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简述在哪些情况中国际贸易观念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贸易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达成不同于版惯例规定的贸易条件。但许多权国家在立法中明文规定了国际惯例的效力,特别是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惯例的约束力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在下列情况中,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表示选用某项国际惯例;第二,当事人没有排除对其已知道或应该知道的某项惯例的适用,而该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为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经常遵守,则应视为当事人已默示地同意采用该项惯例。
❷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有哪些有什么重要意义
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
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
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
意义
1、调节各国市场的供求关系调节各国市场的供求关系,互通有无始终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功能。
2、促进生产要素的充分利用在当今世界上,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各个国家的分布
3、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生产效率
4、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优化国内产业结构
5、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
6、加强各国经济联系,促进经济发展在现代。
❸ 国际贸易公平体现在那些方面
谈判中利益主体的一方,通常是外国的政府、企业或公民(在现阶段,还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和商人),另一方,是中国的政府、企业或公民。国际商务谈判是对外经济贸易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现代国际社会中,许多交易往往需要经过艰难繁琐的谈判,尽管不少人认为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是否优质、技术是否先进或价格是否低廉决定了谈判的成败,但事实上交易的成败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谈判的成功与否。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不同的利益主体需要就共同关心或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和调整各自的的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谋求在某一点上取得妥协,从而在使双方都感到有利从而达成协议。所以,我们可以说,国际商务谈判是一种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是调整和解决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及商业机构之间不可避免的经济利益冲突的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
国际商务谈判的特点
国际商务谈判既具有一般商务谈判的特点,又具有国际经济活动的特殊性,表现在:
1.政治性强
国际商务谈判既是一种商务交易的谈判,也是一项国际交往活动,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由于谈判双方的商务关系是两国或两个地区之间整体经济关系的一部分,常常涉及两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和外交关系,因此在谈判中两国或地区的政府常常会干预和影响商务谈判。因此,国际商务谈判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外交政策,同时,还应注意国别政策,以及执行对外经济贸易的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
2.以国际商法为准则
由于国际商务谈判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跨国转移,必然要涉及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国际保险、国际运输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要以国际商法为准则,并以国际惯例为基础。所以,谈判人员要熟悉各种国际惯例,熟悉对方所在国的法律条款,熟悉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规定和国际法。这些问题是一般国内商务谈判所无法涉及的,要引起特别重视。
