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日中韩经贸促进协会的资料谁有 要【一般财团法人】的,最新的。有网址最好。
网络上就有 http://ke..com/view/3570639.htm
官网也有 http://www.japanchinakorea.org
一般财团法人日中韩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韩国际贸易促进协会
英文名称: Japan China Korea International Tarde
英文简称: J C K
本部地址: 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3-3-3秋叶原槙町ビル6F
协会简介
一般财团法人日中韩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是日、中、韩三国经济界和媒体界为促进亚洲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而建立的财团法人,是日本对华经贸促进团体之一。
编辑本段协会的宗旨
积极发展日中韩三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三方贸易及经济技术的合作,真正实现日、中、韩新干线经济圈。
协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促进会员的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协会与会员之间传导和桥梁作用,努力促进相互交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协会的内部的制度建设,推进协会的自身品质,使一般财团法人 日中韩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在各方面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
编辑本段业务内容
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国际级的合作。双向代理日、中、韩三国之间的商贸产品进入对方国家,进行推广行销。
联合有实力的金融集团、国际财团,有效推动企业在异国投资、金融买卖及不动产的开发等。
积极为中国的省、市、区和大小企业进行招商,推进并促成相互间的合资、合作和开拓市场。
利用协会在日中韩三国具备的强势媒体,整合国际高端人脉资源,积极帮助会员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形象、品牌策划,从而扩大企业影响,提高知名度。
利用各种优惠政策,资源管道,帮助会员企业进行各种事业市场调研、展示、宣传等服务。
代办日中韩三国企业在海外设立公司、分公司,提供法务相关的谘询、人才输出、培训等服务事业。
编辑本段协会会长
*本协会会长 *日本周南市议会会员岛津 幸男[1]
1969年 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
1969年日本电信电话公社入社
1973年伦敦大学入学
2007年 当选日本国山口县周南市市长
2011年 退任日本国山口县周南市市长职位
2012年 就任一般财团法人日中韩国际贸易促进协会代表理事
2012年5月 以候选第一名再次当选日本国山口县周南市议会议员[1]
2012年6月 任一般财团法人日中韩国际贸易促进协会会长
编辑本段协会理事长
褚娟
褚 娟[2]
2006年 株式会社NaviJ&C代表取缔役
2012年 一般财团法人日中韩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就任代表理事
参考资料 1.岛津幸男的维基网络.维基网络[引用日期2013-03-25] .2.褚娟的博客.新浪[引用日期2013-03-25]
.
㈡ 日本亲中7议员都有谁
(1)河野洋平(2)福田康夫(3)野田毅(4)二阶俊博(5)加藤紘一(6)山崎拓(7)高村正彦
㈢ 国际仲裁机构有哪些
通过仲抄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袭,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仲裁机构包括:(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2)临时仲裁机构。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 目前,我国的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经济特区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是一个整体。
㈣ 贸促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英文全名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
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有17个行业分会,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拥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全国委员会(简称“全会”)是中国贸促会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
全会由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代表组成,人员可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推举产生。
全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求,对中国贸促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并批准会长的工作报告;
(四)审定年度财务计划、收支决算;
(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修改中国贸促会章程;
(八)参加中国贸促会的相关活动。[4]
机构发展
截至2017年7月,中国贸促会在1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驻外代表处。在中国国内,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还在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农业、汽车、石化、商业、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产业、供销合作、建设、粮食等部门建立了17个行业分会,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贸促会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研究部、国际联络部(外事办公室)、 贸易投资促进部(展览管理办公室、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组委会联络小组办公室)、 法律事务部、人事部、财务部、直属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国际商会内设机构:综合部、会员部、会展部、合作发展部、国际商会事务部(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培训中心、专利商标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中国贸易报社
