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与风险防范是什么
在国际贸易结算领域,除了汇款、托收、信用证作为主要结算方式以外,国际保理和银行保函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国际贸易和国际承包工程结算中,特别是银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运用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等特点而越来越多地被引入金融、贸易、劳务和经济活动中,并发挥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使国际结算手段更灵活,资金划拨更快捷,安全更有保障。 因为信用证具有开证银行承担着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独立于所依附的合同之外、业务处理是有关单据而不是货物等特点,仍然牢牢占据着国际贸易结算的主导地位,只要卖方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单据,便得到开证银行的付款保证,从而避免因其它商务纠纷而导致买方的拒付。但采取信用证结算方式对于买方来说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是即使卖方提交了与信用证一致的单据,也不能排除卖方在发货的数量与质量上与合同的要求不一致,数量短少和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 其次是卖方因各种原因延迟交货,迫使买方对信用证的装期和效期进行延展,贻误买方对商品最佳的销售档期,使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导致买方对信用证项下单据非实质性不符点的无理挑剔而要求降价或拒付;开证银行只能根据卖方所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与信用证要求是否一致来决定,而不能以卖方违约的客观事实为由拒付。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为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卖方开立银行履约保函保证按期发货并保证货物数量、质量与合同要求一致,如果卖方违约,担保银行保证赔付。并要求该保函作为信用证项下单据之一与其它单据一并提交。一旦买方利益受到损害,可以凭履约保函向银行提出索赔,达到补偿其利益受损的目的。虽然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交国家商检局或国际商检机构SGS出具商品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下单据之一来证明商品的数量与质量,但是该检验证书无法保证在出现实际到货与证书不一致时买方能够得到赔偿,而银行履约保函的出现则可以消除买方此种后顾之忧。 由于国际贸易项下商务合同内容不同,条款各异,所涉及商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各不一致,特别是在有加工贸易背景合同项下,买方对商品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商检证书无法保证能够满足买方对各类不同商品的特殊要求,而买方则需要得到卖方对这种特殊要求的保证,银行保函就是最好的保证文件。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可根据合同具体要求,专门设计保函条款,要求卖方对买方所不放心的由卖方履行的合同责任作出履约保证,如果卖方违约,银行保函可起到保护买方利益不受损害的目的。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被认为是不可缺少的保证文件。例如,在阿尔及利亚,只有买方收到履约保函并接受其条款,卖方才可开出信用证。在其它亚非国家也有规定必须提交履约保函后,双方才可签订正式合同,可见履约保函在国际贸易和工程中的份量之重。特别是在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合同项下,除了设备作为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之外,还涉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保证、售后维护和人员培训等诸多有偿服务,因此,只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不能保证买方的利益,需要采取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相结合的结算方式才能满足买方的需要。具体操作可参考以下程序: 1.合同签订后,由卖方向买方出具预付款银行保函,作为交货保证,否则退还预付款项。保函中需加列卖方收到预付款后XX天内,买方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单信用证,否则,买方无权索回预付款项条款。这样可以避免买方只付10%至15%的预付款而不开信用证,卖方则必须全额发货的风险。该条款可以使卖方的权益得到保证。 2.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向卖方支付预付款项并及时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合同金额的80%,并要求卖方提供保证按时发货和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正常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信用证下单据之一,这样就可以制约卖方必须按时交货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也保障预付款项的安全。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根据预付款保函索回预付款项,还可凭履约保函要求担保银行进行赔偿,以保障买方的利益。 3.卖方收到预付款和信用证后,按时发货、安装调试设备、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提交信用证要求全部单据交银行议付,拿到信用证项下货款。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可以说合同已大部分完成,卖方也拿到大部分货款,但是作为设备质量保证期的尾款(一般为合同金额5%至10%)买方仍未支付,卖方为减少资金占压,可以用银行质量保函方式作为设备质量保证期的保证,要求买方先行支付尾款,如果设备运转不正常或卖方不履行维护更换责任,买方仍可以凭此保函索回尾款作为赔偿。 由于不同的银行保函的不同保证作用,比较公正客观地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实践也证明由于银行信用介入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中,保证了合同的顺利执行
❷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哪些