3.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既不强加于人,也不接受不平等条件。我国是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平等互利是我国对外政策的一项重要原则。所谓平等互利,是指国家不分大少,不论贫富强弱,在相互关系中,应当一律平等。在相互贸易中,应根据双方的需要和要求,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互通有无,使双方都有利可得,以促进彼此经济发展。在进行国际商务谈判时,不论国家贫富,客户大小,只要对方有诚意,就要一视同仁,既不可强人所难,也不能接受对方无理的要求。对某些外商利用垄断地位抬价和压价,必须不卑不亢,据理力争。对某些发展中国家或经济落后地区,我们也不能以势压人,仗势欺人,应该体现平等互利的原则。
4.谈判的难度大
由于国际商务谈判的谈判者代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利益,有着不同的社会文化和经济政治背景,人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语言及风俗习惯各不相同,从而使影响谈判的因素更加复杂,谈判的难度更加大。在实际谈判过程中,对手的情况千变万化,作风各异,有热情洋溢者,也有沉默寡言者;有果敢决断者,也有多疑多虚者;有善意合作者,也有故意寻衅者;有谦谦君子,也有傲慢自大盛气凌人的自命不凡者。凡此种种表现,都与一定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有关。不同表现反映了不同谈判者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不同的思维方式。因此,谈判者必须有广博的知识和高超的谈判技巧,不仅能在谈判桌上因人而异,运用自如,而且要在谈判前注意资料的准备、信息的收集,使谈判按预定的方案顺利地进行。
国际商务谈判的原则
1、平等性原则 平等是国际商务谈判得以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在国际经济往来中,企业间的洽谈协商活动不仅反映着企业与企业的关系,还体现了国家与国家的关系,相互间要求在尊重各自权利和国格的基础上,平等地进行贸易与经济合作事务。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平等性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谈判各方地位平等。国家不分大小贫富,企业不论实力强弱,个人不管权势高低,在经济贸易谈判中地位一律平等。不可颐指气使,盛气凌人,把自己的观点和意志强加给对方。谈判各方面尊重对方的主权和愿望,根据彼此的需要和可能,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对于利益、意见分歧的问题,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妥善解决,而不可强人所难。切忌使用要挟、欺骗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交易的目的,也不能接受对方带强迫性的意见和无理的要求。使用强硬、胁迫手段,只能导致谈判破裂。 (2)谈判各方权利与义务平等。各国之间在商务往来的谈判中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既应平等地享受权利,也要平等地承担义务。谈判者的权利与义务,具体表现在谈判各方的一系列交易条件上,包括涉及各方贸易利益的价格、标准、资料、方案、关税、运输、保险等。如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和谈判,要按照有关规则公平合理地削减关税,尤其是限制或取消非关税壁垒。谈判的每一方,都是自己利益的占有者,都有权从谈判中得到自己所需要的,都有权要求达成等价有偿、互相受益、各有所得的公平交易。价格是商贸谈判交易条件的集中表现,谈判各方讨价还价是免不了的,但是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协商,对进出口商品作价应以国际市场价格水平平等商议,做到随行就市,对双方有利。为弥合在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上的分歧,顺利解决谈判中的争执,就需要以公平的标准来对不同意见进行判定,而公平的标准应当是谈判各方共同认定的标准。在谈判的信息资料方面,谈判者既有获取真实资料的权利,又有向对方提供真实资料的义务。谈判方案以及其他条件的提出、选择和接受,都应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谈判者享受的权利越多,相应地需要承担的义务也就越多,反之亦然。 (3)谈判各方签约与践约平等。商务谈判的结果,是签订贸易及合作协议或合同。协议条款的拟订必须公平合理,有利于谈判各方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签约践约要使“每方都是胜者”,美国学者尼尔伦伯格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谈判的平等性要求,可以说是谈判成功的至理名言。谈判合同一经成立,谈判各方面须“重合同,守信用”,“言必信,行必果”,认真遵守,严格执行。签订合同时不允许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履行合同时不能随意违约和单方面毁约,否则,就会以不平等的行为损害对方的利益。 2、互利性原则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平等是互利的前提,互利是平等的目的。平等与互利是平等互利原则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的两个方面。