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贸中商业发票该怎样填写,如果外贸中如果买方和收货方不同
外贸中商业发票应该根据实际发货的商品、数量、单价、总价和对应的贸易术语来写。
如果外贸中如果买方和收货方不同,那么,发票应该是签发给付款人的。换句话说,商业发票是付款人的付款凭证和做账凭证。
2. 外贸单证中商业发票中的货描一栏填哪几项
G.W 毛重
N.T 净重
MEAST 尺寸
TOTAL PACKED IN.....CARTONS 总共包装...箱
3. 外贸单据(合同,形式发票,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时间安排,在工作中又糊涂了,给个具体说明,清晰一
订单细节已经基本谈完并达成一致时,出形式发票让客人确认,然后发合同版让客人回签(有些权客人只确认形式发票不签合同,形式发票和合同在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只是合同更正式一些)。 等出货后货代会签发提单给你,拿到提单再做发票箱单(发票箱单有很多种,看做什么用途,报关时也需要发票箱单,这里说的是给客人的做付款用的发票箱单)。然后将单据一起寄给客户。发票箱单上的货物明细需与提单上的一致。所以最好时拿到提单再做议付用的发票箱单和其他单据。
4. 外贸中商业发票的问题
商业发票是用来给对方清关的,也是交税的凭证,金额少,交税就少!
商业发票用来给对方港口看,我方没有任何影响
这里是外贸里面一些单证的关系,你弄明白了就好了
5. 外贸中商业发票上的唛头栏怎么填啊
唛头也叫MarkNO. 是出抄口企业描述袭自身产品信息及国籍的外包装或者产品标识。
具体唛头可大致分为 空白唛头NO MARK既N/M、 和发货人标记唛头和收货人
要求唛头。
唛头填写的内容可以是N/M、也可以是英文的件数、品名、序号、收货人信息、
产地等等一切符合货物实际的标识内容及阿拉伯数字及英文字母都可。没有特
定的填写法定要求。大部分出口货物国外收货人都会要求发货发按指定唛头内
容填写具体以国外的内容要求为准。
外箱有唛头,报关发票理论建议应写清唛头也可简写唛头。但是如果不写海关如
果查验不能及时区分货物会造成货物进一步检验产生晚集港进而无法及时上船。
由于现在无纸化外贸商业发票是电子版形式发票、可以分别与发货人、收货人、
确认唛头具体内容信息。如果无特殊要求,除散货拼箱必须标记外,整柜理论
是可以不写的。但是随着出口海关的要求,出口货物贴唛已经大势所趋。
唛头可以直接机械喷涂打印外包装上也可以简单采用纸张贴在货物或者包装外表。
总之唛头不是报关和进口的决定性因素,但是要因地制宜(比如中东有些国家就
要求唛头必须标记产地)确认收货国对唛头的要求为准。
6. 国际贸易实务5-1
1.b 8.c 9.a 10.d 15.c 16.a 18.c 20.b 22.a 24.a
7. 国贸中商业发票如何制作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它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 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国外进口商。在信用证方式时,除非另有规定,应为开证申请人。 发票号码,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及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由出口商自行按顺序编制。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码应与信用证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证无此要求,亦应列明。开票日期不应与运单日期相距太远,但必须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装运地和目的地。应与信用证所列一致,目的地应明确具体,若有重名,应写明国别。 运输标志(嗟头)。凡来证有指定嗟头的,按来证制作。如无规定,由托运人自行制定。以集装箱方式装运,可以集装箱号和封印号码取代。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上的嗟头,应与发票一致。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和件数。关于货物的描述应符合合同要求,还必须和信用证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应列明总的毛重和净重。 单价和总值。单价和总值必须准确计算,与数量之间不可有矛盾,应列明价格条件(贸易术语),总值不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超值发票,银行可以接受,也有权拒收。 附加证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费用清单:运费、保险费和FOB价;(2)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许可证号、布鲁塞尔税则号;(3)注明原料来源地的证明文句。 出单人名称。发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是受益人。UCP 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以只标明出单人名称而不加签署。
8. 外贸中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的问题
卖家给买家的,主要是出口报关用一份,以及给客人一份。箱单和发票基本都是一起的。卖家自己会留一份(自己公司做帐或者业务员自己留底,电子版的也可以),其余的给一份给货代或者报关行用作出口报关用。另外一份寄给客人,如果客人需要多份,也可以多做几份。
9. 外贸中的商业发票的分类
1)、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 有些国家法令规定,进口货物必须要领取进口国在出口国或其专邻近地区的领事签属证的发票,交进口商作为有关货物报关和缴纳关税的前提条件之一。 领事发票和商业发票是平等的单据。领事发票是一份官方的单证,有些国家规定了领事发票的固定格式,这种格式可以从领事馆获得。 2)、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海关发票是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等某些国家海关规定的格式,由出口商填制,供进口商凭以 报关用的一种特别的发票。其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Value of Goods)和商品的产地(Origin of Goods)。 3)、厂商发票(Manufacturer Invoice) 厂商发票是厂方出具给出口商的销售货物的凭证。来证要求提供厂商发票,其目的是检查是否有削价倾销行为,以便确定应否征收"反倾销税"。
