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贸企业税务问题
国税包括:4%的增值税、25%(2008年1月1日后两税合一就是25%)的企业所得税
地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公司成立后要依法做帐报税,每个月报的税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每个季度申报的,年底汇总,根据利润来交的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其征税对象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理修修配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小规模企业中商业企业增值税税率为4%,工业企业为6%,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的要求是: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万)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而小规模则不能抵扣进项
2. 国际贸易与税收的关系,在线等!!!~~~
税收是影响市场供求关系的重要因素,在无税收的环境里,企业的收益就等于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格。
但如果政府课税,那么如果企业提高价格就降低需求,如果企业维持价格就降低了供给,两种方式都减少了产量。因此税收对经济的关系,最直接的就是降低产量,并且在买方市场表现为供给下降,在卖方市场表现为价格上升。
如果政府降低税率,那么效果相反,会增加产量,提高供给或降低价格。
这些规律对国际贸易也适用。国家经常通过增加关税来抵制外国产品的产量,以保护本国企业。
3. 关于国际贸易税的问题,求答案。
一、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计税金额和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一)对于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和多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方式,退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进货单价×退税率
(二)对于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加权平均单价=∑每笔进货计税金额/∑每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三)对于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关联号内各笔有效出口数量(≤∑关联号内进货数量)
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各笔进货计税金额/∑各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四)在关联号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每笔出口的实际退数额,出口及进货均不结余。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一)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
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委托加工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税票注明的金额,依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四、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算
(一)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出口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消费税双重征税是税收政策新变化。以往的消费税征税是按照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1]84号文对于酒类产品消费税规定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资料时,须提供定额和定率消费税税收专用缴款书。
(二)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
4. 国际贸易的税务发票如何处理
可怜兮兮~~首先说国际贸易中的发票种类
在国际贸易中,不同的用途使用不同的发票,不同的发票名称表示不同的发票种类,缮制时应严格按信用证的规定。常见的发票种类及缮制方法如下:
(1) 商业发票:若L/C规定为INVOICE(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SHIPPING INVOICE(装运发票)、TRADE INVOICE(贸易发票),一律可按商业发票掌握,一般只需将发票名称印为“INVOICE”字样。
(2) 详细发票:若L/C规定“DETAILED INVOICE”,则如果发票内印有“INVOICE”字样,前面须加“DETAILED”,发票内容应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价格条件、总值等详细列出。
(3) 证实发票:证实发票是证明所载内容真实、正确的一种发票,证实的内容视进口商的要求而定,如:发票内容真实无误、货物的真实产地、商品品质与合同相符、价格正确等等。如果L/C规定“CERTIFIED INVOICE”,发票名称应照打,同时划去 发票下通常印就的“E. &. O. E.”字样,通常在发票内注明“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NTENTS OF INVOICE HEREIN ARE TRUE & CORRECT”。
有些国家对证实发票规定有一定的格式,作为货物进口清关课以较低关税或免税证明。有些地区的进口商凭证实发票代替海关发票办理清关或取得关税优惠。有些进口商凭证实发票证明佣金未包括在货价内,借以索取价外报酬。
