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定义)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根据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些通用的习惯做法而制定的规则。虽然不是法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拘束力。但按各国的法律,在国际贸易中都允许当事人有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惯例的自由,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它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拘束力。
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法院有权按照有关的贸易惯例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国际贸易中影响最大的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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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般说来,国际贸易惯例应具有三个基本条件:
1、必须是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一贯地、经常的、反复地采用。
2、内容必须是明确肯定的。
3、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众所周知的,公认具有普遍约束力。
性质
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2. 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中国是世界贸易大国,是美国、日本、欧盟、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国;同时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顺差国,对主要的贸易国家都有贸易顺差;中国是贸易大国,但还不是贸易强国。贸易产品集中在服装、电子产品等低端制造产品上,在汽车、机床、软件等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不具备竞争优势。
加入WTO的利与弊:好处:使国内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更快成长,使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加快国内法制化进程,更快走向市场化经济道路。弊端:开放一些国际竞争力较弱的行业,造成了行业的衰弱。
3. 国际贸易中b/l及种类
1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r on Board B/L)。抄 2 收货待运提单(袭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2.按提单抬头区分
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2 指示提单(Order B/L)。
3 不记名提单(Blank B/L or Open B/L)。
3.按无影响结汇的批注区分
1 清洁提单(Clean B/L)。2 不清洁提单(Foul B/L)。
4.按收费方式区分
1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2 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Collect B/L)。
5.按船舶的经营方式区分
1 班轮提单(Liner B/L)。2 租船提单(Charter Parth B/L)。
4. 国际贸易包括哪些方面
国际贸易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
1、按货物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国际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国际贸易可分为: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可分为:水平贸易、垂直贸易
9、按地区国际贸易可分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得多。
5. 国际贸易中,M B/C 是什么意思
提单(B/L)分主运单(M
B/L=MASTER
B/L)和分运单(HOUSE
B/L),分运单就是我们通常说的HOUSE单。
主运单是船公司内签发给货代的容。
分运单是货代签发给你们这些客户的。
主运单代表物权凭证,而分运单不可以,因此进口时就存在“换单”,即用HOUSE单去换主单,这样才能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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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际贸易中都有那些条款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通常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 (地)和目的港(地)、分批装运和转运、装运通知、滞期和速遣条款等内容。
运时间 装运时间是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装运货物,如果提前或延迟,均构成违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解除合同,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目前常用的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 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如“Shipment ring March 2003”,或规定跨月、跨季度装运。这种规定,卖方可有一定时间进行备货和安排运输,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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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将其他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引进到该国市场销售。
2、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将该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其他国家市场销售。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A国的商品经过C国境内运至B国市场销售,对C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
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是就每笔交易的双方而言,对于卖方而言,就是出口贸易,对于买方而言,就是进口贸易。此外输入该国的商品再输出时,成为复出口;输出国外的商品再输入该国时,称为复进口。
7. 为什么国际贸易中要使用贸易术语
因为使用统一的贸易术语,有利于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使用国际贸易术语的优势如下: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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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另一个方面是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开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
从而简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续,缩短了成交时间。由于规定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对买卖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作了完整而确切的解释,因而避免了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约中可能产生的某些争议。
8. 国际贸易中主要贸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销
出口企业为了在别国推销自己的产品,不一定通过自己办销售店的办法,可以和国外的某家企业达成包销或独家经销(exclusive sale)协议,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区的独家经营权利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对方,即包销商。
至于具体的买卖合同需要另行签订,但要受包销协议条款的约束。如果出口企业通过协议只是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区的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家企业,并无排他性,则这家出口企业还可以把该经营权给予其他企业,这些企业就是一般经销商。
二、代理
出口企业也可以通过和国外企业达成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商在市场上招揽生意,或从事其他委托的事务。委托商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负责,代理商只收取约定的佣金。根据代理商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独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约定的地区和时期内拥有独家经营权,即委托商不得将该商品直接或间接地销售给代理区内的其他买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这种独家经营权。
三、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指这样一种销售方式,出口企业和国外的代销商订立寄售协议,把货物运交代销商,代销商出售货物后,扣除协议规定的销售费及佣金后把钱交付给寄售商。
四、招标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单位需要采购商品或兴办某工程时,说明有关条件,邀请有兴趣的企业在指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程序报价,即投标。然后由招标人开标与评标,选择最满意的投标人进行交易。这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
五、拍卖
拍卖(auction)是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拍卖场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交易方式。不易标准化鲜活产品或艺术品、古董等的国际贸易是通过拍卖来完成的。
9. 国际贸易中的13个术语是什么
E组:EXW(EX works)工厂交货,卖方义务:交货义务,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买方义务: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办理出口结关手续。交货地点:卖方工厂。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F组,卖方共同义务:1,履行交货义务;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买方共同义务:1,办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2,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交货地点:交承运人。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FAS(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交货地点:装运港船边。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交货时。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交货地点:装运港船上。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C组,卖方的共同义务:1,办理运输的手续和承担运费,在CIF和CIP术语中,卖方还须办理投保手续和承担保险费;2,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3,办理出口手续。买方的共同义务:1,在CFR何CPT术语下办理投保并支付保险费;2,办理进口手续。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交货地点:装运港船上。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交货地点:装运港船舷。运输方式:海运内河。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交货地点:交承运人。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交货地点:交承运人。运输方式:各种运输。风险转移:交货时。
D组,卖方的共同义务:1,负责把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或目的地交货;2,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3,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再DDP的情况下,还要办理进口手续。买方的共同义务:1,承担货物在目的地交付后的风险和费用。2,除DDP术语外,买方应办理进口手续。本组的风险转移全部是在:交货时。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交货地点:边境指定地点交货。运输方式:路上运输。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交货地点:目的港船上。运输方式:海运内河。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交货地点:目的港码头。运输方式:海运内河。
DDU(Delivered Duty Upaid)未完税交货,交货地点:制定目的地。运输方式:各种运输。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交货,交货地点:指定目的地。运输方式:各种运输。
E组:采用这组属于的合同是发货合同,即卖方在自己工厂所在地把货物交给买方。买方不负担主要运输费用。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组:采用这组属于的合同是装运合同,包括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和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按此组术语,卖方应在出口地或装运工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船上,但不负担主要运输费用
C组:采用这组术语的合同也是装运合同,包括CFR(cost and freight)货值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货值、保险费加运费、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和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按此类术语,卖方应在装运工或装运地将货物装在船上或交给承运人,还需签订运输合同,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但不承担货物装船或交承运人后的风险和额外费用。
D组:采用这组术语的合同时到货合同,包括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ty unpaid)未完税交货、DDP(delivered ty paid)完税后交货。按此类术语,卖方需将货物运到进口国指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交货,并承担货物运抵目的港和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其中关于保险问题,除了在CIF何CIP中明确规定了卖方办理保险外,其他各术语均未规定办理保险的义务,有关的保险应由“买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