驻外代表处:驻香港代表处、驻日本代表处、驻韩国代表处、驻海外地区代表处、驻澳大利亚代表处、驻美国代表处、驻墨西哥代表处、驻加拿大代表处、驻德国代表处、驻法国代表处、驻英国代表处、驻意大利代表处、驻比利时代表处、驻俄罗斯代表处、驻新加坡代表处、驻哥斯达黎加代表处、驻巴西代表处(筹备)
主管社团:中国国际商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
附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秘书处、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秘书处、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
会管企业:贸易促进中心、投资促进中心、企业权益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台港澳企业服务中心、中贸促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贸促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环球商务国际旅行社
仲裁和调解机构
(一)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经济贸易仲裁案件。
(二)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海事仲裁案件。
(三) 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调解中心,受理民商事、海事调解案件。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设立地方委员会,其委员由该地方或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机构和团体组成。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系独立的法人,可依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对外签订有关促进经济贸易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地方、行业贸促机构有自己的财务计划,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获得财产,承担有关义务。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㈤ 请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隶属于哪个政府部门
原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部
现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商务部管
加快转变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若干政策建议
2005-09-14 08:10 研究院商务信息部
一、营造有利于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宏观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外贸体制大体上可以细分为管理体制、经营体制和促进体制三个层次。经过多年改革,我国外贸体制中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已经基本接近国际惯例(除了外贸代理制推进较缓慢外)。但外贸促进体制比之美国、日本及欧盟等贸易大国,仍明显存在缺陷。
从世界主要贸易大国的对外贸易促进体制情况看,其主要特点有二: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可以实施贸易促进,但侧重点和分工各有侧重,具体面向企业的促进服务更多的是由地方承担,地方政府普遍设立有官方或半官方对外贸易促进机构或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机构,为本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促进服务。由于WTO要求各成员国对外贸易政策和管理要全国统一制定并统一实施,因此无论美国还是日本、欧盟国家,基本上其地方政府都没有设立外贸行政管理部门,外贸管理事务采取由中央政府在主要地区设立直属派驻机构的体制。二是中央政府外贸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促进政策,但不直接承担促进事务,而是由其直属的“外设机构”(如美国贸易开发署、英国国际投资与贸易署)或相对独立的“独立机构”(如美国进出口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或“半官方机构”(如日本贸易振兴会、大韩贸易振兴公社、香港贸发局)等促进机构组织实施。
我国目前表面上看从事贸易促进的机构不少,商务部及所属贸易发展局等事业机构、各级外经贸管理部门、贸促系统以及进出口商会、协会都在开展贸易促进工作,但其各自的分工和职能定位是不明确甚至是交叉、混乱的。一方面使贸易促进工作不容易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又造成资源浪费。最典型的是由于中国贸促会的领导体制未理顺,使其所从事的贸易促进未能与商务部的工作形成有机配合。随着外贸管理体制的改革,目前地方外经贸部门的管理职能已经大大弱化,更多地转向贸易促进服务,因而与地方贸促分会也存在着大量的职能重叠。
因此,下一步外贸体制改革应主要解决与贸易促进相关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可考虑的政策思路是:
1、商务部负责制定贸易促进政策,但不承担具体贸易促进事务。按照我国对WTO的承诺,要进一步严格对外贸易政策的统一制定及对外贸易管理的统一实施,地方各级政府外经贸部门无权制定涉及外贸管理包括鼓励本地外贸发展的政策。商务部不再从事办展、办会、提供信息等具体的、直接面向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的促进服务。
2、商务部贸易发展局及中国贸促会、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承担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贸易促进服务。但商务部贸易发展局与中国贸促会的分工要进一步明确。较理想的体制是,参照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中国贸促会明确划归商务部领导或指导[1]。
............
