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际贸易实务问题,求解答
买方开立信用证,一般都会在开证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所以,开证行在买方不赎专单的情况,一般属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买方,另一方面可以拍卖该批货物,以求减少损失。同时,该买方将被列入开证行的黑名单,以后将不再为其开立信用证。
❷ 说明国际贸易实务最重要的单据是什么,为什么
国际贸易实务中最重要的单据是提单,因为在海洋运输中,提单是拿来提货的,只有正本提单才能提货,所以卖方可以通过控制提单达到控制货物的目的,买方只有在支付了货款以后才能拿到提单。
❸ 国际贸易实务里的 票据那一章里,承兑发生在什么时候
承兑指汇票的付款人在持票人作出承兑提示后,同意承担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并版在汇票权上作到期付款的承诺记载。承兑的方式通常由付款人在汇票正面横写“承兑”字样并签名注明承兑日期。日内瓦公约规定,承兑除需承兑人 签名外,必须于汇票上记载“承兑”或其他相等字样,对某些汇票,还必须载明承兑日期;英美法则认为承兑只需有承兑人的签名即可,不必加注“承兑” 字样。
所以在收到票据,要求做出承兑承诺至到期日之前都可以承兑
❹ 国际贸易实务
出口总成本:是指来外贸企源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它由两个基本因素构成:进货成本和国内费用。如果是需要缴纳出口税的商品,出口总成本中还要包括出口税。
这里出口总成本=进货成本+国内直接和间接费用15%
出口外汇净收入= 外销价-佣金(3%*1000) -海运费-保险费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 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❺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象征性交货、对等样、滞期费、清洁提单、可保利益、汇票、贴现、D/P、信用证、发盘
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及其他商业单据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CIF是一个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术语。
对等样:在实际业务中,如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供给买方。这种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
滞期费(Demurrage):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船舶装货或卸货延期超过装卸货时间时,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在英国,滞期费被认为是约定性损害赔偿(liquidated damages),而在美国,滞期费被认为是延期运费(extended freight)。滞期费率通常在租船合同中约定,为每天多少金额。有些合同规定,超过一定的滞期时间后则必须支付额外滞期费或者船期损失。
清洁提单(Clean B/L)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可保利益(InsurableInterest)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权力或利益。这种利益,在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具体体现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如货物、运费、保费、佣金、预期利益等)享有所有权或承担某种经济风险和责任,被保险人会因为保险标的的安全或按期抵达而获益,或因该标的发生灭失或损毁而蒙受损害或承担责任。
汇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D/P (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发盘:交易的一方为了销售或购买一批商品,向对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按这些条件达成一笔交易,这种意思表示的行为称作发盘。
❻ 国际贸易实务求解
国际贸易是需要你注册,然后才可以进行的
❼ 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交易,服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同时还可为本国创收和积累外汇,引进外资,合理使用外汇,输出资金向外投资,起到巩固本国货币汇率,提供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国际结算分为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国际贸易及其从属费用引起的货币收付称贸易结算;由贸易以外的往来,如侨民汇款、劳务供应、出国旅游、利润转移、资金调拨、驻外机构费用等引起的货币收付,称非贸易结算。
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在国际间收付款项直接通过运送货币金属结算的,称现金结算;利用票据转让和转帐划拨结清债务的,称非现金结算或转帐结算。
在非现金结算制下,按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和资金流动方向的不同,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可分两种:
(1)逆汇(Honour of draft)亦称“出票法”。即由债权人主动签发票据,委托国内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代向国外债权人收取一定款项。由于结算工具(如票据)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故称逆汇。国际贸易项下信用证、无证出口托收及非贸易票据托收结算均属逆汇。
(2) 顺汇 (Remittancl) 亦称“汇付法”。由债务人(付款方) 将款项主动提交国内外汇银行委托该行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将款项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收款方)。由于结算工具 (如支付委托书等) 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故称顺汇。银行办理一切汇款业务均属此类。
❽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
1.成本:300+20+30=RMB350万。
收汇:51-6.25-1=USD43.75万
盈亏:43.75X8.30-350=13.125万
换汇成本:
350/43.75=8
2.CFR5%的价格=500X0.98/0.95=515.79美圆
3.CIFC5东京价格=1000/(1-1.1X0.0085-0.O5)=1063.09
4.出口总成本=4000X1.15=4600
净收汇=1000X0.97-80-10=880
换汇成本=4600/880=5.23
赢利=880X8-4600=2440
赢利率=2440/4600=53%
5.单位成本:1500
单位净收汇=300-780/10=222
换汇成本:1500/222=6.757
赢利率=(222X8-1500)/1500=18.4%
6.CIF价格=100/(1-1.1X0.01)=101.112
保险费=101.112-100=1.112美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