打仗、赛球、下棋,结局通常是一胜一负。国际商务谈判不能以胜负输赢而告终,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1)投其所需。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进行谈判,说到底就是为了说明对方进而得到对方的帮助和配合以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或曰通过协商从对方获取己方所需要的东西。 首先,应将自己置身于对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为其着想。把对方的利益看成与自己的利益同样重要,对其愿望、需要与担忧表示理解和同情,富于人情味,建立起情感上的认同关系,从心理上启开对方接纳自己之门。要记住:谈判虽为论理之“战”,然谈判桌上为人所动的是“情”,常常是“情”先于“理”。 其次,要了解对方在商务谈判中的利益要求是什么。谈判的立场往往是具体而明确的,利益却隐藏在立场的后面,出于戒心,对方不会轻易表白,即使显露,也是很有分寸、注意程度的。因而,了解对方的需求,应巧妙地暗探,策略地询问,敏锐地体味“话中之话”,机智地捕捉“弦外之音”。 第三,在对对方有所知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满足其需求。这是前面行为的目的,是最重要的一环。在商务谈判中考虑和照顾对方的利益,会引起对方的积极反应,促进互相吸引、互相推动的谈判格局的形成。自己的主动利他之举,能唤起对方投来注意和关心。谈判各方通常都有在该谈判中努力实现的利益目标,因此,为对方着想就要根据对方的利益目标满足其基本需要。在目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寻求双方利益的相容点而投其所需。此外,还要注意对方非经济利益的需求,如安全感、归属感、自尊感、认同感、荣誉感等,这类需求得到满足,有时会产生某种意想不到的效果,使谈判的实质性问题得到轻而易举的解决,使自己受益无穷。莎士比亚说:“人们满意时,会付高价钱。”高明的谈判者自然明白个中奥妙。 (2)求同存异。谈判各方的利益要求完全一致,就无需谈判,因而产生谈判的前提是各方利益、条件、意见等存在着分歧。国际商务谈判,实际上是通过协商弥合分歧使各方利益目标趋于一致而最后达成协议的过程。如果因为争执升级、互不相让而使分歧扩大,则容易导致谈判破裂。而如果想使一切分歧意见皆求得一致,在谈判上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因此,互利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求同存异,求大同,存小异。谈判各方应谋求共同利益,妥善解决和尽量忽略非实质性的差异。这是商务谈判成功的重要条件。 首先,要把谋求共同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各方之“同”,是使谈判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的的基础,从分歧到分歧等于无效谈判。谈判中的分歧通常表现为利益上的分歧和立场上的分歧。参与谈判的每一方都要追求自身的利益,由于所处地位、价格观念及处理态度不同,对待利益的立场也就不同。需要指出的是,谈判各方从固有的立场出发,是难以取得一致的,只有瞄准利益,才有可能找到共同之处。而且,国际商务谈判的目的是求得各方利益之同,并非立场之同。所以,要把谈判的重点和求同的指向放在各方的利益上,而不是对立的立场上,以谋求共同利益为目标。这就是求大同,即求利益之同。 然而,求利益之同难以求到完全相同,只要在总体上和原则上达到一致即可,这是对求大同的进一步理解。求同是互利的重要内容,如果谈判者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不考虑对方的利益,不注重双方的共同利益,势必扩大对立,中断谈判,各方均不能有所得。一项成功的商务谈判,并不是置对方于一败涂地,而是各方达成互利的协议。谈判者都本着谋求共同利益的态度参与谈判,各方均能不同程度地达到自己的目的。林肯曾颇有感触地说:“我展开并赢得一场谈判的方式,是先找到一个共同的赞同点。”谈判的前提是“异”,谈判的良好开端则是“同”,谈判的推动力和谈判的归宿更在于“同”。 其次,努力发现各方之“同”。国际商务谈判是一种交换利益的过程,而这种交换在谈判结束时的协议中才明确地体现出来。谈判之初,各方的利益要求还不明朗或不甚明朗,精明的谈判者能随着谈判的逐步深入从各种意见的碰撞中积极寻找各自利益的相容点或共同点,然后据此进一步探求彼此基本利益的结合部。谈判各方利益纵然有诸多相异之处,总能找到某种相同或吻合之点,否则在一开始就缺乏谈判的基础和可能。为了引导对方表露其利益要求,应在谈判中主动而有策略地说明己方的利益。只要你不表现出轻视或无视对方的利益,你就可以用坚定的态度陈述自己利益的重要性。坚持互利原则内在地包含着坚持自己的利益,只是要把这种自我坚持奠定在对对方利益的认可与容纳的基础之上。忽视、排斥对方的利益和隐藏、削弱自身的利益,都不利于寻求相互之间的共同之处,都会妨碍谈判目标的正常实现。在解释自己的利益时,要力求具体化、生动化、情感化,以增加感染力,唤起对方的关切。在协调不同要求和意见的过程中,应以对方最小的损失换取自己最大的收获,而不是相反。 第三,把分歧和差异限定在合度的范围内。求大同同时意味着存小异,存小异折射着谈判各方的互利性。绝对无异不现实,而差异太大难互利。就商务谈判而言, “小异”不只是个数量概念,更重要的是有质的含义。其质的要求有两个方面,其一是谈判各方非利益之异,其二是若存在利益上的差异则应为非基本利益之异。这是互利性要求的内在规定,是谈判协议中保留分歧的原则界限。谈判各方的不同利益需要,又可分为相容性和排斥性的。属于排斥性的,只要不与上述原则要求相悖,允许存在于谈判协议之中;如是相容性的,则能各取所需,互为补充,互相满足。 (3)妥协让步。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互利不仅表现在“互取”上,还表现在“互让”上。互利的完整含义,应包括促进谈判各方利益目标共同实现的“有所为” 和“有所不为”两个方面。既要坚持、维护己方的利益,又要考虑、满足对方的利益,兼顾双方利益,谋求共同利益,是谓“有所为”;对于难以协调的非基本利益分歧,面临不妥协不利于达成谈判协议的局面,作出必要的让步,此乃“有所不为”。谈判中得利与让利是辩证统一的。妥协能避免冲突,让步可防止僵局,妥协让步的实质是以退为进,促进谈判的顺利进行并达成协议。
