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国际贸易 > 国际贸易措施包括两种形式

国际贸易措施包括两种形式

发布时间:2021-02-05 19:22:50

Ⅰ 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 对外贸易政策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理论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自由贸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时间,在少数国家内实行。大多数国家在长时期内普遍采用的是保护贸易政策。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策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是为国家最高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国家对对外贸易不加干预和限制,让商品自由进口和出口。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当时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和贵族地主阶级围绕《谷物法》的问题半争了几十年,1846年,《谷物法》废除,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胜利。 斯密,特别是李嘉图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国家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预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 保护贸易政策最早实施是在18世纪末的美国和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它的理论基础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根本缺点在于宣扬世界主义而忽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他主张为保护国民生产力而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而是对某些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才给予保护。 四、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它同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区别是:它不是保护国内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达的垄断工业,以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它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的侵入本国市场,而是采取种种奖出限入措施,加紧对外扩张,以占领国外市场,它不是保护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可见,帝国主义的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极大的侵略性和扩张性。 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是以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的。 五、贸易自由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放宽了进口限制,在它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倾向。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采取的逐步降低关税和放松其他进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贸易保护主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取并不断强化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口。 七、管理贸易 70年代末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向管理贸易转变。管理贸易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看,它指的是通过国际协定、政府间协议、民间协商等方式,来控制价格,协调关系,以缓和各国间的贸易磨擦,实际上也就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的政府通过国内立法,或用双边、多边协调管理的办法来管理本国的对外贸易。

Ⅱ 国际贸易政策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政策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综合,那么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有哪些类别?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对外贸易政策是世界各国的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大体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对不同国家或不同国家或不同类别国家所实行的对外贸易国别政策;对不同商品或不同类别商品所实行的进出口商品政策。
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代表本国统治阶级,为本国统治阶级利益及本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其出发点主要是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有利于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积累资金并维护本国对外的政治关系。
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往往要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各国的经济发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思想和外贸理论而随时调整和改变。但不论如何变化,总不外乎是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取消对进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的进出口商和进出口商品的一切特权和优待,让商品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军用制定并实施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的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津贴来鼓励商品出口。
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有哪些类别?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对外贸易政策是世界各国的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大体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对不同国家或不同国家或不同类别国家所实行的对外贸易国别政策;对不同商品或不同类别商品所实行的进出口商品政策。
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代表本国统治阶级,为本国统治阶级利益及本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其出发点主要是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有利于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积累资金并维护本国对外的政治关系。
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往往要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各国的经济发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思想和外贸理论而随时调整和改变。但不论如何变化,总不外乎是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取消对进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的进出口商和进出口商品的一切特权和优待,让商品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军用制定并实施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的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津贴来鼓励商品出口。

Ⅲ 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表现形式和种类是什么

第四章 对外贸易政策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理论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自由贸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时间,在少数国家内实行。大多数国家在长时期内普遍采用的是保护贸易政策。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策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是为国家最高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国家对对外贸易不加干预和限制,让商品自由进口和出口。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当时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和贵族地主阶级围绕《谷物法》的问题半争了几十年,1846年,《谷物法》废除,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胜利。
斯密,特别是李嘉图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国家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预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
保护贸易政策最早实施是在18世纪末的美国和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它的理论基础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根本缺点在于宣扬世界主义而忽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他主张为保护国民生产力而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而是对某些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才给予保护。

四、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它同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区别是:它不是保护国内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达的垄断工业,以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它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的侵入本国市场,而是采取种种奖出限入措施,加紧对外扩张,以占领国外市场,它不是保护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可见,帝国主义的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极大的侵略性和扩张性。
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是以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的。

五、贸易自由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放宽了进口限制,在它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倾向。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采取的逐步降低关税和放松其他进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贸易保护主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取并不断强化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口。

七、管理贸易
70年代末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向管理贸易转变。管理贸易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看,它指的是通过国际协定、政府间协议、民间协商等方式,来控制价格,协调关系,以缓和各国间的贸易磨擦,实际上也就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的政府通过国内立法,或用双边、多边协调管理的办法来管理本国的对外贸易。
参考http://www..com/s?wd=%B6%D4%CD%E2%C3%B3%D2%D7%D5%FE%B2%DF&cl=3

