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关于承兑汇票的所有知识(包括汇率计算)和如何进行承兑交易
用户可以再网络文库或网络中搜索“承兑汇票”或者“承兑”,那里会有关于承兑汇票的相关知识。
一、汇率计算
直接标价法:
汇率升贬值率=(旧汇率/新汇率-1)*100
间接标价法:
汇率升贬值率=(新汇率/旧汇率-1)*100
结果是正值表示本币升值,负值表示本币贬值
二、承兑汇票程序基本流程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准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兑,该付款人则成为承兑人,就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不在汇票上签章,那么则不产生票据责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兑,并不对收款人承担责任,只是对出票人违反约定义务;形成违约,从而对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承兑的操作:付款人在承兑汇票时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将款项付给票据持有人;
㈡ 关于国际贸易中的滞纳金和滞报金天数计算
算滞报金天数+14
算滞纳金天数+15 如果滞纳金滞报金的启征日遇到大礼拜和法定节假日的话是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
如果滞纳金滞报金的截止日遇到法定节假日和大礼拜的话,只有滞报金顺延,而滞纳金不顺延
㈢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UCP600对L/C是怎么定义的
UCP600对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定义: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给受益人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为国际贸易中最常采用的付款方式。
UCP600视开证行的开立信用证产生的服务费用风险类似于代理行为,代理人执行本人的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本人承担。当然我们并不认为信用证的开立是代理开证申请人的开证行为,而认为是开证行所作出的一项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UCP600禁止开证行将信用证通知、或修改通知以是否支付通知费为条件,如果以此为条件,同样也违背了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这样一个原则。信用证一旦脱离开证行,即已经对开证行构成确定的约束,如果信用证中有此规定,应当被认为是无效的条款。
信用证本身虽然由开证行开立,但是信用证付款义务的履行可能发生在开证行之外,各国法律以及本惯例均可能会施加于银行相应的义务,就此而言,开证申请人应当能够预见到此类义务可能对银行产生损失。从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之间的代为开证合约来看,开证申请人就此后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开证行因为开立信用证承担了其他的损失,则申请人应当负有补偿之责。
UCP600对L/C具体表现为:
(1)明确开证行可以作为转让行转让信用证,解决了被指定银行拒绝转让的问题
㈣ 国际贸易汇票承兑包括哪些
在中国国内的贸易中,承兑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这两种汇票都与远期付款有关。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与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定义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往往是收款企业(出票人)自行签发给付款人的汇票,其性质相当于账单(bill),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对付款人的约束力亦有不同。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跟单的承兑汇票,一般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中的跟单文件之一,买方对卖方开具见票后一定期限天数付款的跟单汇票,于银行提交货物运输及提货文件时,应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这种承兑汇票,因为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之一,属于银行信用文件,对付款人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
国际贸易中非信用证项下的跟单承兑汇票,一般是收款人(出票人)直接开给付款人的账单,属于商业信用,对付款人并不具有必须付款的约束力。
源自网络
㈤ 国际贸易单证题目。根据合同填写发票。题目如题。我想问的是图三发票日期是怎么算出来的,我知道发票日
这个日期绝对不是根据你这张图推算出来的。
一般来说,如果是货到付款,发票日内期容一般与发货日期相同或提前一天左右;如果是预付货款,一般跟合同或信用证日期差不多。
从这张图上是完全找不出发票日期的确定因素的,只能通过题目的提示找到。既然你说是通过合同来填写发票,那如果是货到付款,合同上面可能有要求货到的最晚日期或者付款的最晚日期;如果是预付货款,合同上面也可能有要求付款的最迟日期。
如果是货到付款,那有可能是根据国际货物运输时间推算的,一般来说,空运到印尼,差不多需要1-2天时间,加上报关等时间,一个周差不多就够了;如果是海运,通常上海到印尼大概是2周左右(也有可能是一周),那加上报关等时间,大概是3周左右(或2周)。如果是这样,题目中应该会有提示。
如果是预付货款,那开票时间就可以按照最迟付款日期之前2-3天即可。
