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对外贸易现状
中国对外开放的现状及前景
外经贸部外资司副司长 孙鹏
各位来宾,
女士们、先生们:
很荣幸能够借此机会向各位介绍一下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现状及前景。
对外开放伊始,中国服务业的部分领域即开始引入外资。中美合资的建国饭店,即是我国首批批准设立的3家外商投资企业之一。此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日益扩大。目前,中国服务业的绝大多数领域,外国投资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投资。截至2001年底,以服务业为中心的第三产业累计合同外资额2680亿美元,占全国合同外资总额的35.97%。2001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外金额114.11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24.35%。正是由于中国政府积极、合理、有序地引导外商进入中国服务业市场,才促进了中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下面,我着重介绍一下中国银行、保险、电信、商业零售以及旅游等领域吸收外资的一些基本情况及政策。
一、银行
中国从1982年开始银行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工作。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银行吸收外资试点城市由原来的13个扩大到24个,1999年又扩大到全国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国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所有城市开设营业性金融机构,投资形式包括:外资银行分行、独资或合资银行,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合资投资银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保险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资银行7家,独资银行6家,外商投资财务公司7家,代表处233家。1996年12月我国开始允许外资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截至2000年底,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达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国务院颁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主要修改内容是:允许外资银行不受地域和服务对象的限制,全面开展外汇业务;取消现行人民币业务市场准入对外资金融机构设定的业务规模数量指标要求;不再要求合资银行或财务公司中方合营者必须是金融机构;对人民币业务将按入世承诺的时间和地域逐步放开,直至5年内将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的限制。
二、保险
1992年,中国开始有条件地开放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机构在上海试点举办保险分公司和合资保险公司。1995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广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44家营业性机构。最近,加拿大的合资保险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分别在天津和北京正式开业。外资保险机构在我国主要开展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财产保险及与此相关的信用险和责任险、外国个人付费人身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去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外商向保险业投资的资格条件、设立程序、业务范围、法律责任。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将严格按照中国在入世服务贸易减让表中的承诺在入世2-3年内逐步实施。
三、电信
加入WTO前,电信经营业务属于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入世后,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电信业开始有步骤、有限制地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并在入世后的5年内逐步放宽地域、外资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为此,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信息产业部和外经贸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外商投资设立电信企业的条件、程序,并在2002年4月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取消了外商投资于电信运营业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国AT&T公司和上海市电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我国第一家电信运营企业--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开业。相信中国的电业将在外资的推动下获得更大的发展。
四、商业零售
1992年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连、广州、青岛及5个经济特区各试办1-2家中外合资商业零售企业,之后又决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试办2家合资连锁商业企业,在内地试办几家与台商合资的商业零售企业。1999年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下发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将试点地域扩大到了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并对中外方资格条件、中外方股权比例等予以了明确规定,同时国家正式开始了外商投资于批发业的试点。
目前为止,经国家批准的合营商业零售企业共计49家,商业批发企业1家。上述49家企业共设立分店482家,项目总投资29.38亿美元,累计注册资本总额6.03亿美元,其中外方累计注册资本总额5.14亿美元。欧美著名的跨国连锁企业,如沃尔玛、麦德龙、欧尚、百安居等均已在华投资设店,开展连锁经营,其中美国沃尔玛已在华设立了13家分店,德国麦德龙设立了15家分店,法国欧尚设立了4家分店,英国百安居设立了12家分店。
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对地方自行批准的277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业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为进一步促进国内商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动国内市场建设,按照我国的入世承诺和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有关部门正着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不久即将公布。新办法拟将商业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由试点转为正常开放,并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条件。
五、外贸
中国政府规定,外商可以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深圳福田、沙头角、汕头、厦门、海口、大连、天津、青岛、张家港、外高桥、宁波、福州、广州等保税区内成立贸易企业,在保税区内从事转口贸易和为保税区内企业代理生产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进口及产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经贸部颁布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允许在上海浦东和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经营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而开始了我国外贸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
目前,经批准可以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和部分外贸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外商投资外贸公司