10. 国际贸易发票种类有哪些
在国际贸易中,不同的用途使用不同的发票,不同的发票名称表示不同的发票种类,缮制时应严格按信用证的规定。常见的发票种类及缮制方法如下:
(1)商业发票:若L/C规定为INVOICE(发票)、COMMERCIALINVOICE(商业发票)、SHIPPINGINVOICE(装运发票)、TRADEINVOICE(贸易发票),一律可按商业发票掌握,一般只需将发票名称印为“INVOICE”字样。
(2)详细发票:若L/C规定“DETAILEDINVOICE”,则如果发票内印有“INVOICE”字样,前面须加“DETAILED”,发票内容应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价格条件、总值等详细列出。
(3)证实发票:证实发票是证明所载内容真实、正确的一种发票,证实的内容视进口商的要求而定,如:发票内容真实无误、货物的真实产地、商品品质与合同相符、价格正确等等。如果L/C规定“CERTIFIEDINVOICE”,发票名称应照打,同时划去发票下通常印就的“E.&.O.E.”字样,通常在发票内注明“&CORRECT”。
有些国家对证实发票规定有一定的格式,作为货物进口清关课以较低关税或免税证明。有些地区的进口商凭证实发票代替海关发票办理清关或取得关税优惠。有些进口商凭证实发票证明佣金未包括在货价内,借以索取价外报酬。
如果L/C规定“VISAEDINVOIE”(签证发票),并指定签证人,则需由签证人在发票上盖章签字作签证,并加注证明文句,若证中未指定签证人,则以出口国商会作为签证人,其余与证实发票同。
(4)收妥发票,或称钱货两讫发票:若L/C规定需“RECEIPTINVOICE”,则照打名称,并在发票结文签字处加注货款已收讫条款:VALUE/PAYMENTRECEIVEDUNDERCREDITNO.×××ISSUEDBY×××BANK。这种发票在即期付款信用证下多采用,其目的是以商业发票代替货款收据,而不需再开立汇票。因汇票在有些国家需贴印花税票,一些进口商为免除印花税负担,也要求提供这种发票。
(5)厂商发票:厂商发票是出口货物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以本国货币表示出厂价格的销货凭证。其目的是供进口国海关估价、核税及检查是否有削价倾销行为,征收反倾销税时使用。若L/C要求“MANUFACTURERSINVOICE”,发票名称应照打,且缮制时应注意:(a)出票日期应早于商业发票日期。(b)价格为以出口国币制表示的国内市场价。填制方法与海关发票同,但应注意出厂价不能高于发票货价,应适当打个折扣(一般按FOB价打九折或八五折),以免被进口国海关视为压价倾销而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巨大损失。(c)发票内应加注证明制造商的语句“”。(d)抬头人打出口商,但出单人为制造厂商,应由厂方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盖章。(e)货物出厂时,一般无出口装运标记,因此除非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厂商发票不必缮制唛头。
(6)形式发票,或称预开发票:主要用于供买方接受报价时作参考,或签约后向本国贸易管理当局或外汇管理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汇时使用。它是卖方应买方要求,在成交前开立的非正式参考性发票。其中的价格仅为估计价,不能作为结算单据,且对交易双方无最终约束力。正式交易还需另开正式发票。
若L/C规定需“PROFORMAINVOICE”,制单时名称照打,且发票内注明“供商人申请许可证”或“本交易以卖方最终确认为有效”等字样。一旦买方接受形式发票,即为一张肯定合约,双方依形式发票内容办理各项业务。
(7)样品发票(SAMPLEINVOICE),又称小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寄样时出具的清单,供进口报关时使用。
(8)领事发票(CONSULARINVOICE):领事发票是出口方根据进口国驻出口国领事馆制定的固定格式填写并经领事馆签章的发票。部分拉丁美洲国家规定必须凭领事发票进口,或用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凭以明确差别待遇关税;或凭以核定发票售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倾销问题。领事发票属官方单证,格式一般相对固定,但有些国家仅要求卖方出具的商业发票上须由该国领事签订,这种发票称为领事签证发票(CONSULARLEGALIZEDINVOICE)。领事发票中应注明的内容视L/C上发票认证条款而定,一般须注明“装运货物系××(出口国)制造/出产”。
(9)寄售发票(CONSIGNMENTINVOICE):是货物寄售时卖方开给买方作为定价依据的发票。
(10)海关发票(CUSTOMSINVOICE):海关发票是进口国海关当局规定的进口报关必须提供的特定格式的发票,主要是作为估价完税、确定原产地、征收差别待遇关税或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因此,又称为COMBINEDCERTIFICATEOF VALUEANDORIGIN(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简称C.C.V.O.)。
海关发票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专门固定格式,使用时要注意不能混用。有些国家允许以海关发票替代商业发票。在缮制时应注意:如成交条件为CIF,应分别列明FOB、F、I三块价格,且其和应与CIF货值相等;签字人和证明人均须以个人身份出现,二者不能为同一人,个人签字须手签方有效。
当信用证仅要求海关发票,但未规定该海关发票的填具内容时,即使受益人提交的该项发票上有许多栏目被漏填或填写不全或误填,只要与其他单据不相抵触,开证行都没有理由拒付。
由于海关发票不利于自由贸易的发展,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有减少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