防战”中,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显然必须凝聚集体的力量,力争在全球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中,获得自己应有的平等的一份。世界贸易新体系形成和发展过程是不平衡的,所以我国必须统筹规划并稳步推进贸易、投资、交通运输的便利化,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对话与协商,发展与各国的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投资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增加我国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实践证明,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日益增强。因此,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外部条件和机遇来加快发展自己,在不断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推动全球贸易投资便利化中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是实现共同发展的基本前提。应进一步完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法律法规体系。可见在当今经济飞速发展的国际形势下。我们必须紧紧跟上时代的步伐。做为青年一代我们更要首当其冲,国家的未来不久将落在我们这一代人的肩上。我们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一定要牢记把课本与实际紧密结合。做到真正有所学有所知。国际商法和国际贸易在当今经济飞速发展的国家形势下更要紧密结合。在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律制度下,国际商法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把国际商法学好,在我们自己创业或就业的过程中可以帮我们一臂之力。
2. 商品标准在经济贸易中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标准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有:
1.推动作用,促进国外贸易的发展
标准代表着一定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不同国家间商品的交换、人员与信息的交流以及运输的实现等,都是建立在标准的基础之上的。标准化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出色的推动器。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国际化的快速发展,产品的国际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由于相关标准不统一,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国际标准化就使得相关标准协调统一,大大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2.保护作用,保护进口国市场和消费者的利益
现代的国际贸易既有贸易自由化,又有保护主义。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即可以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也可以筑起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剧烈的市场中,许多国家往往运用标准,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保护本国民族工业,维护本国利益。
3.仲裁作用,作为解决贸易争议的依据标准是利益相关方协商一致的产物。
在国际贸易中,标准已作为仲裁贸易中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
可以说,标准为解决质量纠纷进行仲裁创造了天公地道的条件,为国际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了基本准则。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后。国际贸易更加频繁,我国要在国际贸易中取得有利地位,就必须在商品标准化上面下功夫。标准化战略有利于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商品出口,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商品与服务同国际市场接轨。
4.协调作用,消除贸易障碍
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要求不相同,以及各国各地区技术水平技术发展政策上存在的差异,使得各国各地区各行各业就同一产品和服务上的制定标准必然存在着差异。
在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摩擦,起因于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实例不断增多。通过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协调一致,可以减少技术上的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可以说,标准化是协调技术性贸易壁垒,简化贸易上的有效手段,是沟通国际贸易和国际技术合作的技术纽带。通过标准化能够很好地解决商品交换中的质量、安全、可靠性和互换性配套等问题。
3. 标准化在现代国际贸易中有什么重要作用
标准化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推动作用标准化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出色的推动器。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国际化的快速发展,产品的国际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是,由于相关标准不统一,往往就形成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开展标准化特别是国际标准化,使相关标准协调统一,特别是有更多的国际标准发布和应用,就为衡量进出口商品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大大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2)协调作用在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摩擦,起因于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事例不断增多。通过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协调一致,可以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可以说,标准化是协调技术性贸易壁垒,简化贸易的有效手段。(3)保护作用现代的国际贸易既有贸易“自由化”,又有“保护主义”。标准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也可以筑起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国家往往运用标准,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保护本国民族工业,维护本国利益;许多企业往往运用标准,来推行专利技术,保护本企业利益。(4)仲裁作用标准是利益相关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在国际贸易中,标准已经作为仲裁贸易中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国际标准已经是供需双方最易接受的仲裁质量纠纷的技术依据。
4. 了解国际贸易法律与国际惯例有何意义
1、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大。(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复杂。
了解国际贸易法律,可以事先规避风险,在与他国或其他地区进行贸易的过程中,就算不处于优势地位,但也不会过于被动。因此,一方面能为企业减少损失,赚取最大利润,另外一方面可以为国家多赚外汇。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德国,德国与不同国家进行贸易,而且贸易也占了比较大的比例,但是它是唯一一个没有被反倾销国家。而不是像中国、日本一样,老被反倾销、反补贴,轻则是赔钱,重则是一个行业的毁灭性打击。
2、国际惯例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但是如果能充分了解,在实务中也能趋利避害。
5. wto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作用
国际法关于国际责任的一个发展,表现在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导致的责任问题。[32]在这个问题上,有可能已经形成了一些习惯规则。而在WTO条约中,也有不违反WTO义务的责任问题。[33]这与国际法责任制度的发展完全吻合。在确认因不违反WTO义务而导致的责任时,有关的习惯规则,如果有的话,也应该是可适用的法律。