如果L/C规定“VISAED INVOIE”(签证发票),并指定签证人,则需由签证人在发票上盖章签字作签证,并加注证明文句,若证中未指定签证人,则以出口国商会作为签证人,其余与证实发票同。
(4) 收妥发票,或称钱货两讫发票:若L/C规定需“RECEIPT INVOICE”,则照打名称,并在发票结文签字处加注货款已收讫条款:VALUE/PAYMENT RECEIVED UNDER CREDIT NO.××× ISSUED BY ××× BANK。这种发票在即期付款信用证下多采用,其目的是以商业发票代替货款收据,而不需再开立汇票。因汇票在有些国家需贴印花税票,一些进口商为免除印花税负担,也要求提供这种发票。
(5) 厂商发票:厂商发票是出口货物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以本国货币表示出厂价格的销货凭证。其目的是供进口国海关估价、核税及检查是否有削价倾销行为,征收反倾销税时使用。若L/C要求“MANUFACTURERS INVOICE ”,发票名称应照打,且缮制时应注意:(a)出票日期应早于商业发票日期。(b)价格为以出口国币制表示的国内市场价。填制方法与海关发票同,但应注意出厂价不能高于发票货价,应适当打个折扣(一般按FOB价打九折或八五折),以免被进口国海关视为压价倾销而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巨大损失。(c)发票内应加注证明制造商的语句“WE HEREBY CERTIFY THAT WE ARE ACTUAL MANUFACTURER OF THE GOODS INVOICED”。(d)抬头人打出口商,但出单人为制造厂商,应由厂方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盖章。(e)货物出厂时,一般无出口装运标记,因此除非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厂商发票不必缮制唛头。
(6) 形式发票,或称预开发票:主要用于供买方接受报价时作参考,或签约后向本国贸易管理当局或外汇管理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汇时使用。它是卖方应买方要求,在成交前开立的非正式参考性发票。其中的价格仅为估计价,不能作为结算单据,且对交易双方无最终约束力。正式交易还需另开正式发票。
若L/C规定需“PROFORMA INVOICE”,制单时名称照打,且发票内注明“供商人申请许可证”或“本交易以卖方最终确认为有效”等字样。一旦买方接受形式发票,即为一张肯定合约,双方依形式发票内容办理各项业务。
(7) 样品发票(SAMPLE INVOICE ),又称小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寄样时出具的清单,供进口报关时使用。
(8)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领事发票是出口方根据进口国驻出口国领事馆制定的固定格式填写并经领事馆签章的发票。部分拉丁美洲国家规定必须凭领事发票进口,或用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凭以明确差别待遇关税;或凭以核定发票售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倾销问题。领事发票属官方单证,格式一般相对固定,但有些国家仅要求卖方出具的商业发票上须由该国领事签订,这种发票称为领事签证发票(CONSULAR LEGALIZED INVOICE)。领事发票中应注明的内容视L/C上发票认证条款而定,一般须注明“装运货物系××(出口国)制造/出产”。
(9) 寄售发票(CONSIGNMENT INVOICE):是货物寄售时卖方开给买方作为定价依据的发票。
(10)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海关发票是进口国海关当局规定的进口报关必须提供的特定格式的发票,主要是作为估价完税、确定原产地、征收差别待遇关税或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因此,又称为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简称C. C. V. O.)。
海关发票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专门固定格式,使用时要注意不能混用。有些国家允许以海关发票替代商业发票。在缮制时应注意:如成交条件为CIF,应分别列明FOB、F、I三块价格,且其和应与CIF货值相等;签字人和证明人均须以个人身份出现,二者不能为同一人,个人签字须手签方有效。
当信用证仅要求海关发票,但未规定该海关发票的填具内容时,即使受益人提交的该项发票上有许多栏目被漏填或填写不全或误填,只要与其他单据不相抵触,开证行都没有理由拒付。
由于海关发票不利于自由贸易的发展,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有减少趋势。
5. 中国对外贸易税收分类
对外贸易税收按贸易流向可分为进口关税、进口商品税、出口关税、出口商品税。
我国的对外贸易税收主要是通过征收进口关税和国内税实行和完成的,而对出口税收则更主要地表现为出口关税的减免和出口退税。对外贸易税收和国内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
6. 注册一个国际贸易公司在税务部门需要交哪些税
你属于商业或加工业,主要税种为增值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
1、主税: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17%.(交国税)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交地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国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交地税)
7. 国际贸易以及税务问题求助
公司都是“法人组织”抄,不管其股东间存在什么关系或是同一个股东。都应该按照市场的交易规则办。
1、必须签订买卖合同。
2、合同用什么文字,可以用两种或一种。采用什么货币结算等,是合同约定的事,都可以。
3、对发货的公司来说,有原料的采购、生产等成本,有销售,对收货的单位来说,有采购(通过合同签订)成本,有销售收入,没有问题。如果想减少税费,可以考虑减少流通环节,直接由国内公司对外销售。
8. 进出口的税务问题
如果你的主要的产品没有退税。
而你的退税的产品不够主要的话。
我个人的意见,还是办理小规模的好一些。
因为,无论是出于监管方面,
还是你们公司所雇用专业人员的角度来说,成本相对较低。
9. 国际贸易的税务发票如何处理
可怜兮兮~~
首先说国际贸易中的发票种类
