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际贸易大国的贸易地位
7月22日 09:45 国际贸易:在中国也可以称为进出口贸易,离不开组织货源,装运,收付款.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税务局少不了你的身影,职位包括外贸经理,外销员,外贸助理,跟单员,单证员,外贸会计等等,对外语能力要求比较高,是个团队开展的国际商务活动.
国际贸易怎样作 :
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u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forma Invoice 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 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10. 租船订仓: 10.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 安排拖柜: 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12.委托报关: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13. 获得运输文件: 13.1. 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13.2. 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 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14. 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 14.2.FORMA原产地证书:FORM A 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检疫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C 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FORM 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 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 14.4.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L/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 14.5.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体积要于提单相符。
15.交单: 15.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15.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受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15.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16.业务登记: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17.文件存档:所有的文件、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18.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运价变动,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员报价提供帮助。
希望你能做好国际贸易,发挥自己的能力。
Ⅱ 国际贸易仲裁的特点是什么
1、国际贸易仲裁相对于一般的友好协商易于解决问题,裁决对双方的约束力也较大,仲裁比司法诉讼有较大的灵活性。
2、仲裁员多由国际贸易和法律专家担任,解决争端比法院快,仲裁费用也较低,裁决的结果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执行,双方解决争议的感情和气氛比较好,有利于未来业务的发展。
3、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双方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可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仲裁所使用的语言、仲裁规则以及仲裁所适用的法律,仲裁程序简便,其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
4、仲裁裁决具有可强制执行性,若一方当事人不自动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仲裁方式的信息保密性好,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开庭制度,未经当事人的同意,第三人不可旁听案件审理,案件程序和实体的进行情况不公布于媒体。
仲裁与司法诉讼的区别:
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定管辖权,当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无须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而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传票,传唤对方出庭。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任何一方都不能迫使另一方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也不受理无仲裁协议的案件。
另外,仲裁员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而法官是由国家任命和选举的。仲裁可以按照产业惯例作出裁决,因此,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司法诉讼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非强制性。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当有争议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时,一般都愿意采取仲裁方式来解决争端。
Ⅲ WTO在国际贸易协调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在其运行过程中是如何发挥其核心主导作用的存在哪些问题
WTO在GATT基础上增加了反向协商一致原则,WTO允许当事人相磋商协调,无果专家组专再审理,再运属用反射向协商一致原则,一定能通过表决的。作用比GATT大多了,一旦进入专家组审理,命运就交给他们了,当然他们还是相当公正的。WTO是国际法人,经过GATT多年的经验积累,对于仲裁,斡旋,调解和调停作用有相当的决定作用。
至于存在的问题,主要来源于政治干预经济,而贸易是经济的一部分。主要以美国和欧洲为首的
发达成员,经常打压对自己的贸易不好的措施,协议。如农业协议,纺织品协议等等。
举例说一下,IMF对美国不利,美国就干预IMF。当然了,在专家组审理中,有的专家受制于人的
,没有办法,国家实力能代表一些东西的。
当年我国加入WTO,就有国家企业的补贴全是专向性补贴的规定,还有特别保障措施的规定等等。看看俄罗斯久久不能加入WTO的原因吧。
Ⅳ 谁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外交学院的祥细资料……先谢谢了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学校名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徽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英文简称:UIBE 学校网址: www.uibe.e.cn 学校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编辑本段]【发展历史】 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60年学校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成为当时仅有的64所重点大学之一。受文革冲击,学校一度被撤销,后恢复,1978年再次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7年,学校被列为首批211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为一所在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等教学和科研领域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 [编辑本段]【学校概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在首都北京朝阳区。学校校园规划精致,环境优雅,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学校现任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 历经几代师生员工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经、管、法、文四大门类,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金融学、工商管理、外语(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为学科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目前,学校下设16个学院,并设有研究生部和体育部;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个,硕士点39个(含2个专业学位点),本科专业34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学校还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及外国专家。