国际法的责任制度,是对国际公法各个领域包括WTO都适用的制度,是一个统一的制度。它主要规范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导致的责任,同时也规范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某些行为而引起的责任。这个制度支配着WTO的责任问题,两者密不可分。
国际公法对WTO的作用或影响,还反映在其他一些方面。例如争端的解决。WTO的目的是促进国际自由贸易。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方式无非是两种:武力或和平(合作)。武力强迫市场开放,中国历史上的鸦片战争为典型事例。WTO是一种和平的方式。实际上,它的发起也包含了对二战原因的反思。[34]从这一点讲,WTO甚至可能具有某种避免使用武力或战争的效用。无论如何,WTO是用和平手段解决国际自由贸易问题的,它体现了国际公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35]
WTO还专门建立了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在某种意义上讲这是WTO的一个特色。但该争端解决机制不可能脱离国际公法。它为和平解决争端而设,它本身也是条约的结果。更重要的,它要根据WTO义务裁判,而裁判时必须根据条约法加以解释和适用,必须根据国际责任制度确定有关的责任,必须考虑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及实践。它适用的法律,不仅包括 WTO条约,还应包括国际公法的其他内容。[36]WTO从争端解决方面看,更离不开国际公法的作用。
人权也是一个方面。人权是国际公法近几十年来发展迅速的领域。人权国际法的发展对国际经济组织及其原则提出了挑战。就WTO而言,它所奉行的国际贸易自由的原则,被认为同尊重人权的原则存在着某种固有的矛盾。[37]明显的例子是,一个国家雇用童工生产出口产品,从人权法上看是违法的,但从自由贸易原则来看并无违法之处,雇用童工与自由贸易无关。国际公法不同领域的原则发生抵触。假如进口国以违反人权标准为由设置贸易壁垒禁止有关产品进口,那么,这样做是否符合国际法呢?换言之,自由贸易原则是否要受到人权原则的制约?欧洲法院的一些案例已经倾向于人权原则优先,也就是说,已经开始用人权的标准检验贸易的规则。[38]尽管欧洲的经验似乎还未扩展到WTO,但其影响已经产生。无论如何,人权对 WTO的作用是值得注意的动向。
总之,国际公法的一些重要领域,都对WTO产生作用或影响。这些作用或影响根源在于 WTO条约,在于WTO条约义务。正是WTO条约及其义务,建立了WTO与国际公法这些领域的联系,导致了这些领域对WTO的作用。但另一方面,这些领域的作用或影响,又充分说明了 WTO对国际公法的依赖关系。由WTO条约构成的WTO法,只不过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方面或领域,只不过是协定国际法的一个部分。它同国际公法的其他领域及协定国际法的其他部分一样,根植于国际公法的土壤里,运行在国际公法的环境中。
五、总结及结论
WTO是“公”的秩序或体制,国家是最主要的和最重要的参加者。WTO内的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有组织的或体制化的国际关系。这种关系正是国际公法调整的对象,国际公法成为WTO之必需。条约是国际公法的重要工具,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条约通过为当事方规定权利和义务对它们产生约束的效力。WTO依赖于条约而成立并发挥着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实际作用。条约在国际公法上并不孤立地存在,国际公法不同领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通过WTO条约对WTO产生重要的影响和作用。WTO对国际公法存在着依赖关系。
这种关系说明了什么?它首先说明了WTO的法律基础。这是WTO的基本法律问题。 WTO的法律基础不是国内法。国内法特别是像美国这样的重要贸易方的国内法,可能深刻地影响WTO,但这种影响只能透过国际法或在国际法的限度内发生。 WTO的法律基础不是国际私法,因为国际私法主要是国内法,尽管它也可能影响WTO.WTD的法律基础也不是欧盟或其他国际组织的法律,这些组织特别是经济组织的法律可能也影响WTO,但像国内法—样,其影响只能是间接的并受国际法的限制。WTO的法律基础更不是自然法或道德法。WTO建立在其条约基础之上,支配WTO条约规则的是国际公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WID的法律基础是国际公法,它包括WTO条约规则,也包括国际公法的有关原则、规则和制度。
6. 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交易,服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同时还可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率,提供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国际结算分为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国际贸易及其从属费用引起的货币收付称贸易结算;由贸易以外的往来,如侨民汇款、劳务供应、出国旅游、利润转移、资金调拨、驻外机构费用等引起的货币收付,称非贸易结算。
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在国际间收付款项直接通过运送货币金属结算的,称现金结算;利用票据转让和转帐划拨结清债务的,称非现金结算或转帐结算。
在非现金结算制下,按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和资金流动方向的不同,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可分两种:
(1)逆汇(Honour of draft)亦称“出票法”。即由债权人主动签发票据,委托国内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代向国外债权人收取一定款项。由于结算工具(如票据)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故称逆汇。国际贸易项下信用证、无证出口托收及非贸易票据托收结算均属逆汇。
(2) 顺汇 (Remittancl) 亦称“汇付法”。由债务人(付款方) 将款项主动提交国内外汇银行委托该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将款项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收款方)。由于结算工具 (如支付委托书等) 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故称顺汇。银行办理一切汇款业务均属此类。
7.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某些事项规定不明确或不完备,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四)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中,离不开船公司中、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而贸易术语及有关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的相继出现,便为这些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业务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有利条件。
8. 国际贸易的作用(举例说明)
国际贸易的作用的主要有:对国民的作用、对企业的作用、对单一国家的作用。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
1.国际贸易对国民的作用:
增加国民福利、国民不同的需求偏好、国际贸易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国际贸易影响国民的文化和价值观、提供就业岗位;
2.国际贸易对企业的作用
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在产品品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有利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有利于企业自我改进能力的提高、有效地避免产品责任。
3.国际贸易对单一国家的作用
调节各国市场的供求关系、延续社会再生产、促进生产要素的充分利用、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各国经济联系,促进经济发展。
4.国际贸易对世界的作用
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实现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间进行科学技术交流的重要途径、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进行政治、外交斗争的重要工具、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核心、国际贸易是国际经济中“传递”的重要渠道。
(8)法规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是属于流通范畴,它是整个交换的一部分,是国内商业向国外延伸和地区范围的扩大,因此分析国际贸易的地位应从交换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中介地位说起。
国的对外贸易与其经济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交换与生产的关系。 要了解对外贸易的地位,首先要了解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社会生产是商品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