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案例分析
6,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长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运输,该文件的货物到达之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但早在占压资金,D / P远期付款交单条件等货物到港后,影响支付给银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运输时间10天左右,但文件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到达,甚至比银行在货物到达后,D/P90天的付款条款不适用,并能可谓是多余的,毫无意义的。
因此,卖方接受并不排除 - 后10天货到香港,买方肯定需要的文件传送,D / P付款的原则,无论是转发的天数,为了带走文件时,一定要 - 这是主要的区别D / P和D / A
7,卖方应负责的损失 - 因为合同条款是FOB卖方将货物装后,风险转移给购货方,并在合同规定的装运货物的合同检验机构检验,符合质量的条件下。货物在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导致质量受到影响。因此,卖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我发现这样做合理的线 - 因为信用证是独立的处理开证行以外的合同文件提交的受益者,表面一致的资信证明文件支付,没有实际的商品。所以,我注意到拒绝发卡银行,该行是有道理的。
(1)开证银行的差异符合UCP600的规定。
(2)该业务的一个错误是误解信用证的,的信贷不明白的只是数量和装运的字母是不允许分批和允许转船条款和改变的意义后的信用证后,作为开证行指出:允许分批装运总量为500吨。一个公司,因为它错误500吨400吨和100吨的船舶,因此,不符合的。记录在转运的话,提交的提单,这也是违反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拒绝支付。
正确操作:8月31日500吨的货物一次性的船直接安装到目的港,如何交单的谈判。
2.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COST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复加运费(…指制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通则》规定,买方应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所要求的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为了保证卖方备货和买方派船接货互相衔接,这一到船通知是必不可少的。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对买方应在船到港多少时间前通知卖方作出规定。
由于我方没有及时通知,造成买家没有买保险.所以我方应全部赔偿!我方应反思,我方可以提前通知避开非工作日!!!!
新手回答,如有错误,请多包涵!!!!
3.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可以索赔
2)收不到货款。
理由如下: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内定,“商业容发票中所表示的货物规格名称,必须与信用证规格相符。”可见,发票上对商品名称和规格的规定非常重要。在本案例中,我公司所交货物品级虽较原来的高,而且价格不变,但在该项货物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买方往往会借口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绝赎单付款。而银行也只会在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
通过分析此案例,学生对跟单信用证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认识,知道了如何在国际贸易业务的货款结算中正确地使用信用证,也知道了合同条款的执行是相当严格和重要的。
4.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可以索赔
2)收不到货款。
理由如下: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商业发票中所表示的货物规格名称,必须与信用证规格相符。”可见,发票上对商品名称和规格的规定非常重要。在本案例中,我公司所交货物品级虽较原来的高,而且价格不变,但在该项货物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买方往往会借口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绝赎单付款。而银行也只会在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
通过分析此案例,学生对跟单信用证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认识,知道了如何在国际贸易业务的货款结算中正确地使用信用证,也知道了合同条款的执行是相当严格和重要的。
5.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信用证上规定的单据必须如实提交。虽然装船通知和供应商证明是同样的作用,但回是名称不同答,格式不同,开证行也可以此作为单证不符,可以拒付或者扣除单证不符费用。这个要跟买家好好商量,其实处理结果全由买家决定的!
2.受益方有一定的过失
3.可以试试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重新发一份供应商证明条款,但其实这件事主要就是买方已经打算不接受该货物,而且也出现了对他有力的状况,所以无论怎样出口商也必须做出让步,降价应该是唯一的处理方法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6.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我简单回答第一题吧,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合理。罢工险规定,保险公司对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致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这些行为间接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上述案例导致羊肉变质的直接原因是冷冻机设备停机,与工人罢工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不属于罢工险的范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并且,像这种情况应当包括在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这个类别中。
7.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1. CFR贸易术语的风险点是到达目的港,而目前显然风险由我方控制。2. 由于我司业务员没有向客户发出通知导致未能及时办理投保。 基于以上2点,所以我方承担责任!
8.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发盘、接受
(1)当天下午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那么,发盘人应该立即发电撤销原发盘并更正发盘即可。
(2)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处理方式同(1)即可。
(3)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已接受,那么,可以致电对方解释之前的发盘错误,并将正确的发盘告知对方,并请求对方的谅解。如果对方接受解释,并接受更改后的价格,那么这是最佳结果。但是,如果对方不接受解释,并坚持按照原报价执行合同,那么,报盘方没有任何更好的方法,只能接受惨痛的结局,好好总结经验,加强内部管理,对外报盘实行严格的责任审核程序,避免之后犯同样的错误。
9.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急需)
1.如果是全套有效单据,应该含有出口国官方检验机构的《品质检验证书》,不能向内卖方索赔。
2.保险公容司的承保责任一般情况是仓至仓。货物一旦进入目的港收货人仓库保险人的承保责任就宣告终结,就算没有到达目的港收货人仓库,保险公司也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是货物自到达目的港(香港)卸离海轮满60天终止,从题目中的时间上来看,已经超过60天。所以也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此案例的后果是:买方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