Ⅳ 什么是国际贸易政策,它的基本形式又是什么对外贸易政策又包含哪些内容

~
对外贸易政策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理论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自由贸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时间,在少数国家内实行。大多数国家在长时期内普遍采用的是保护贸易政策。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策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是为国家最高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国家对对外贸易不加干预和限制,让商品自由进口和出口。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当时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和贵族地主阶级围绕《谷物法》的问题半争了几十年,1846年,《谷物法》废除,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胜利。
斯密,特别是李嘉图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国家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预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
保护贸易政策最早实施是在18世纪末的美国和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它的理论基础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根本缺点在于宣扬世界主义而忽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他主张为保护国民生产力而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而是对某些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才给予保护。
四、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它同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区别是:它不是保护国内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达的垄断工业,以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它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的侵入本国市场,而是采取种种奖出限入措施,加紧对外扩张,以占领国外市场,它不是保护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可见,帝国主义的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极大的侵略性和扩张性。
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是以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的。
五、贸易自由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放宽了进口限制,在它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倾向。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采取的逐步降低关税和放松其他进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贸易保护主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取并不断强化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口。
七、管理贸易
70年代末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向管理贸易转变。管理贸易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看,它指的是通过国际协定、政府间协议、民间协商等方式,来控制价格,协调关系,以缓和各国间的贸易磨擦,实际上也就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的政府通过国内立法,或用双边、多边协调管理的办法来管理本国的对外贸易。

Ⅳ 国际贸易风险包括哪两种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国际贸易风险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国际贸易海上货物风险为例,在CIF价格属于成交的进口业务中,通常会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运输欺诈等风险。 自然灾害是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等;而意外事故则是指船舶搁浅、碰撞、沉没、失踪等现象;运输欺诈是指货物运输的过程中,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隐瞒事实,而是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为。 可见,在地球上某一海面发生自然灾害的信息对于一家从事进口的企业来讲,基本上是不能确切掌握的。运输货物的船只会在何时何地搁浅、碰撞、沉没、失踪同样也是难以掌握的信息;而是否船方签发了假提单、是否会无单放货,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卖方是否装运了劣质货物、是否与承运人合谋,这些情况对于一个善良的合同当事人无法得到充分、必要的信息。 但是对于卖方和承运人来讲,信息较为充分。具有丰富经验的船长会了解很多的与航线有关的自然、气候、地理条件、航线状况、船舶性能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会通过堆场、运输公司、仓库等渠道了解到货物、装运、船舶行驶状况,卖方会很了解产品的质量、包装、通关、结汇等情况。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买方所能掌握的信息很少,而卖方和承运人掌握的信息较多,信息出现了不对称现象,而恰恰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将国际贸易风险从风险的不同角度进行了分类,如从本身性质角度,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从产生原因角度,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表现形态角度,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从作用强度角度,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等等。 还有人将国际贸易风险分为国家性风险、市场性风险和欺诈性风险三个大类;也有从市场风险角度进行深入分类的:国际市场区域选择与进入时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政治局势风险。针对出口业务的经营风险,一般认为应分为:交货风险、收汇风险、付款风险、市场风险、国内客户资信风险、国外客户资信风险等六类。 国际贸易风险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划分。从宏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应包括本国和目标市场国家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文化风险,即营销环境中PEST结构化的风险。从微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则应包括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策略方面的风险,后者最为常见,如合同风险、运输风险、结算风险、价格风险等。 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管理 1、识别国际贸易风险。首先要通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分析和因素分解,将国际贸易中复杂的现象分解成为构成风险影响的一系列要素,并找出这些要素对国际贸易带来的风险大小。在识别国际贸易风险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树、决策树等,还可以采用德菲尔法、专家会议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国际贸易风险。首先使用概率来度量风险可能性,其次度量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当然风险发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观估计来确定的。 3、制定应对措施。国际贸易风险的识别和度量的目的就是为制定应对措施服务的,因此在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制定应对措施。在制定应对措施的过程中,通常采用效用理论、双因素集成控制方法与多目标决策等方法,还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经济分析法。 4、控制国际贸易风险。国际贸易风险控制工作应根据市场和业务的发展与变化的情况,不断重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不断寻找、发现和更新风险应对措施,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不断发展扩大。