国际间因商品交换而发生的、以货款为主要内容的债权债务的清算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包含着不同的支付时间 、支付地点和支付方法。 订货付现和装船前付现 前者是指买方须于合同签订或订货时,或其后指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将全部货款汇付给卖方。后者是指买方应在货物装船前若干天,付清全部货款,作为卖方装船的条件。这种支付方式对卖方最为有利,但买方却要因此承担较大的风险,并积压资金,因此使用范围较窄,大都限于专为买方加工的特种商品或是买方急于求购的畅销商品的交易。 交货付款 作为一种原则,指买方只有在卖方按指定地点交货时才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交货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这种原则普遍适用于以实物交货为特征的各种买卖合同。例如,工厂交货合同、目的港船上交货合同 ,等等。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常见的“交货付款”条件是交货付现,指买方在卖方交货时即付现金。如合同中没有其他规定,交货付现一般是买方在接受货物后,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 交单付款 作为一种原则,指买方在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合格的装运单据,即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交单和买方付款互为条件。卖方只有在买方付款或承诺付款的条件下,才交出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提单)和其他货运单据;买方只有卖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单据时,才予付款或承诺付款。货物所有权一般是在买方付款、取得单据时转移。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常见的交单付款条件是交单付现,即由买方在卖方交单时即通过银行汇付现金。 记账 记账又称专户记账。卖方将货物装运出口后,即将货运单据径寄买方,货款则借记买方帐户,然后按约定的期限,定期进行结算。结算时既可规定由买方将帐款通过银行汇交卖方,也可规定由卖方开具汇票向买方收款。实质上记账是一种赊销交易。卖方要在交货若干时日后才能收回货款,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一般也难于向银行取得资金融通 。所以这种方式多半是应用于出口商与其分支机构或有特殊关系的客户之间的贸易。 托收 指债权人将金融单据或随附有关货运单据委托第三者收取款项或取得债务人对汇票的承兑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上,托收一般是指出口人将金融单据等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行为(见托收)。 信用证 一种由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大量使用的商业跟单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开给受益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在受益人遵守信用证所有条件下,凭指定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见信用证)。
❸ 国际贸易中得支付方式有哪几种,是怎么操作的
一、汇付(remittance)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信用证。汇付是款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付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汇付方式有三种,即信汇、电汇、票汇。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D/P),付款交单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承税交单(D/A)。
(2)托收的当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写托收书、交银行托收、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转托收行、托收银行将货款转给出口商。
(3)托收的特点。
(4)托收的国际惯例。
(5)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问题。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信用, 严格控制使用。
三、托收保付代理(factoring)方式
托收保付代理业务是代理债务的业务。出口商采用托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贸易“债权”出售给金融机构,此种业务称“转移出口融资风险”业务。承担此项业务的公司,国际上称托收保付代理公司。
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一经开出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严格按单证办事,要求“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
(4)信用证支付程序。
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转交信用证,出口商审查信用证,出口商发货,议付行垫付货款,开证行付款,进口商付款。
(5)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无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或远期、保兑、可转让不可转让等;信用证条款,汇票种类、汇票付款人;信用证的要求,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货币要求,货币名称、金额;运输要求,装运期、有效期、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转船等;支付单据要求,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保险条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证的种类。
不可撤消信用证、跟单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有无追索权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
(7)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五、银行保证函
(1)进出口贸易银行保证函。
(2)货款银行保证函。
❹ 国际贸易主要付款方式有哪些
电汇(T/T)。T/T分为前T/T和后T/T,都是商业信用,过程简单,没有其他费用!T/T就像国内的银行汇款一样,手机上输入账号和金额,点击转账就完成了!只不过国内手机转账是即时到账,国际贸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帐!
❺ 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中,如何选择适当的支付方式
正规大公司一复般都使用制信用证,买家卖家都放心,中行针对信用证有很多优惠产品,贴现,保汇率的措施。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进出口。
第一次交易可以采用少量产品的预付30-40%(电汇),其余凭提单付款或货抵目的港多少日内付清。
比较熟悉的买家和卖家,就看商量了,怎么付的都有,可以用一些优惠促进买家及时付款。
❻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哪些
电汇(T/T)。T/T分为前T/T和后T/T,都是商业信用,过程简单,没有其他费用!版T/T就像国内的银行汇款一样,权手机上输入账号和金额,点击转账就完成了!只不过国内手机转账是即时到账,国际贸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帐!