在国际贸易中,不同的用途使用不同的发票,不同的发票名称表示不同的发票种类,缮制时应严格按信用证的规定。常见的发票种类及缮制方法如下:
(1) 商业发票:若L/C规定为INVOICE(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SHIPPING INVOICE(装运发票)、TRADE INVOICE(贸易发票),一律可按商业发票掌握,一般只需将发票名称印为“INVOICE”字样。
(2) 详细发票:若L/C规定“DETAILED INVOICE”,则如果发票内印有“INVOICE”字样,前面须加“DETAILED”,发票内容应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价格条件、总值等详细列出。
(3) 证实发票:证实发票是证明所载内容真实、正确的一种发票,证实的内容视进口商的要求而定,如:发票内容真实无误、货物的真实产地、商品品质与合同相符、价格正确等等。如果L/C规定“CERTIFIED INVOICE”,发票名称应照打,同时划去 发票下通常印就的“E. &. O. E.”字样,通常在发票内注明“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NTENTS OF INVOICE HEREIN ARE TRUE & CORRECT”。
有些国家对证实发票规定有一定的格式,作为货物进口清关课以较低关税或免税证明。有些地区的进口商凭证实发票代替海关发票办理清关或取得关税优惠。有些进口商凭证实发票证明佣金未包括在货价内,借以索取价外报酬。
如果L/C规定“VISAED INVOIE”(签证发票),并指定签证人,则需由签证人在发票上盖章签字作签证,并加注证明文句,若证中未指定签证人,则以出口国商会作为签证人,其余与证实发票同。
(4) 收妥发票,或称钱货两讫发票:若L/C规定需“RECEIPT INVOICE”,则照打名称,并在发票结文签字处加注货款已收讫条款:VALUE/PAYMENT RECEIVED UNDER CREDIT NO.××× ISSUED BY ××× BANK。这种发票在即期付款信用证下多采用,其目的是以商业发票代替货款收据,而不需再开立汇票。因汇票在有些国家需贴印花税票,一些进口商为免除印花税负担,也要求提供这种发票。
(5) 厂商发票:厂商发票是出口货物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以本国货币表示出厂价格的销货凭证。其目的是供进口国海关估价、核税及检查是否有削价倾销行为,征收反倾销税时使用。若L/C要求“MANUFACTURERS INVOICE ”,发票名称应照打,且缮制时应注意:(a)出票日期应早于商业发票日期。(b)价格为以出口国币制表示的国内市场价。填制方法与海关发票同,但应注意出厂价不能高于发票货价,应适当打个折扣(一般按FOB价打九折或八五折),以免被进口国海关视为压价倾销而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巨大损失。(c)发票内应加注证明制造商的语句“WE HEREBY CERTIFY THAT WE ARE ACTUAL MANUFACTURER OF THE GOODS INVOICED”。(d)抬头人打出口商,但出单人为制造厂商,应由厂方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盖章。(e)货物出厂时,一般无出口装运标记,因此除非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厂商发票不必缮制唛头。
(6) 形式发票,或称预开发票:主要用于供买方接受报价时作参考,或签约后向本国贸易管理当局或外汇管理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汇时使用。它是卖方应买方要求,在成交前开立的非正式参考性发票。其中的价格仅为估计价,不能作为结算单据,且对交易双方无最终约束力。正式交易还需另开正式发票。
若L/C规定需“PROFORMA INVOICE”,制单时名称照打,且发票内注明“供商人申请许可证”或“本交易以卖方最终确认为有效”等字样。一旦买方接受形式发票,即为一张肯定合约,双方依形式发票内容办理各项业务。
(7) 样品发票(SAMPLE INVOICE ),又称小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寄样时出具的清单,供进口报关时使用。
(8)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领事发票是出口方根据进口国驻出口国领事馆制定的固定格式填写并经领事馆签章的发票。部分拉丁美洲国家规定必须凭领事发票进口,或用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凭以明确差别待遇关税;或凭以核定发票售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倾销问题。领事发票属官方单证,格式一般相对固定,但有些国家仅要求卖方出具的商业发票上须由该国领事签订,这种发票称为领事签证发票(CONSULAR LEGALIZED INVOICE)。领事发票中应注明的内容视L/C上发票认证条款而定,一般须注明“装运货物系××(出口国)制造/出产”。
(9) 寄售发票(CONSIGNMENT INVOICE):是货物寄售时卖方开给买方作为定价依据的发票。
(10)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海关发票是进口国海关当局规定的进口报关必须提供的特定格式的发票,主要是作为估价完税、确定原产地、征收差别待遇关税或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因此,又称为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简称C. C. V. O.)。
海关发票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专门固定格式,使用时要注意不能混用。有些国家允许以海关发票替代商业发票。在缮制时应注意:如成交条件为CIF,应分别列明FOB、F、I三块价格,且其和应与CIF货值相等;签字人和证明人均须以个人身份出现,二者不能为同一人,个人签字须手签方有效。
当信用证仅要求海关发票,但未规定该海关发票的填具内容时,即使受益人提交的该项发票上有许多栏目被漏填或填写不全或误填,只要与其他单据不相抵触,开证行都没有理由拒付。
由于海关发票不利于自由贸易的发展,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有减少趋势。
然后国际贸易中的增值税计算方法CIF+关税税金)*17% 有的商品还要加上消费税
(CIF+关税税金+消费税)*17%
如何卖给对方发票,这个还用问额。=。=+