Ⅵ 国际贸易包括哪些

《国际贸易》主要内容:
1、《国际贸易》的基本内容
2、国际贸易的有关统计指标
3、人民币币值与进出口贸易
4、古典贸易理论
5、从古典贸易理论向现代贸易理论的过渡
6、现代贸易理论
7、新贸易理论
8、关税(一)
9、关税(二)
10、非关税措施
11、不公平贸易
12、地区经济一体化(一)
13、地区经济一体化(二)
14、国际服务贸易
15、国际技术金金贸易
16、WTO的历史渊源
17、GATT
18、WTO(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
19、WTO的基本原则
20、WTO与中国
21、中国入世的机遇和挑战
22、国际贸易实
[编辑本段]
国际贸易结算概述
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结算称为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是以物品交易、货钱两清为基础的有形贸易结算。
票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
汇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
光票(clean bill/draft)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按承兑人──商号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号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按流通地域──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本票
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将来时间,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据。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商业本票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
支票
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会遭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责任。支票可分为:
记名支票: 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栏中注明“付给某人”,“付给某人或其指定人”。这种支票转让流通时,须由持票人背书,取款时须由收款人在背面签字。
不记名支票: 又称空白支票,抬头一栏注明“付给来人”。这种支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取款时也无须在背面签字。
划线支票: 在支票的票面上划两条平行的横向线条,此种支票的持票人不能提取现金,只能委托银行收款入帐。
保付支票: 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印记,以保证到时一定能得到银行付款。
转帐支票: 发票人或持票人在普通支票上载明“转帐支付”,以对付款银行在支付上加以限制。
结算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 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drawer),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上述当事人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人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货款。
C.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a.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使用这种结合形式,必须首先订明采用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b.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 “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c.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和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票据风险与防范
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由于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缺泛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
票据风险
A.在票据的风险防范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那些资信不明的新客户以及那些外汇紧张、地区落后、国家局势动荡物客户。
2.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
3.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
4.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
5.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一定会收到货款。近年来,国外不法商人利用伪造票据及汇款凭证在国内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且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对此不能掉以轻心。
B.汇票的风险与防范
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所说的之外,还要注意遵循签发、承兑、使用汇票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1.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
2.签发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3.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4.汇票除向银行贴现外,不准流通转让。(注:这规定已被后来的银行结算办法所突破)。
C.如何识别真假本票
1.真本票系采用专用纸张印刷,纸质好,有一定防伪措施,而假本票只能采用市面上的普通纸张印刷,纸质差,一般比真本票所用纸张薄且软。
2.印刷真本票的油墨配方是保密的,诈骗分子很难得到,因此,只能以相似颜色的油墨印制,这样假本票票面颜色较真本票有一定差异。
3.真本票号码、字体规范整齐,而有的假本票号码、字体排列不齐,间隔不匀。
4.由于是非法印刷,假本票上签字也必然会假冒签字,与银行掌握的预留签字不符。
[编辑本段]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地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二、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1.汇付(remittance)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 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 bank)和汇入行(paying 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入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行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人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货款。
3.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4.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Ⅶ 国际贸易包括哪些方面

国际贸易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

1、按货物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国际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国际贸易可分为: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可分为:水平贸易、垂直贸易

9、按地区国际贸易可分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

拓展资料: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Ⅷ 什么是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政策有哪些基本类型

国际贸易政策
1 国际贸易政策基本概念
2 保护贸易政策
3 自由贸易政策
4 我国对外贸版易政策

关税政权策
1 关税的概念和特点
2 关税的种类
3 关税的征收方法及税率
4 我国关税收管理的规定
5 出口退税

非关税壁垒政策
1 非关税壁的概念及其主要特点
2 非关税壁的主要措施

鼓励出口和出口管制政策
1 鼓励出口的措施
2 建立经济特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

国际贸易政策就是各国对进出口贸易出台的相关规定

阅读全文

与国际贸易措施包括两种形式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