共计批准设立了5家合资外贸公司。近期外经贸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资设立外贸公司的试点办法,拟放宽设立条件、取消试点地域和数量限制。有关修改方案现已上报国务院。
2、外商投资性公司
根据外经贸部1995年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及1999年和2001年颁布的两个补充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可以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许投资性公司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50%。同时,在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经批准,可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
3、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
根据外经贸部2001年下发的《关于扩大外商投资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并可以参加自产产品的出口配额招标。据统计,目前,出口额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达2073家,出口总金额为857.82亿美元,占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值(1332.35亿美元)的64.4%。
此外,根据现行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也可以从事国内产品的采购出口和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根据《关于扩大外商投资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可以为进行其研发产品的市场测试进口并销售少量其母公司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
六、旅游
1998年以前,中国只允许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设立中外合资的旅行社。按此规定,中国政府批准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云南力天旅游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经贸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了《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旅行社的对外开放,改变了过去外商只能在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设立合资旅行社的状况。2002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进一步降低了合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金标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取消了一家外国投资者只能设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双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条件,即可申请设立合资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与此同时外经贸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准备提前在部分地区试点,允许外资设立独资旅行社。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资旅行社。
七、运输及国际货运代理
在道路运输方面,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700多家中外合营道路运输企业。外经贸部与交通部与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公司(客运与货运)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确规定。
在水路运输方面,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了60多家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中外合营航运企业,60多家从事国际海运的中外合营航运企业。国务院于2002年底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对外商投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在航空运输领域,日前国家公布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暂行规定》,进一步放宽了外资从事民用航空业的条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业投资累计达4.2亿美元,共设立企业64家。
在国际货运代理领域,2001年底,外经贸部公布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按此规定,外商可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按入世承诺三年内允许设立独资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目前,我国已批准设立了约300多家外商投资国际货代企业,这些企业在国内其它城市设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会计服务
为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发展,缩小我国会计、审计行业与国际同行的差距,从1992年起,我国开始有条件地允许国际知名的会计公司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我国已经批准设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可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此外,我国还允许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投资设立了6家成员所,4家发展联系所。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允许获得我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外籍会计师与我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设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准备制定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明确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审批程序,规范此领域的外商投资。我们将积极引进国外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以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外的接轨。
九、法律服务
目前中国尚不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律师事务所,但经批准,外国和香港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国内设立代表处,开展不包括中国法律事务的相关业务。此类代表处现已设立110家。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了《外国律师事物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按入世承诺取消了原有代表处设立的地域限制和数量限制,允许外国律师事物所在境内设立多个代表机构。
除上述服务领域以外,资产评估、出版、印刷、建筑、房地产及物业管理、音像制品、餐饮及娱乐、维修、咨询、广告、医疗、教育、租赁、商检、工程设计等领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开放,而且凡是对外资准入有限制的领域均已制定相应法规,中国已建立起服务业外资准入的法规体系。由此可见,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已由过去的个别领域、少数部门发展到了多领域、多部门,基本形成了整体开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发展现代服务业,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原则,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继续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服务业的整体对外开放。要把吸收外资与我国服务业的结构调整相结合;要鼓励并正确引导外商投资从事现代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积极推进旅游业的对外开放;放宽外商投资会计、法律、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的限制;探索并试行吸收外资发展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审慎推进金融、保险、电信、证券的对外开放。开放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领域外资市场准入的法规体系,使服务业的开放公开、公正地健康发展.