㈥ 日中协会理事长为什么平生只访问中国
10月9日从日中协会方面获悉,日本一般社团法人日中协会理事长白西绅一郎于内10月8日在大阪容市下榻的酒店内去世,享年77岁。
据日中协会方面介绍,白西绅一郎10月7日还曾在大阪参加了大阪华侨社团组织的中秋明月节活动的剪彩仪式。
上述报道提到,白西绅一郎自1967年首次访华,已经前往中国600余次。他被称为“日本唯一把中日友好作为终生职业的人士”,平生只访问一个国家——中国。
㈦ 日本何时和中国建交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正式建交。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国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在北京签署了《中日联合声明》,宣布自该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方面痛思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失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
中日建交之路 吴学文
30多年的记者生活已成过去,当年报道的新闻已成旧闻,然而,在报道中日交往中所经历的激动人心的情景,依然恍如昨日。
发自东京的第一条新华社电讯
1954年10月末,中央决定派出以李德全为团长、廖承志为副团长的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访问日本,新华社派我以随员名义参加代表团。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访日代表团,中央非常重视。当时,我国的国际环境十分严峻,美、日、蒋都想破坏和阻挠代表团访问日本,此行是经过日本友好人士和中国政府的多方努力才得以实现的。
代表团出发前夕,周总理在中南海接见代表团全体成员。总理说:李德全、廖承志率领的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只要到达东京就是胜利”。
那时,北京与东京之间没有直接航班,必须从香港转机前往。为防止敌人破坏,代表团在香港采取了一些措施,并派红十字会的联络部长、代表团成员纪锋同志和我作为先遣人员早两天到达东京,做些准备工作。
代表团到达东京后,受到了热烈隆重的欢迎。日本友好团体和进步力量派出的青年小组,自称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地保卫代表团的安全;日本政府也派出大批警察负责警卫工作。一时出现了官民共同保卫代表团的场面。据说这是史无前例的。这些动人的场面强烈地冲击着我这个新闻记者,但以代表团随员身份能否作新闻报道呢?再说要用一般电报发几百字的新闻稿,费用也十分昂贵。于是,我请求廖承志副团长同意我出去闯闯,摸摸路子。这位新华社的老社长立即同意了。经过亚细亚通讯社社长李铁夫(老华侨)的介绍,我得到了共同社专务理事岩本清先生的大力协助,弄到了一张由日本外务省发给的记者证,凭它可以发新闻电,由收报人付费。这下子我“活”了,立即向总社发出了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到达东京受到日本各界隆重欢迎的新闻。
这是新中国第一个访日代表团到达东京的第一条新闻,也是新华社记者从东京发出的第一条电讯稿。
“八芳园”之宴
1955年3月末,以外贸部副部长、国际贸易促进会代主席雷任民为团长的中国贸易代表团应邀访问日本,与日方举行谈判,并签订第3次中日民间贸易团协议。这一次,《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中国》均正式派出记者并组成记者组随团采访。总社派任乐平同志和我参加。
前两次贸易协议,由于日本政府未予支持,未能充分实施。为使中日民间贸易再上一个台阶,就要促使日本政府出来承担责任。因此,中央决定了“民间往来、官方挂钩”的方针,代表团此行既要接触财界,也要接触政界,并在第三次贸易协议中有所体现。如何在报道中体现这一方针,成了记者组反复和商讨的事。
代表团到达东京之初,不仅官方没有露面,与财界上层的接触也很少。原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曾向日本施加压力,说“如果日本大企业积极扩大对华贸易,美国将重新考虑美日经济关系”。于是,日本外务省向邀请中国代表团来访的责任机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提出要求,说“政府考虑到对外关系的影响”,“希望代表团的视察限于东京、大阪、神户”。在这种情况下,大企业怕得罪美国,避开了同代表团的接触。
这一形势也给我们的报道造成了困难。记者组把注意力及时转向日本朋友,看他们怎样打开局面。他们动员了各方力量,设计了以民间团体出面宴请,政府要人参加宴会的方案,以提供代表团与日本官方、财界交往的机会。宴会设在东京著名的日本餐馆“八芳园”。我们事先了解到,除政府要人出席外,鸠山首相也要到会。“八芳园”之宴成了我们在报道中体现“官方挂钩”的一个场面。宴会开始后,日本通产相石桥湛山、经济企划厅长官,自民党干事长岸信介等陆续到达。雷任民团长和代表团的主要成员在热烈的掌声中走进宴会厅,同日本政要会晤交谈,气氛友好。但没有见到鸠山首相。日本朋友告诉我说,石桥湛山曾向鸠山进言,要他“不要理会美国的意向”,但一直到宴会结束,鸠山也未露面。
“八芳园”之宴,反映了鸠山内阁的实际情况:它既要与中国改善关系,又要照顾到美国的要求,它的步子是有限的,“官方挂钩”也就“挂”到这种程度,我们的报道既要体现方针也要反映实际。当然,关于贸易协议的谈判和代表团的活动,都是成功的。此后,日本政府对中日民间贸易的态度仍留着“八芳园”之宴的痕迹。
