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销售商品混凝土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如果没有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贰』 商贸公司开具商砼发票有限额吗
商贸公司开具发票,购入多少销售多少,是没有限额的。
『叁』 公司取得商品混凝土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取得混凝土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采用简易征收的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取得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肆』 商品混凝土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如果没有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伍』 我公司是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进入混凝土税率是3%,那开具出的混凝土发票是按照3%开具还是按照16%开具
一般纳税人购进商混、再出售,增值税税率16%
商混生产厂家的3%是有文件规定的简易征收方式的税率
这个买卖不会有人这么做吧?!
『陆』 商品混凝土销售企业可否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混凝土的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还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原: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柒』 我公司是中介方,提供混凝土给第三方,可对方说不能开混凝土发票,那能开什么发票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回(国税发〔2000〕37号)规定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文件全文已失效。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第六款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是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捌』 混凝土的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
1、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国税函〔2009〕90号明确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可以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对象是建筑、房地产企业,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这些都是属于不动产项目,属于非应该交纳增值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所以用在公司工程上是不可以抵扣的。
『玖』 购买的商品混凝土发票怎么做会计科目
1、一票结算
目前混凝土企业销售定价大多是“一票定价”,即将运费、装卸费等统一到商品混凝土中进行定价出售,统一开票,这在“营改增”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此开票没有影响。但“营改增”后,根据“营改增”试点文件规定,纳税人从事混业经营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即17%,如此一来将造成税负奇高。
2、多票结算
混凝土企业可根据“营改增”混业经营的“分开核算”的政策规定,将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分离为混凝土、运费、装卸费三部分分别开票,即“一票制改为多票制结算”,分别核算就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税负。
例1:A混凝土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计税。
企业年营收8000万元(含税),其中商混收入6500万元,运费收入1000万元,装卸费500万元。不考虑进项税的情况下:
“一票结算”应交增值税:8000/(1+17%)*17%=1162.4(万元)
“多票结算”应交增值税:6500/(1+17%)*17%+1000/(1+11%)*11%+500/(1+6%)*6%=1071.84
可见“多票结算”比“一票结算”节约增值税90.56万元,所以结算方式应由“一票结算”改“多票结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