中国的投市场日益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未来的几年里,中国服务业更将成为投资者的聚焦点,我们相信,致力于中国服务业的外国投资者必将与中国的服务业获得共同发展。
这篇文章应该对你有帮助,我是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网站上。
『贰』 当前中国国际贸易的发展现状是什么
从世界135个经济体先后加入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一个成员退出,30多个经济体正在努力申请加入和我国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边组织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尽管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付出一定的“入门费”,为此可能产生一定的临时性的负面影响。但只要我们拿出应对措施,正面影响一定会远胜于负面影响:
1.有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
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加入这个主流,可以充分分享国际分工利益,与世界先进经济技术同步前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帮助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WTO是三大全球性国际经济组织之一,被称为“经济联合国”。WTO具有制订和管理世界经贸秩序的作用,目前WTO规则主要由美欧等发达国家制订。加入WTO,将使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可以为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维护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3.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WTO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点的一整套多边秩序。加入WTO,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方向的改革目标相一致。可以巩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以WTO规则为参照,有力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
4.有利于扩大出口贸易。
加入WTO后,我国可获得多边、稳定、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并以发展中国家身份获得普惠制等特殊优惠待遇,有利于实现市场的多元化,使我国出口贸易有较大的增加,短期内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将受益最大。由于目前中国尚不是WTO的缔约方,中国的出口商品常常受到歧视性待遇,比如在一些国家我国不能获得普惠制待遇,在有的国家被实施配额限制,还有一些国家以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案中主观选定类比国价格或生产成本作为测算中国出口商品倾销率的依据,致使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断增多。加入WTO后,当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纠纷时,可以通过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比较公正、合理地解决贸易争端,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
5.有利于引进外资。
加入WTO,实施WTO的有关协议,中国的国内市场,尤其是服务市场将更加开放;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外销比例将不再适用;外汇平衡制约不复存在;外经贸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中国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这样,随着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外国直接投资的总量将大幅增加,投资方式实现多样化,从而大大活跃投资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6.有利于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
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外国跨国公司进军中国市场,从而将强化竞争机制,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迫使国内企业注重研究开发和对品牌的培育,加大技术投入,竭力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竞争的压力会促使国有企业加快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改制、重组、联合、兼并的进程。由于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下降,有利于降低某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
7.有利于我国技术进步。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由于我国不是WTO的缔约方,目前主要工业发达国对我国实行技术出口管制,同时由于我国未参加WTO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外国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尚存疑虑,不愿向我国出售先进技术。加入WTO后,我国在获得高新技术产品和先进技术方面的条件将大大改善。
8.有利于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
据国外专家估计,加入WTO,中国的GDP可增长2~4个百分点。
9.有利于扩大就业机会。
加入WTO后,投资和出口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参考资料:http://wenku..com/link?url=_BGSUW_
『叁』 中国国际贸易的现状及特点是什么
商务部4月30日发布了春季《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报告指出,从今年一季度情况来看,我国进出口仍处于正常范围,对外贸易运行总体良好。同时,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国内外环境趋紧,不确定因素还在进一步增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放缓是首要因素
“世界经济和贸易形势的变化将是今年我国出口形势所面临的最大的不确定性。”商务部综合司副司长刘海泉在媒体发布会上说。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美国次贷危机还在进一步加深和蔓延,已经开始向消费、投资等实体经济纵深发展。“如果美国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中国对美国出口增长下滑的态势还将持续。”
2007年,欧盟、美国、日本为我国前三大贸易伙伴。据刘海泉介绍,目前美国占我国直接出口额的17.5%,算上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对美国出口仍要占到我国出口额的五分之一以上。从世界贸易结构看,如果美国经济陷入衰退,那么欧盟、日本的经济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日将2008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测从4.1%调降至3.7%,为2002年以来最低增速。其中预计美国经济增长今年将回落至0.5%,欧元区和日本回落到1.4%。
我国成为国际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主要承担者
