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发盘、接受
(1)当天下午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那么,发盘人应该立即发电撤销原发盘并更正发盘即可。
(2)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处理方式同(1)即可。
(3)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已接受,那么,可以致电对方解释之前的发盘错误,并将正确的发盘告知对方,并请求对方的谅解。如果对方接受解释,并接受更改后的价格,那么这是最佳结果。但是,如果对方不接受解释,并坚持按照原报价执行合同,那么,报盘方没有任何更好的方法,只能接受惨痛的结局,好好总结经验,加强内部管理,对外报盘实行严格的责任审核程序,避免之后犯同样的错误。
⑵ 国际贸易实务题,谢谢!!
1. 【63903】 与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是( )。
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 【63904】 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对当事人行为无强制性约束的规范是( )。
A. 国内法
3. 【63909】 在通常情况下,我出口商品对外发盘的作价原则是( )。
B. 按国际市场价格确定
4. 【63914】 我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一的发盘,则( )。
A. 接受有效
5. 【63917】 "你方10日电我方接受,即开证,望尽早装运"这一电文属( )。
D. 接受
6. 【63926】 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
A. 接受生效的时间
7. 【63938】 外销合同的成立,按照国际惯例是( )。
A. 一方的发盘为另一方有效接受
8. 【84254】 英国某商人3月15日向国外某客户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户无特别约定,国外客户( )。
A. 任何时间表示接受都可以使合同成立
B. 应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C. 当天表示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 (一共2题,每题2分。)
1. 【63902】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主要作用是( )。
A. 简化交易手续
B. 明确交易双方责任
C. 缩短磋商时间
D. 节省费用开支
2. 【63932】 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急购巴西一级白砂糖20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2002年2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2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 还盘
B. 一项新的发盘
⑶ 两道有关国际贸易实务的案例分析题,请解答的详细些,谢谢了!!
1、合同成立——因为,A商在有效期内回电报称:你方10日发盘已转B商,且B作为实际内买家在发盘的有效容期内按发盘的规定开来信用证,因此构成以行为表示的接受。所以合同已经成立。
2、中国银行这样做有理——因为,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独的单据买卖,即受益人只要交单相符,那么,开证行就必须对受益人兑现付款承诺,而与实际货物的质量无关。所以,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以实际货物与合同不符而对受益人拒付,显然违反信用证的规则。所以,开证行拒绝开证申请人的拒付要求有理。
⑷ 国际贸易实务问题
1.净重
2.白糁 米:碎粒(最高)25%,水分(最高)15%,1,000公吨±2%
3.CIF Ex Ship’s Hold
4.
5.外商内仍应向我付款赎单,并向保险容公司索赔 外商可以因我方违约,向我方索赔
6.159.65
7.我方开远期信用证,并注明见到外商开立的即期信用证后才生效
8.D.必须表明品名、数量、价格
9.
10.对
11.对
12.错
13.对
14.对
⑸ 国际贸易实务发盘案例分析
在不同的港口装同一航次的同一条船的货物不算分批装运,所以,不违反信用证不允许分批的条款,因此,受益人(我方企业)并不违约,最终能够在议付行得到议付,开证行也必须付款。
⑹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需答案急急急急急!!!!~
1.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工厂遭受灾害,是属于不可抗自然力,所以外贸公司可以不负赔偿责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可抗力发生时,外贸公司应当立即向外商履行不可抗力通知义务。但是此时该不可抗力只是是工厂此时的产品无效,除非该批产品是特别制作,不能再次生产,否则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只能要求延迟履行合同。而一般来说,工厂都是批量生产产品的,并不会产生无法再次生产相同产品的情况。
所以,出口的该项要求不合理。
2.法商的这一说法不合理。
在本案例中要明确“发盘”(邀约)和“收盘”(承诺)的概念和效力。以及承诺的做出方式。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出口企业的发盘内容明确具体,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且到达受要约人,因此,毫无疑问,该要约有效且生效。
(收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法商表示接受的电传即是承诺(收盘),它同意要约内容,并且到达要约人,但是因为出口企业的要约已经过了有效期,该承诺因为未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因此不具备承诺效力。它只能视为是一个新的要约。而出口商在收到该新要约之后,电话通知并着手备货,以此履行合同的行为明确表示接受该要约,至此,承诺达到生效,合同成立。
⑺ 求高手帮忙做一套国际贸易实务的题目。 有关建交函、出口报价核算操作、合同缮打、信用证审核、汇票填制的
以8130G3为例,粗略计算了一下, AT USD 18.73/只 CIFC5 KUWAIT
大致思路:数量单位为每只,货币单位为美元,报价=实际采购成本+海运费+国内费用+银行利息+预期利润+保费+佣金+银行手续费
以下费用均为美元每只:
A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价格-退税=100-100/(1+17%)*9%=92.3077/6.5=14.2012(另一种计算方法=税前价+实际交税)
B 海运费=总运费/总数量=2000/(169*4*24)=0.1233
C 国内费用=总费用/总数量=(2600+2400+1300+1700+1500+1500)/(169*4*24)=0.6780/6.5=0.1043
D 银行利息=采购价*8%/12*2=100*8%/12*2=1.3333
E CFR成本=A+B+C+D=15.7621
F CFR成本=CFR报价-CFR报价*10%(CFR报价*10%为预期利润)算出CFR 报价=17.5134
G CIF=CFR报价+CIF*110%*(0.8%+0.2%)(CIF*110%*(0.8%+0.2%)为保费)算出CIF=17.7082
H CIF含佣价(未扣除银行手续费)=CIF+CIF含佣价*5%(CIFC*5%为佣金)算出CIF含佣价=18.6402
I 最终报价=CIF含佣价+银行手续费=CIF含佣价+CIF含佣价*银行手续费率=18.73
注:因没有学过财务方面的知识,我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解答的这道题,不足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吧。
⑻ 一个国际贸易实务发盘案例
1.
我方发盘中说9月10日复到有效,也就是说,我方发盘的价格在9月10日之前都是有效的(含9月10日),而且A公司在9月10日已经将信用证开出,价格条款成立。
2.
A公司在回盘中提出立即装运,我公司可以此为理由,退回信用证,因为我公司在发盘中说道,装运日期为11月。
3.
所以,如果我公司以大米价格上涨为条件,退回信用证就是不对的。但是我公司以对方装运提款为由,退回信用证,则是正确的。
⑼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根据CISG如果你的接受到达对方前,撤销有效,CISG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
第二,原则上合同不成立,对方来电(Counter offer)的同时,已经宣告你的发盘无效,他再提出接受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