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贸企业销项与进项的数量要一致吗
一定得索要发票才可以正式入帐,确认入库。如果只是由于时间问题回暂时未取得发票,可以先答暂估入库。建议按以后等发票到了再付款。如果对方无理由拒开发票,你可以到税务机关举报他偷税漏税。
发票未到可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含税价)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开来发票时先用红字冲销之前做的估价入账凭证再做以下凭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⑵ 商贸企业销项和进项不匹配,成本如何结转
一定得索要发票才可以正式入帐,确认入库。如果只是由于时间问题暂时未取得回发票,可以先暂估入库答。建议按以后等发票到了再付款。如果对方无理由拒开发票,你可以到税务机关举报他偷税漏税。
发票未到可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含税价)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开来发票时先用红字冲销之前做的估价入账凭证再做以下凭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⑶ 商贸公司,收到进项发票商品名称与销项发票不符可以吗
严格说不可以的,你做库存商品明细可以用“盆”。税务局问就说是盆,写摘要也写购进“盆”
进项、销项都说是盆
⑷ 请问贸易公司进项与销项的问题
这个只要你们的库存数(A+B)=A商品的入库数+B商品的入库数- 以A商品的名专称的出库数即可。换属句话说就是,进/销和库存数平衡,并在税务局核查时能够解释清楚即可。
或者在出库单上区分A和B,并在其上注明B将以A的名称开具发票,这样也是向税务局解释的旁证。
最好再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税务局。
⑸ 贸易公司,进项票和销项票货名一致,但单位不一致,抵扣和会计上有问题吗
本月进项认证本月抵扣销项会计分录
不需要编制会计分录;
销项大于进项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⑹ 进项销项数量不一致
增值税抄管理中对进项税和销项税没有要求企业销售货物必须金额和数量对等或同一批次。根据公司业务计算进项和销项即可。
你描述的业务,只能说本月你进项税和销项税持平,本月不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税务方面没有问题。
税务也不会根据你一个月的增值税税负衡量你企业,如果是一个年度,你的增值税税负都是0,那就会找你公司了,会不会存在虚开进项发票了。
⑺ 单位是贸易公司,请问销项发票与进项发票的货物名称 可以不一致吗谢谢
不可以的,这样的发票不能抵扣
⑻ 贸易公司进项与销项问题
这些在实务中是存在的,也是允许的。税法、税务机关是不干预企业经营的,回只要是真是业务,答就没有问题的。但有个问题,你既然分开买的,为什么不直接进零部件,进产品不是还得拆开吗?量不大没问题,如果量大那是不符合生产经营常规的。
至于买进多种零部件组装是很正常的业务,只要通过生产成本核算清楚组装的成本即可。
购进时,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生产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发生组装费用等
借: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薪酬等
组装完成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⑼ 商贸企业进项发票名称和销项发票名称不一致
这样是可以的。
只销售与购进的商品是同一种商品就行。开具发销项发票选择的税版收分类编码时权,选择进项发票的大类分类编码,这样就保持一致性了。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是指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中,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
编码选择时,尽量考虑按使用的材料和用途去选择,提供服务方面按服务分类去选择。
⑽ 贸易公司开票时进项发票名称和销项发票名称要一致吗
进项发票和销来项发票的货品名称不源一致是可以的,原因分析如下:
1、对于生产型企业,进项发票上的货品是本单位从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其他初级产品、辅料、燃料和动力等,销项发票上的货品是本企业进行生产加工后完工的产成品,二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只有企业多余的原材料出售时其销贰发票的货品才会与进项发票货品名称一致;
2、对于从事批发贸易类企业,买进的货品与出售的货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同一种货品,所以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货品是一致的,也有不一致的情况,比如从事多种产品经营的贸易批发企业,本期购进a产品未出售,本期未购进b产品但出售了前期库存的b产品,这样有a产品的进项发票,有b产品的销项发票,二者也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