《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说,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我进口成本,构成通胀压力。同时,也将使出口企业的经营压力继续增加。通常情况下,受国际市场需求低迷、竞争激烈制约,工业制成品价格涨幅远远落后于初级产品,靠提价转移原材料成本上升会越来越困难。
“作为制造业大国和贸易大国,中国成为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主要承担者,出口企业利润空间将受到挤压,盈利水平将下降,经营压力增加。”报告说。
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原油、成品油、铁矿石、大豆、食用植物油的进口价格分别增长了66%、60.6%、80.6%、77%和69.3%。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说,我国劳动密集型行业、小企业的利润不断下滑,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到的压力非常大。他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应当通过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换代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国内人民币升值加快等影响更加明显
目前国内影响出口的主要因素有,人民币升值加快、原材料涨价、劳动力和环保成本上升、利率提高以及去年外贸政策调整等因素产生叠加。
报告称,从近期来看,企业结构调整和消化成本上升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可能影响企业利润。去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名义汇率升值步伐加快,今年1季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超过4%。同时,今年一季度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9.8%,比去年同期加快5.7个百分点。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越来越多的进出口企业感受到流动资金紧张和资金成本压力增加。
许多企业反映,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相当有限,在国际市场低迷的条件下通过提价转移成本越来越困难,出口利润率下降甚至亏损。许多出口企业出现了有单不敢接或长单改短单的情况,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尤为明显。
报告指出,由于纺织轻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利润率较低,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非常有限,调低轻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些行业的出口竞争优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肆』 中国最近的外贸情况
哎,人民币一直升值加上国内的生产成本不断在提高,真是越来越难了啊。。
『伍』 中国对外贸易现状和前景
国对外开放的现状及前景
外经贸部外资司副司长 孙鹏
各位来宾,
女士们、先生们:
很荣幸能够借此机会向各位介绍一下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现状及前景。
对外开放伊始,中国服务业的部分领域即开始引入外资。中美合资的建国饭店,即是我国首批批准设立的3家外商投资企业之一。此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日益扩大。目前,中国服务业的绝大多数领域,外国投资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投资。截至2001年底,以服务业为中心的第三产业累计合同外资额2680亿美元,占全国合同外资总额的35.97%。2001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外金额114.11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24.35%。正是由于中国政府积极、合理、有序地引导外商进入中国服务业市场,才促进了中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下面,我着重介绍一下中国银行、保险、电信、商业零售以及旅游等领域吸收外资的一些基本情况及政策。
一、银行
中国从1982年开始银行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工作。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银行吸收外资试点城市由原来的13个扩大到24个,1999年又扩大到全国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国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所有城市开设营业性金融机构,投资形式包括:外资银行分行、独资或合资银行,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合资投资银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保险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资银行7家,独资银行6家,外商投资财务公司7家,代表处233家。1996年12月我国开始允许外资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截至2000年底,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达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国务院颁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主要修改内容是:允许外资银行不受地域和服务对象的限制,全面开展外汇业务;取消现行人民币业务市场准入对外资金融机构设定的业务规模数量指标要求;不再要求合资银行或财务公司中方合营者必须是金融机构;对人民币业务将按入世承诺的时间和地域逐步放开,直至5年内将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的限制。
二、保险
1992年,中国开始有条件地开放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机构在上海试点举办保险分公司和合资保险公司。1995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广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44家营业性机构。最近,加拿大的合资保险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分别在天津和北京正式开业。外资保险机构在我国主要开展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财产保险及与此相关的信用险和责任险、外国个人付费人身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去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外商向保险业投资的资格条件、设立程序、业务范围、法律责任。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将严格按照中国在入世服务贸易减让表中的承诺在入世2-3年内逐步实施。
三、电信
加入WTO前,电信经营业务属于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入世后,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电信业开始有步骤、有限制地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并在入世后的5年内逐步放宽地域、外资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为此,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信息产业部和外经贸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外商投资设立电信企业的条件、程序,并在2002年4月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取消了外商投资于电信运营业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国AT&T公司和上海市电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我国第一家电信运营企业--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开业。相信中国的电业将在外资的推动下获得更大的发展。
四、商业零售