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国际商务谈判是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也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阶段。国际商务谈判的内容,不仅包括商务与技术方面的问题,还包括法律与政策问题,它是一项政策性、策略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国际商务谈判的结果,决定着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从而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故买卖双方都很重视商务谈判这项重要的活动。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务谈判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它比国内贸易中的洽谈交易复杂得多。因为,交易双方分属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彼此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经济体制和贸易习惯,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信仰和民族习惯,而且还有语言和文字沟通方面的困难。 在谈判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的立场及其追求的具体目标各不相同,故往往充满尖锐复杂的利害冲突和反复讨价还价的情况。参加商务谈判人员的任务是,根据购销意图,针对交易对手的具体情况,施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策略,正确处理和解决彼此间的冲突和矛盾,谋求一致,达成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的协议。由于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不仅直接关系着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得失,而且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得轻易改变,所以是否拍板成交和达成协议,彼此都应持慎重态度。如果由于失误而导致磋商失败,就会失掉成交的机会。如果由于我方人员急于求成、疏忽大意或其他原因,作了不应有的让步,或接受了不合理的成交条件和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条款,致使交易磋商中出现一些错误和隐患,往往事后难以补救。这不仅会使我方在经济上蒙受不应有的损失,而且还可能给履约造成困难,进而影响双方关系,对外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 综上所述,足见商务谈判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妥善处理商务谈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公平合理和切实可行的协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❹ 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价值观念有哪些说明价值观念的差异产生了何种影响
存在决定意识,任何思想、观念都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在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冲击下,国际贸易中的价值观念正在起新的变化,我们应建立一套新的价值观,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外贸体制改革和迎接新技术革命严峻的挑战,这些新的价值观念主要有: (一)创新观念—以改革的观点和创新的精神,运用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发展新的产品,达到以新取胜,以优取胜。 (二)全球观念—我们面对的国际贸易对象,不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是整个世界,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要敢于把自己放到全球经济战争的最前沿去决胜败,争长短. (三)效率观念—“效率就是生命”,处在世界经济大战的时代,没有高效率,就没有高效益,更谈不上高速度发展,其结果必然在竞争中被淘汰。 (四)时空观念—“时间就是金钱”,国际新科技日新月异地发展,国际竞争瞬息万变,只有善于做时间的主人,分秒必争,抓住时机,才能威得胜利,美国有人提出 “一分钟经理,的口号,即要求经理珍惜时间,在一分钟内处理解决问题,另外,所在地点、空间不同,同一个问题处理的方法也应不同。这就是时空观。 (五)技术观念—现代化的国际贸易是以现代化的新技术为基础的,不懂现代技术......