❼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与风险防范
在国际贸易结算领域,除了汇款、托收、信用证作为主要结算方式以外,国际保理和银行保函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国际贸易和国际承包工程结算中,特别是银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运用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等特点而越来越多地被引入金融、贸易、劳务和经济活动中,并发挥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使国际结算手段更灵活,资金划拨更快捷,安全更有保障。
因为信用证具有开证银行承担着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独立于所依附的合同之外、业务处理是有关单据而不是货物等特点,仍然牢牢占据着国际贸易结算的主导地位,只要卖方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单据,便得到开证银行的付款保证,从而避免因其它商务纠纷而导致买方的拒付。但采取信用证结算方式对于买方来说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是即使卖方提交了与信用证一致的单据,也不能排除卖方在发货的数量与质量上与合同的要求不一致,数量短少和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
其次是卖方因各种原因延迟交货,迫使买方对信用证的装期和效期进行延展,贻误买方对商品最佳的销售档期,使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导致买方对信用证项下单据非实质性不符点的无理挑剔而要求降价或拒付;开证银行只能根据卖方所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与信用证要求是否一致来决定,而不能以卖方违约的客观事实为由拒付。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为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卖方开立银行履约保函保证按期发货并保证货物数量、质量与合同要求一致,如果卖方违约,担保银行保证赔付。并要求该保函作为信用证项下单据之一与其它单据一并提交。一旦买方利益受到损害,可以凭履约保函向银行提出索赔,达到补偿其利益受损的目的。虽然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交国家商检局或国际商检机构SGS出具商品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下单据之一来证明商品的数量与质量,但是该检验证书无法保证在出现实际到货与证书不一致时买方能够得到赔偿,而银行履约保函的出现则可以消除买方此种后顾之忧。
由于国际贸易项下商务合同内容不同,条款各异,所涉及商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各不一致,特别是在有加工贸易背景合同项下,买方对商品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商检证书无法保证能够满足买方对各类不同商品的特殊要求,而买方则需要得到卖方对这种特殊要求的保证,银行保函就是最好的保证文件。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可根据合同具体要求,专门设计保函条款,要求卖方对买方所不放心的由卖方履行的合同责任作出履约保证,如果卖方违约,银行保函可起到保护买方利益不受损害的目的。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被认为是不可缺少的保证文件。例如,在阿尔及利亚,只有买方收到履约保函并接受其条款,卖方才可开出信用证。在其它亚非国家也有规定必须提交履约保函后,双方才可签订正式合同,可见履约保函在国际贸易和工程中的份量之重。特别是在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合同项下,除了设备作为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之外,还涉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保证、售后维护和人员培训等诸多有偿服务,因此,只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不能保证买方的利益,需要采取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相结合的结算方式才能满足买方的需要。具体操作可参考以下程序:
1.合同签订后,由卖方向买方出具预付款银行保函,作为交货保证,否则退还预付款项。保函中需加列“卖方收到预付款后XX天内,买方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单信用证,否则,买方无权索回预付款项”条款。这样可以避免买方只付10%至15%的预付款而不开信用证,卖方则必须全额发货的风险。该条款可以使卖方的权益得到保证。
2.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向卖方支付预付款项并及时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可接受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合同金额的80%,并要求卖方提供保证按时发货和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正常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信用证下单据之一,这样就可以制约卖方必须按时交货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也保障预付款项的安全。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根据预付款保函索回预付款项,还可凭履约保函要求担保银行进行赔偿,以保障买方的利益。
3.卖方收到预付款和信用证后,按时发货、安装调试设备、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提交信用证要求全部单据交银行议付,拿到信用证项下货款。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可以说合同已大部分完成,卖方也拿到大部分货款,但是作为设备质量保证期的尾款(一般为合同金额5%至10%)买方仍未支付,卖方为减少资金占压,可以用银行质量保函方式作为设备质量保证期的保证,要求买方先行支付尾款,如果设备运转不正常或卖方不履行维护更换责任,买方仍可以凭此保函索回尾款作为赔偿。
以上操作程序是采取信用证(买方银行付款保证)加上预付款保函(卖方银行退还预付款的保证)、履约保函(卖方银行对按时发货和安装调试设备的保证)、质量保函(卖方银行对设备售后服务保证)等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组成的。由于不同的银行保函的不同保证作用,比较公正客观地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实践也证明由于银行信用介入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中,保证了合同的顺利执行。
资料来源: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及风险防范
《全球化工商会》chem.bosslink.com ( 日期:2007-05-21 10:03)
❽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哪几种啊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银行托收和银行信用证三种方式,其中使用最多的是银行信用证方式。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继信用证、托收、汇付等支付方式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❾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是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即汇款、托收、信用证。 汇款是进口人通过银行将货款付给出口人,属于顺汇法,商业信用。汇款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办法。其中电汇(T/T)是最常用的办法。 托收是出口人装出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属于逆汇法,商业信用。其下又分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属于逆汇法,银行信用。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根据效力,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种;根据时间,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预支信用证等新品种。
❿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1)TT
TT就是电汇,基本没什么风险,例如T/T30/70 ,做货之前打30%定金,70%付款发货。0 风险
2) 信用证
a)即期信用证 : 也没什么风险,只要开证行信誉可以,就没什么问题。
b)30天信用证 :手续费,可能会因为汇率波动手电损失,问题也不大。
c)90天信用证 : 时间有点久了,收汇时间有点长,等钱的过程比较纠结,汇率损失时一方面,
万一想押汇还得付钱。
d)120天信用证: 太久了,你内心足够强大,价格够好愿意做,不管你愿不愿意,反正我是不愿
意。要知道120的信用证,账期30天,客人万一再给你拖一下,半年才收到钱
,这些钱你干什么不行,压在客人那不合算,除非利润很高,那你可以试下。
3)DP :付款买单,感觉和即期信用证有点像,只是银行只是传个话,并不负责任(信用证银行是负责任的,当然你给的服务费也多。)
4)DA :承诺买单,只要你客人给银行一个承诺,银行就会把单子给他,风险么,当然是有的,熟客都要考虑下,更不要说生客了,不管你做不做,反正我是不做,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