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际贸易中《2010通则》里有多少种贸易术语
11种。
Incoterms2000是13种。
Ⅱ 2000版与2010版《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异同
2010版《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与DAP,取代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个减至11个,这是因为DAT(运输终点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这两个新规则取代了Incoterms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但这并不影响约定的运输方式的适用。
在这两个新规则下,交货在指定目的地进行:在DAT术语下,买方处置运达并卸载的货物所在地(这与以前的DEQ规定的相同);在DAP术语下,同样是指买方处置,但需做好卸货的准备(这与以前的DAF、DES和DDU规定的相同)。
另FOB,CFR和CIF删除了以越过船舷为交货标准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
Ⅲ 谁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文
你说的是贸易术语?
Ⅳ 国际贸易术语的2010版
第一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专;
CPT -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属货;
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EXW - Ex Works工厂交货;
FCA -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第二类: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FR -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 -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 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信息来源:香港国际采购网。
Ⅳ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2000如何适用 是否需要明确选择适用没有明确时又该如何适用
签合同时是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适用Incoterms2000还是Incoterms2010的。如果没有明确,说不定会被认定为是去适用90版的incoterms,当然或许还要结合交易习惯去确定,毕竟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是直接取代以往版本而仅仅只是推荐适用。
Ⅵ 国际贸易实务2000规则与2010规则有什么不同
《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Ship)、 DEQ (Delivered Ex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主要变化及说明
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
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
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和DDP术语这类。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但要谨记,这些术语能够用于船只作为运输的一部分的情形,只要在卖方交货点,或者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或者两者兼备,风险转移。
第二类,实际上包含了比较传统的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4种术语。这类术语条件下,卖方交货点和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均是港口,所以“唯海运不可”就是这类术语标签。FAS,FOB,CFR,CIF属于本类术语。
3.国内和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在传统上被运用于表明货物跨越国界传递的国际销售合同。然而,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因此,2010通则的编撰委员会认识到这些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所以,2010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
两方面的发展使国际商会确信在这个方向上作一个改动是适时的。首先,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事实上很多交易者将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
4.使用指南
每一种2010通则中的术语在其条款前面都有一个使用指南。指南解释了每种术语的基本原理:何种情况应使用次术语;风险转移点是什么;费用在买卖是如何分配的。这些指南并不是术语正式规则的一部分:它们是用来帮助和引导使用者准确有效地为特定交易选择合适的术语。
5.电子通讯
通则的早期版本已经对需要的单据作出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不过现在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在2010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程序的演变发展。
6.保险
2010通则是自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所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同款的变动。2010通则在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的A3/A4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原本它们属于内容比较泛化而且有着比较泛化标题“其他义务”的A10/B10款。在这方面,为了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A3/A4款中涉及保险的内容作出修改。
7.有关安全的核准书及这种核准书要求的信息
如今对货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比如货物保管链。
8.码头装卸费
按照“C”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表面上是卖方自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初的货物价格中。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而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譬如,在这些情况下,买方就要注意避免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2010通则在相关术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9.连串销售(string sales)
在商品的销售中,有一种和直接销售相对的销售方式,货物在沿着销售链运转的过程中频繁地被销售好几次。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连串销售中间的销售商并不将货物“装船”,因为它们已经由处于这一销售串中的起点销售商装船。因此,连串销售的中间销售商对其买方应承担的义务不是将货物装船,而是“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销售中的应用,2010通则的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
术语的使用解释
2000通则中,按照镜像原则,A条款下反映的是卖方的义务,相应地,B条款下反映的是买方的义务。但是由于一些短语的使用贯穿整个文件,2010通则打算在其正文中对以下被列出来的词语不再作解释,以以下注解为准。
承运人:就2010通则而言,承运人是指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
出口清关:遵照各种规定办理出口手续,并支付各种税费。
交货:这个概念在贸易法律和惯例中有着多重含义,但是2010通则中用其来表示货物缺损的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点。
电子数据: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和相应纸质文件功效等同的电子讯息组成的的一系列信息。
“包装”和“存放”:这些短语被用于不同的目的:
1.遵照合同中所有的要求的货物包装。
2.使货物适合运输的包装。
3.已包装好的商品转载进货柜或其他运输工具。
Ⅶ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介绍
国际商会(ICC)重新复编写的制《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Ⅷ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与2010的主要区别
《2010通则》与《2000通则》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AtTerminal)与DAP(DeliveredAtPlace)。
4、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
5、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
6、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8)国际贸易条款2010扩展阅读
具体变化:
1、使用指南
每一种2010通则中的术语在其条款前面都有一个使用指南。指南解释了每种术语的基本原理:何种情况应使用次术语;风险转移点是什么;费用在买卖是如何分配的。这些指南并不是术语正式规则的一部分:它们是用来帮助和引导使用者准确有效地为特定交易选择合适的术语。
2、电子通讯
通则的早期版本已经对需要的单据作出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不过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在2010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程序的演变发展。
3、保险
2010通则是自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所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同款的变动。
2010通则在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的A3/A4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原本它们属于内容比较泛化而且有着比较泛化标题“其他义务”的A10/B10款。在这方面,为了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A3/A4款中涉及保险的内容作出修改。
4、有关安全的核准书及这种核准书要求的信息
如今对货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产生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比如货物保管链。
Ⅸ 贸易术语2010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groups:
Any Mode of Transport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CPT – Carriage Paid To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EXW – Ex Works
FCA – Free Carrier
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CFR – Cost and Freight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FOB – Free On Board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ty paid) 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二、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Incoterms 2010 各种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分类
卖方(Seller)
买方(Buyer)
A1 卖方的一般义务(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Seller)
B1 买方的一般义务( 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 Buyer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安全清关和其他手续(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安全清关和其他手续(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A3 运输与保险合同(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
B3 运输与保险合同(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
A4 交货(Delivery)
B4 收货(Taking delivery)
A5 风险转移(Transfer of risks)
B5 风险转移(Transfer of risks)
A6 费用分摊(Allocation of costs)
B6 费用分摊(Allocation of costs)
A7 通知买方( Notice to the buyer)
B7 通知卖方(Notice to the seller)
A8 交付单据(Delivery document)
B8 交货证明(Delivery Proof of delivery)
A9 核对-包装-标记(Checking-packaging-marking)
B9 货物检验(Inspection of go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