❺ 国际贸易的基本格局是什么
当代国际贸易的创新
提要 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创新就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最为显著的
特征。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不仅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也有其深厚的现实基础。全面地剖析其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有利于把握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有利于对中国外经贸发展的更进一步思考。
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概述
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最显著的特征。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就是对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全面的立体式的创新现象的集中概括。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标明国际贸易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如果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作一简单的概括,我们就会发现,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包含了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
(一)观念创新 它具体包括:(1)把贸易开放看成是对外开放的起点和基本方面;(2)客观地估价 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把经济发展与贸易发展的平衡、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协调看成是发 展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3)把对外贸易看成是处理国家关系的越来越重要的外交手段。
(二)格局创新 它具体包括:(1)以地缘经济为特征的贸易集团取代了以政治联盟为基础的贸易联盟 ,贸易集团化格局基本确立;(2)区域贸易集团具有强烈的对外扩展趋势,全球一体化步伐正在加快;(3)国际贸易重心已从单一的欧洲重心过渡到了多重重心并存的状态,并正在形成以亚太为重心的新单一重心的格局。
(三)制度创新 它具体包括:(1)具有真正法人地位的、拥有更强约束性和更高运转效能的世界贸易 组织逐步取代关贸总协定;(2)区域性协调机制的迅速建立和不断加强;(3)国别的“管理贸易”制度的 推广和普遍化。
(四)政策创新 它具体包括:(1)有限制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逐步抬头,保护主义开始相对地退 入低潮;(2)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所取代,新型的更灵活和更隐蔽的贸易限制措 施正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3)贸易政策趋向于和其它经济政策甚至外交政策的更大程度上的溶合;(4) 区域内“共同贸易政策”开始形成。
(五)构成创新 它具体包括:(1)国际贸易的内容在比例结构上出现重大调整;服务贸易的比重相对 于货物贸易正在快速上升;制成品中技术产品特别是高新尖技术产品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原材料产品中具有特 别意义的资源产品的贸易量增长迅速;(2)多边贸易的内容和范围大大扩展: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以及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体制以外的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多边体制的管辖范围。
(六)工具创新 它具体包括:(1)投资和知识产权成为推动国际贸易的越来越重要的手段;(2)现 代通讯技术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信息工具;(3)国际贸易惯例、规则的革新更科学地规范了国际贸易的全过程;(4)运输方式的革命使国际贸易如虎添翼;(5)各国在促进和便利贸易发展方面的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事实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实际内容还远不止上述这些方面。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已经深入到当代国际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并通过和当代国际金融创新、国际投资创新的日益溶合,产生新的更广泛的创新,从而推动整个国际经济的全面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近现代国际贸易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现象。它呈现出下列一些鲜明的特征:
首先,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全面性的和立体性的创新。这个全面的立体式的国际贸易创新局面可以概括为以观念创新为基础、以格局创新为突破、以制度创新为实质,通过政策创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具体体现的包含国际贸易各个方面、贯穿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创新。
其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具有比较明显的时间分水岭。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由于它的全面性和立体性,在时间上便呈现出明显的同步性,并构成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国际贸易不同发展阶段的时间分水岭。这个时间分水岭大致是1990——1995年。尽管国际贸易创新的某些方面可能明显地早于这一时期,而且,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过程尚未结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主要过程、方面和内容基本上都发生在当代国际政治格局大转换后的5年左右的时期内。这一时期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国际关系大调整的时期。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预示着国际经济贸易大发展的时代的来临。
再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突出了开放与自由的主题。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崇尚开放与自由,努力挣脱7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愈演愈烈的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对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近20年的禁锢,鲜明地高举起了开放和自由的旗帜,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从观念创新到制度创新,从格局创新到政策创新,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体现了开放与自由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开放的创新、自由的创新,是对长期猖獗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有力的反击。它迎来了国际贸易逐步自由化发展的新时代。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注意到,这一成就的取得实际上是自由主义对保护主义长期抗争的结果,而且也是自由主义一定程度上的妥协和退让的结果。这突出地表现在国际贸易格局创新方面。贸易集团内部的自由化可以被看成是自由主义的胜利,但是,承诺贸易集团成员共同一致的对外保护的合法性本身又标明了这种自由化的浅薄。因此,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决不意味着贸易自由主义的根本性胜利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寿终正寝。事实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不过是相对提高了贸易的自由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势头。
最后,发达国家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发动者、主导者和主要参加者。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特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首先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推动。在国际政治发生根本性变迁后,与此关系最为紧密的西方发达国家既出于争取更大的自身利益又出于维护共同的国际利益才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和深入发展,并直接成为各个创新领域和方面的主要参加者。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还一直操纵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全过程,把握着创新的发展方向。这些都保障了发达国家最终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最大受者。
