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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1-02-04 04:54:38

① 急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中文版完整版全文!!

可以在网络上找啊

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其他信息

国际商会自1936年起草第一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来,就不断定期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Incoterms2010的修改考虑了世界上免税区的增加,电子通讯的普遍使用以及货物运输安全性的提高,删去了Incoterms2000D组术语中的DDU,DAF,DES,DEQ,只保留了DDP,同时新增加了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与DAP(Delivered At Place)以取代被删去的术语。
Incoterms2010中将贸易术语划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的CIP,CPT,DAP,DAT,DDP,EXW,FCA和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水运输的CFR,CIF,FAS,FOB,并将术语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内贸易中,赋予电子单据与书面单据同样的效力,增加对出口国安检的义务分配,要求双方明确交货位置,将承运人定义为缔约承运人,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货物贸易的实践要求,并进一步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鹿特丹规则》衔接。 国际贸易术语表(INCOTERMS2010) 组别 术语 英文 中文名 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界限 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 保险责任及费用 出口报关责任及费用 进口报关责任及费用 适用运输方式 详细概念 E组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插入指定地点) 车间、仓库、工厂所在地 买方处置货物后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代表卖方最低义务。 F组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出口国的地点或港口 承运人或运输代理人处置货物后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指定的装运港口 货物交到船上时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或内河水运 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指定的装运港口 卖方将货物交到船边时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或内河水运 指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例如,置于码头或驳船上)时,即为交货。 C组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指定的装运港口 货物交到船上时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或内河水运 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CFR价=FOB价+F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指定的装运港口 货物交到船上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海运或内河水运 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CIF价=FOB价+I保险费+F运费,俗称“到岸价”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国内陆路口岸或港口 在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货物后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CPT=FCA+运费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国内陆路口岸或港口 在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货物后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CIP=FCA+运费+保险费 D组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买方处置货物后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插入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 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 买方处置货物后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当卖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指定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运输终端”意味着任何地点,而不论该地点是否有遮盖,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积场或公路、铁路、空运货站。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插入指定目的地) 进口国国内目的地 买方处置货物后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但已完成进口清关,且已做好卸货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代表卖方最大责任。

③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货物买卖

你好!

记住这个很重要的,知道了这个,也就在很多情况可以知道其意义了。

组别
术语缩写
术语英文名称
术语中文名称

E 组发货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 组主要运费未付
FCA
Free Carrier
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 组主要运费已付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 组货到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
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④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最新版本是几几年的

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2000并用,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⑤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全内容

E组(启运):本组仅包括EXW(工厂交货)一种贸易术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的地点(如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F组(主要运费未付):本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三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成交而主要运费未付的情况下,即要求卖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应采用F组术语。按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 在F组术语中,FOB术语的风险划分为C组中的CFR和CIF术语是相同的,均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船舷为界"是一种历史遗留的规则,由于其界限分明,易于理解与接受,故一直在沿用。但随着运输技术的变化,在使用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和滚装运输方式时,再使用以"船舷为界"已没有实际意义。对此问题过去曾引起国际贸易的有关人士多次争议,建议取消这种不切实际的规定。但也有人认为,这种规定已为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们所深知,坚持要保留这种传统的规定。对此,《2000年通则》采取了折衷的规定,即对以"船舷为界"的规定未做改动。对FOB、CFR和CIF术语仍规定买卖双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超过船舷为界。但同时又规定,如合同当事人无意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可相应的采用FCA、CPT和CIP术语。C组(主要运费已付):本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目的地)和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四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而主要运费已付的情况下,则采用C组贸易术语。按此类术语成交,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对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发运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C组术语包括两个"分界点",即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按C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 从上述可以看出,C组术语和F组术语具有相同的性质,即卖方都是在装运国或发货国完成交货义务。因此,按C组术语和F组术语订立的销售合同都是属于装运合同。《2000年通则》指出,装运合同的特点是卖方要支付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运至约定地点所需的通常运输费用,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以适当方式交付运输之后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则应由买方承担。 D组(到达): 本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采用D组术语,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的港(port)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Place)或点(point),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地以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按D组术语订立的销售合同是属于到货合同。

⑥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版)

现在一般买不到哦,在北京有朋友的话托他们问问。我们这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老师专好像托人买到了几属本。
变化不大:
1.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3.新增了2个术语: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⑦ 求《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PDF

http://61.139.105.106/wlxt/ncourse/gjmy/ppt/20090416175237.pdf
没留邮箱,你就直接下载内吧容

⑧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原则

本规则在1936年1月开会讨论时,虽曾遭英国委员的反对(理由为:其中部分解释与英国习惯不同),以及意大利委员的声明保留,但本规则实际上大部分是以英国习惯为依据的,所以在同年6月理事会会议时以绝大多数通过,并以 Incoterms 1936之名,由巴黎总部公布。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鉴于国际形势的变化,有必要对贸易术语重新整理,以及对各贸易术语内容进行修订。于是国际商会于1953年5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会议,审议 Incoterms的修订案.同年10月修订完成,并颁布新修订的Incoterms,定名Incoterms 1936为基础整理及归纳的,将很少用的Free…(name port of shipment)及 Free or Free Delivered…(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两条件删除,并将剩下的9种条件的内容,参照各国委员的意见,加以充实或修订。此次修订,是根据以下3大原则进行的:
1.旨在尽可能清楚而精确地界定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2.为期获得商业界广泛采用本规则,以现行国际贸易实务上最普遍的做法为基础而修订
3.所规定卖方义务系最低限度的义务,因此,当事人在其个别契约中可以本规则为基础,增加或变更有关条件,加重卖方义务,以适宜其个别贸易情况的特别需要。例如,在CIF条件下,卖方所须投保的海上保险种类为平安险FPA,倘若当事人依其交易货物性质、航程及其他因素加以考虑,认为应投投保水渍险WA较妥时,可在其买卖契约中约定卖方应投保水渍险WA

⑨ 现行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哪一年生效的

现在的国际贸易术语都是2010版本的 是在2010年改的
但和之前的 改动很小 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FCA: 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eliv
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1]

⑩ 现行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于什么时候生效的

现行的是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

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内《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容(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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