㈥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付款交单是买方为付款人见票后多少天后付款
付款交单是以买方为付款人,见票后马上付款。
承兑交单才是见票后先承兑汇票并交单,然后一定的天数到期(汇票到期)时付款。
㈦ 为什么要在装船前15到30天开立信用证提前这些天数用来做什么呢
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交货后为确保买方不付款和未及时付款的情况下开立的。你所涉及的问题是即期L/C还是远期L/C,一般都是选择即期L/C,就是说在卖方交货后,买方收到提货单就要付款。一般海运周期(从开船---到到达目的港)就是15-30天,所以要在装船前15到30天开立信用证。
但买方为了确保交期,都会在信用证中注明交付日期,交货期是否赶得上,交单期是否合理。常见的交单期一般给15天以上,不过香港或日韩东南亚国家的信用证有时候只给12天甚至更短,要考虑清楚。特别是客户指定货代或货代与你不在同一城市的情形,提单容易延误,要预留时间。此外,有时候信用证会规定"境外到期",这一点尽量不要接受,因为我们很难控制文件传递到国外的时间。
还有一个特别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要求客户修改交货期或交单期的时候,一定要相应修改信用证有效期。比如规定10月10日船期,12天交单期,信用证有效期是10月22日。现在更改交单期为15天,却忘记相应更改信用证有效期的话,就会导致"虽然在交单期内交单,却仍逾过信用证有效期"的后果。
如果你自己直接出口,国外的信用证开到你自己的名下,那么你的开户银行收到信用证后会直接通知你,并把正本或复印件(一般是复印件,如无必要,正本建议留在银行保存)交给你。如果你是通过代理出口,信用证开到代理名下,那么就要及时敦促代理去查询,收到后让代理传真给你。在实务中,因为代理不熟悉你的客户,所以交接上容易出现问题。代理接到信用证却不知道是谁的,导致耽误,所以,一旦得知你的客户开证了,就要把名称、金额告诉出口代理,盯紧进度。一般说来,从客户开证,到咱们这边收到信用证,快则一周,慢则十天。
㈧ 国际贸易
1、押汇日期=押汇到期日-押汇天数,得出押汇日期为20121007
2、进口行应对出口行付款金额=托收金额,感觉进口行的手续费应该在货款之外,而出口行的费用则应该在收到的货款中扣除。
㈨ 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方式都有哪些我是个外贸新手,请大家多多指教!
对外收款方式选择规定、以及收付款方式说明
一、对外收款方式选择规定
前T/T 款到生产
Full payment in advance (A)
收到款后给工厂传合同,工厂开始生产,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
对我方最优,没有风险,不压资金。但只适合小额贸易,也要考虑到这种做法很难为客户所接受。而且这样做对快速交货不利。
风险提示:无风险
+ + +
前T/T 款到发货
seller release the shipment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B)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生产,接到货款后,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
适用范围同(A)
风险提示:如果为国外客户生产的是定制产品或者是有保质期的产品,要考虑到由于客户迟迟不付款所导致的风险
+ + +
前T/T款到发单
seller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C)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接到货款后,寄单据
适用老客户间的小额贸易
风险提示:产品不能是定制,特殊,易变质和滞销产品,而且运费比重不能过高。否则,一旦客户在到港后不付款,将导致处理成本高昂。因此如果对客户不了解或者对产品不熟悉,不宜采用此条款,金额如大于20000美金也不宜采用。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在FOB条款下要考虑到B/L的控制问题,绝对不能接受货代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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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前T/T 款到生产 与部分前T/T 款到发单相结合
?% payment in advance and seller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the rest payment(A)+(C)
收到部分货款后,开始生产,发货,收到提单后,将提单复印件传真给我客户,等收到国外客户剩余货款后,寄单据
适用:小额贸易,由于已经取得客户的部分前T/T,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客户不接货的风险。
风险提示:所收取的前T/T金额,最好能大于往返运费之和。万一客户不提货,可以考虑运回。
+ +
部分前T/T 款到发货 与部分前T/T 款到发单相结合
seller release the shipment after receipt buyer's ?% payment and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the rest payment (B)+(C)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生产,接到货款后,发货,收到提单后, 将提单复印件传真给我客户,等收到国外客户剩余货款后,寄单据
基本同(A)+(C) 区别在于款到生产和款到发货之间的差异
风险提示:如果为国外客户生产的是定制产品或者是有保质期的产品,要考虑到由于客户迟迟不付款所导致的风险
+ +
后T/T货到X X天收款
The buyer shall pay the total value to the seller within x x days after receipt of goods
(D)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 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等货到达客户那里后,收款