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原因剖析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作为90年代这一特定时代的产物,有其形成的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浓厚的现实基础。全面地深入地剖析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有利于把握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原因可以从下面几方面加以剖析。
(一)当代国际政治格局的急剧转换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极为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 国际贸易发展史清楚地表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政治环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关系。国际政治环境健康稳定的时期往往就是国际贸易蓬勃发展的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动荡不定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战争时期,国际贸易就会停滞甚至萎缩。因此,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是国际贸易发展和创新的前提条件。
二战后逐渐形成的美苏对抗的“冷战”的国际政治格局把整个世界长期笼罩在政治和军事对抗的威胁之中,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无疑受到了各方面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和制约。随着苏联的突然解体和东欧国家的剧变,“冷战”的政治格局终于被打破。但是,由于旧的国际政治格局的打破具有“突发性”,新的国际政治格局无法形成,因此,国际政治格局出现了一个新格局的酝酿和形成的“无格局”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状态。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突然没有了政治对手而表现出了政治神经从未有过的松驰,国际政治矛盾与对抗被暂时搁置下来,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明确。在这个“无格局”时期,各国为了迅速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便在未来的新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纷纷把注意力转向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在国际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上,经济贸易关系逐渐上升到首要的位置。为了推动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对外贸易的利益,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在健全和维护国际贸易制度、法律和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和努力。所有这些方面都推动和促进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和发展。
(二)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的日益增强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广宽的国际经济舞台和创新压力当代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社会化、国际化进程,社会分工、国际分工日益朝着更广泛、更深刻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发展体系。这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最显著的特点。
在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国际贸易具有联结作用。国际经济从一开始就是通过贸易纽带联结的。正是由于国际贸易这一特殊的桥梁作用的存在和发挥,整个国际经济才被凝合为一个整体。其次,国际贸易具有渗透作用。它通过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其它国际经济活动对国际经济的
全面的渗透,进一步地把整个国际经济各个组成部分和领域溶合为一个有机的发展体系。再次,国际贸易还具有导向作用。贸易往往是双边或多边经济关系发展的先遣,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总是能够推动双边或多边的经济关系包括其它政治、文化等关系的全面发展。这使得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建立在更深厚的社会基础上。最后,国际贸易还起着助动作用。对外贸易对一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助动作用实际上还表现为对外贸易对一国更大规模和更大程度上溶入国际经济体系的助动。这种双重助动作用是国际经济相互依赖体系的重要动力来源。 但是,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大规模变迁,当代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关系无论在其基础还是在其表现形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基础看,单一政治联盟基础正在向以地缘经济联盟为主的多基础过渡。从表现形式看,相互依赖关系逐渐表现为包括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制度的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同时还不断产生着迫切要求在更广泛的基础上协调各国政策与利益的强烈愿望。为了适应上述变化,以便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挥联结、渗透、导向和助动作用,国际贸易必须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重要原因。
(三)当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和雄厚的物质基础以信息革命、生物工程等为特征的当代科技革命在过去的10年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它不仅表现为新技术日新月异的发明,而且更突出地表现在新技术的应用上的突飞猛进。这不仅给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勃勃生机,而且还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事实上,电子数据交换的日益广泛的运用和全球范围“信息高速公路 ”计划的推出,以现代技术服务和信息传输为内容的国际服务产品的形成和发展,以高新尖技术产品为交易对象的现代技术贸易的日益壮大,既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础,它们本身又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组成部分。
二战后半个世纪的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带来了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这不仅表现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的经济衰退程度的下降和期限的缩短上,更表现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振兴和繁荣。国际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带动了当代国际贸易构成的创新,还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其它领域和方面的创新。为了适应和容纳当代国际生产力的日益膨胀的需要,同时又能反过来进一步推动当代国际生产力的更快地增长,当代国际贸易必须在观念、制度和政策等方面实现全面的创新。
(四)当代各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外在强制当各国开始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经济发展方面以后,那些一直被“冷战”状态所掩盖或淡化的经济发展问题开始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出来。尽管不同的国家都存在着各自不同的问题,但是它们大都共同面临着下列问题:其一,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溶合?如何发挥对外贸易对国内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其二,如何保持国际支的基本平衡?如何消除贸易收支的逆差?其三,如何实行各国经济贸易政策的国际间协调?如何合理地分割国际贸易利益?
