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商贸公司需要商贸条件!
申请商贸公司需要条件及资金:
一、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公司10万,两人以上公司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资金: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注册法定费用:注册登记费为0.8‰,1000万以上的公司费用另计;验资报告费用为1000元(注册资金50万以下)代码证费用为58(工本费)+90(技术服务费)=148元;税务登记证费用为20元。
(1)贸易公司注重什么资质扩展阅读:
注册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查名
所需材料:
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整理资料
所需材料:
1.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 股东会决议
4. 董事会决议
5. 监事会决议
6. 章程
7.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 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 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 验资报告
11. 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
四、报工商局审批
五、核法营业执照
六、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提出登记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
七、领取税务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2. 贸易公司的买进和卖出需要怎样的资质
需要在当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 做外贸有什么资质要求
外贸交易需要拥有对外贸易进出口权。
企业申请进出口权,首先要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然后凭商务局颁发的《登记表》到公司所在区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接着要到所在区县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出口公司办理退税登记。
还需要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到当地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
向当地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软件、读卡器、17999拨号上网卡,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
到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名录备案,外汇账户开立申请。
到所属地海关办理异地备案关封。
办完上述手续,这样就算是真正有了自营进出口权,自己可以做进出口生意了。 确认一个公司有没有进出口权,主要是看一个公司是否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进出口业务。
4. 想注册个贸易公司需要哪些资质和多少资金
设立一人独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人民币3万元;如果是两个自然人以上合创的企业,一版般咨询类的公司最低注权册资本需人民币10万元,贸易类、生产类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需人民币50万元(贸易公司是没有增值税发票的,若要增值税发票的话最低注册资本需人民币100万元)。
呵呵,如果你有足够的银子,那就自己注册。
如果银子不多,其实可以找代理注册公司的,一般几千个大洋就可以搞定了。
呵呵,再有钱一点,你甚至可以注册香港或者国际公司了(大概花费在10万左右)
5. 开个贸易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正常的商品不需要资质,如涉及到如医疗器械等专业器材,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涉及到进出口产品,则需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6. 注册商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商贸企业注册条件
新公司法取消注册资金要求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领发票需要预缴税金。
一般小企业按所得税是定率,还有定期定额的标准交税金。还需要带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费用根据注册资本的多少来决定,如50万的注册资本,所需费用在6000元左右。
商贸企业和工业企业在税收上没有多大区别,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
2.商贸公司申请条件
(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
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
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3.步骤如下:
(1).公司名称核准:首先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
需要股东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查名通过之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半年。
(2).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工商注册登记材料:《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
(3).办理营业执照: 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刻章: 营业执照审批通过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书面材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6)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财务人员身份信息。
(6)贸易公司注重什么资质扩展阅读:
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
一、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集中精力做公司。有以下几个要点:
切忌平均分配股权平均分配股权的问题在于,当几个创始人之间意见不一致时,容易出现拍板人缺失,决策陷入僵局,不利于团队的稳定。
2.股东人数太多,就会导致决策比较难推动。另外,不太稳定的小股东最容易产生股权纠纷,阻碍企业发展。关于控制权,掌握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都是举足轻重的角色。
3.创始合伙人的得权期、退出机制、回购权。一个完整的企业股权结构,除了合理的股份分配外,还要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即提前约定好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机制,避免日后纠纷。
4.提前留一定的期权池,互联网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初创阶段股权分配时有必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期权池,为今后的股权激励留出余地,一般期权池的比例大多设置为10%到20%,这些股份通常由创始人代持。
二、后续事项
办理银行基本户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2.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3.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4.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5.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三、优惠政策
公司为国家纳税,国家为公司提供市场基础设施架构,互惠互利之余,公司可以关注和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来减轻税负、加速成长。比如:
很多地方政府推出产业园、科技园和孵化器,公司将注册地址设立在这些地方既方便又实惠。注册地址是和优惠政策相关的,特别是上海注册公司。上海市区与郊区的开发区,各郊区的开发区之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很大,在上海郊区开发区注册公司,各开发区的各项政策也有差异。
2.可以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有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企业的研发费用,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四、公司注销
当公司不打算经营时,要及时进行注销。如果放着不管,几个月后税务机关就会把公司吊销,吊销不仅会使公司本身,而且连同其法定代表人均会进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如果不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了,也要走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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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个企业要从事进出口业务,应具备哪些资质
从事进出口业务要具备以下资质:
1、公司注册上必须要具备进出口的权利,在工商局注册时说明要具有进出口权就行了。
2、要具有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比如你的原料是从哪里进来的,要有相应的原料合格证明。
3、要具有ISO质量认证,这个可以和认证公司联系,就可以办理了,一般的是15000-20000, 每年都需要年检,费用为办理价格的1/3,一般是3年的期限,再重新办理,是开始办理价格的2/3。
(7)贸易公司注重什么资质扩展阅读:
是指与外国当事人通过缔结契约进行买卖商品,包括劳务、技术等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的买卖和贸易方式;进出口商品的运输和保管业务;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进出口商品的海关监管业务;进出口商品的货运保险业务;进出口商品结算货款和提供资金的国际结算与银行信用业务,解决进出口业务纠纷的仲裁工作和司法审理;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与管理,等等。
各项业务的程序一般可分为交易洽商、合同履行和交货三个阶段。
1.在交易洽商阶段,首先由进口商开出需要条件,向出口商提出询查或经过中介商表达其购买意向,使有关“供应商”或“出口商”与其接洽,或由出口商直接向进口商提出洽销;然后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发盘,经进口商还盘,并经双方函电往返同意“接受”,完成发盘,然后是成交,双方对买卖条件协议完妥,换文或签约,完成买卖手续。
2.在合同履约阶段,进口商方面的工作是申请进口许可证、进口签证,开发信用证,以FOB交货条件成交的洽船(订舱),以及FOB或C&F等条件成交的投保水险等;出口商方面的工作是备货,境内运输,以C&F或CIF条件成交的洽订船位,以CIF条件成交的投保水险,出口签订,商检和报关。
3.在交货阶段,出口商根据信用证规定。备齐装船文件于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结汇(或押汇)收回货款,或请银行托收货款(D/P,D/A)。
8. 成立外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现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遵循自主申请、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统称受权发证机关)负责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对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按登记或核准的经营范围实行如下分类管理:
(一)外贸流通经营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外经贸部和受权发证机关在核准或登记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时,不再单列贸易方式,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
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一)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1、资格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成立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币别下同)。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2、要求提交的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二)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1、资格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2、要求提交的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8) 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四、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和核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到所在地省市受权发证机关办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备后,受权发证机关予以受理。
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受权发证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由外经贸部核准。地方企业由受权发证机关报外经贸部核准;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由中央企业报外经贸部核准。外经贸部在收到受权发证机关或中央企业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准或不准予核准的答复。受权发证机关自收到外经贸部的核准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后,受权发证机关要将企业提交的材料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并将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内所载的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外经贸部。
(三)企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到工商、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五、规范各类进出口企业经营行为。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从事进出口业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关、报验、结汇、用汇和办理出口退税。
(一)各类进出口企业不得以挂靠、借权经营方式让其它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办理报关、报验、结汇、用汇和出口退税。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权责分明、有效制约的经营机制,防止出卖或变相出卖进出口经营资格,防范走私、逃套汇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从事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规定申请办理配额、许可证。
(三)按规定加入进出口商会。
六、各受权发证机关要加强与工商、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一)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受权发证机关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年审。
(二)受权发证机关根据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以及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提供的该企业依法经营的材料,确认该企业是否具备继续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资格。
(三)完善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和档案管理,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受权发证机关要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上记载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受到的行政处罚,并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外经贸部。
受权发证机关要及时向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有关部门通报受罚企业名单,对有不良记录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预防性管理。
(四)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出口经营范围变更,应到受权发证机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变更手续。受权发证机关应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外经贸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企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受权发证机关印章方有效。
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体系,严格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建立有准入有退出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体制。
(一)对构成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的进出口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违规、走私企业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 [1998]外经贸政发第929号,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对构成逃套汇的进出口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国发[1996]4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逃、套汇外经贸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1998]外经贸计财发第713号)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对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的进出口企业,依据《决定》和《关于对骗取出口退税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2000]外经贸发展发第513号,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对伪造、变造、买卖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文件的进出口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对本企业出口产品被控倾销而不参加应诉的企业,依据外经贸部《关于鼓励和督促企业参加国外反倾销案件应诉的若干规定》([1999]外经贸法字第3号)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对出口伪劣商品的企业,经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司法部门认定后,给予以下行政处罚:首次出口伪劣商品且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下的,给予警告行政处罚;首次出口伪劣商品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给予暂停一年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行政处罚;首次出口伪劣商品在100万美元以上,或受到处罚后两年内仍有出口伪劣商品行为的,给予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行政处罚。
(七)对有商标侵权行为的企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因商标侵权行为被海关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处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暂停一年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处罚;对发生严重侵权行为、给商标所有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经司法部门认定或经仲裁机构裁定的,给予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行政处罚。
(八)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自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予重新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或核准。
(九)对未按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申领和年审的企业,视同自动放弃并注销其进出口经营资格,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或核准。
八、外经贸部和受权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受权发证机关发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又未按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企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举。属于已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应注销其进出口经营资格;属于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不予办理。
十、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的资格条件和管理办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十一、生产企业已经成立的进出口公司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视同获得外贸流通经营权,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受权发证机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企业类型"等项变更手续。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凡与本规定不符的规定,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废止。
9. 注册个贸易型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吗
那公司不怎么样,我以前做过,很烂,骗人钱的。
10. 私营贸易公司是什么资质类型、等级
私营贸易公司类型是私营企业,备案等级为B;
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