1992年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连、广州、青岛及5个经济特区各试办1-2家中外合资商业零售企业,之后又决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试办2家合资连锁商业企业,在内地试办几家与台商合资的商业零售企业。1999年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下发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将试点地域扩大到了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并对中外方资格条件、中外方股权比例等予以了明确规定,同时国家正式开始了外商投资于批发业的试点。
目前为止,经国家批准的合营商业零售企业共计49家,商业批发企业1家。上述49家企业共设立分店482家,项目总投资29.38亿美元,累计注册资本总额6.03亿美元,其中外方累计注册资本总额5.14亿美元。欧美著名的跨国连锁企业,如沃尔玛、麦德龙、欧尚、百安居等均已在华投资设店,开展连锁经营,其中美国沃尔玛已在华设立了13家分店,德国麦德龙设立了15家分店,法国欧尚设立了4家分店,英国百安居设立了12家分店。
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对地方自行批准的277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业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为进一步促进国内商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动国内市场建设,按照我国的入世承诺和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有关部门正着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不久即将公布。新办法拟将商业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由试点转为正常开放,并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条件。
五、外贸
中国政府规定,外商可以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深圳福田、沙头角、汕头、厦门、海口、大连、天津、青岛、张家港、外高桥、宁波、福州、广州等保税区内成立贸易企业,在保税区内从事转口贸易和为保税区内企业代理生产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进口及产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经贸部颁布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允许在上海浦东和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经营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而开始了我国外贸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
目前,经批准可以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和部分外贸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外商投资外贸公司
共计批准设立了5家合资外贸公司。近期外经贸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资设立外贸公司的试点办法,拟放宽设立条件、取消试点地域和数量限制。有关修改方案现已上报国务院。
2、外商投资性公司
根据外经贸部1995年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及1999年和2001年颁布的两个补充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可以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许投资性公司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50%。同时,在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经批准,可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
3、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
根据外经贸部2001年下发的《关于扩大外商投资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并可以参加自产产品的出口配额招标。据统计,目前,出口额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达2073家,出口总金额为857.82亿美元,占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值(1332.35亿美元)的64.4%。
此外,根据现行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也可以从事国内产品的采购出口和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根据《关于扩大外商投资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可以为进行其研发产品的市场测试进口并销售少量其母公司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
六、旅游
1998年以前,中国只允许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设立中外合资的旅行社。按此规定,中国政府批准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云南力天旅游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经贸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了《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旅行社的对外开放,改变了过去外商只能在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设立合资旅行社的状况。2002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进一步降低了合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金标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取消了一家外国投资者只能设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双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条件,即可申请设立合资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与此同时外经贸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准备提前在部分地区试点,允许外资设立独资旅行社。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资旅行社。
七、运输及国际货运代理
在道路运输方面,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700多家中外合营道路运输企业。外经贸部与交通部与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公司(客运与货运)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确规定。
在水路运输方面,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了60多家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中外合营航运企业,60多家从事国际海运的中外合营航运企业。国务院于2002年底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对外商投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在航空运输领域,日前国家公布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暂行规定》,进一步放宽了外资从事民用航空业的条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业投资累计达4.2亿美元,共设立企业64家。
在国际货运代理领域,2001年底,外经贸部公布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按此规定,外商可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按入世承诺三年内允许设立独资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目前,我国已批准设立了约300多家外商投资国际货代企业,这些企业在国内其它城市设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会计服务