适用条件:老客户,老产品,须有持续稳定的定单,每笔金额不大。产品的需求稳定,价格平稳。
风险提示:风险极大,一旦客户提出t提出质量争议及索赔,将极为被动;最好在s/c中须规定客户提出质量争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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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T/T 提单日后xx天收款
Full payment within xx days after B/L date (E)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 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等到达规定的天数时,收款
基本同(D)
在D和E的条款选择中,两害相权,E的安全性略高于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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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D) (A) + (E)
(B) + (D) (B) + (E)
(A) + (D):收到部分款后给工厂传合同,工厂开始生产,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等货到后,收其余货款
其他类似(A) + (D)
参考D及E
风险提示:收取部分预付款只不过是部分降低风险,但由于预付款往往只有30%以内,因此对D和E的性质没有改变,D、E风险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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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 即期
D/P at sight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拿到提单后,将单据交给托收行,托收行再将单据交给代收行,代收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代收行收妥货款后,将货款转给托收行,托收行再将货款给我司
D/P适用的金额不能超过3万美金。而且D/P应适用于老客户,老产品
风险提示:必须考察银行信用,货物比较常规及畅销。如果是定制的特殊商品,不建议采用此付款方式。提单不能接受记名提单。总之,要充分考虑一旦客户不议付造成的风险
+
L/C days
接到客户信用证后,给工厂传合同,工厂开始生产,发货,取得提单后,连同其他单据,一起交给通知/议付行,银行审单无误后,将单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接单据审核无误后,付款给议付/通知行, 议付/通知行再将款项给受益人(我方)
适用于较大金额,或者是第三世界风险较高的地区
风险提示:对第三世界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要警惕;由于其费用高,在风险不大,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可以说服客户采取其他“+”类的支付方式
+ +
A+D/P即期
B+D/P即期
收到客户部分款项后,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取得提单后,连同其他单据交给托收行,托收行再将单据交给代收行,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付款,进口人付款后,代收行将款项划拨给托收行,托收行将款项交给出口人(我方)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生产,等收到部分款后,安排发货, 取得提单后,连同其他单据交给托收行,托收行再将单据交给代收行,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付款,进口人付款后,代收行将款项划拨给托收行,托收行将款项交给出口人(我方)
参考D/P即期
由于预付部分资金,因此风险更好控制
+ +
A + L/C
收到客户部分款项后,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接到信用证后,订船,取得提单后,连同其他单据,一起交给通知/议付行,银行审单无误后,将单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接单据审核无误后,付款给议付/通知行, 议付/通知行再将款项给受益人(我方)
参考L/C
由于预付部分资金,因此风险更好控制
+ + +
D/A:同T/T
二、收付款方式说明
1.安全的支付方式推荐
以下付款方式为较安全的付款方式
(1) 前T/T
客户如能预付货款,此为最优支付方式。
(2) D/P与前T/T结合
如果客户能前T/T部分货款,且此货款足以可以支付往返运费及海关其他费用,其余部分采取D/P,此方法可以使用。但不宜接受记名提单。
如果金额较小,推荐使用以上两种付款方式。在20000美元以下的,如果是老客户,且信用较好,且此货物比较常规及畅销,又无变质及保质期问题,同时,又不是记名提单的情况,则可以接受纯D/P。D/P下托收银行须为一流的银行。
(3) 西方国家的L/C
较大金额的情况下,建议接受L/C。但要对客户及银行的资信有一定的调查。但需要注意一些国家如非洲等国家的L/C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果客户须做远期L/C则须询问部门总经理的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2.高风险支付方式
D/A,远期支票,后T/T等皆属高风险支付方式。
一般不接受以上的高风险支付方式。但对一些实力雄厚的公司或工厂在经过调查后,认为其值得信赖的情况下,向部门总经理申请一定的额度,待其口头同意后,方可执行此类高风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