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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法人

发布时间:2020-11-25 18:11:16

1. 贸易公司挂名法人

你让他做法人吧,法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如企业有任何事,要企业的法人出面办理,如企业被吊销,企业的法人将被锁入黑名单,以后不可以再注册企业并任职。
并且:企业中没有合理避税一说,只有是否缴税或偷税。

2. 贸易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贸易就是物流,商品的周转,总的来说贸易有限公司就是以店铺为中心的有关货物销售与周转的有限责任公司。

真正的贸易公司就是根据市场规则,收集市场的需求与供应,做出比较合理的分配。可以资源配置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也中通过资源配置获的商业利用与商业信誉。我国对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按我国公司法、有关行业要求及注册资金与投资比例来定的。

(2)贸易公司法人扩展阅读

贸易公司一般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销售和其他如进行营业活动,也可以用经纪人或代理商身份从事活动。但贸易公司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从事业务活动,其职能都只是开发票。

从国际税收方面看,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贸易公司是逃避国际税收的又一条途径。跨国纳税人通过建立贸易公司避税的典型模式是: 甲国的产品生产公司把产品销售给建立在避税地的乙国贸易公司,然后再由乙国贸易公司把产品转售给丙国客户,并从中留下一部分利润,从而逃避本应在甲国应负担的一部分所得税。

参考资料贸易公司_网络

3. 贸易公司的法人都要承担什么责任

1、虚假出资。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2、《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做为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其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由此可见,做为一位企业的法人代表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并不是一个好光环。对此,好心的给一个建议,这也是生意场上最忌讳的:如果这个企业不是你自己的企业,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股份的企业,建议你及你的朋友不要趟浑水。尤其是对自己不了解的企业。如果一定要你朋友做法人代表,那么建议你朋友也必须是这个企业的总经理。因为仅仅是法人代表是毫无意义的,不但要背负所有责任,在实际经营中又没有实权,没有实权就很难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经营中的任何行为,一旦出现违法的事情,黑锅只得你及朋友背。

法人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是否还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责任,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说来,法律要求法人必须在主管机关批准登记或有关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在此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为,其后果由法人负责。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法人的权利范围或者范围内作出了错误的行为,也应由法人负责。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超出法人的权利范围或业务范围,无论其行为对错,法人都概不负责。但是还须看到,法人代表在实际活动中的一些错误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是代表法人履行职务时发生的,有的甚至是经法人组织同意或默许的。在此情况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担必要的责任。

对于法人代表是否承担责任问题,《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过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责任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上述规定,超越企业经营范围与他人签订供销合同,在法人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示。方法有二:

方法一,通常的,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上提出向他人转让股权,如其他股东不同意,则要求其股东楼主持有的股权。

如其他股东不愿受让股东持有的股权,也无股东以外的人愿意受让某的股权,则使用第二种办法。

方法二:依据公司法第181条第二款及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会提出解散公司。

如其他股东反对解散公司,但又不愿意受让某股东持有的股权,某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之诉。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及资合的特征,当人合出现破裂,法院会判定公司已不具有存续的价值(理论上称为“公司僵局”)。某股东持股50%,请求解散公司对证明“公司僵局”具有重要意义。这时,如果其他股东希望维持公司的存在,则会提出和解方案,包括受让某股东持有的股权;反之,公司会被法院判令解散并进行清算,某股东自然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责任和义务

1、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注册一个商贸有限公司需要几个法人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和他人一起合伙创业,可考虑第一种,即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

5. 商贸公司法人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常见罪名如下: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妨害清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一);
(四)虚假破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二);
(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八)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九)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十)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十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十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十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十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十五)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以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十九)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二十)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十一)逃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二十二)骗购外汇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
(二十三)洗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十四)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二十五)票据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二十六)信用证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二十七)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二十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二十九)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三十)假冒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三十一)侵犯著作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三十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三十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三十四)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6. 作为一个贸易公司的法人 如果公司出了什么问题 我需要付什么责任 具体后果是什么

承担出资金额的法律后果,在此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前提是你没有抽资

7. 自己是法人的公司是不是不能和直系亲属就业的公司产生贸易往来

这是对他的公司约束,防止利益输送。你尽量配合。

8. 外国公司法人和中国公司法人代表同样一个人可以做贸易吗

可以。
这是典型的关联交易。
谢谢你的提问

9. 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怎么称呼

可以称总经理、有董事会的可以称董事长,较小的公司可以称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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