为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发展,缩小我国会计、审计行业与国际同行的差距,从1992年起,我国开始有条件地允许国际知名的会计公司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我国已经批准设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可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此外,我国还允许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投资设立了6家成员所,4家发展联系所。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允许获得我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外籍会计师与我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设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准备制定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明确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审批程序,规范此领域的外商投资。我们将积极引进国外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以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外的接轨。
九、法律服务
目前中国尚不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律师事务所,但经批准,外国和香港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国内设立代表处,开展不包括中国法律事务的相关业务。此类代表处现已设立110家。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了《外国律师事物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按入世承诺取消了原有代表处设立的地域限制和数量限制,允许外国律师事物所在境内设立多个代表机构。
除上述服务领域以外,资产评估、出版、印刷、建筑、房地产及物业管理、音像制品、餐饮及娱乐、维修、咨询、广告、医疗、教育、租赁、商检、工程设计等领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开放,而且凡是对外资准入有限制的领域均已制定相应法规,中国已建立起服务业外资准入的法规体系。由此可见,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已由过去的个别领域、少数部门发展到了多领域、多部门,基本形成了整体开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发展现代服务业,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原则,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继续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服务业的整体对外开放。要把吸收外资与我国服务业的结构调整相结合;要鼓励并正确引导外商投资从事现代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积极推进旅游业的对外开放;放宽外商投资会计、法律、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的限制;探索并试行吸收外资发展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审慎推进金融、保险、电信、证券的对外开放。开放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领域外资市场准入的法规体系,使服务业的开放公开、公正地健康发展.
中国的投市场日益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未来的几年里,中国服务业更将成为投资者的聚焦点,我们相信,致力于中国服务业的外国投资者必将与中国的服务业获得共同发展。
这篇文章应该对你有帮助,我是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网站上。
『陆』 中国国际贸易现状
当代经济全球化的生产基础是产业内分工。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对经济生活国际化作过十分精辟的论述,阐明了这个历史趋势是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发展的。产业革命即第一次科技革命塑造了19世纪的国际分工,即英国作为工业的太阳与广大农业和原料附庸之间的分工,从而就像《党宣言》所说,生产和消费都变成世界性的了。随着资本主义向垄断阶段过渡,第二次科技革命又导致了工业国之间的水平型分工。例如,英国的优势在钢铁、造船、采煤等工业,德国则擅长电气、化学等工业。二次战后,除了上述的垂直型和水平型分工,第三次科技革命又使国际分工出现了一种新的模式,并占了主导地位,这就是产业内分工。过去的国际分工主要是要素禀赋所制约,现在科技优势足以减轻甚至摆脱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以至同一行业内的各个部门或同一企业内的各个分厂、车间和工艺流程,都可分散到全球部署定位,实现最优配置。
产业内贸易便是上述这种分工的表现形式,这种贸易60年代以来发展十分迅速,从而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也得到了反映。1975年格鲁伯尔和劳埃德(H.G.Grubel and P.J.Leoyd)的论著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们提出的定义和测量方法为学术界广泛接受。产业内贸易就是一国同时既出口又进口某一同类产品,所谓同类产品则按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的三位数来划分。SITC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分为10大类(Section),大类以下分63个部(Division),部以下又分为233个组(Group),组以下再分为786个小组(Subgroup),小组以下分为2000个基本项目(Item)。这就是说属于同一“组”的产品就是同类产品,但也有人采用较为宽松的划分标准,即以同一“部”的产品作同类产品。他们提出的计算公式如下:
(Z[,i]+M[,i])-|Z[,i]-M[,i]|
B[,i]=—————————————————×100
(Z[,i]+M[,i])
上式也可写作
|Z[,i]-M[,i]|
B[,i]=(1- ————————————)×100
(Z[,i]+M[,i])
在上式中,B[,i]便是反映产业内贸易的指标,称之G-L指数,在0-100间变动,愈趋向于100,表示产业内贸易水平愈高。i指产业,Z指出口额,M指进口额。他们和其他西方学者的研究都表明:(1)产业内贸易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的制造业,据经合组织的材料,1991年6个西欧国家的制造业中有60%以上是产业内贸易,另外6个西欧国家这一比重为50%~60%。(2)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远高于初级产品,最高的当推机械和运输设备以及化学工业,科技密集度愈高的部门,其产业内贸易的倾向也愈大。(3)一国的经济增长与产业内贸易水平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根据上述,我们可将世界G-L指数当作反映全球化的生产指标,因为G-L指数愈大,说明各国在生产专业化方面的相互依存度愈高。产业内分工的主要形式有同一产品不同档次、品质或仅仅是型号、规模不同的专业化,例如大量出口若干品牌的汽车,同时又大量进口另一些品牌的汽车。还有零部件或工艺流程的专业化,由各有关企业参加协作来完成最终产品。我国的加工贸易可说属于后一种形式,它是通过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加工装配而又出口来完成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加工贸易发展迅速,8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出口额还只有56亿美元,在我国全部出口中也仅占18%,而一般贸易的比重则高达82%,但到1995年其金额增至740亿美元,10年内增长了12倍之多,比重也上升为50%,开始超过一般贸易;到1996年加工贸易金额增至1044.7亿美元,比80年代中期增长了将近18倍,比重约占57%。加工贸易在外资企业出口中的比重更高,而外资企业目前在我国全部出口中已占45%,其增长势头之强劲远胜于国有企业。因此可以说近十多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之所以能够持续地迅速增长,加工贸易是主要的支撑力量,它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工贸易扩大了我国的就业规模,据广东省公布,1997年全省加工贸易在全国加工贸易总额中约占55%,吸收了约1000万人就业,估计全国借此解决就业的人数约近2000万。加工贸易还带动了我国加工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某些制造业部门的成长,有的可说是从零开始的,例如,家用电器就是从组装起步,后来成长为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成品的出口比重得以在较短时间内超过初级产品,这是与加工贸易的发展分不开的。由此可见,加工贸易确实为我们参与并利用产业内分工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但加工贸易也给我们带来了困扰和矛盾,这主要与对外贸易中的双重机制有关。为了扶持加工贸易,对其所需的中间品免征进口税,同时各地区还有自己的优惠措施,于是就在一般贸易的促进机制以外,又形成了一套与之相平行的加工贸易的促进机制,从而引发了以下矛盾:
1.一般贸易的促进机制主要在于出口退税,实现零税出口,而加工贸易的出口只有在国内创造价值部分才给予退税,从原则上说,二者都是合理的,可以并行不悖。但当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不能全部到位时,有的企业就会由一般贸易转向加工贸易,特别是那些需用高关税进口原材料和中间品的企业,将改做加工贸易,减少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和中间品,这样就影响了国家的关税收入。
2.如果加工过程集中在出口加工区或保税区进行,海关就便于实施有效的监管。但我国的加工贸易并无地域限制,从沿海到内陆,可谓星罗棋布,确实不易监管。再加外贸企业有经营权而缺乏加工能力,生产企业有加工能力而没有经营权,工贸脱节,漏洞不少,以致不法之徒有隙可乘,将保税进口的原材料和中间品在国内倒卖以谋取厚利。例如,1997年海关查获的走私大案中约有一半左右的金额是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进行的。
必须指出,以上的矛盾不是由加工贸易这个利用国际分工的形式本身所产生的,对于两种平行机制只要不断协调,统筹兼顾,使之保持恰当的平衡,矛盾是可以解决的。对于走私,中央已下定决心,全面进行打击,同时1997年银行建立了加工贸易台帐制度,海关和外汇管理局也进一步加强了加工贸易进出口的核销措施。因此,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非法活动正在受到遏制。
当前加工贸易的主要问题在于本身还处于低级阶段,其特点是“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即原材料和零部件依靠客户供应或自行从海外进口,加工装配后的成品又通过客户所掌握的销售渠道进入海外市场,我国企业只是发挥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势,收取有限的工缴费,而要创收更多的外汇,就只有大进大出。为了进一步利用产业内分工的潜力,分享更大的利益,必须加快加工贸易的升级,其关键是抓好中间品的进口替代,即以更多的国产成份取代外来的中间品,使产品的国际价值链中有更多的环节转移到国内,这不仅能提高产品的国内附加值,增加创汇,也能扩大与国内上下游相关产业的联系,从而使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发生更大的拉动作用。
回顾70年代初期和末期的两次能源危机,迫使西方发达国家加速调整产业结构,一系列产业向外进行梯度转移,东亚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也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向中国大陆移植。我国的加工贸易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中兴起的,其中较成功的便是家用电器,从加工组装发展为成熟的产业,并开始走向世界市场。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正在进行着新一轮的产业升级,产业内分工不断向纵深发展,客观上出现了新的机遇,只要政策对头,措施得当,我国的加工贸易就能登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希望采纳
『柒』 国际贸易现状
国际贸易总额不断上升,贸易分工也由水平化与垂直化不断发展,分工不断细版化权。
货物贸易依旧是处于领先位置,但服务贸易的比重也不断上升。
贸易也呈现出一体化趋势,各国不断组建区域贸易经济,互惠互利,贸易壁垒不断降低。
越来越多国家不断加入国际贸易当中,最近,俄罗斯也成功加入世贸组织。
总体上,国际贸易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
『捌』 中国近年来对外贸易状况如何
根据中国官方抄统计数字,2006年,中国外贸出口总额是9690亿美元,比去年增长27%,而进口增长20%,总额达到7920亿美元。在中国高达1770亿美元的贸易总顺差中,中国对于美国贸易的顺差占据了很高的比例。而美国近年来一直指责中国政府故意压低人民币汇率,从而在外贸出口中取得了价格优势。由于全球对于中国商品的巨大需求,中国对外贸中国海关总署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的贸易顺差2005年翻了三番,再创新高。2005年中国贸易顺差达到1019亿美元,而2004年中国顺差为320亿美元。2005年,中国出口额达7620亿美元,同期进口额为6600亿美元,增长1易顺差很有可能在2007年超过2000亿美元.自韩国进口768.2亿美元,增长23.4%,高于进口总体增速5.8%,韩国成为中国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东盟为中国第三大进口来源地,欧盟、美国和日本是中国的三大贸易伙伴.
『玖』 中国进出口贸易的现状
中国现今进口和出口的现状
12月27日,2009中国开放经济高层论坛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行。该次论坛以“稳外需,促进开放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共有100余名代表出席。商务部副部长定钟山出席论坛并发表了主旨演讲: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对外经贸大学举办2009中国开放经济高层论坛,邀请诸多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稳定外需,促进开放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很有意义。我代表商务部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借此机会,围绕论坛的主题,我向大家简要地介绍2009年我国外贸的情况,2010年我国外贸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也和大家共同探讨我国外贸中长期发展需要重点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一、关于2009年我国外贸情况 2009年是我国外贸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对外贸易取得积极成效的一年。 为什么说今年是最为困难的一年呢?主要是因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影响最大、冲击最大的是开放型经济,是对外贸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际需求严重不足。今年1月份我国对外贸易下降了29%,一季度下降了25%,到6月份下降23%,7月份之后下降幅度逐步收窄,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国外贸出口会下降16%左右。二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今年我们遭受“两反”、“一保”的涉案金额翻了一番,达到120亿美元左右,案件数也翻了一番,而且这个势头还在蔓延当中。 为什么说我们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呢?首先,我们完成了保市场、保份额的任务。今年国务院确定我国对外贸易的目标任务是“稳外需、保市场、保份额”。我认为国务院的决策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十分正确的。今天可以说,我们已完成了这一目标任务。去年,我们国家占世界国际贸易的8.86%,今年预计在9 %以上,我国有可能超过德国成为第一出口大国。第二,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第三,应对贸易摩擦取得积极成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努力,我们今年化解了许多贸易摩擦问题,包括特保和其他的贸易救济措施。 总的来说,今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关于2010年我国外贸的主要目标任务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对外贸易目标任务是保份额、调结构、促平衡。我们判断明年外贸形势会更复杂,任务会更艰巨,要完成全年任务很不容易。 形势更复杂表现在:一、国际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复苏将是一个漫长的曲折的过程;二、国际需求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三、我国外贸政策的连续性尤显重要;四、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面对的压力加大。 任务更艰巨就是既要实现保份额的目标,又要做好调结构、促平衡的工作任务。调结构、促平衡,不仅是明年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工作目标。中国现在是一个贸易大国,这没有疑问,即便今年不是第一位,作为第二位,也是贸易大国。但现在我们是大而不强。