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际贸易险别的主要险别是什么
一切险
B. 国际经济贸易实物基本险和一般附加险的区别
国际经济贸易实物基本险和一般附加险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后者则主要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
C. 国际贸易海运保险有哪几种基本险,关系是什么
1、外销业务中,如果采用cif成交,为了明确责任,一般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具回体规定保险金额、险别和答适用的保险条款。2、《2000通则》对卖方的保险责任规定:如无相反的明示协议,卖方只需按《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或其他类似的保险条款中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投保。
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中国保险条款”(cic)将海运货物保险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具体内容可参见2楼的回答。4、实际业务中,投保的一切险+部分附加险这种形式比较多,因为一切险在基本险里投保范围是最大的。附加险比如战争险等。供参考!
D. 外贸 基本险 多少钱
保费=货物*1.1*费率0.001
其中1.1是指按国际惯例加成110%投保的意思,当然也可以不加成
E. 什么叫国际贸易风险
有人认为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贸易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也有人认为国际贸易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某些因素在一定的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主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的不一致,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信息不对称是国际贸易风险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国际贸易海上货物风险为例,在CIF价格属于成交的进口业务中,通常会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运输欺诈等风险。 自然灾害是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等;而意外事故则是指船舶搁浅、碰撞、沉没、失踪等现象;运输欺诈是指货物运输的过程中,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隐瞒事实,而是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为。 可见,在地球上某一海面发生自然灾害的信息对于一家从事进口的企业来讲,基本上是不能确切掌握的。运输货物的船只会在何时何地搁浅、碰撞、沉没、失踪同样也是难以掌握的信息;而是否船方签发了假提单、是否会无单放货,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卖方是否装运了劣质货物、是否与承运人合谋,这些情况对于一个善良的合同当事人无法得到充分、必要的信息。 但是对于卖方和承运人来讲,信息较为充分。具有丰富经验的船长会了解很多的与航线有关的自然、气候、地理条件、航线状况、船舶性能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会通过堆场、运输公司、仓库等渠道了解到货物、装运、船舶行驶状况,卖方会很了解产品的质量、包装、通关、结汇等情况。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买方所能掌握的信息很少,而卖方和承运人掌握的信息较多,信息出现了不对称现象,而恰恰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将国际贸易风险从风险的不同角度进行了分类,如从本身性质角度,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从产生原因角度,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表现形态角度,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从作用强度角度,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等等。 还有人将国际贸易风险分为国家性风险、市场性风险和欺诈性风险三个大类;也有从市场风险角度进行深入分类的:国际市场区域选择与进入时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政治局势风险。针对出口业务的经营风险,一般认为应分为:交货风险、收汇风险、付款风险、市场风险、国内客户资信风险、国外客户资信风险等六类。 国际贸易风险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划分。从宏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应包括本国和目标市场国家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文化风险,即营销环境中PEST结构化的风险。从微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则应包括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策略方面的风险,后者最为常见,如合同风险、运输风险、结算风险、价格风险等。 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管理 1、识别国际贸易风险。首先要通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分析和因素分解,将国际贸易中复杂的现象分解成为构成风险影响的一系列要素,并找出这些要素对国际贸易带来的风险大小。在识别国际贸易风险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树、决策树等,还可以采用德菲尔法、专家会议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国际贸易风险。首先使用概率来度量风险可能性,其次度量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当然风险发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观估计来确定的。 3、制定应对措施。国际贸易风险的识别和度量的目的就是为制定应对措施服务的,因此在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制定应对措施。在制定应对措施的过程中,通常采用效用理论、双因素集成控制方法与多目标决策等方法,还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经济分析法。 4、控制国际贸易风险。国际贸易风险控制工作应根据市场和业务的发展与变化的情况,不断重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不断寻找、发现和更新风险应对措施,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不断发展扩大。 国际金融风险管理的最主要目标是,在识别与衡量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进行控制和准备处置方案,以防止和减少损失,保障货币资金跨国筹集与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国际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一般包括两部分,即损失发生前的管理目标与损失发生后的管理目标,两者结合在一起,才形成风险管理的完整目标。 1.损失发生前的管理目标 (1) 管理成本最少的目标,又称经济目标,是指风险管理者用最经济节约的方法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准备,它要求风险管理人员用最合适的、最佳的技术手段来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严格核算成本和费用支出,注意成本与效益的分析,保证经济目标的实现。 (2)减少忧虑心理和恐惧心理,提高安全保障。风险给参与者带来精神上、心理上的紧张不安,而这种心理上的忧虑和恐惧会严重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无效率。损失前的管理目标之一就是要减少人们这种焦虑和不安情绪,提供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和有利生产生活的宽松环境。 (3) 履行有关义务。与其他各种管理一样,实施风险管理也必须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这包括必须遵守政府法令和规则及各种公共准则,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全面实施防范计划,尽可能消除风险损失的隐患。 2.损失发生后的管理目标 (1)维持生存的目标。这是损失发生后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为了使跨国经济主体乃至整个社会不致因金融风险的发生而倒闭、破产和发生大的震动,维持生存成为风险损失发生后管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目标。一项成功的风险管理,有助于涉外经济主体在损失发生后承受住打击并度过难关,继续生存下去。 (2)尽快恢复正常的资金筹集和经营活动秩序。很显然,风险事件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给涉外经济主体以至整个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危害,而实施风险管理则能提供经济补偿,并为恢复资金的筹集和经营活动秩序提供条件,从而使涉外经济主体在损失发生后迅速恢复正常的借贷和投资活动。 (3) 尽快实现稳定的收入。在成本费用不增加的情况下,尽快实现稳定的收入有两种方式,即维持经营活动和提供资金以补偿因经营活动的中断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4) 实现资金筹集与经营业务的规模和范围持续增长。实施风险管理,不但使经济组织在遭到损失后能够求得生存,恢复原有水平;而且应促使其在受损后,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坚持并尽快实现持续增长的计划,以求得经济组织的连续发展。 (5)履行对社会的职责。国际金融风险常常会对一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道德责任观念和社会意识要求是上述风险事件对其他人员或地区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实施风险管理时,应尽可能减轻损失给其他经济主体和整个国际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以保持经济组织在公众中的良好声誉。 国际金融风险对中国的影响 第一,中国面临的外部经济、金融压力在逐步扩大。近期,多边国际机构的态度转变值得注意,它们开始指责发达国家的金融问题引起了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幷缺乏金融监管的透明度。但是,它们却对包括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给予了更多的肯定。 这种肯定也增加了中国经济在未来应当承担责任的压力,同时也引起了外部世界高度关注对中国的投资与投机机会。其实,全球性流动性过剩风险,导致未来中国所面临的风险不是在减小反而在上升。因为,当前中国的一些经济现象有点类似于1994年墨西哥爆发金融危机前夕的某些特征,即国际经济、金融机构对墨西哥经济模式和贡献的过度追捧和赞扬。 因此,当目前中国已获得国际舆论肯定和赞扬时,包括关注和认可中国经济发展势头、经济发展作用及对全球经济的带动作用等,中国所面临的国际舆论压力反而也在扩大。例如,随着美元贬值和欧元升值,从欧元区13个国家到G7大国联手指责,这预示着未来中国的金融压力将更为显着。 第二,对未来中国金融风险不可掉以轻心。从当前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状况来看,尽管中国经济仍处于较高增长周期,经济增长质量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的贡献与影响都已得到了外界的高度关注。但是,目前中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幷非是一个经济发展强国。这主要体现为:中国经济平均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在市场机制、市场运行及市场规模上,也难以形成对发达国家的竞争格局。这就是当前中国经济的一些基本特征。 但是,正是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成熟特征,也容易吸引外部资金进入,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从这个角度分析,易于获取财富及投资收益的特征,也赋予了外部资金更多的投资与投机机会。但这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却意味着它们所面临的未来风险在扩大。泰国、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的教训值得吸取。 第三,国际金融风险也值得提防。当前,中国经济、金融改革开放的趋势是难以改变的,幷且有迹象显示国内外对中国经济增长前景普遍表示乐观。然而,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存在较大变数,特别是难以预期和驾驭由美国次级债危机引发全球金融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我们在乐观预期中也依然应当保持足够的理性。 对此,我们应该理性认识中国经济所面对的各种机遇与挑战。例如,美国次级债危机的爆发,虽然反映了美国自身经济结构的矛盾与压力,但经济全球化又促使这一危机波及到国际金融市场中。在这一外部经济金融背景下,我们如何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与策略,来应对美国次级债危机可能构成对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诸多挑战,幷根据中国经济和金融的利益要求与经验积累,来实现中国经济、金融的自身调整目标。这要求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来认知当前与未来中国经济金融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看清自己的位置,把握住自身的发展机遇,以规避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F. 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
一、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 (free from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all risks)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不过,在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exclusion)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G. 什么是基本险、水渍险、一切险
在国际贸易中,基本险是指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依据承保的不同责任内范围,又划分为平安险、水容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或With Average,W.A.)其英文愿意是“负责单独海损”,它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1.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2.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通常适用于不易损坏或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五金板、钢管、线材、旧机床、旧汽车等。
一切险(All Risks,A.R.)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保险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是各种基本险中最广泛的一种,因此,比较适宜于价值较高、可能遭受损失因素较多的货物投保。
H. 国际贸易术语中的最低险别是什么
国际贸易术语中的最低险别就是基本险中的平安险了。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⑥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⑦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⑧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注: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