“预言”成真
1954年秋,有日本多政党成员参加的日本国会议员代表团在出席斯德哥尔摩世界和平大会之后来华访问。在保守党派的年轻议员中,有中曾根康弘、园田直、樱内义雄,其中以中曾根最活跃,同我的交谈也较多。在欢迎宴会上,中曾根独唱了日本名曲《荒城之月》,在讨论问题时能言善辩,引人注目。所以,该代表团团长西村知已曾对我说:“中曾根将来可能出任日本首相,他是当首相的人物”。我把这一情况向廖承志同志作了报告。没有想到,西村的预言竟在28年后实现了。1982年11月,中曾根继铃木善幸之后出任日本首相。当时我正在新华社东京分社工作。一面采编中曾根的组阁新闻,一面思索西村当时是根据什么作出那样的预测。
1984年3月下旬,中曾根首相访问中国。在欢迎宴会上,邓颖超委员长的一席话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她对中曾根说,1973年阁下来中国访问(当时中曾根任田中内阁通商产业大臣),恩来同志同你见过面。恩来生前会见过很多外宾,但很少同我谈起外宾的情况,而他却对我谈过对阁下的印象。恩来同志说,中曾根先生年轻有才干,是一位有作为的政治家,将来是担任日本首相的人物。他的预言实现了。我有机会亲自向你转达恩来同志对你的评价,感到无比的高兴。
从周总理在1973年会见中曾根后的印象,西村当年的预言是有道理的。
“人间火车头”
日本社会党总书记浅沼稻次郎,在日本政坛上是举足轻重的人物,被普遍认为日后有望担任首相。浅沼年轻时就参加矿工工会,整天忙于工会运动,被人称为“人间火车头”。
1959年3月,应中国人民外交学会邀请,浅沼先生率日本社会党代表团访华。他读过毛主席的诗词,特别对“不到长城非好汉”一句印象深刻。因此,到北京后不久,他就去了八达岭,当时我正好随代表团采访。面向雄伟的长城,他问我:是左路险峻还是右路险峻?我答是左路。他说:我们是左派,要登左路。身躯高大,体重百公斤的浅沼先生,登到四分之一高处,已是大汗淋漓。尤其是那双硬底皮鞋,更使他步履维艰。于是,他脱掉鞋袜,赤脚而上,直到高峰。可是,“上山容易下山难”,由于他身体过重,从高峰下来时冲力很大,难以控制步伐。我赶紧从后面用力拉着他的腰带,来缓解下冲的力度。
第二天,毛主席在中南海接见浅沼一行,周总理、廖承志、雷任民、乔冠华也在座。毛主席刚一坐下就风趣地向浅沼谈:长城虽然很高,可你脱掉皮鞋就登上去了!这使浅沼十分惊奇,并说“毛主席怎么这样快就知道我脱了皮鞋爬上长城呢?!”大家都笑了。
谈话的气氛很活跃。浅沼对毛主席说,您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请问什么是共产主义?毛主席作了回答。毛主席称赞了浅沼先生和他领导的党,说日本社会党与欧洲社会党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贵党反对美帝国主义。浅沼先生事后说,他对这次会见非常满意。
1960年,岸信介内阁与美国政府重新签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把我国的领土台湾包括在条约适用范围之内。日本人民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对日美安保条约的爱国运动。“人间火车头”带领着千百万日本工人、学生进行了斗争。
把握时机
美国总统尼克松于1972年2月访华,这使长期追随美国敌视中国的佐藤内阁十分被动,它的对华政策走进了死胡同。在这种形势下,有政治远见并勇于行动的田中角荣取代佐藤出任首相。他明确地说,日中邦交正常化的“时机正在成熟”。
我当时是新华社国际部的编辑,负责编写田中组阁的新闻。初稿写得极为简单,送周总理审阅时被退了回来。总理批评编辑没有跟上形势,未能把田中讲话的积极而重要的内容写进新闻。经过学习总理指示,重新写了一条内容丰富的田中组阁新闻稿,引述了田中首相有关日本“在外交方面,要加紧实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邦交正常化”的讲话,引用了大平外相有关“日本跟着美国脚步走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日本现在应该采取负责的行动,独立作出决定。”等谈话内容。
重新编写的新闻稿送审后,周总理很快就批发了。但在即将发稿时,总理又让他的秘书打电话来,指示要在新闻中加上在野党的反应,因为日本在野党为中日复交进行了长期的努力,是有功的。
总社在1972年7月8日发表田中内阁组成的新闻后,周总理便在9日欢迎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宴会上的讲话中特意提到中日关系。他说:“在日本,长期以来敌视中国的佐藤政府终于被迫提前下台。田中内阁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声明要加紧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是值得欢迎的。”周总理的这番话,在日本政界引起了巨大反响。7月18日,日本内阁召开会议并通过文件说:“为了谋求邦交正常化,日中政府间开始进行负责的会谈,是当务之急。”
1972年9月25日,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访华,经过中日双方会谈,于29日发表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
周总理亲自抓有关田中组阁的新闻,抓的不是一篇新闻稿件,而是抓住了中日复交的时机。
在复交谈判过程中,周总理和田中首相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周总理引用《论语》中“言必信,行必果”题词赠给田中首相;田中首相题了日本飞鸟时代的圣德太子的名言“信为万事之本”回赠周总理。田中首相还在色纸上写道:“躯如杨柳摇微风,心似巨岩碎大涛”,对周总理的风格深表折服。