这是一处群英荟萃之地,老教授中名家耀眼,中青年教师里新秀辈出。大批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受聘担任政府学术机构成员的专家学者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大部分中青年教师在国外留学或进修过,教学科研水平高,许多人被评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入选国家优秀人才培养工程。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1万余人,其中在校本科生7700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来华留学学历生800余人。学校培养的学生一直以专业知识和技能扎实、外语娴熟、思维活跃、实践能力强而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的外贸、金融、三资等行业领域及国家机关、中国驻外商务机构,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经贸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的学术研究在我国对外经贸科研领域占有重要地位,设有30多个研究单位,其中中国WTO研究院是全国唯一的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的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图书馆文献总量150余万册(件)。学校主办并公开发行多种学术刊物,其中《国际贸易问题》、《国际商务》、《日语学习与研究》等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学校出版社每年出书百余种,在高校出版社中享有较高声誉。学校也是国家培训高级经济管理干部的基地之一,设有政府委托或与外国合办的10个高级在职培训机构。 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和支持:政府机构、企业家、财团、大公司等纷纷向学校捐资设立基金或奖学金,许多国际著名的跨国企业成为学校的赞助团体。目前,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奖教金等已达20多项,院系级基金则更多。学校与美、英、法、德、日、俄、意、澳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不断开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面向世界办学的特色更加鲜明。 [编辑本段]【学校规模】 惠园金秋历经几代师生员工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经、管、法、文四大门类,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金融学、工商管理、外语(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为学科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目前,学校下设12个学院、1个直属系,并设有研究生部和体育部;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1个,交叉学科重点学科1个,二级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个,硕士点39个(含2个专业学位点),本科专业31个。 学校现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国际商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信息学院、国际学院、保险学院、中国语言文学院和研究生部。开设包括经济、贸易、金融、企业管理、法律、语言、信息管理等学科的40多个专业的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学校的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法、英语、国际企业管理四个学科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700多人,学校还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及外国专家。这是一处群英荟萃之地,老教授中名家耀眼,中青年教师里新秀辈出。大批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受聘担任政府学术机构成员的专家学者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大部分中青年教师在国外留学或进修过,教学科研水平高,许多人被评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入选国家优秀人才培养工程。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1万余人,其中在校本科生7300余人,研究生3100余人,来华留学学历生800余人。学校培养的学生一直以专业知识和技能扎实、外语娴熟、思维活跃、实践能力强而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的金融、外贸、三资、国家机关等行业领域及中国驻外商务机构,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经贸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的学术研究在我国对外经贸科研领域占有重要地位,设有30多个研究单位,其中中国WTO研究院是全国唯一的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的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图书馆文献总量152.6万册(件)。学校主办并公开发行多种学术刊物,其中《国际贸易问题》、《国际商务》、《日语学习与研究》等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学校出版社每年出书百余种,在高校出版社中享有较高声誉。学校也是国家培训高级经济管理干部的基地之一,设有政府委托或与外国合办的10个高级在职培训机构。
Ⅳ 国内外哪些专家就电子商务对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影响及对策问题做了研究
国内:邵景春(2000)、王宏林(2001),杨坚争(2002)等分别对电子商务示范法内、容电子签名示范法、国际合同中使用电子通讯公约的意义和借鉴作业进行了研究;王世军的《国际电子商务》(2006);
国外:Efraim Turban. David King, Jae Lee, et al在《电子商务:管理视角2008》;E Daniel、H Wilson(2002),K Zhu、K Kraemer、S Xu等(2003)、Mike Simpson, Anthony J. Docherty(2004)。
Ⅵ 什么是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来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自的简称,也叫环境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以保护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借口,设置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的准入限制或禁止措施。如:美国拒绝进口委内瑞拉的汽油,因为含铅(Pb)量超过了本国规定;欧盟禁止进口加拿大的皮革制品,因为加拿大猎人使用的捕猎器捕获了大量的野生动物;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洲国家严禁进口含氟利昂冰箱,导致中国的冰箱出口由此下降了59%等事例。这些都是由于绿色壁垒而产生的一系列事件。
Ⅶ 跪求国际贸易专家帮忙把附件中的案例解答,不胜感激!!!
1、买方可否撤销合同,要看合同中关于交货品质不符的解决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合同规定,如果交货的水分高于合同的规定,买家可以撤销合同,那么,买家可以撤销合同;如果合同规定,如果交货的水分高于合同的规定,且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卖家需要降低一定的价格,来弥补水分增加给买家的损失,则买家就不可以撤销合同。
2、买方不能坚持25%的折价处理——因为,卖方已经答应换货,以确保买方的利益,而买方将货物已经转手卖出,那么说明买方的利益没有损失,否则就不会顺利转手。因此,买方不能坚持25%的折价处理。
3、买方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因为,卖方没有履行合同如数交货,即卖方只交了合同规定数量的5%,属于严重违约,那么,买方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如本例卖方交货90公吨,那么,买方可以主张卖方继续履约交足所余货物,也可以主张停止履约——因为,卖方已经基本履约,如果买方还需要该货物,那么,可以主张继续执行合同,而如果买方不再需要该货物了,则可以主张停止履约——这些可以根据合同中关于交货数量的条款来处置。
4、因为合同规定可溢短装5%,且由卖方选择,那么,当国际市场上小麦价格上涨,卖方因此故意少装500公吨,这并不违反合同关于数量的约定,且这种操作在国际贸易中是常见的现象,并不违反规则——因此,这种情况不能够算作“损失”。
而要想避免这种现象,那么,可以规定溢装而不允许短装——但是,这是一柄双刃剑,即当国际市场价格降低时,卖方有意多装,岂不也是“损失”?所以,对于散装的大宗货物,溢短装条款是合理的和常见的条款,而卖方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用足这种条款,并不算违规,而对于买方来说,也不能够算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