为什么不强呢?因为我们的发展不平衡,外贸结构需要调整。 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发展。 我认为,只要国内外的形势不发生重大变化,明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实现恢复性的增长是完全可能的,保市场的目标任务也是完全可能实现的。 三、关于中国外贸中长期发展需要深入研究、探讨的问题 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将发生重大的变化。我国外贸发展如何适应新变化、迎接新挑战,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重大课题。 首先,外贸发展的战略定位值得认真研究,要研究外贸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对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对提升国际地位的作用,等等。 其次,外贸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式也需要深入研究。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式。我们的前辈花了三十年的时间,使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由小到大的跨越,相当不容易,应当高度评价、高度赞扬、充分肯定。那么,未来我们外贸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那就是,继续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 第三,如要实现外贸由大到强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调整贸易结构,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要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外贸发展的协调性,要增强我国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与此相关还要研究外贸发展战略支撑、战略举措,等等。 总之,中国外贸要实现由大到强的战略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改革创新,加强科学规划,继续努力工作。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拾』 中国进出口贸易现状
12月27日,2009中国开放经济高层论坛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行。该次论坛以“稳外需,促进开放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共有100余名代表出席。商务部副部长定钟山出席论坛并发表了主旨演讲: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对外经贸大学举办2009中国开放经济高层论坛,邀请诸多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稳定外需,促进开放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很有意义。我代表商务部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借此机会,围绕论坛的主题,我向大家简要地介绍2009年我国外贸的情况,2010年我国外贸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也和大家共同探讨我国外贸中长期发展需要重点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一、关于2009年我国外贸情况
2009年是我国外贸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对外贸易取得积极成效的一年。
为什么说今年是最为困难的一年呢?主要是因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影响最大、冲击最大的是开放型经济,是对外贸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际需求严重不足。今年1月份我国对外贸易下降了29%,一季度下降了25%,到6月份下降23%,7月份之后下降幅度逐步收窄,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国外贸出口会下降16%左右。二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今年我们遭受“两反”、“一保”的涉案金额翻了一番,达到120亿美元左右,案件数也翻了一番,而且这个势头还在蔓延当中。
为什么说我们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呢?首先,我们完成了保市场、保份额的任务。今年国务院确定我国对外贸易的目标任务是“稳外需、保市场、保份额”。我认为国务院的决策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十分正确的。今天可以说,我们已完成了这一目标任务。去年,我们国家占世界国际贸易的8.86%,今年预计在9 %以上,我国有可能超过德国成为第一出口大国。第二,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第三,应对贸易摩擦取得积极成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努力,我们今年化解了许多贸易摩擦问题,包括特保和其他的贸易救济措施。
总的来说,今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关于2010年我国外贸的主要目标任务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对外贸易目标任务是保份额、调结构、促平衡。我们判断明年外贸形势会更复杂,任务会更艰巨,要完成全年任务很不容易。
形势更复杂表现在:一、国际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复苏将是一个漫长的曲折的过程;二、国际需求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三、我国外贸政策的连续性尤显重要;四、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面对的压力加大。
任务更艰巨就是既要实现保份额的目标,又要做好调结构、促平衡的工作任务。调结构、促平衡,不仅是明年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工作目标。中国现在是一个贸易大国,这没有疑问,即便今年不是第一位,作为第二位,也是贸易大国。但现在我们是大而不强。为什么不强呢?因为我们的发展不平衡,外贸结构需要调整。
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发展。
我认为,只要国内外的形势不发生重大变化,明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实现恢复性的增长是完全可能的,保市场的目标任务也是完全可能实现的。
三、关于中国外贸中长期发展需要深入研究、探讨的问题
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将发生重大的变化。我国外贸发展如何适应新变化、迎接新挑战,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重大课题。
首先,外贸发展的战略定位值得认真研究,要研究外贸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对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对提升国际地位的作用,等等。
其次,外贸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式也需要深入研究。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式。我们的前辈花了三十年的时间,使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由小到大的跨越,相当不容易,应当高度评价、高度赞扬、充分肯定。那么,未来我们外贸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那就是,继续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
第三,如要实现外贸由大到强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调整贸易结构,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要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外贸发展的协调性,要增强我国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与此相关还要研究外贸发展战略支撑、战略举措,等等。
总之,中国外贸要实现由大到强的战略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改革创新,加强科学规划,继续努力工作。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