历史性的时刻
1978年10月22日到29日,秋高气爽,枫叶如丹。交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批准书仪式在东京举行。邓小平副总理为参加这一仪式访问了日本。我作为记者团的成员,随邓副总理一同访日。
从甲午战争起的50年里,日本军国主义者对中国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侵略战争,中国损失了千百万人的生命,蒙受了难以计算的财富损失。这种黑暗时代随着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而宣告结束。但从法律程序上说,只有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批准和生效,中日之间才是名符其实地结束了战争状态。而举行交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仪式、邓小平副总理作为中国高级领导人在二战后首次踏上日本国土并参加条约批准仪式,确实是中日关系的历史性时刻和大事。总社对这次报道极为重视,派出以曾建徽同志为首的强大的报道组随行采访,住在与东京赤坂国宾馆邻近的新大谷饭店,昼夜奋战。
10月23日,这一时刻来到了:
9时30分,福田首相在赤坂国宾馆举行欢迎仪式欢迎邓小平副总理;
10时30分,交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仪式在日本首相官邸隆重举行;
12时30分,日本裕仁天皇和皇后在皇宫正殿竹厅会见邓小平副总理和夫人卓琳;
15时30分到17时25分,福田首相和邓小平副总理举行第一次会谈。
我们记者组紧紧地盯着每个情节,紧张地进行采访,每个人都为有幸报道这些历史性的大事而兴奋。
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交换仪式的会场中央,放着由白色、黄色的菊花和红色石竹花组成的日、中两国国旗。黄华外长和园田直外相坐在用绿色呢绒罩着的大长桌后面,在批准书上签字,然后交换批准书。接着,福田首相和邓小平副总理先后讲话,举杯共庆条约的生效。在热烈的掌声中,邓副总理和福田首相相互拥抱。
这是10亿中国人民和1亿日本人民的历史性拥抱!
这是向全世界宣告:中日两国反对称霸,中日人民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吴学文,1923年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曾任新华社国际部编辑、驻东京分社记者、新华社国际部编委。)
摘自《环球》1997年第11期
㈧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封市支会怎么样
简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封市支会,成立于1998年,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开封商会的名称,该机构是全市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对外经济贸易促进组织。
注册资本:8万人民币
㈨ 日本东京ISF国际鞋展国内的总代理是哪家啊
上海福贸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请再确认。
谢谢。
㈩ 中国贸促会都有啥部门
会长:姜增伟
副会长:张伟王锦珍 卢鹏起 尹宗华
秘书长:徐沪滨[5]
贸促会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研究部 国际联络部(外事办公室) 贸易投资促进部(展览管理办公室、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组委会联络小组办公室) 法律事务部 人事部 财务
部 直属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国际商会内设机构:综合部 会员部 会展部 合作发展部 国际商会事务部(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驻外代表处:驻香港代表处 驻日本代表处 驻韩国代表处 驻海外地区代表处 驻澳大利亚代表处 驻美国代表处 驻墨西哥代表处 驻加拿大代表处 驻德国代表处 驻法国代表处 驻英国代表处 驻意大利代表处 驻比利时代表处 驻俄罗斯代表处 驻新加坡代表处 驻哥斯达黎加代表处 驻巴西代表处(筹备)
主管社团:中国国际商会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
附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 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秘书处 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
会管企业:贸易促进中心、投资促进中心、企业权益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台港澳企业服务中心、中贸促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贸促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环球商务国际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