上述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各国迫切希望对“冷战”后的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作出新的安排。这在客观上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起着外在强制的作用。作为这一强制作用的结果,各国开始了贸易观念的反思和创新,并就国际贸易制度、格局和政策的国际宏观安排和微观实施进行着少有的真诚的国际合作。国际贸易的全面创新得到了各国普遍的强有力的扶持和推动。
(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自身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内在动力当代国际贸易发展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阻挠。第一个方面是国际贸易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的而又无法消除的障碍。这些障碍中最突出的有两个:一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两难选择。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制度的摇摆不定人为造成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二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功能残缺与低效能。关贸总协定无法管辖所有的贸易行为,而且仅有的管辖能力还表现为“软约束”。这更加剧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第二个方面是国际贸易同时又面临着新的国际环境的挑战。具体体现在:一是如何适时地变更有关国际贸易的一系列的思想和观念;二是如何调整“冷战”后的国际贸易格局;三是如何在现有的基础和框架上改革和完善国际贸易制度;四是怎样在国际贸易的构成、手段和工具上充分体现当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就和现代经济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
当代国际贸易发展自身所面临的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严重地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和其对国际经济的推动作用的正常发挥。它们从国际贸易的内在的最深层次上驱动着国际贸易自身的全面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内在动力之所在。正是由于这一内在动力的驱动,当代国际贸易才发生了从观念到格局、制度 、政策、构成和工具的全面的深刻的创新。
三、几点启示
从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原因的初步剖析,可以得出下列启示性的结论,它们能够引发人们对中国外经贸发展的更进一步的思考。
第一,宽松的政治环境不仅有利于经济贸易的发展,还可能成为经济贸易振兴与腾飞的前提条件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得益于国际政治格局的实质性转换,得益于和平与发展时代的真正到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大发展同样离不开中国政治环境的稳定。这是保证中国改革开放最终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
第二,只有坚决地把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溶入国际经济的发展体系,中国经济贸易才会有真正起飞的明天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建立在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加强的基础之上。没有这种依赖关系,国际贸易创新就难以形成。事实上,如果一国经济脱离这种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关系,那么它也就不可能从这种相互依赖中获得利益。尽管溶入相互依赖关系体系需要付出代价和作出牺牲,但对于长期实行封闭经济的中国来说更应如此。从长远利益看,这乃是一个民族立于世界强国之林的基本出路。
第三,科技发展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基本生长点科技进步和广泛应用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基础,它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中的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并通过各种途径对整个国际贸易产生作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同样离不开科技基础。因此,不仅要在观念上,更应该在实践中,真正地把科技看成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强支撑,甚至是根本支撑。
第四,经济贸易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于自身发展的不适应性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各国经济贸易发展面临的问题对国际贸易发展所造成的压力;二是国际贸易自身存在的缺陷对自我完善的驱动。后者是更重要的创新推动力。因此,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不应该依赖于外部动力的供给和推动,更应该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上找到改革、创新的动力。
第五,对外贸易创新是中国外贸发展的根本出路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在当代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中国对外贸易要求得发展,必须实现从对外贸易观念的创新,到对外贸易战略、政策、体制的创新,直到对外贸易法制制度、贸易构成和贸易工具的全面创新。
❻ 国际贸易和外贸是同一个概念吗
一、定义的区别
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
2、对外贸易
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二、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区别
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因此,提到对外贸易时要指明特定的国家。如中国的对外贸易等;某些岛国如英国、日本等也称对外贸易为海外贸易。
❼ 国际贸易概念
国际贸易,简单理解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用三个字描述其核心就是进出口。
❽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第一组
为“E”组,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发货)。 EXW(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二组
“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主要运费未付)。 FCA (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三组
“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主要运费已付)。 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第四组
“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货到)。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Delivered Duty Paid):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❾ 国际贸易英文概念-急!
International trade:
International trade is the exchange of goods and services across international boundaries or territories. In most countries, it represents a significant share of GDP. While international trade has been present throughout much of history (see Silk Road, Amber Road), its economic, social, and political importance has been on the rise in recent centuries. Instrialization, advanced transportation, globalization,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outsourcing are all having a major impact. Increasing international trade is basic to glob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